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s.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生如蝉翼》作者:湜沚【完结+番外】 文案: 2014年,股市震荡下行,一度失守两千点。 9月,方舟文化逆市走高,连拉十个涨停。 10月9日,方舟文化股价破百,收于109.27元。 2014年10月9日,沈昔昭27岁生日。 2014年10月9日,宋庭梧对沈昔昭说: 你一辈子都逃不掉,也抹不去。历史会记着这一天。你的名字将永远和我的在一起。 不是金融专业的,但会尽量客观。求放过。 内容标签:都市情缘 平步青云 情有独钟 爱情战争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昔昭 ┃ 配角:宋庭梧、林易北,待设定其他人 ┃ 其它:   ☆、第一章   六月,深圳,气温在三十度以上徘徊。整个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蒸笼,连bobbi brown的眼线膏也难逃一晕。   沈昔昭眯起眼睛,手中那把精致的小阳伞根本无法阻挡无孔不入的阳光。参会本就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更倒霉的是老板的PPT忘记携带。好不容易碰上茶歇,能补点点心,她却要顶着大太阳跑腿取东西。   酒店门口怎么可能没有的士?她排队排了小半个小时,别说的士,连红色的车都没看见一辆。从丽思卡尔顿到瑞安大厦,连滴滴的师傅都懒得接她这一单。   眼看着十一点将过,照这个等法,到了公司非得十二点不可。她开始默默纠结一个问题,是去公司吃食堂,还是马不停蹄赶回来蹭自助餐?   果然,到了公司一看,离中午休息时间不过十来分钟,可是这满满当当的人是几个意思?瑞安金控的规矩并不严格,往常十二点差一刻的时候,大部分的人已经纷纷离座,觅食去了。   今天倒是奇怪,一个个都甘为孺子牛起来了。   沈昔昭又想了想,恍然大悟似的一笑。今天大老板来视察,难怪……呵呵。她穿过长长的走廊,高跟鞋接触到厚实地毯的一刹那,有轻微的凹陷感。   她所在的部门是瑞安金控下极小的一个部门——艺术品基金投资部。瑞安金控全名瑞安金融控股集团,下辖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几大子公司。其中证券公司下面又有一家股权投资孙公司。她的部门就属于这家孙公司了。   巨大的玻璃门里是一个又一个的格子间。电脑、堆得乱七八糟的文件、资料,看上去真有一种形势一片大好的繁荣错觉。   可是天知道政策什么时候改变。自打有了这二级市场起,IPO停摆、重启都闹了多少回了?   沈昔昭正大步流星走得风生水起,包里的手机突然震了起来。她把伞挂在手腕上,掏出手机来。一行字。   马上左转,十步,老地方见。   发信人是顾城。   沈昔昭不禁面露笑容,将手机又塞回包里。本来要直行的方向改成了向左。看来,又有八卦了。   她刚走了没几步,方才路过的玻璃门被人从里面推开。接着闪出一个细格子衬衣,黑色修身西装裤的身影。   “怎么了?有什么重大事情?快说!丽思卡尔顿的自助餐还等着我呢。”沈昔昭一见顾城,笑得露出一口大白牙。   顾城从楼梯上三步做两步抢下,一面示意沈昔昭小点声,一面说到:“大事情,太TM狗血了。果然生活无处不惊喜啊……”   “你倒是快说啊。”沈昔昭将全身重量都放在背后的白墙上。   “你知道今天大老板来巡查罢?”   沈昔昭点点头。   “你知道巡查的时候要做些什么不?”   “不就是开会,听听汇报,再四处看看。”沈昔昭又低头瞥了一眼顾城手腕上那块百达翡丽的月相表——每次看每次仍惊为天人,心中暗叹,果然是百达翡丽!   “这个点儿应该去食堂与民同乐了吧。”   “哈哈哈……”顾城却突然爆发出一阵笑声:“我堵一百块今天他们是没心思去的了。你知道今天巡查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大老板要调平常的监控出来,看看银行的工作状态。”   这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一楼有一间瑞安银行的营业厅,装满了摄像头。银行的高层时常看监控的。只不过大老板不常看就是了。   “莫非拍到了不同寻常的东西?”沈昔昭立刻兴致勃勃地问。顾城正要说话,却被沈昔昭的突发奇想给打断了:“是贞子还是楚人美?”   “你!”顾城拍了一下沈昔昭的头:“刚要夸你聪明,你就扯出这么不靠谱的东西出来。”说着,他又轻佻地扫了沈昔昭一眼,露齿而笑:“拍到了一场爱情动作大戏!”他一面说,一面伸手在胸前比划出一个妖冶的s型。   沈昔昭张大了嘴,惊得目瞪口呆。其心情不亚于当初第一次见着艳照门时的波涛汹涌:“真的假的!怎么可能?”   “怎么不可能?当时好多人呢,集团办公室的全都在。据说,大老板脸都绿了。”   沈昔昭想象了一下那个氛围,不禁一阵哆嗦,鸡皮疙瘩一个一个往外冒。既有不能目睹的遗憾,又有幸好不在场的庆幸,总之,十分矛盾。   “你知道主角是谁不?”顾城接着说。   沈昔昭双眼冒着小火花,直勾勾地望着顾城。   “投行销售部的那个……”顾城又比了个长发披肩的动作:“Amanda。”   这可不是个一般人物。沈昔昭吐了吐舌头。销售部一个团队的业绩,Amanda一人撑起了半边天。她比沈昔昭和顾城早进公司两年,是风头正劲的人物。虽然不是颠倒众生的大美女,但也盘正条顺。同时,绯闻亦不少。上头的,客户,都传过不少。据说,酒量更是深不可测。有过一个人放到一桌的辉煌战绩。也是酒国英雄,职场女金刚了。   “你猜猜,男主角是谁?”   沈昔昭翻了个白眼:“还能有谁?多半是销售部的老大了,一副猥琐大叔的模样。没想到还……”   顾城啧了一声:“你少污蔑大叔了。这回可真不是他。说出来非得吓死你!”   “也对,要是销售部的,干嘛两人跑营业厅去?是营业厅的吧?那个副行长?”   “错!”顾城划了一个大大地叉:“是保安小哥!”   沈昔昭的眼珠子差点瞪出来,眼中走马灯似的回放着营业厅的每一个保安小哥。突然醍醐灌顶似的一笑:“那个长腿小保安?”   “就是他了。”顾城赞许一笑。   莫说在瑞安金控这栋大楼里,就是放眼整个深圳CBD,也找不出比长腿小保安身材更好的青壮年男性了。那精壮的肌肉线条,古铜发亮的皮肤,还有秒杀一切韩国偶吧的大长腿,硬生生将那搓不拉几的保安服穿出了制服诱惑的感觉。   沈昔昭作为一个性取向极为正常的女性,吞了口吐沫,蹦出一句:“Amanda真是赚大发了。”   顾城一记眼刀杀过:“你们这些女人平日里就喜欢瞎批判男人好色,轮到你们自己时,还不同样一副德行?所以还是古人看得透彻,食色,性也……”   他长篇大论的感叹被一阵不识时务的电话铃声打断。   沈昔昭果断拿出电话,一看是直接领导,赶紧放到耳朵边。   “昔昭啊?PPT拿到了么?”   “我刚到办公室,马上就进去了。”沈昔昭回答。   “我想起来林副总说有一份资料要给我。他今天正好在公司,你去取了一起拿给我。”   “好的,我现在就去。”沈昔昭挂完电话,来不及跟顾城进行更深入的讨论,说到:“我得赶紧去林副总那里一趟,要不又该找不到他人了。回头再听你抒发高论。”   沈昔昭一面说,一面踩着三寸高的鞋子走得那叫一个如履平地。   这个林副总是股权投资公司的投资副总监,才三十出头,北大光华毕业的,未婚,妥妥的青年才俊。   刚刚跟顾城一番八卦,办公室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沈昔昭穿过一排格子间,向左转,朝那片落地玻璃窗走去。   她记得林副总的办公室就在右手边,是哪一间来着?   她一面看门上的名牌,一面朝前走着。都关得挺严实,不会不在了吧?   突然哐啷一声响,只听一声怒吼:“林易北,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分手!彻底分!我要回来求你我就不是人!”   接着一个长发飘飘的女人从沈昔昭右手边第二间办公室直冲而出。睫毛膏和眼线晕开了一小团黑色。眼角分明已经湿了,却强忍着没掉出来。看Amanda的表情,似乎又愤怒又伤心。   是的,没错,是Amanda。   她说分手,那么她应该是林易北的女朋友。可是,今天众目睽睽之下,录像带里播放了她和长腿小保安的爱情动作大戏。这么说,林易北的头顶在冒绿光!   信息量有点大,沈昔昭很希望去东南枝上挂一挂。   她一脸尴尬靠墙站着,看着逐渐远去的Amanda和刚刚从办公室赶出来更尴尬的林易北。恨不能就此与墙融化成一体。   沈昔昭艰难地抬起头,调动全身上下所有具备演技的细胞,挤出一个浑然无事的笑容,开口说到:“林副总,杨总说您有份资料要给她,叫我来取。”   林易北的两道目光重得简直能压死人。他稍微停顿了一下,才说:“你跟我进来拿。”   沈昔昭像小鸡一样跟在林易北后面,跨进办公室时特意没有关门。   林易北从桌上摞得高高的文件中抽出不薄的一份递给沈昔昭。她赶紧接过来,眼观鼻鼻观心酝酿着告别之辞:“杨总还在丽思卡尔顿等着我,那我就赶紧去送资料了。”   林易北又扫了她一眼。紧紧抿着嘴唇,没说话,只轻轻点了一下头。   沈昔昭转身、迈步,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简直如同被按了快放一样。甫出办公室大门,她火速掏出手机,点开微信第一个联系人。   看头像是一个墨镜遮了半张脸,恨不能睥睨众生的美女,名字却很接地气:小黄。   她运指如飞,飞快按下一句话。   “要是今晚我没联系你,就是被人灭口了,记得帮我收尸。”   刚发送完毕,她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   “要是失业了,你要养我!”配着一个嚎啕大哭的表情。 作者有话要说:  新文开始了,略忐忑,求不单机。   你们的鼓励才是我勤奋的动力,^_^   嗯,一、二级市场都会写到,投行、PE、还有坐庄,不专业的地方求指点。   ☆、第二章   “快说,怎么回事,谁要灭你的口?”黄露露一手撑着眼镜,一手抓着手机,连珠炮似的发问。   沈昔昭瘫倒在沙发里,叹了一口气,说到:“你还记得我给你推荐过一个天涯上的帖子么?你所知道的最阴暗的秘密那个。”   “不就那啥学校是早恋的摇篮,单位是奸*情的温床么?怎么,你也撞上奸*情了?你是主角还是围观群众啊?”   “呸!你能不能不要一副看热闹不怕事大的语气啊!”沈昔昭压住想咆哮的心,黯然到:“反正我失业了就去投奔你。”   “来罢,姐养你。”黄鹿鹿是北京人,家里不说土豪,当个中产还是绰绰有余的。她和沈昔昭是厦大的同学,从本科到研究生,一起厮混了七年。混到现在,都还是孤家寡人,也就是俗称的剩女。   “你就不知道今天的事情有多曲折离奇,而我是多么倒霉!”沈昔昭不禁又咬牙愤恨将白天的事情说了一遍。   她恨不能仰天长啸:“以前从没见过他们两人有交集。可现在,地下情叫我撞破了不说,公司上上下下估计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领导被戴了绿帽!”   “苍天啊,我真的一点也不想知道这么多啊!”   “嗯,你确实知道得有点多了。哪个领导啊?把你吓成这样?”   “其实是个小领导啦。就是我之前跟你提过的,做PE的,性取向莫测的青年才俊。”   黄鹿鹿一笑:“这下你确认人家的性取向了罢。”   沈昔昭捶了一下沙发:“我不想确认啊,他喜欢人妖都和我无关啊。好想在他面前掏出心肝,向他保证我绝对一个字都不会泄露的。”   “那你还说给我听?”   “你和我们都隔了大半个中国,说一说有什么大不了的。”   “好了,你别自己吓自己了。人一领导,活到这份上,什么风浪没见过。还有,我跟你说,你这才不算什么,我们公司……”   沈昔昭苦笑一声。这简直就是黄鹿鹿的固定句式,无论你跟她说一个牛逼的还是苦逼的事情,结论总是你这不算什么,我碰到的才怎样怎样……长篇大论,唾沫横飞。   ——————   顾城开着他那辆骚包的红色法拉利,熟练地与停车场大叔打了个招呼。刚停好车,就看见了沈昔昭那辆黄色甲壳虫正慢慢爬过来,似乎是在找停车位。   他立刻大幅度地招手,示意沈昔昭开过来。   沈昔昭倒了车,拉开门出来,扫了一眼顾城的车。放眼望去,诺大停车场就没有更拉风的了。顾城本人长得倒是一点也不骚包。他双眼皮,大眼睛,清瘦清瘦的。虽然二十六了,却仍能将衬衣穿出少年的感觉。   沈昔昭每次看他,总有一种回到校园的错觉。只不过,他的法拉利、百达翡丽都相当不校园而已。而且,一说话,土豪气息侧漏无疑。   顾城是瑞安众所皆知的土豪。   他是广东本地人,却没有出生于城市,而是农村。至今户口上还印着“农村”二字。但是这个村子来头就有点大了,是可以比拟华西村那样的土豪村。村民们只要有户口,就能按人头领分红。而顾城,则是传说中村长的儿子。   考上深大那年,顾城他爸激动得召集了全村人去祠堂酬谢祖先。后来顾城跟沈昔昭说:“祠堂里有一块类似匾额的东西,写的都是有出息的孩子的名字。比如说我吧,就是顾城,2006年考入深圳大学。”   沈昔昭捂着嘴直乐。她真心不是看不起深大,可是有必要搞这么大阵仗么?她没憋住,笑着问顾城:“深大嘛……你们活在哪个年代啊?”   “我考上深大在我们村已经很了不起了。光宗耀祖的……”   沈昔昭一听见这四个字,笑得更加张牙舞爪。   可是,今天看见顾城,沈昔昭是没什么笑的心情了。她恹恹地打了个招呼。   “怎么,没睡醒啊?”顾城临走前,仍不忘对着车窗玻璃照了照,摸了摸他光滑的脸。从前,他的皮肤可不是现在这样滑嫩的。从高中开始,就没断过痘痘。所以,虽然一张惹桃花的脸,却生生叫痘痘给毁了整个青春。空有土豪背景,却一直在单恋的泥沼中裹足不前。   要问他的皮肤是怎么变好的?   医院里有种东西叫光子嫩肤。   这是顾城的不传之秘。   沈昔昭略微哀怨地看了顾城一眼。虽然她极为相信顾城,也不把顾城当成普通同事,而是当朋友看待。但毕竟是职场,昨天不幸目睹的那一幕还是不提为妙。   “没什么,失眠而已,没睡好。”   顾城凑到她身边,笑着说:“我就跟你说,单身,不好。睡觉都睡不踏实。”   沈昔昭狠狠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你女朋友那么多,我看你睡得也没多好。”   “我现在才发现,女朋友多不是睡觉的问题,而是看电影的问题。我跟你说,现在上映的,哪一部我没看过三遍!”他苦着脸,一本正经地抱怨:“就那《速度与激情》,看三遍真看得人脑仁疼。”   沈昔昭不禁扑哧一笑:“要是没了你,我的生活肯定少很多乐趣。”   顾城盯了她一眼:“你可别爱上我啊,一部电影我不想看四遍。”   “美得你!”沈昔昭白了他一眼。   “我知道,你是文化人,我是土豪。永不相交的平行线。”顾城捣了捣沈昔昭的胳膊肘:“我最近跟一个文艺女青年在聊,看照片还不错。你跟我说说呗,怎样才能拿下女文青?”   “你这么身经百战的,还需要我的浅陋见识?”   “那当然了。你可得认真帮我想一个方案。这个女生罢,复旦毕业的,好像是新闻专业。复旦诶……”顾城不禁拖长了语调:“你要上心噢,一会线上聊。”到了办公室门口,他仍不忘嘱咐沈昔昭一句:“我书读得少,你可别骗我。”   沈昔昭憋着笑去了自己的办公室。   她跟顾城之间,也称得上革命情谊了。说起来顾城大学比她低一届,但是研究生是在澳大利亚混的,只要两年。所以进瑞安时,两人恰巧是同一批应届生。   集团统一校招,笔试、面试,然后一起参加培训。那一批也有一百多人,培训完,纷纷像小沙粒一样投入了瑞安这个沧海。只有她跟顾城进了同一家公司。不过她在艺术品基金部,而顾城则在PE。   两人的职衔都是投资经理,却同时干着秘书的活。顾城的直接领导是PE的老大。因为同一批,工作性质又接近,所以常在一处聊天。大约是家境太过优渥,顾城的心思非常简单,也没有什么防备之心,刚与沈昔昭认识时,就开始掏心掏肺。于是聊着聊着两人就成了朋友。   其实沈昔昭和顾城代表了进瑞安工作的两大类新人:有背景的和有学历的。如沈昔昭这般,多数是国内外名校硕士学历,公司内部就有不少同校的师兄师姐。但是因为瑞安毕竟在深圳,有一个北大研究院在这里,所以北大毕业生最多。其次就是广州的中大、华南理工等,厦大的也不少。另一类便是顾城这种,本科或者研究生学历——研究生的也多半是在国外读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学校,但是家里背景雄厚,也就进来了。   顾城的老爸是个地地道道的土豪,与瑞安这种公司的高层并无太多交情,能将顾城塞进来,纯粹靠钱。他是瑞安PE的LP(有限合伙人),而且还是放了大量资金的LP,也算是大客户了。   瑞安里面还有一类人,则是兼具了名校学历和家庭背景的。这种人一般不会刚毕业就进瑞安,而是在外资金融机构锻炼几年,然后空降过来做管理层。   沈昔昭是成都人,如她这般,家庭条件也不错,但是背井离乡的,父母在成都再人头熟,对深圳也是鞭长莫及。   她刷卡进了办公室,又是空荡荡的。他们部门加上领导一共才四个人。另两个是高级投资经理,多数时间在外面看艺术品啊,参加展会啊,一个星期来办公室的次数不过两三次而已。再有就是部门主管兼投资总监杨总,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保养得当,讲话温柔客气。据传老公是市领导。   沈昔昭将黑色杀手包搁在桌上,整个人倒在椅子里,盯着黑包被磨损的边边角角。她买这个包还真是因为碟中谍4,虽然当初看电影的时候,一面惊叹这包真好看,一面想估计电影之后就会火爆。   果不其然,prada杀手包真是一夜之间红遍国内大江南北。她记得,那时Prada已经在香港上市,财报显示其在中国的营业额大幅度增长,依稀超过了LV集团的增长幅度。那时候,香港Prada店里,满满当当的人全是问这款包。   她买的是中号。而且,Prada的质量果然没让她失望,才背了不到一年,磨损得像陈年旧款。   她暗想,要是真的被炒鱿鱼,就把工作一年多好不容易攒的钱全拿去香港,狠狠心买个chanle,换掉这个破包!之后就去北京投奔小黄。   电脑刚打开,已经弹出顾城的对话框。   她正要打字,弹出了杨总的消息:“你过来我办公室一趟。”   沈昔昭敲了敲门,听见“请进”,才推门走了进去。   杨总一脸笑容。而她对面的沙发上端端正正坐着的,正是林易北。   沈昔昭不禁捏了一把冷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昔昭,坐罢。”杨总笑着说到。   沈昔昭紧张地瞄了一眼沙发,余光中林易北依稀带点笑容。一连串词语在她脑中跟走马灯一样:口蜜腹剑、笑面虎、皮笑肉不笑……   她咽了口口水,挤出一个笑容:“林总好。”才扣扣索索摸着沙发沿坐了一小块。她挺喜欢现在这份工作的,真的很不希望无缘无故被辞职啊……   “林总有一个客户对中国近当代画作非常有研究,又对我们的基金有兴趣。这段时间你把手上其他工作都放一放,主要跟着林总见一见这个客户。你先整理两部分资料。一是我们基金的架构、设置和投资理念。而是我们在近当代艺术品方面已经做过的案例。”   沈昔昭暗暗舒了一口气。既然是谈合作,那应该不会弄走自己了。突然转念又一想,万一在这个过程中故意给自己设难题怎么办?不会罢,看他长相不是这么阴险的人呀。   沈昔昭赶紧停止脑中的天马行空,集中精神。先是对杨总说:“好的杨总,我明白了。这几天就抓紧把资料准备好。”   杨总赞许地笑着点点头:“你做事认真,我放心。”   沈昔昭羞涩一笑,又对林易北说:“我经验浅,有不恰当的地方还请林总不不吝赐教。”   林易北哈哈一笑,对二人说到:“杨总□□出来的人,肯定细致又谨慎。”   沈昔昭听着“谨慎”二字时,总觉得别有深意。   “这个客户是一家刚刚上市的公司,叫西江文化。市盈率还挺高,是我们之前投过的一个项目。因为合作愉快,聊到过艺术品基金这一块,公司老总表示很有兴趣。他个人比较喜欢张大千、齐白石的作品,你可以在这个方向多下点功夫。”   沈昔昭连连点头,不时还拿笔记几下。   林易北看着她转动的笔头和手中灰蓝色封皮的笔记本。封皮上一点花纹也没有,沉静的蓝色,橡胶材质,似乎有镇定的作用。笔和本子都挺好看。   “西江文化的超募资金很多,如果合作得成功,说服他们设立一只基金也有可能。”这句话,林易北是看着杨总说的。末了,他微微靠着沙发,微微侧头对沈昔昭说:“不过这都是前期设想,到底结果如何还要再努力。虽然不到签保密协议的阶段,昔昭这么聪明伶俐的,一定知道该保密的要保密。”   这句话一定意有所指!肯定是的!沈昔昭点头如捣蒜:“林总、杨总放心。”   正事交代完毕,沈昔昭看林易北没有告辞的意思,猜测他可能还有什么事情要跟杨总谈罢。于是她主动起身,告辞出去。   ——————   沈昔昭刚回到座位上,就看见顾城的头像一闪一闪晃个不停。   她用鼠标点开,看见一句话:“我拜托你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了?后面跟着一个链接地址。这是她的微博,你点进去看看。”   沈昔昭不禁嗤了一声,一边敲下一句:“微信上摇来的你还真上心。”一边又控制不住八卦之心点开了链接。   蓝天白云之下穿细格子连衣裙的女孩儿,一头长直发。头像倒是个漂亮的小清新,颇有豆瓣红人的架势。难怪顾城这么上心了。   她快速扫了一眼。一口鲜血涌上喉头。   只见头一条微博写着:“泰北清迈。七月流火,阳光如银。行走在日光与浓荫之下。却越走越凉。惟愿。安好。你我皆暖。”   沈昔昭强暗下心头那口血,迅速去翻小清新的关注对象。果然有安妮宝贝!她默默地吐槽了一句,七月流火不是这么用的好吧!然后回给顾城:长得挺好,目测不是PS怪。但是我现在忙得很,有个新任务,空了再帮你。   还没来得及发送,就看见顾城又发过来一条:“怎么样?她的微博是不是很有深意?”   沈昔昭不禁噗嗤一笑,原来顾城好这一口。要是看了安妮宝贝还不奉若神明?于是嘲讽了一句:“意境深远清凉,让人在深圳的桑拿天也能起一身鸡皮疙瘩。”   顾城的回复却与小清新无关了,而是问起了业务:“什么任务?是不是西江文化那个?”   “你也知道这个项目啊。”   顾城一大波回复喷涌而来:“这个项目是林总主投的。但是当初我们老大并不看好这个项目,是林总一再坚持,据说还闹到上面去了才进去的。有人传林总为上面的Boss争取了干股,所以才得到支持的。结果后来没想到这个项目大爆,股价涨得特别高。同一个公司里,老大被打了脸,下属出尽风头。最近,我们老大与林总的关系很微妙啊。反正你要小心,别因为做这个把老板得罪了哈。”   还有这回事!沈昔昭正要回复,就看见林易北的头像居然闪了。   昔昭,你来一下我办公室,有些资料给你。   沈昔昭火速给顾城发了一句:“我要去林总办公室,一会儿再说。”   ——————   林易北的办公室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和资料。甚至还有一本曼昆的《经济学》,是英文原版,翻得有些陈旧了。他今年三十三岁,在瑞安这样的大集团中做到投资副总监的位置——虽然级别并不高,莫说在整个集团不值一提,便是在PE公司也只算得上中层而已。不过他还年轻嘛,当得起前途无量这四个字了。因为家境普通,爬到这一步付出的亦是不少。从工作起就没休过年假,也没谈过恋爱。   他跟Amanda是两年前在一起的。Amanda主动追的他。他多方考量了一下,Amanda不黏人,能力强,又是深圳人,有一定的家庭背景,刚好弥补自己的缺失。于是就定下来,朝着结婚的目标去的——毕竟年纪也大了。   没想到,会出那样的事情。虽然他对Amanda,更多是取舍之后的选择,并没有太多所谓纯粹的真情。但到底是男人,没有男人受得了那样的侮辱!   听见敲门声响,他猜是沈昔昭到了。对这个沈昔昭他从前并无太深印象,因为没有工作上的直接接触。而他,又是对女色没有太大兴趣的一个人。   可是,现在沈昔昭掌握了他的秘密。不由得他不多加关注。沈昔昭长了一张清纯的脸,穿便装时颇有些学生气。不过,总归是女人,都是喜欢说长道短的。   沈昔昭恭恭敬敬地走进来:“林总,您找我有事?”   林易北特意从椅子上起身,绕过办公桌,走到沈昔昭跟前,笑了一笑,才说:“我这里有些西江文化的资料给你,也省得你去网上大海捞针了。”   沈昔昭感激地笑笑:“谢谢林总。”   林易北走得又近些,与沈昔昭的距离不过一尺左右。以至于沈昔昭能够清清楚楚地看见他的目光从自己的脸一路下滑,延伸至胳膊,最终落到手指上。这一路的皮肤都似被点着了一般。   林易北长得不难看。一双狭长的眼睛,鼻子很挺,头发比板寸略长一点。   “我看你的笔记本挺好看。蓝色与白色搭在一起,是不是更清爽些?”他微微一笑,拿出一只白色的细长的笔递给沈昔昭。   “这怎么好意思?”沈昔昭有些不知所措,又微微有些晃神。刚刚那一瞬间,怎么了?是心慌么?慌什么?!   她认得那是LAMY,不算特别昂贵,也不便宜。一支钢笔一千块左右,圆珠笔会便宜些。刚工作时买过一支送给爸爸。德国货,用是很好用的。   “一支笔而已,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林易北直接将笔挂在了她的笔记本上。   这个动作有些亲昵。沈昔昭不仅感受到了林易北纯棉衬衣的柔软,而且感受到他皮肤带来的温度。两个人的手指微微相接。沈昔昭心跳得擂鼓一般。憋了口气都没敢吐出来。   林易北则轻轻巧巧绕回到办公桌后,拿起一叠资料递给沈昔昭。   “你尽快做出来,趁热打铁,争取拿下这个项目。”话题又回到公事上,林易北的态度转换得不露痕迹:“你们杨总很看好你。我也觉得你不错。”   出了林易北的办公室,沈昔昭的脚步仍是不可抑制得漂浮。脑中来来回回转着一个问题:他到底是什么意思?   顾城在格子间后头看着林易北从过道一头转过来,推开玻璃门往外走去。怎么表情有些像在梦游?   他低头看了看表,也快到中午休息时间了,索性站起来跟着沈昔昭走了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沈昔昭正往前走,突然觉得胳膊被人一扯。手臂上传来一阵温热,还有一股力量。她立刻停下,诧异地回头。正对上顾城笑嘻嘻的脸。   她拍了拍胳膊,迸出一句:“男女授受不亲。”   “嗤”,顾城笑了一下:“封建糟粕信不得。走,出去吃饭去。”   “这么快又到饭点了!”沈昔昭正想掏手机出来看看,才发现没带。于是说到:“等等,我回办公室拿包。”   “快点,趁现在人少。我们打个车去coco park吃吧。吃点什么好呢?”   “去和民吧?突然想吃寿司了。”沈昔昭一面说,一面朝办公室走。   顾城走在她旁边,调侃了一句:“你就是我迷茫午饭时间的一盏灯塔啊。”   沈昔昭笑了一下,飞快地抓起手机放进包里,然后与顾城一道走出来。二人走到电梯边时,正好遇上综合部的李莎——当时帮他们办入职手续的。   李莎打量了二人一眼,笑得有些微妙:“你们两个又一起去吃饭啊?”目光从上到下,从顾城到沈昔昭,直接而轻佻。那笑容,就像是撞破了奸*情一般。   沈昔昭很不舒服。时常有男女同事一起去吃午饭的,偏偏顾城与自己吃饭就这么惹眼!说起来都是顾城的土豪身份太高调,长得又不差,当得起高帅富三个字。自然难免成为八卦的对象。沈昔昭清清楚楚知道,顾城这样的条件,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有诱惑的。她扪心自问,要是顾城来追自己,即便没有一点感情成分,光是想着后半辈子吃喝不愁就够吸引人的了。公司里这帮女同事们喜欢谈论顾城,还不是因为太过关注!关注的背后就是那一点点不足为外人道的小心思了。   “是啊,食堂人多,又不好吃。我们去coco park。”沈昔昭笑得一派心无城府的样子。看着李莎渐渐泛酸的表情,心中大爽。这些人也真是的,又不是不知道顾城有女朋友,和自己较什么劲啊!不过你们要较,本小姐也绝不服软!   顾城也没说邀李莎一道去吃饭。到了十二楼,电梯门打开,李莎便走出去了。心里却酸得厉害,暗想有什么见不得人事要做,明知自己也去吃饭,也不顺带叫一声。   电梯门一阖上,顾城就笑了出来:“你明知他们背后会说三道四,还说我们要去coco park。”   “我故意的。这些人,自己一肚子乌七八糟的心思,还看谁都是男盗女娼!”   顾城呵呵一笑,对着电梯门整了整衣领:“以前没看出来你还能跟人针锋相对啊。”他一直觉得沈昔昭的性格挺软的,话也不太多。   “我这个人,就是见不得伪君子。哪怕是真小人,也没那么让我厌烦。”   两人说着,已经到了一楼,走出大门。门里门外,似变换了天地一样。热气扑面而来,每一个毛孔都胀大了一般。街道上行人不多,寥落的几个都是行色匆匆。   他们站在街边等车。沈昔昭不停向左右张望,却看见一辆三轮车慢慢驶了过来。骑车的依稀是个大妈,车后面堆了满满的东西。应该是收废品的。在周围衣衫鲜亮的行人中很是突兀。   她不禁多看了两眼。偏偏在第二眼的时候,那三轮车上的东西哗啦啦掉下来不少。也不知道大妈是一时没反应过来,还是没发觉,仍径自往前骑着。   沈昔昭也没多想,就小跑了过去。等她跑近时,大妈已经停下来,心急火燎地收拾东西了。废纸、纸箱,还有一台电脑显示屏,散了一地。街道两边不少人发现状况,投来长长短短打量的眼光。   沈昔昭动手帮忙捡起东西来。天气太热,手指碰到对面的一刻烫得如被火烤。   大妈急急忙忙收东西,半晌才看见有人帮自己。于是将怀里一捧东西哗啦倒回车里,冲着沈昔昭咧开一个大笑:“谢了哈,妹儿。”   沈昔昭一听是四川话,笑得更加灿烂,也用四川话回到“不得事。”   顾城没想到沈昔昭什么都没说就直接上去帮忙了。说实话,在这样的地方,摩天大楼环伺,进出皆是衬衣西装却神情冷漠的人。这些人好像笑一笑就会浪费一分钟,而这一分钟就会让大盘震掉几个点。然后不知多少市值凭空蒸发。   沈昔昭是个爱打扮的人。那天穿的是Club Monaco的风琴款白色真丝衬衣,配一条藏蓝色编织纹的包裙,高跟鞋大约有七八厘米。脸上有精致的淡妆。看她的外表,应该是个娇气又挑剔的物质女郎。却和一个收废品的大妈一起在街上捡废品。   也许是那天的阳光太过丰盛,顾城在沈昔昭身上看到只有眼花时才见过的光晕。   心里像是突然涌进了什么东西,又柔软,又酸涩。   他赶紧上前,也帮她们收起东西来。可是却一直不敢正眼看沈昔昭。阳光火辣辣地烤在脸上,燥热像细针一样扎进皮肤里。   收完东西,大妈再次向两人道谢,又拿出绳子将所有东西一圈一圈绑在车上。   沈昔昭见有车来,招了招手,叫顾城一起上车。   还好是中午,不到十二点,和民还没开始排队。沈昔昭和顾城坐了靠窗的位置。沈昔昭刚打开菜单,顾城就说:“给我点杯金桔柠檬。”   服务员过来点菜时,沈昔昭还在看菜单。顾城就对服务员说:“你先给我上喝的。”   沈昔昭喜欢这里的洋风薄切三文鱼。那一片片切得真是薄如蝉翼,不盈一筷的感觉。放进嘴里,恰到好处的烟熏味道,入口即化的口感,不由得人不食指大动。   顾城和沈昔昭出来吃饭,不管谁买单,总是沈昔昭点菜。大概是作为一个四川人的基因所致,她天生就对不断发掘好吃的乐此不疲。每次回成都,同学聚会,亲戚见面首先聊的话题就是最近发现了什么新馆子。   沁凉的柠檬水顺着食道流入胃中,可是顾城胸腔却如万马奔腾一般,怎么也不肯平息。没错,他现在是开法拉利上班的土豪,家里公司等着他过两年回去继承。   可是,他不是没吃过苦的。   小时候,村里还不是现在这般模样。他爸爸也还不是村长,工作便是收废品。他跟在三轮车后面,一边推着车,一边偷偷看别的小孩儿在一处玩儿。那种艳羡的心情,现在想来,仍是历历在目。   也有过被其他小孩儿排挤的时候,嫌他脏,不肯跟他一起玩儿。   他们村子离广州近。后来他爸就离家去广州做废品收购的生意,赚了第一桶金,是村里第一个发家致富的标杆。后来村里选举,就选了他爸当村长,怀的是共同富裕的朴素目的。   也不知是在广州见了世面,还是真的就有经商天赋。顾城他爸,起初带着全村人搞制造业,帮香港的公司生产五金器件。后来生意越做越大,就注册了公司。在深圳发展起来以前,他爸居然已经在深圳囤了好几块地。房地产蓬勃以后,多少人求着他爸要买地建房子。中间利润何止翻了百倍!   面对着那么多个零,顾城他爸始终不松口,一块地也不卖。自己拿来修楼盘罢,没本钱,从银行也贷不到款。于是他爸想了一个法子,跟房地产商合作。一方出地,一方建房子。建好之后,房子的使用权对半分。   一共修了四栋写字楼。顾城他爸的公司拥有两栋。在深圳市区,四十五层楼的两栋写字楼。那以后,不仅顾城过上了土豪日子。整个村里的人都不用再愁吃喝。   生产五金器件的公司仍然开着,规模也足以上市。但是因为历史沿革问题,账本一直都不是特别清楚。再说,上市了还受监管。别人哪怕只买了一手,都是你的股东!顾城他爸嫌麻烦,企业又不缺钱,何苦去挤这独木桥?每次市里来人劝说上市多好多好,顾城他爸就两手一摊,皱着眉头,苦着脸,说:“谋计啦,村里人都不同意啦。我都谋计啦。”也不知是为了表现与全国接轨还是显示自己不是一般乡镇企业家,顾城他爸始终不肯踏踏实实说粤语,而是坚持说一口浓重粤语腔的普通话。   沈昔昭见了一盘盘热气腾腾的食物,两眼放光,杀气腾腾抄起筷子就吃,哪里知道对面的顾城已经忆苦思甜了小一半人生。   自顾自想了好一会,将一大杯金桔柠檬喝了个底朝天。顾城看着对面吃得热火朝天的沈昔昭,突然被一阵无法控制的温柔攫住。   阳光透过玻璃落在沈昔昭的白衬衣和脸上。光线太明亮,以至于她的淡妆几乎毫无所踪。几缕发丝垂在肩头,来来回回地晃动。像在挠顾城的心。   他以前,没发现沈昔昭这么善良,又这么好看。   ——————   回到办公室,沈昔昭愉快地与顾城说了“拜拜”,走回他们部门。开了电脑,找资料,写材料,忙了一整个下午。   快下班时,她听见隔壁门响,知道是杨总回来了。于是拿起笔记本,目光在本子上插着的白色钢笔停顿了几秒,确实挺好看的。就拿着走了出去。   杨总一见沈昔昭来了,微微一笑,招呼她坐下:“怎么,有什么困难”   “目前还挺顺利的”沈昔昭笑着回答:“我第一次负责这样的工作,心里没底。上午我看您跟林副总挺忙的,就没好意思问。现在过来请您指点一下这个工作安排。”   其实接下这工作,沈昔昭就想得挺多的。西江文化是林副总的客户,也就是他自己手上的资源,介绍给自己部门相当于卖杨总一个人情。当然也还可能有其他利益交换,这个沈昔昭就不得而知了。杨总级别比林副总高,要是直接插手这个项目,过程中难免引起林副总的猜忌,是否会越过他直接与客户联系之类。难得这样一个大客户,林副总肯定不甘心拱手让给杨总的。   所以,杨总派自己去跟林副总,自然是为了降低林副总的防范之心。但是自己可得摆正位置,清楚知道这么大的客户,杨总必然有心从林副总手里分一杯羹。自己则要安安分分做好马前卒的工作。   杨总一听沈昔昭这样说,就知道她是个上道的,不禁面带笑容,说了几句话:“前期应该不难,还有林副总带着你。你就当成一个锻炼的机会,多学习学习。”   “是,我知道。”沈昔昭甚为恭敬:“所有进展我都会及时向您报告。”   杨总面上笑容更甚。   再说了几句客套话,沈昔昭就识趣地出去了。   回到办公室却见顾城坐在她的位置上。一手转着笔,一手撑着脸,笑盈盈地看着走进来的她:“走,我请你吃晚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章   沈昔昭眉头轻轻一扬,略微诧异,笑着道:“说!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情?坦白从严,抗拒更严!”   顾城本来微微吃惊,听到后一句又笑了:“本少爷心情好,请你吃饭嘛。”   沈昔昭一面叫他起身:“快起来,你坐后边去。”一面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好几回:“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我告诉你,我绝不可能帮你写材料。”   “啧啧……”顾城砸着嘴,感叹到:“你这个人,年纪轻轻怎么心里这么扭曲!我们俩什么交情?请你吃个饭,连什么非奸即盗都说出来了。”   沈昔昭接着笑说:“我们俩什么交情?不就是吃人嘴短,拿人手软的交情么?”   顾城十分无语:“说不过你,走吧。你上回不是说想吃韩国菜么?去欢乐海岸吃本家。”他说着,突然起了一阵心疼。从前倒是没想过,沈昔昭一个人在深圳工作,父母不在身边,同学也少,又没有男朋友。往常下班了就回住的地方,应该很孤单罢。   关系再好,毕竟是同事,沈昔昭和顾城只有中午时常在一处吃饭。晚饭倒还真的从未一起吃过。   沈昔昭去过几次欢乐海岸,都是她一个人去的。因为那个电影院好,有IMAX,独自一人去看过几场电影。从本家路过时,总是看见大排长龙。后来倒是跟顾城说起过:“本家到底是多好吃!那些人排起队来真是不要命了啊。”   后来她去杭州玩儿,西湖边上外婆家和绿茶那一眼望不到头的队伍不禁让她感叹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她叹了口气:“今天不行,我要加班。有份材料得赶出来。”   “你一个人在这儿加班啊?”顾城手指着隔壁房间:“大家可都走了。”   沈昔昭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加班时大家陪着你一起加啊?”   “那我陪你一起罢。”顾城的表情挺认真:“你要是加到大半夜的怎么办?孤身女孩子,一个人回去,太危险了。再说,你一个人留在这里吃盒饭,也太心酸了。”   沈昔昭往常并不觉得一个人吃盒饭会心酸,今天听顾城一说,想一会空荡荡的办公室,剩自己一个吃地沟油。确实好像可怜了点。   可是,顾城几时这么有人性了?   “快揭开你的面具,你到底是谁?”沈昔昭冲顾城戏谑了一句。又认真盯着顾城看了好几眼:“你突然这么关心我,有点不习惯啊。”沈昔昭突然双手抱胸,半防备半好笑地说:“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罢?小女子有色有财,一样都损失不起呀……”   “说得我平常对你不闻不问似的。”顾城斜眼看沈昔昭。   沈昔昭笑笑:“算啦,我是小人之心。你下班就赶紧回吧。我写个框架出来就走了。”   顾城却不理她。径自拿过外卖单,按了电话:“你要吃什么?”   电话那头传来女人说话的声音。沈昔昭只得随口说了一个平常常吃的,心中不禁猜测今天顾城忘记吃药了?   ——————   林易北今天走得有些晚。本来有个饭局临时取消了,他便索性在办公室看看材料。反正回家也尴尬——Amanda今天要过去收拾她的东西。他们俩没有同居,因为Amanda要住家里。但是偶尔她会留下过夜,所以放了一些日常衣物。   他研究生毕业以后来到深圳,已经八年。前几年凭自己买了房子,现在还在还房贷。车是当了副总监以后买的,A6,也是贷款。买这车时,真是下了狠心的。没办法,做了这行,进了这个圈子,需要这些装点门面的东西。而且,他这车在瑞安同级别的同事中已经算是朴素的了。   当年上大学时,大一、大二开始,班里不少人就开始谈论去国外读研的事情。对他们学校的学生来说,似乎去国外名校读研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可是,他知道,即使能申请到半奖,家里也无法负担剩下的费用。   很羡慕过的。深刻的,深入肌理的羡慕。   可他回家时丝毫没有提过留学的事情。踏踏实实读书,最大的目标就是保研。来深圳亦是深思熟虑过的。凭他的学历,在北京找一份好工作亦是不难。只是长远考虑,北京这样的地方水太深,对他这样既无背景又没钱的人来说,往上爬,太难!你永远没法猜测面前正跟你说话的这个人背后有着怎样盘根错节的复杂关系。   不如去深圳。虽然那时候深圳的第一代已经打下江山,可以想见第二代正在崛起中。但总比北京要好混一些。果不其然,从他进公司开始,乃至以后,陆陆续续进来不少所谓“富二代”,同时也是“深二代”。   其中,最显眼的代表便是顾城。也不算特别玩世不恭罢,不过与自己的谨慎持重太不一样了。他跟Amanda在一起两年,公司里没一个人知道。没想到分手时,却叫沈昔昭给撞破了机关。   林易北从办公室出来去洗手间。只见诺大一个办公室已经空空荡荡。不禁感叹这些年轻人都不像他当时那么拼啊……   去洗手间的路会经过艺术品基金部的办公室。玻璃门,百叶窗没拉,清清楚楚看见沈昔昭和顾城正一起吃盒饭,聊天。   沈昔昭的头发别在耳后,可是总不断滑下来。她不停地拨。发丝间露出的脖子,有着十分洁白的皮肤。   这是加班?还是趁机搞暧昧?   林易北不禁多看了两眼。想起白天依稀听见有人在议论他二人。想自己跟Amanda谈恋爱时,小心谨慎生怕被人看出破绽。他们,倒是放得开。   沈昔昭正吃着,忽然觉得似乎有人在看自己。于是转头看向玻璃门。   林易北见她要回头,赶紧侧身走开了。   沈昔昭只看见一个挺拔的身影一闪而过。   吃过盒饭,顾城还要留下来陪沈昔昭到加班结束。沈昔昭简直无语问苍天:“你快走吧,省得老和我说话。我写个一小时就差不多了。再说,我自己开车,要你送个毛线啊?”   “停车场可是很危险的。你没看香港电影里,抢劫、凶杀都是在地下室发生的?”   “呸呸呸。”沈昔昭懒得跟他废话:“总之你赶紧走。我写完了就走。”   顾城没办法,只得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那你到家了给我打电话。”   “奥!”沈昔昭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手指已将开始敲击键盘。   ——————   当沈昔昭终于敲下最后一个字。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又伸了一个懒腰,然后愉快地点了叉,关上电脑。将桌上的眼镜盒、手机、笔记本一一收进包里。   她关空调、关灯,最后带上办公室的门,顺便打开外面大办公室的灯。电灯一盏一盏打亮,照着空荡荡的大办公室。寂静无声。   沈昔昭望了一眼密密麻麻的格子间。突然想起高中时看过的一个电影《office有鬼》。莫文蔚站在窗台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突然一跃而下。身体从高空坠落,砸在大马路上。骨头从皮肉里支楞出来,脸上仍保持着那个诡异微笑。   这样的环境真是拍恐怖片的绝佳场景!   沈昔昭想得自己头皮发麻,不自觉地加快了步伐,赶紧刷卡开门,关灯,闪身出去了。   她刚走出去没多久。电梯的红光闪闪烁烁。大办公室的所有灯却突然亮了起来。电梯门刚好打开,沈昔昭迅速走进去,按下B2。   电梯门缓缓阖上。一道身影也从办公室里走了出来。   林易北按了电梯。一手拎着包,一手拿着手机在看。是他妈妈发的微信消息。转发的,就是那些总爱取一个耸动标题的养生消息。什么看了这个你还敢用酒店毛巾吗?最真实的例子云云。   他无奈地笑笑。回了一句放心,我会照顾好自己。   等了半晌,电梯才上来。林易北将手机放回裤兜,按了电梯键之后,便抬眼阅读旁边的广告牌。   ——————   沈昔昭出了电梯,直接右转,走了一大圈都没看见她那辆小黄车。她停下来,望了望四周,空荡荡又阴森森的,越想越紧张。车呢?停哪儿了?突然记起走错了方向。于是赶紧绕回原路,朝另一个方向拐去。   好不容易终于远远看见了那熟悉的颜色。沈昔昭激动地一溜小跑。高跟鞋咔哒咔哒的声音在空旷的地下停车场激起一圈回声。   林易北诧异地回头,就看见沈昔昭一脸兴奋朝自己跑过来。   沈昔昭激动地冲到她车前,打开车门,将包扔到副驾驶位置上。   林易北这才发现原来她是找车,不是找自己。不禁莞尔一笑,问了一句:“加班啊?”   沈昔昭找到车,心情好,就笑盈盈地回答:“是啊,把材料的框架先写好。林副总也加班到现在?”虽然是个问句,其实只是不需要回答的客套而已。   林易北点点头,也不知为何,冒出了一句:“要不要一起去吃宵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章   话刚出口,林易北就后悔了。也许是刚刚经过的办公室太寂静无声,也许是不想回去面对房间里的微妙变化,也许是因为这个城市大而空旷,却是一个难以倾诉的容器。所有心事只能秘密掩埋。   沈昔昭不是演技派,对于这个邀请的惊诧此刻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她咿咿呀呀半天,没说去也没说不去。心里是真的不想去的,但又生怕惹毛林易北,所以讶异又踟蹰。   空气似乎一寸一寸干掉。   尴尬让本就燥热的停车场更加难以长待。   “我忘了,你们女孩子怕胖,应该都不吃宵夜的。时间不早了,你赶快回去吧。”林易北随便找了个理由,给双方一个台阶。   沈昔昭默默地长吁一口气,顺着林易北的话往下说:“是,是,最近胖了好多,连晚饭都不敢多吃。”   两人尴尬地互道再见,逃也似的赶紧上车,相继离去。   ——————   进了家门,沈昔昭蹬掉高跟鞋,脱下窄裙,整个人似解放了一般。她舒口气,将憋了一整天的肚子放松地挺出,然后窝进沙发里,抱着Ipad玩儿了会儿保卫萝卜。   真是一个月总有三十几天不想去上班。   她正玩儿得happy,手机突然响了。她按了暂停,拿过手机划开:“干嘛?姐正玩儿到紧要关头。”   “你个没良心的,我特意打电话问问你还活着不。”是熟悉的黄鹿鹿的声音。   沈昔昭嘿嘿一笑:“活着哪,刚加班回来。”   “我有个事情要跟你说。”   沈昔昭从黄鹿鹿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娇羞,断断不是那厮平日里说话的模样。她摸了摸身上的鸡皮疙瘩,言简意赅问她:“思春了?”   “果然还是你了解我。”黄鹿鹿果断承认,又恢复了平日的汉子本色:“是贺知。”   沈昔昭一拍大腿:“你行啊,到底是把他拿下了。”   “还没定啦。前段时间在网上聊得比较多,后来加了微信,他就老找我说话,每天都给我发微信。前两天开始还每天说晚安。你说,他是什么意思?这是暧昧吧?”   “当然暧昧啦!”沈昔昭的语气十分坚定,但是心里却略微有些不安。因为从现实来看,黄鹿鹿在北京,而贺知在上海。而且作为本地土著,双方父母是绝对不可能让他们离开各自城市的。   可是,贺知是黄鹿鹿二十多年以来,唯一狠狠动过心的人。   大一下学期时,黄鹿鹿有一天心急火燎地跑来沈昔昭宿舍,将她正对着电脑的脸扳过来,兴奋地说:“我刚刚看见一男生。”   多稀罕!学校里哪儿没有男生?沈昔昭又要将脸转回去,屏幕上可是在放《情书》。   可是黄鹿鹿卡着她的脖子,继续说:“我心动了。真的,看见他那一瞬间,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真的好像有电流经过全身。现在,我的手还是麻的。”   她伸出手,像是要让沈昔昭也感受一下爱情的魔力。   其实对贺知一见钟情也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因为他是他们年级有名的大帅哥,算校草之一吧。   以前黄鹿鹿还表达过不屑的。可是那天下午,她就像着了魔一般,一见倾心。   于是暗恋模式全开。沈昔昭从网上找了些什么勾引男人大全之类,没少帮黄鹿鹿出一些极为不靠谱的点子。   就在两人为倒追计划忙得不亦乐乎,差点写一份鸿篇巨制的宝典时,有人亲眼目睹贺知牵手艺术学院的校花。   沈昔昭陪着黄鹿鹿在学校外面的海鲜大排档喝了整整一箱啤酒,最后唱着“战士打靶把营归……”凯旋回校。   那以后,黄鹿鹿与沈昔昭一起,投入了韩国综艺的温暖怀抱。   直到毕业时,贺知考回上海。散伙饭那天,黄鹿鹿也没去给他敬杯酒。   “昭昭,你懂的。距离不重要,时间也不重要。我十八那年看上他,到今年二十六,我一点也不觉得时间太长,只庆幸终于遇到。”   沈昔昭心中起了一丝酸涩,甚至为之前的现实考量而感到羞愧。如果有一个人,带给你的喜欢,足以让你不计较时间荒芜,那还有什么理由不勇往直前?   “二十六了,年纪大是大点,不过还有傻一回的资本。少女,你就勇敢地冲吧!万一不行,姐陪你一醉解千愁!”   两个人一直讲到沈昔昭的手机没电关机。她抬头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居然十一点多了!她火速地拿手机去充电,然后进卫生间洗澡。   洗了澡,吹了头发,再爽肤水、眼霜、精华、乳液一整套程序走完,将将十二点。她抱了Ipad回房睡觉。却忘记看一眼正在充电的手机。   那上面十通未接来电,都是顾城一个名字。   ——————   周五是瑞安的便装日。   也许是昨晚回忆起了大学时光,今天一早起来,沈昔昭就特别有装嫩的心情。她翻出一条boyfriend牛仔裤,右边大腿上一个破洞。上面搭了一件恶搞大牌的白体恤。为了不至于看上去真像学生一样,穿了一双十厘米的罗马高跟凉鞋。   刚进办公室就连续被好几个人夸,沈昔昭春风得意地回到小办公室,打开电脑,计划这个周末将昨晚的材料写完。周一拿给杨总看。   隔着大玻璃门,顾城看着沈昔昭摇曳生姿地走了过去。哼!她倒是活得神清气爽得很!难为他昨晚盯着手机失眠了半晚。刚开始是正在通话中,大晚上的,也不知跟谁打电话,打到那么晚!后来好不容易打通了,却没有人接!气得顾城差点暴走。   真是越想越不好了。他气冲冲地站起来,朝小办公室走去。   沈昔昭听见门响,还以为是同办公室的来了,抬头一看,却是顾城。她立刻笑到:“不好意思啊,我今早上才看见你给我打电话了,刚想问你有什么事情呢。”   顾城铁青着脸问她:“不是叫你到家了给我打个电话?!”   口气太严厉,沈昔昭吓了一跳。心里也微微有些不舒服,这顾城真是也管太多了吧!还教训起人了!   “手机没电了,后来就洗澡睡觉了,不知道你打电话过来。”虽然是解释,但沈昔昭的口气却是硬邦邦的。   顾城这些年当惯了少爷,身边的女人一个比一个柔情似水,都让他快忘了女人也有脾气这回事。他仍紧逼着问:“你跟谁打电话打到手机没电?”   沈昔昭真是彻底被点燃了。她冷冷回了一句:“你管太多了吧。”   这表情,这语气,这划清界限的一句话,直如一直冷箭正中顾城心窝。他差点连鼻子都气歪,一脸怒气盯着沈昔昭:“好,是我狗拿耗子多管闲事!”说完,一摔门就出去了。   “磅”一声响,沈昔昭情不自禁震了一震。   索性周围没有其他人,也就没人听见这边动静。   她只觉莫名其妙,想土豪果然都是性格怪异的。虽然生气,但是因为记挂着手头工作。她决定将顾城这档子事情先抛到九霄云外。   顾城回到办公桌前仍是气鼓鼓的模样。他最近刚结束了一个项目,本就清闲,此刻也没有其他事情好做,于是一门心思想沈昔昭真是太不解风情也太不重视自己了。越想越生气,恨不能又冲过去再好好理论一番。   可是这里毕竟是办公室。自己跟她目前毕竟还只是普通朋友。妈的,自己已经看上她了。她还没看上自己么?!   两人僵持了一整天没说话。   中午吃饭时,他偷偷观察到沈昔昭没去食堂,而是叫了个外卖。这一带的外卖以湖南菜为主,放油就跟不要钱似的,吃得人心生疑窦,不得不猜测是不是地沟油。看到她吃外卖,顾城不禁又有些心疼。心想要是两人没吵架,至少自己还能从食堂帮她带个饭。   临到下班前,他终于没忍住,给沈昔昭发了条消息:“对不起,上午我太急了。美女,你千万不要跟我一般见识啊。”又发了一个求饶的表情。   电脑那头的沈昔昭对着屏幕傻乐了一阵,回一句:“负荆请罪就放过你。”   过没一会,办公室门又响了。顾城背后驼了个小盆栽——就是放电脑旁的小仙人掌,他还装作极其吃力地吭哧吭哧地走进来。   沈昔昭不禁大笑。   顾城自己也乐了,将仙人掌放在沈昔昭办公桌上:“给你用,防辐射。”   这一刻,沈昔昭心里真是暖暖的。顾城这个人,还是很够朋友的。自己虽然是个女人,但也是义气为先的。   于是,她抬起头笑意盈盈地说:“船吧不错。”   “什么?”顾城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上回不是让我帮你合计怎么拿下那个女文青么?洲际里头那家船吧不错,餐馆酒吧合二为一。情调好,有美食,还有酒”,说完,她就给了顾城一个“你懂的”的奸诈笑容。   顾城整个人又不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章   “小清新已经跟人跑了。”顾城颇为不耐地说:“你就不用再操心这事了。”   沈昔昭恍然大悟。心道难怪这两天顾城这么不正常,原来满腹伤心事,缺爱了。她一时又有点尴尬,不知道怎么安慰他,只得老生常谈一句:“天涯何处无芳草,你节哀。”   “这话怎么这么别扭呢!”顾城虽然不满,却不顾不上跟沈昔昭计较,只说:“我约了些朋友明天去盐田吃海鲜,跟我们一块儿去吧?”   听了这话,沈昔昭默默地想了一下。顾城虽然走了一个小清新,但是还有好几个女朋友,又有狐朋狗友的大一堆,应该不需要自己关心安慰的。于是心安理得说道:“我这个周末没时间,要把材料赶出来,周一给杨总。”   一瞬间,顾城似乎听见了自己的面子碎裂一地的声音。这沈昔昭以为她是谁!一次两次地拒绝本少爷邀约!为了保住面子,顾城气哼哼地说:“要不是想着你一个宅在家里可怜巴巴的,我才不叫你出去!”   白天那不爽的感觉又一次浮出水面。在顾城眼里,自己造了什么孽,多不堪多可怜啊!本来想凶巴巴训他两句,话到嘴边却变成了一个温柔笑意:“多谢你好意。作为朋友,我送你一个小tips。”   “什么?”顾城略微好奇地望着她。   “药不能停。”   ——————   空调开得太足,以至于沈昔昭不得不将整个人缩在大披肩里。虽然一早已经信誓旦旦要在周末写完整篇材料。但是上上网,看看电影,听听歌,周五一晚,周六一个白天就这样嗖地过去了。   现在已是周六晚上八点多。她住在二十楼,从客厅的阳台往下看,能看见北环上川流不息的车灯。一盏接一盏的红色。   这是条永不休息的路。矗立着不知多少街灯。有时,深夜里,她趴着窗户往外看,橘黄色的街灯夺去了夜空的浓色。依稀可见天空的蓝和云朵的轮廓。   城市里灯光太璀璨,稀释了夜空。   她发了会儿呆,才拿着Ipad走进厨房。煮方便面之前,先放了歌。如泣如诉的女声,反复低吟着:   Girl singing in the wreckage……   这是英国一个极为冷僻的乐团唱的。乐团叫black box recorder,只发行过三张专辑。买不到正版碟。沈昔昭是多年前下载的盗版,一直保存着,一个人的时候就放来听。   吃完面,她坐在电脑前。文档逐渐被黑色的文字填充。她写了一会儿又开始发呆。听歌声像水珠一样落在地板上。   有时候忍不住想,如果有一个两情相悦的人陪在身边,时光会不会不那么寂静无声?   她有喜欢的人么?   也许曾经有过吧。她的记忆里有过萌芽般的欢喜,初雪一样的心情。可是还没来得及确认,就触冰般缩回手,闭上眼,不战而逃。   回忆被一阵突兀的电话铃声搅得浅尝辄止。沈昔昭颇有些茫然地抓起电话,居然是顾城。   一个醉醺醺的声音:“小昔昔……”   沈昔昭翻了个白眼,正想不耐烦地教训他:喝多了就哪凉快去哪儿呆着,别来烦自己。可转念一想他勉强算是失恋的了,要是此时感受不到人间温暖,万一想不开就不好了。   于是关心到:“喝多了?”   “没,谁说我喝多了!喝得正好。”他的声音似崴了一下,平地打了个滚,又絮絮叨叨地说:“你为什么不来啊?海边啊,你以前不是说海边挺好的么?小昔昔,你在做什么?”   “我在写材料啊。”沈昔昭又换了个认真的语气,开解顾城:“失恋嘛,谁活二十多年还没失过呢?况且你这充其量只能算勾搭未遂而已,不用这么悲伤的。你这么伤春悲秋的,不是因为你多喜欢她,只是因为没得到,特别遗憾,就特别挠心挠肺地难受。我告诉你,过几天就好了。过几天又有新的美女……”   “小昔昔,我想你了。”   沈昔昭的心狠狠一跳。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哪个男人跟她说过想她——连她爸都没说过。   跳完以后,沈昔昭突然又有点生气。顾城这是什么意思!借酒装疯玩儿暧昧呢!虽然她知道他是个花心大少,但是她认为他们两人之间起码是有心知肚明的界限的。他再怎么花心,也不该把主意打到自己头上!毕竟两人之间还有朋友之谊!   “喝多了就找个地方呆着去,别跟缺爱了似的。”沈昔昭一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电话忙音戳破了顾城借酒盖脸的伪装。他一双桃花眼突然燃起了烈火。   ——————   杨总看了一遍沈昔昭交上来的材料,算还不错罢,内容详实,结构清楚,一看就是费心费力做出来的。   她在邮件中写了几条修改意见,回复过去。又把沈昔昭叫进了办公室。   “材料写得不错,但是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你修改一下,或者还有什么意见,你也可以说说。”   沈昔昭笑得十分谦虚:“我就是知道自己经验不足,所以写完以后立刻发给您,按照您的意见修改以后才好定下最终稿抄送给您和林副总。”   杨总知道林易北还没看过材料,微笑着点点头:“大体框架都可以,稍微改一下就行了。你先去做事吧。”   顾城上午去了好几趟洗手间,瞄见沈昔昭在办公室里对着电脑运指如飞。看那架势,真是废寝忘食,是打算做女强人么?   自己都说想她了。她也当没事似的。是不是神经太粗,不懂男女之情啊?本来打算中午找她一起吃饭的,但是一想她多半要加班,可能不去吃饭。于是约了其他几个同事中午一起去吃日本料理,然后给沈昔昭发了条消息:“是不是又要加班啊?我中午要出去吃饭,给你带外卖吧?”   沈昔昭一看,乐得露出大白牙,回了一条:“你真是个小天使。”   顾城不禁喜上眉梢,故意撩拨了一句:“你的专属小天使。”   沈昔昭只回了个表情就接着改材料了。   吃饭吃到一半,顾城见其他几个人一副聊得热火朝天的样子,不知还要吃多久。他记挂沈昔昭在办公室,这会儿估计都饿得不行了。于是装作突然想起的样子,懊恼地说:“哎呀,刚想起来我还有点事要赶回去。不好意思,我要先走。我去买单罢。”   说完,就忙不迭地走了。拎着餐盒,一溜小跑回到办公室。   沈昔昭简直喜出望外:“这么快!”   顾城潇洒地将餐盒放到她桌上:“惊喜吧?感动吧?”   沈昔昭一边点头,一边喜滋滋地拆包装:“下次我也给你跑腿。”   “算了吧,就你那恨天高,等你跑腿还不饿死我?你先吃,我过去眯一会。”   临下班前,沈昔昭才改好材料,分别发给了杨总和林副总。   她欢快地收拾了东西,打算早点回去,优哉游哉地看个电影,然后上床睡觉。电脑刚关,手机就响起来了。还是个陌生号码。   “你好。”沈昔昭的语气是一贯的客气。   “昔昭啊,我是林易北。”   “噢,您好,林副总。”   “我刚刚看了你的邮件,总体来说还不错,但是有几个地方要改动……”林易北又说了好几点:“你今晚上改一改,然后发给我。我已经跟西江文化那边约了后天见面,到时候你跟我一起过去。”   沈昔昭似从云端跌落,一手在胸前狠狠握个拳,还得假装高兴:“好,我晚点发给您。”   ——————   西江文化的办公楼在海岸城附近。租了两层楼,布置得挺别致。林易北告诉沈昔昭,西江文化的办公楼正在修建中,估计明年就要搬家。   她跟在林易北身后进了董事长办公室。清一色的花梨木古典式家具。左手边墙上挂了一幅水墨画。以沈昔昭的功力,虽然辨不出真假,但是认出那是林风眠的作品还是小菜一碟。   她猜,这画应该是真的。因为她不记得哪家博物馆藏了这幅画,应该在私人藏家手里才对。   那边,董事长魏晓光已经过来欢迎了。他大概四五十岁,穿唐装和布鞋,搞得跟国学大师似的。   林易北与魏晓光热络地寒暄以后,介绍了沈昔昭。   魏晓光请他二人坐下,他自己则在一旁泡茶。几遍热水以后,淡淡的茶香飘出。   看情形,这魏董与林易北关系真是挺好。他首先就问林易北上回推荐的书看了没?林易北自然是说不仅看了,而且受益良多。于是两人从书聊到佛经典故,又慢慢说到古代山水画。沈昔昭这才插了几句。   几人就一直这样看似闲聊地说了好一会儿。中途,魏董应该是给秘书打了个电话,说:“对,你定一桌。”然后,回头对林易北和沈昔昭说:“一会儿一起吃个便饭,你们都没约吧?”   林易北爽快道:“与魏董喝酒是人生一大快事,求之不得。”   还要喝酒?!沈昔昭工作以来,可还没正式混过这种酒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八章(捉虫)   潮泰轩,酒楼里惯常的包间,水晶吊灯,摆着大盆鲜花的圆桌,处处皆是金碧辉煌的闪耀。   芝士焗帝王蟹、象拔蚌刺身,还有为了健康一定要点的粗粮,摆盘精致,色相兼具,却很难让人食指大动。这样的美食,因为太美,反而冷冰冰。   十人桌,只坐了五个人。魏董右手边坐着林易北,左手边依次是他公司的两个下属,也都是总级别罢。一个姓张,一个姓李。   沈昔昭坐在林易北旁边,从侧面看去,刚好能看见他高挺的鼻子。不禁心中暗想,侧面倒比正面好看。   刚进来的时候,就有类似大堂经理之类的一个美女热情地与魏董打了招呼,又一一与众人问好。   魏董显然与那美女极为相熟,还向林易北和沈昔昭介绍到:“这是小杨,非常会点菜,一会就让她点。”   “哈哈,魏董再夸我,我就要骄傲了。”美女的笑声十分爽朗:“这两位第一次见,魏董的朋友都是我们的贵客。”她又不失时机地拿出名片与林易北和沈昔昭交换:“下次再来可以直接找我。”   服务员很周到,添水倒酒。沈昔昭在一旁默默地极为认真地开始吃饭。   而林易北已经与魏董三人都喝了一杯。魏董的酒杯一放下,另两人就发动了攻势。先是与林易北连喝三杯,然后将调转矛头对准了沈昔昭。   “沈小姐怎么不喝一点呢?来,来,我敬沈小姐一杯。”   沈昔昭酒量也不算差,正要举起酒杯来喝,不想身旁的林易北突然说:“她一会还要开车,我来喝。”   另一人开始帮腔:“开车怕什么,找个代驾不就好了?”   见此状况,沈昔昭也不能跳出来说“我能喝”,那不是把林易北的好心当成驴肝肺么?她能喝是一回事,其实并不爱喝,有人帮忙挡酒自然是要领情的。   于是笑着说道:“我真的不会喝酒。”   二人还想说些甚么,林易北已经举起酒杯:“我敬二位一杯,先干为敬。”一仰脖,就都喝下了。   “易北就是爽快。”魏董也拿起了酒杯。一时觥筹交错,酒汁与海鲜齐飞。   沈昔昭吃了一肚子食物,也不能真的当个吃白食的,于是端起茶水,走到魏董身侧,恭敬地说:“以前听林总说您对绘画极有研究,希望以后有机会与您多交流。我以茶代酒,魏董您随意。”   魏董也站起来,两人碰了一下杯:“有机会可以看看你们的藏品。”   林易北倒是抓住时机:“昔昭,公司不是有鉴赏会吗?下次给魏董发个邀请函。”   “请魏董一定赏脸。”沈昔昭也加了一句。   魏董便笑着道:“有好的作品一定要去看。”   沈昔昭便又走向另两位一一敬酒。身后传来魏董和林易北小声说话的声音:“收购的事情我一直在考虑。我也不瞒你,一直有人在给我介绍产业链上下游的公司。我自己在这个行业里,同行的大致状况也算了解。我说句实话,现在外面公司太多。尤其是文化类公司,资质不好判断。收购以后的整合也是个难事。但是现在竞争激烈,你不吃别人就只能等着被别人吃掉。”   “公司能上市已经算领先一步了。将来增发也好、发债也好 ,起码融资通道有一定保障。文化产业注定是资本密集型的,有了钱,就有了助力。这个行业也一直是我们公司的重点关注行业。要是有合适的标的企业,我一定帮您留意。”   “是,你们专业四处看企业的。来,喝一个。”   ……   一顿饭直吃到十点多才意犹未尽地散去。沈昔昭真是对林易北的酒量叹为观止,一个人放倒了三个人不说——临走时,魏董一行人都差点走不了直线,他却还像个没事人一样。   脸没红,说话条理分明,就是中途去洗手间的时间长了点。   魏董的车将将绝尘而去,沈昔昭突然觉得肩头一重,诧异回头,只见林易北整个人都靠在了她身上:“别动,晕。”   原来是强撑的!   沈昔昭赶紧搀扶着林易北走回车里。轻声问到:“林总,您车钥匙在哪儿?我送您回去。”   林易北也没说话,只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裤兜——这意思是叫沈昔昭自己掏了?她不禁咽了口唾沫,低头看了看已经倒在后车座上的林易北——皱着眉头,闭着双眼,一副难受又娇弱的模样。已经喝成这德行了,不可能是诚心搞职场性骚扰。于是只得尖起两只手指,小心翼翼地伸进林易北的裤兜——尽量不碰到他的肉体。左右试探了一会儿,才终于碰到一个东西,赶紧一把抓住——手掌扩展的一瞬间,感受到一阵温热。   那是林易北的体温。沈昔昭不知为何,突然红了脸。   时间仿佛有一刻的停顿。那温热停留在皮肤上,钻进血管里。像被突然打上的烙印。   她心慌意乱,手更不知放在哪里才好。赶紧掏出钥匙。   她上了车,关了门。一边问林易北家在哪儿,一边开车。半晌没听到回音,又回不了头,于是运足气,大声问了句:“林总,您住哪儿?”   一阵艰难的喘息声。伴随着模糊不清的声音:“停下……难受……”   “停下……停下……”   沈昔昭终于听清了,赶紧将车停到路边。紧接着后门就打开了,林易北几乎是连滚带爬地从车上下来,干呕了半天,然后一屁股坐在花坛边上。头埋在膝盖上,一句话也不说。   沈昔昭去车上找了瓶矿泉水,拧开以后递给林易北:“要不要喝水?”   林易北没动,也没说话。   虽然已经晚上十点多,可还是热得厉害。沈昔昭额头上、后背都起了一层薄汗。衣服贴在皮肤上,又黏又难受。路边有草木,蚊子又多,不大一会儿,她的腿上已经鼓了好几个包。   她一面抓着腿,一面在林易北身旁坐下,好生相劝:“林总,很难受是吧?但现在大晚上的,一直坐在路边也不是个办法。您告诉我您家地址,我送您回去。回去了就能舒舒服服躺在床上。好不好?”   林易北轻轻点了点头。   沈昔昭不禁大喜:“那地址是?”   林易北又不说话了。   沈昔昭简直无语。她不耐烦地这里抓抓,那里挠挠。实在坐不住,就站起来,一边跺脚,一边看城市的夜色。被绿化带一分为二的大马路,宽阔,车流稀少。可是路过的车,没有一辆为路边突兀的人而停留。他们像流星般,急匆匆赶往下一个方向。   夜色溶溶,像无数只安静的眼睛。   高楼里一盏又一盏的灯。沈昔昭知道这里面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油盐酱醋和悲欢起落。可是,人们,互不过问。   城市让每一个人深陷孤独,却无法诉说。   沈昔昭突然心头一软。她低下头,在林易北耳边轻轻问他:“我们回家,好不好?”   林易北又点了点头。   沈昔昭没有再等他说话,直接将他拉上了车。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   林易北觉得嗓子干得都要冒烟了。他走到一只水龙头下面,一拧开就忙不迭地凑上去要喝,可是一滴水也没滴下来。他绝望而焦躁地盯着水龙头黑洞洞的管口。   嘴唇几乎要咧开。声带发出严重磨损的声音。   他猛然睁开眼睛。白色的,天花板。他坐起来,天蓝色的被子从身上滑落。被子上一只海豚,似乎正与他对视。   他睡在沙发上。可这沙发不是他的。   右手边方向摆了一张餐桌。上面有玻璃瓶,里面装满了水。他立刻起身,光着脚跑过去。咕咚咕咚,一口气灌了一整杯水。久旱逢甘霖一样。   这里难道是沈昔昭她家?   昨晚喝醉了。从饭店怎么出来的?又是怎么到的这里?林易北一点也想不起来。他甚至不记得他还貌似清醒地给魏董一行人送行。   他看了一下墙上的钟,已经八点了。九点上班,沈昔昭还不起来么?要不要叫一下她?   林易北正纠结着,突然门开了。   头发蓬乱,睡眼惺忪,穿着一件卡通睡衣的沈昔昭走了出来。她不经意一瞥,怎么余光里依稀有一个男人拿着自己的水杯?!   沈昔昭浑身一个激灵,一下就彻底清醒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沈昔昭惊恐地拨开眼前头发,咦?不是林易北么?他怎么……才惊诧到一半,沈昔昭猛然想起昨晚在马路边待得不耐烦,自己把他给带回来。睡一晚给睡忘了。   她立马伸手压了压头发,咧嘴一笑:“林总,醒了啊?昨晚睡得好吗?”   林易北瞟了一眼小沙发。难怪早上起来腿酸呢?原来蜷了一晚腿都没伸直。不过这不能怪沈昔昭,毕竟还收留了喝醉的自己一晚。还有就是,这沈昔昭平日里光鲜亮丽得很,原来在家也是这副宅女造型!不禁面露促狭笑容。   沈昔昭见他目光在自己身上打量了一回,又露出古怪笑容。她不禁也往自己身上看了看,宽大的卡通睡衣,好像还没穿bra!   “啊!”沈昔昭压低声音惊叹了一下,又恨恨盯了林易北一眼。立马转身,嗙地关上门。   林易北盯着重重阖上的门,不禁笑了。心情好似放松地很,便高声调侃了一句:“放心,我没拍下来,不影响你以往形象。”   沈昔昭听着门那边传来的声音。心中恨恨想到,你还操心的形象,怎么不去操心操心自己冒绿光的头顶!   她一面咕哝着,一面打开衣柜门。沈昔昭家里,最大的柜子便是这架靠墙顶着天花板的四门衣柜了。右边两门分为上下两层,上面是各种颜色的大衣和春秋装外套。下面是连衣裙。左边两门则是各种短群、衬衣以及分格子拜访的T恤、裤子等。   早些年她还喜欢逛商场。上大学时常买衣恋、百家好这些牌子,这两年衣服多是淘宝代购了。   她抓出一件tara jamon水粉色蚕丝上衣,看了看腿上一片红色的包,于是穿了条黑色长裤。   这才推开门走出去。   林易北听见门响,又抬头去看:“果然收拾一下挺漂亮的。”   沈昔昭瞥了他一眼,不禁露出一个小得意的笑容。林易北看着她那表情,活生生像一只翘着尾巴的小狐狸。于是也笑了。跟着沈昔昭走到卫生间门口。   他靠着墙,没看里面情况,只听见刷牙洗脸的声音。不知道为什么,这种生活里最平常的声音有着镇定人心的作用。   “虽然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把我弄来这儿,但还是谢谢你。”   沈昔昭举着牙刷,一阵风似的冲了出来:“为什么?你以为我有什么企图啊?你当我愿意的啊?问了你多少遍你住在哪儿,你就是不开口!我看你才是居心叵测想跟我回家罢。”   “哈哈。”林易北却突然捂着肚子笑了起来:“你平常一副假正经的样子,原来这么可爱啊。”   沈昔昭真想把嘴里的泡沫糊他一脸。还说自己假正经,他才是假正经好吧!整天端着架子装青年才俊,酒量不好还非得喝!   “你酒也醒了,活蹦乱跳的,该去哪就去哪罢。”沈昔昭说完,继续去刷牙。   “在你家也不给口饭吃。”林易北说着竟然直接走去厨房:“有没有面包、鸡蛋什么的?”   “诶,诶,你别太随意了……”沈昔昭话还没说完,林易北就从冰箱里翻出了两个鸡蛋,还有一袋吐司。   “不客气,你接着洗脸。我煎鸡蛋,烤面包,你一会直接来吃就是。”   能有人做早饭也是不错的,沈昔昭想想便交代了一句:“还有牛奶,微波炉里转三分钟,还有鸡蛋要溏心的。”   等沈昔昭擦完脸,简单化了妆,林易北早做好早饭,在厨房里高声叫着:“早饭好了,快出来吃。”   “马上。”   “快点,面包都不脆了。”   沈昔昭急急忙忙上了散粉,从房间里走出来,看见餐桌上考好的面包中间夹着煎鸡蛋,一旁还有番茄酱还热牛奶,心情瞬间就好了,看林易北也顺眼多了。   她坐下来,挤了点番茄酱在鸡蛋上,夹上吐司。   “你一个人住?”林易北一边吃,一边问她。   沈昔昭点点头。   林易北以前听过沈昔昭和顾城的绯闻,便故意问了一句:“顾城不是你男朋友么?怎么不一起住?”   “谁说的!我怎么可能找他做男朋友!”沈昔昭完全是下意识地反应。   林易北就只笑笑:“你是哪儿人?”   “成都的。林总呢?”   “安徽的。”   “不会是安庆的罢?”   林易北诧异地看着她:“你怎么知道?”   “小时候看曾国藩打太平天国,就对安庆有印象了。安徽,粉墙黛瓦,徽派建筑,感觉是个出才子的地方。”   “想拍我马屁也不用这么拐弯抹角。”林易北促狭地看着沈昔昭。   她的反应也快:“拍得太直接不是显得我们都太俗么?”   林易北哈哈大笑起来。   吃完饭,沈昔昭主动收拾了碗碟,都堆进水槽里,打算晚上回来再洗。再不去上班,该迟到了。   林易北用清水拍了一下脸,对沈昔昭说:“你车不还在公司么?我送你去公司,然后我再回家换洗。”   沈昔昭刚才还笑嘻嘻的脸微微下垂,说了一句:“不用这么麻烦,我自己打车去就好了。”现在这个点,公司门口来来往往的人肯定不少,要是被人看见了,免不了又是一场八卦。本来现在与顾城的关系就够让人说三道四的了,要是再加上勾搭领导,自己很快就要取代Amanda的绯闻地位了。   林易北见她明显地犹豫了,不难猜出她得顾忌,于是说到:“放心,就送到路口,不会有人看见。”   沈昔昭居然放心地笑了笑,抓起包:“那好吧。”   以林易北现在的条件,是不缺年轻女孩往上贴的。有人看中他的身家前途,有人看中他的外表,没想到这个沈昔昭倒没有刻意套近乎。   ——————   一直到临近中午,林易北也再没来办公室。吃午饭时,顾城领着一个姑娘一起来找沈昔昭。   “这是我们办公室新来的实习生,叫苏叶。”   苏叶一张瓜子脸,眼睛细细的,眼尾上挑,总给人一种媚眼如丝的感觉。一笑起来,眼睛更是弯成了月牙。   “昔昭姐好,顾城哥现在是我的老师。”   “顾老师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可有得你学的了。是吧,顾老师?”沈昔昭一脸坏笑地看着顾城。   “那是,你也得多向我学习学习,有益你身心健康。”顾城倒是不谦虚,笑着又到:“给苏叶接风,我们出去吃饭罢。昔昭,你说吃什么?”   “去小当家罢,那儿快,一会儿还要赶回来上班。”   小当家以顺德菜为主,物美价廉,离瑞安又近,走三五分钟就到了。   沈昔昭点了菜,顾城去洗手间。苏叶一脸兴奋地左看看,右瞧瞧,感叹了一句:“来这儿吃饭的人好多。”   “方便又好吃嘛。”   “昔昭姐,你看上去好年轻啊,是不是进瑞安的时间不长啊?”   “我和顾城是一批,都是去年进来的。有一年多了吧。”   “难怪你们俩关系这么好。中午吃饭前,顾城哥一直说要叫你一起。”   沈昔昭笑了笑:“他就是看中我能点菜。”   “话不能这么说奥,好像我在剥削你一样。”顾城走过来,接过话头:“我还看中你漂亮,带出去吃饭长面子叻。”   “那我呢?我怎么样?”没等沈昔昭回话,苏叶就抢先问到。   “你一个小孩儿凑什么热闹?”顾城刚坐下,服务员已经开始陆陆续续地上菜了。   “果然上菜好快。”苏叶不禁感叹了一声。   三个人一边吃,一边聊了些公司的事情。主要是顾城和沈昔昭在说,苏叶都不熟悉,插不上话。   “你们跟西江文化见得怎么样?”顾城问沈昔昭。   “还行吧,他们董事长确实挺懂现当代艺术品的,也是真的有兴趣。还说下回要来参加鉴赏会。”   “你们杨总跟林总现在走得很近啊,我们老大这两天火气很重啊。而且今年林总出了好几个项目,真是风头一时无两。”   沈昔昭想起今天早上在家里和林易北四目相对的场景,没来由微微红了脸。她只觉得脸上一阵热,赶紧低头扒饭。   “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顾城说着,还帮沈昔昭夹了一筷子菜。   “诶,诶,你也不问问我嫌不嫌弃你的筷子?”沈昔昭赶紧用筷子敲了敲顾城的筷子。   顾城一脸不可置信:“好心当成驴肝肺。”说着便转向苏叶,也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苏叶,你嫌不嫌弃我?”   苏叶呵呵一笑:“不嫌弃。”   顾城就扔给沈昔昭一个得胜似的笑容。   吃完饭回公司,进办公室前,沈昔昭说要去洗手间。苏叶说她也要去,便挽着沈昔昭的胳膊一起走了。   半路上,她问沈昔昭:“昔昭姐,顾城他有没有女朋友?”   沈昔昭心中暗叹一声:得,又一个小姑娘撞网里了。可是该怎么回答呢?告诉她顾城有三个女朋友?   “我没问过,不太清楚呀。”沈昔昭扯出一个假笑。   “那你们俩呢?我觉得你们的关系很好。”苏叶十分坦白。   沈昔昭连连摆手:“我们就是普通朋友,什么关系都没有。”   苏叶舒了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我觉得他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苏叶性格活泼又勤快,自从她来了,顾城省心不少。打印材料、贴发票这些琐事全都交给她去做。苏叶还乐呵呵的。中午顾城和沈昔昭的吃饭小团体很快就由两个人扩充成三个人。   不过两三天时间,苏叶摸清顾城总不够时间吃早饭,于是开始每天早上给他带早饭。   不用沈昔昭传话提点,顾城也看透了苏叶的这点小心思。他不点破,也不拒绝,而是心安理得享受起苏叶的示好。一是因为苏叶性格讨喜,会照顾人;第二点则是因为外表了。苏叶是那种特别有风情的长相,全身上下仿佛散发着挡也挡不住的女性荷尔蒙,就连端茶倒水也能让人觉出烟视媚行的味道。顾城觉得很有新鲜感。   还有一点,则是深藏在顾城心底的小九九。他发现沈昔昭对自己好像一直不怎么上心的样子,有意与苏叶走近来刺激刺激沈昔昭。   才几天功夫,沈昔昭眼睁睁看着顾城和苏叶打得火热。从前,在所有人眼里,顾城与沈昔昭关系最好。如今,突然多出来一个苏叶。三人一起吃饭时,顾城不再只顾着跟沈昔昭聊天,而是更多的与苏叶说话,还都是平常沈昔昭不太热衷的话题。她就在一旁默默地扒饭,适时露出个笑容,以示参与。   话题从足球,到车,都是顾城感兴趣的。苏叶后来告诉沈昔昭,她知道顾城对那些事情感兴趣以后会特意去网上查相关内容,这样两人就有共同语言啦。   要说不失落,那是骗人的。沈昔昭给黄鹿鹿打电话,颇有些哀怨地说起近日之事。   黄鹿鹿很是吃惊:“你不会看上那个土豪了吧?”   沈昔昭比她还吃惊:“怎么可能!他有女朋友的。我觉得就是人的占有欲在作祟,就像我们俩一样,要是你突然跟你们寝室那谁比跟我好,我也会小失落罢。然后默默把你从一等拉到二等。”   黄鹿鹿一阵大笑:“我还以为你要把我拉黑呢。我看土豪对你挺好的,你干嘛不看上人家?”   沈昔昭翻了个白眼:“你是怂恿我去做小四、小五么?”   “美得你,你还想做小四,你有人家那身家吗?你能锯掉小腿向人家的娇小玲珑看齐么?”   噗嗤一声,沈昔昭大笑不止:“能不能不拉人躺枪啊?我说,你跟你的贺知怎么样?”   黄鹿鹿的声音乍然娇羞了,又带着一丝急不可耐的喜悦:“他说他下个月要来北京出差。”   “你可得把持住啊。”沈昔昭意味深长地开了个玩笑。   “怎么办?好担心到时不顾一切把他扑倒。”黄鹿鹿也是笑嘻嘻的。   两人又吐槽了些工作琐事才挂了电话。   ——————   杨总听说魏董答应来参加鉴赏会之后很是高兴,叫沈昔昭和综合部的同事合作,将下次的鉴赏会办得规格高些。   “场地、时间尽早定下来,然后早点发邀请函。”   “是,我写一个方案给您过目。”沈昔昭想了想,问了一句:“要不要请林副总作陪?”   沈昔昭本来以为杨总肯定要说请的,没想到杨总却说:“你只负责嘉宾名单罢,公司这边请谁出席我再看看。”   沈昔昭心里涌上一阵异样感觉,可又说不清到底是什么。从杨总办公室出来以后,她对着电脑屏幕认真做了一番自省。   工作以来好像心思越来越重,心眼越来越小。别人说个什么话,自己总要猜上半天背后深意。真没意思。   沈昔昭越自省越哀叹,为了这个俗气又乏味的自己。居然还因为顾城和苏叶走得近而吃味!好像自己正逐渐变成曾经所讨厌的那类人,世故而精于算计。   她摇摇头,像是要把这些念头都赶跑。于是决定要真心接纳苏叶,三个人不应该更热闹好玩儿么?也省得那些人老猜测自己和顾城的关系。   列表上苏叶的头像突然闪了。沈昔昭点开一看:   昔昭姐,顾城说他没有女朋友。我觉得我很有机会耶。后面是一颗鼓动的红心。   沈昔昭一看,立刻点开顾城的头像,质问他:“你明明有三个女朋友,干嘛骗苏叶?”   “我没骗她啊。都已经分手了。我现在是单身!!!突然”   沈昔昭简直不可置信。暗自猜测,顾城跟苏叶认识才几天,居然把女朋友们全都甩了,看来这次是动了真心。她心中不禁又有一点酸,想到果然女人还是要像苏叶那样才讨喜。从前顾城就说她:你怎么对我一点都不温柔!   “我觉得以前那样的方式挺没劲的。我想开始一段认真又干净的关系,我不想再像以前那样。”顾城又发来一段话。   沈昔昭突然觉得指尖传来一阵凉意。她看过很多关于爱情的描写。   但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玲珑骰子安红豆,入骨相思知不知。   李文秀牵着白马,独自离去。她说: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杜拉斯说:爱情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   可是,沈昔昭从来不知道爱情是什么。她想她这辈子距离爱情最近的时候,是四年前,暑假回家居然见到数年未见的宋庭梧。他约她第二天出去玩。不知为何答应的时候一阵脸红心跳。   她记得那个晚上,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看着窗帘后斑驳的夜影。脑中如有万马奔腾。她根本闭不上眼睛,炯炯有神看着夜色由浓转淡,渐渐扯出白色。心脏抵在胸腔一角,跳得像要炸开。   后来的后来,天各一方。她和他,到底什么都没发生过。   黄鹿鹿,顾城,他们似乎都找到了命定的爱情。而沈昔昭,犹在猜测。如果爱是一种能力,她好像并不具备。   于是,她真心诚意地回复顾城:“你这样想挺好的,也挺对的。”然后她告诉苏叶:“嗯,我看好你们哟,少女。”   “周末出来玩吧,我叫了不少人。”这是顾城新的对策,担心总约沈昔昭单独出来会引起她的戒心,便假借一群人聚会的名目。   沈昔昭则以为顾城是要与苏叶多接触,叫上自己做挡箭牌,也可以显得不那么突兀,于是一口答应下来:“去哪儿?”   “周六去柏悦汇唱歌。”   ——————   顾城果然叫了一堆人,除了沈昔昭和苏叶以外,还有他自己以前的同学,一共十来个人,开了个中包。   只有沈昔昭和苏叶与大家不太熟,顾城便坐在两人中间,招呼着喝酒唱歌。台面上摆满了吃的喝的。两个巨大的果盘,旁边是开心果、鱿鱼丝等,除了啤酒之外还叫了威士忌。   KTV昏暗而暧昧的灯光下,顾城看着沈昔昭的侧脸,只觉得一种从未有过的洁净。像某种花瓣。他想,沈昔昭应该就是那个可以和自己好好走下去的人。   他帮沈昔昭拿水果,跟她轻轻碰杯。   沈昔昭想着自己不能老在这里当电灯泡,与顾城和苏叶分别喝了一杯之后,就起身走到一边去点歌。   苏叶的心情很好,她察觉到顾城对自己的不一样和喜欢。虽然她并不清楚这喜欢的程度有多深。   顾城带着苏叶跟别人一起摇骰子猜拳。   苏叶回头看他,娇滴滴地说:“我不会猜这个,也不会喝酒。”   顾城一笑,用带着保护的口气说:“没事,你猜,输了我喝。”他其实对苏叶挺有好感的。若不是打算开始一段认真的感情,他愿意将苏叶收为女朋友之一。   旁边有人起哄:“小妹妹,你尽管输。你顾城哥哥可是千杯不倒。”   果然一语成谶,苏叶之前没怎么玩儿过,哪里猜得赢那些老手!可怜顾城一杯接一杯。就沈昔昭唱了两首歌的功夫,他一连灌了六七杯下肚。   看见沈昔昭走过来时,他眼光都飘了。   众人又将沈昔昭拉入战局。她在苏叶下手,开了苏叶好几把,急得顾城直拧她胳膊:“你看清楚啦,喝的可是我。”   沈昔昭靠在苏叶肩上,笑着说:“没办法,她喊得太夸张了,不开她我自己喝咩?反正你酒量好,不怕的。”   见顾城真的喝了不少,后来几把沈昔昭就故意放水,不再开苏叶,却反被被人给开了。坐她下手那人还挺狠,一开开两家,沈昔昭又与顾城连干了好几杯。   很快,顾城的脸红得跟煮熟了一样。   苏叶看着也挺不好意思,自己喝了几杯。顾城实在扛不住,在一边靠着沙发歇了一会儿。他一天没吃饭,空腹喝了这么多酒,胃里翻江倒海似的。于是赶紧起来朝洗手间走去,结果里面有人。   他只好走出包间,去外面。   苏叶有心,留意到顾城不舒服,敲了洗手间的门又出去了。于是她也借口要上洗手间跟出去了。   沈昔昭也没注意二人动向,仍是与众人划拳喝酒。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人说:“顾城去哪儿呢?好一会儿没见他了。”   她四下看了看,发现苏叶也不见踪影。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水蓝色的时钟渐渐指向十一点。厚重的窗帘挡住了日光。窗外间或传来一两声模糊的汽车喇叭声。   沈昔昭抱着被子侧身而睡,蜷得像回到子宫一样。松软的枕头被压出褶皱。   “咚咚咚……”   激烈而急促的敲门声。她猛地睁开眼睛,像被一只粗暴的手从沉睡中猛然拽出。沈昔昭一脸不耐烦,翻了个身还想继续睡。在她看来,怎么可能有人直接上门找她!最近又没买东西。   “咚咚咚咚……”更激烈的声音,敲得房子都在震动一样。   沈昔昭此刻只剩下清醒的愤怒。她随手拽了一件大衣穿上,然后走到门口,通过猫眼朝外看了看。   一个高而瘦的男人,一手似乎撑在门上,一手夹着烟。脸上有着不耐的倦容。   是顾城。   沈昔昭又诧异,又不满,开了门,抱怨到:“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一大早的跑来干什么?”   顾城没说话,一双眼泛着血丝。   他进了门,直接走向沙发,一屁股坐下,烟抽得更凶。   沈昔昭不满地在鼻子前煽了煽,看顾城神色不太好,也就顾不上起床气了,问他:“怎么了?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顾城仍是没说话,定定地望了沈昔昭一会,突然别过头去,抬手擦了擦眼睛,才又转回来,朝他身边的沙发拍了拍,示意沈昔昭过去坐。   这番阵仗着实吓了沈昔昭一跳。脑子里连轴般转了起来。怎么了?土豪爹有私生子了?还是生意出状况了?本来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就挺让人不自在的了,现在还要一起坐在沙发上,更有一种挠心的暧昧。   可是顾城现在这副欲言又止的伤心模样,让沈昔昭实在顾不上避嫌,乖乖地走过去坐下。还放软了声音,轻轻问他:“到底出什么事了?你别担心,人生嘛,哪有过不去的坎。一切都会变好的……”   话未完,顾城突然将沈昔昭一把抱住。   这一抱来得太突然。顾城的体温,身上的烟酒味还有一种不知来源的清新味道混杂在一起,迎面扑来。沈昔昭又急又慌。手忙脚乱地推顾城。   “别动,我只想静静地抱一会儿。”顾城的声音带着哭腔。   沈昔昭真的不敢动了。在她看来,一个人哭,掉眼泪是很严重的事情。她不知道顾城到底怎么了,却被他这一刻的伤心打动,心里涌起了柔软。   半晌,顾城才放开沈昔昭,垂着头,说了一句:“我又做错了。”   “到底怎么了?”   “我和苏叶……”顾城像是难以启齿般,顿了一下,才说:“我不想和她在一起。”   “你不是对她有意思么?”   “谁说的!从来没有,我只当她是小妹妹。”   “苏叶跟你告白了?”   顾城点点头:“我不想伤害她,可是我真的不想跟她在一起。”   这也不是多大的事情嘛。沈昔昭劝他:“这种事情自然要讲究两情相悦。你不愿意,没人会逼你的。说清楚就好。”   “我已经跟她说了,可是她很难过。昔昭,我真的一点也不想伤害她。她现在一个人,你能不能帮我去看看她?”   苏叶家不在深圳,学校也不在这儿,一个人来瑞安实习,暂时住在公司的协议酒店里。   沈昔昭有点踌躇,毕竟是顾城和苏叶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自己□□去好像有些奇怪。而且苏叶喜欢顾城,她是明明白白知道的。现在被顾城找去安慰苏叶,指不定还让苏叶怀疑自己与顾城的关系呢。顾虑到这些,她就没说话。   “昔昭,你会不会看不起我?”顾城眨着他那泛着水光的眼睛,让沈昔昭想起了曾经养过一个月的那只萨摩耶。她颇有些无奈地说:“我买点吃的去看她吧。”   ——————   沈昔昭拎了个星巴克的盒子从顾城的车上下来:“你先回去吧,晚点我再和你联系。”   苏叶打开门见到沈昔昭时,先是诧异,而后又似了然于胸地笑了笑:“顾城叫你来的?”   沈昔昭略有些尴尬,拿出蛋糕:“他不放心,叫我来看看你。”   苏叶鼻子一酸,强忍着没让眼泪掉下来:“我还好,没什么。”   “吃过东西了没有?先吃点蛋糕吧。”根据沈昔昭的经验,无论遇上多伤心的事情,甜品总能让人稍微开心点。她刚刚特意挑的巧克力蛋糕。   苏叶却往边上推了推:“你吃吧,我吃不下。”   沈昔昭实在不是个安慰人的能手,更何况与苏叶的关系又不像与黄鹿鹿那般能够畅所欲言。   她讪讪地放下蛋糕:“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发展成现在这个样子。顾城那个人罢,人是挺好的,但是感情上可能不太有自制力。就算你们在一起了,他肯定也不会是个好男朋友。”   说着说着,沈昔昭情不自禁又将真心话说了出来:“他长得好看,多金又有趣。可他花心啊。他这样的男人,对女人来说就是一段弯路,一个陷阱。总要绕过了他,才能走上康庄大道,遇见更好的风景。”   “那你呢?对你来说,他也只是陷阱吗?”苏叶的眼睛里是坦荡荡的疑问。   “我?我们是平行线,我怎么也不会踏足他那条路啊。”沈昔昭暗想,果然苏叶还是怀疑了自己与顾城。   “你想知道我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毕竟是你们俩之间的事情。你不想说没关系的。”沈昔昭还真不是特别想知道。知道太多,以后三个人怎么见面啊?   “无所谓,我都可以告诉你。”苏叶的语气很平静:“昨晚他在这里过的夜。我们上床了。可是,今天一早,他说一场误会,就走了。”   火气在沈昔昭心里腾地燃起。顾城这个混蛋,睡了人家姑娘就翻脸不认人了!想到此,她的脸瞬间就冷了。自己还屁颠屁颠跑来给他擦屁股!   她腾地站起来:“我没想到已经到这地步。这事情我管不了,我先走了。”   苏叶的脸上一时看不出是悲是喜,只是意味深长地说了句:“为什么偏偏你们俩关系比所有人都好?”   沈昔昭一时语塞,难道自己与顾城的关系真的不合时宜?   “我和他只是朋友,坦坦荡荡。”说完沈昔昭就出去了。   她刚出电梯,顾城迎面走来。“她怎么样了?”   “顾城,你这个王八蛋!”沈昔昭扔下这句话,头也不回地走了。   顾城愣在当场,胸中如被利箭穿透。   ——————   沈昔昭一腔怒气上了的士。她真是搞不懂顾城了,不想跟人家在一起睡人家做什么!还把自己搅进这一团乱麻里。她觉得就像被顾城利用了一样,看着苏叶在眼前展开血淋淋的伤口,说着无关痛痒的安慰。   她有一种无意中当了刽子手的不安与愧疚。   对,顾城就是个王八蛋,是个贱人!   的士师傅在后视镜里瞥见沈昔昭一脸要杀人的模样,心下惴惴,脚下油门越踩越重,恨不能立刻就放下这尊凶神。   到了小区门口,沈昔昭在快餐店打包了个盒饭,拎着上楼了。   出电梯时,她低着头一只手从包里掏钥匙。开了门,脱了鞋,正要关门。门外突然伸进来一只手,将门一把拽开。   沈昔昭骇得连连拉门,却力气太小,眼睁睁看着顾城从门外挤了进来。   “你又来干什么?我觉得现在对你来说解决苏叶的事情才是正经。”沈昔昭说着将盒饭放在餐桌上。声音冷得像冰。   顾城低着头,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小孩,茫然无措。   “我不知道会这样的。昨晚我喝多了酒,不舒服,跑去洗手间吐。后来苏叶就来了。我要进去找你,但是苏叶说你回去了。后来苏叶说送我回去。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到了她的酒店。”   “今天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就睡在我身边。我不想这样的,真的不想。”顾城的眼睛一片血红。   “我跟你说不想再像以前那样,我是真心的。”   “这是你们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你没必要和我解释。不论是怎么发生的,毕竟你们……”沈昔昭尴尬地顿了一下:“不该发生的已经发生了。你是个男人,该承担的要承担。”   委屈、难看、愤怒像波涛一样拍来,顾城突然拽住沈昔昭的胳膊,用力得似乎五指都要嵌进去:“你想怎样?要我负责,跟她在一起吗?那跟我从前有什么区别?见一次,然后上床,然后在一起,再分开。我真的厌倦了。”   沈昔昭吃痛,用尽力气地挣扎,发丝散乱地贴在脸上:“痛……你放开我……你不想承担这个后果,为什么要犯那样的错?”   顾城听见沈昔昭说痛,赶紧松开手,心疼地看了看她发红的胳膊,有些语无伦次:“对不起,对不起。我……”   “无论怎么弥补苏叶,我都愿意。可是我真的不想和她在一起。”   “我已经说了,和我无关。”在沈昔昭二十多年的人生中,没有遇到过这么复杂的男女情况。甚至连一夜情这回事,也是她第一次结结实实地碰上。在她有限的人生阅历里,找不出可供参考的信息。   就算顾城是混蛋,苏叶作为一个成年人也得为她自己的行为负责。   沈昔昭垂下眼睫,无力地说:“你们的世界我不懂。”   “可是我想和你在一起。”顾城终于说出这句话。他的眼睛晶亮晶亮的,好像回到小时候第一次暗恋女生的年代。   惶恐又充满期待。心里被甜蜜和酸涩同时鼓胀。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二章   骤然听到顾城表白,沈昔昭心里涌上一阵慌乱。他说真的,还是开玩笑的?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当面告白,真是心慌意乱不知如何面对。她多希望这只是顾城的一个玩笑。这样两个人相视一笑,又能回到从前。   于是,几乎是下意识的,沈昔昭嗤了一声:“开什么玩笑!”可是,心里又似十分明白顾城那样的表情是做不得假的。   “是不是开玩笑你以后就知道了。”他看得出沈昔昭的逃避和躲闪,于是挑出一丝笑容:“你晚上早点睡,明天还要上班。”   ——————   第二天到了办公室,沈昔昭偷眼一瞧,顾城和苏叶表现得都挺正常,似乎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只有她,像没见过世面一样,还以为那两人从此不共戴天。   吃午饭时,顾城照例在网上敲了沈昔昭。只是当两个人一同走进食堂,远远看见苏叶和另外几个人言谈甚欢时。这时,她才确信周末发生过的事情不是一场梦。   可是顾城的告白呢?也是真的吗?看着对面这个一边吃饭一边讲笑话的男人,沈昔昭觉得和从前毫无二致。他们仍是同一条战壕里的盟友。似乎什么也不曾发生。   她用来想这些有的没的的时间并不多。吃完午饭刚回来,综合部就有人告诉她因为证券公司的中期策略会在即,他们部门的鉴赏会必须提前几天。   沈昔昭立刻通知了杨总。然后给每一个LP的秘书打电话,重新确定时间。   这几年中国近当代艺术品在国际市场上被热炒,出钱的当然都是国内这些土豪。一掷千金只为买一副齐白石的画。沈昔昭当然理解魏董喜欢收集近当代画作。现在国内的土豪谁不喜欢呢?   她自己——当然是买不起任何一副的,但是一心一意地喜欢着印象派。小学时候看泰坦尼克号。那时候看不懂生离死别,就记得女主角上船以后拿出好多画。画上是艳紫的睡莲,深深浅浅,沉酣一样。   她还记得男主角嘲笑女主角的品味,大意说那些画毫无价值。   可是女主角坚持那些画将是传世之作。   那时候的沈昔昭只知道画挺好看,并不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莫奈的睡莲。   二十世纪初,印象派还是无法被大众理解和欣赏的怪物。而现在,梵高一幅画就能卖出上亿的天价。   ——————   鉴赏会上,沈昔昭忙得像个陀螺。既要不时去前台迎宾,又要照管运过来的作品。差点前仰后合之际,不经意间瞥见魏董从大门走了进来。走在他身边的不是之前见过的秘书,也不是杨总,而是顾城的直接领导也就是整个直投的老大——李季唐李总。   沈昔昭愣了一下。她分明记得顾城说过,当时投西江文化时,李总是反对的。为此,林易北与李总闹得很不好看。   杨总不是与林易北联手要拿下魏董么?怎会介绍魏董与李总认识?   就在沈昔昭发呆之际,杨总早已看见魏董和李总并肩而来,于是笑着上前打招呼。三个人说说笑笑往一边去了。   后来的整个行程沈昔昭都有些心不在焉,不时朝魏董和李总望望。虽然期间杨总也介绍了其他LP给魏董和李总认识。但是两人与众人寒暄之后,便一直在一起说话,不时耳语,显然关系匪浅。   魏董脸上那和善又亲切的笑容,与曾经对着林易北时一模一样。   中途杨总带着沈昔昭与魏董打招呼。见她过来,魏董露出一个久别重逢的欣喜笑容,还伸出手握了握:“昔昭,我今儿可是为了兑现跟你的诺言特意抽时间过来的。”   李总也在旁边笑了:“昔昭可是我们公司的后起之秀。”——虽然他并不认识沈昔昭。   沈昔昭立马谦逊地笑笑,也开玩笑着说:“为了李总这句夸奖,我以后更得鞠躬尽瘁,卖力工作。”   后来几次擦肩而过,沈昔昭听见魏董与李总的零星对话。   “奔腾影业的上市就卡在这儿了。要不是这个点儿闹离婚搞得股权架构不稳定,奔腾IPO是百分之百的事情。”   魏董不时点个头:“:“季东阳那个人我听说过,强势,意气用事,恐怕不甘居人下。”   “如果成为第一大股东,只要在董事会的投票权足够,换下他也不是不可能。”   魏董又点了点头。电影产业是他早就想进入的了,奈何没有合适门路。奔腾影业也算业内小有名气的公司,筹谋上市已经两三年。哪成想遇上IPO停摆,现在董事长季东阳又闹起了离婚。   如果不是李季唐告诉他,他还不知道奔腾的大部分股权在季东阳他老婆手里。现在季东阳的小三要上位,大老婆一怒之下要卖手中股份。江山和美人之间,看来季东阳要选美人了。   而魏光明,正蠢蠢欲动要当这场争斗中的渔翁。   虽然他也知道李季唐曾经不看好西江文化,甚至在林易北决定要投资的时候激烈反对。这样想来,二人也算有过节罢。但此一时,彼一时,利益面前,哪有朋友抑或敌人?   未曾上市前,魏光明需要钱。所以他很感谢林易北雪中送炭,也感动于这种相识于微的知遇之情。甚至现在接受采访时,他仍乐意津津乐道于这一次经历。   可现在,他已经是上市公司的老板。他需要的资源不再是林易北能提供的了。林易北是一个不错的年轻人,可到底太年轻了。   鉴赏会散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沈昔昭一直很纠结要不要给林易北打个电话,说说今晚的情况。这算通风报信么?她不知道,她只是不希望他连已经被排挤出局却不自知。   可是这样的话实在太难出口。毕竟她沈昔昭是杨总的人,而她与林易北又称得上什么关系呢?顾城也早就说过,别为了这个项目把老大都给得罪了。   到底该不该说?   ——————   林易北在重庆出差,待了一个星期。那天下午刚回公司就接到了李季唐的邀请——请他去办公室谈一谈。   自从西江文化以后,林易北与李季唐的关系便十分微妙。其实在这之前,两个人的关系相当不错。可以说李季唐十分赏识林易北。   但是西江文化一出,李季唐激烈反对。然而他没想到林易北竟然得到了瑞安证券分管直投的副总裁——同时也是直投的董事长的支持。也许就是在那一刻,李季唐突然发现,林易北这个人,有才干,但也太有才干了点;有野心,但也太有野心了点。让人不得不防。   而林易北,他没想得罪李季唐的。或者说,他在去争取副总裁的支持的时候,没想到会与李季唐闹到如此地步。他承认自己是过于持才傲物了,以后做事应当再留有余地些。   打脸虽然爽,终究只是一时意气。   他敲了敲李季唐的办公室门。   “请进。”李季唐笑得颇为和蔼:“出差回来了?坐罢。项目看得怎么样?”   这些表面功夫对现在的林易北而言,算得上驾轻就熟。   “不算特别有新意,在行业里规模也不是最大。但是创业团队还不错,高学历,也比较踏实。”   李季唐顿了顿,将话题回到林易北身上:“这一两年你的工作表现大家有目共睹,出的几个项目都相当不错。但是我们不比外面的PE,没有跟投制度,收益上可能相形见绌。”   若只是想挣钱,林易北早就跳槽了。在瑞安这样的大集团混,赚钱并不是第一位的,职位才是最重要的。投资副总监到总监,再到副总裁,甚至总裁。林易北想要的是一步步往上爬。   当然往上爬也是需要钱来垫脚的。   听到李季唐这样说,林易北便道:“一些同行向我透露过他们的奖金。”说着,看了李季唐一眼。这话的言下之意不外是不乏机构想挖自己。他话锋又一转:“但是瑞安的平台,工作氛围也算一种无形奖励吧。”   李季唐笑笑:“也不能太委屈员工。我看了一下你出的项目,还有你给艺术品基金部的协助,额外批了一笔奖金给你。过两天就公布,不仅是奖励你,也是激励士气。额度批了一百万。到时候从几个同事的账户过一下,减些税。另外再给你十万的报销额度。”   虽然说钱不是最重要的,但这么大额度的奖金,谁能不心动?林易北眉眼俱弯,那笑意是从内心里涌上来。   临走前的道谢真是发自内心:“多谢李总。”   看着林易北离开的背影,李季唐笑得意味深长。他抢了林易北的客户,现在这一百万算是大棒之后的红枣。只是林易北还不知道,大棒早已落下。   ——————   沈昔昭从综合部送材料回来,碰上刚刚从李季唐办公室出来的林易北。   她没想到竟然在这里遇上,心里有事,骇得肩头一震,定了定心神才打招呼:“林总出差回来了?”   林易北此刻正春风得意,见了沈昔昭,真有久别重逢的喜悦,便笑着到:“几天不见,好像更漂亮了。听说你们的鉴赏会已经开了,魏董过去了吧?”   沈昔昭心下一沉,点点头:“来了。”说完,她飞快地抬起头,下定决心似的说到:“说起来还要多谢林总。我请您吃个饭罢,今天有时间吗?”   一个念头在林易北脑中迅速闪过。这沈昔昭,难道是看上自己了?   他调整出自认为更有魅力的笑容,压低了声音,说:“我请你。你想吃什么?”   顾城急着找沈昔昭,从那一头推门出来,正巧看见沈昔昭和林易北四目相对。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三章   顾城稍稍诧异,上前拉了拉沈昔昭的胳膊:“我找你好一会儿了。”说完,才与林易北打招呼:“林总好。”   沈昔昭回头问他:“怎么了?”   “你下班没事罢,我要帮我妈挑个生日礼物。你帮我选一下。”其实不过是借口而已,往年他妈过生日,他并没有次次记得。想起来时,也就是去名牌店里挑款首饰。   沈昔昭正要说话,林易北却抢先开口了:“恐怕不行,昔昭约了我吃晚饭。”不知为何,林易北说这话时有一种痛快。   顾城看了看林易北,又看了看沈昔昭。   沈昔昭略微觉得这气氛似乎有点微妙,赶紧解释:“要不你先找别人看看?我刚刚才说请林总吃饭,谢谢他的帮忙。”   顾城释然地笑笑:“那明天罢,说好了噢。”   ——————   林易北怀着轻松的心情来吃饭,却没想到这顿饭越吃越沉重。也许他应该庆幸,沈昔昭是等他吃饱了以后才将事情说出,没有影响他的食欲。   难怪!   他去重庆出差本就是一个突发状况。那不是他跟的项目,却突然安排他一同前去。原来是为了支开自己。   林易北眼中渐渐爬上阴沉之色。他招手叫服务员开了一瓶酒。   沈昔昭心下惴惴,没敢说话。   林易北紧紧抓着玻璃酒杯。手上青筋根根凸起。整整一杯红酒,倒灌而下,却丝毫不能浇熄胸中怒火。   “今天,李季唐说给我一百万做奖金。”林易北一声冷笑。这一百万算什么?安慰奖?封口费?表现他雷霆手段之后的慈悲心?他以为林易北是什么?摇尾乞怜的一只狗?见点嗟来之食就垂涎欲滴!   沈昔昭见林易北已然在暴怒边缘,不禁后悔自己给自己挖坑跳。她就不是一个擅长处理这种复杂情况的人。此刻真想溜之大吉。   林易北很快又倒了第二杯。   “你喝慢点。”沈昔昭觉得自己此刻说的话真是苍白无力得可笑。   林易北一仰头全都喝下。喝完以后,盯着沈昔昭:“你为什么要告诉我?”   要是早知道会这样,打死沈昔昭都不会多嘴提一句。她坦承到:“我一直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说。今天碰到你时,突然觉得要是我明知事实却一字不提,实在不安心。”   “可怜我是么?”林易北挑了挑嘴角,冷冷地笑。   沈昔昭赶紧摆手:“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不可怜我。李季唐他可怜我。我有一百万,昔昭,你想要什么?不管什么,我都可以送给你。”酒喝得太急,林易北此刻眼神已经有些迷乱。   “不用,不用,我什么都不缺。”   “人呢?缺不缺一个爱你,愿意陪伴你的人?”林易北身后是橘黄的灯光。这句话穿过嘈杂人声,直抵心脏。   二人目光相撞。林易北的眼神烫而热烈。沈昔昭慌张地低下头。逃难一般。   ——————   吃过饭,苏叶起身离座,走到门口等买单的同伴。她正低着头看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映出各种各样的人影。直到同伴过来拍了拍她:“走啦。”   苏叶回头的一刹那看见两个熟悉的身影。   林易北似乎已经喝醉,由沈昔昭搀扶着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靠得很近,胳膊相挽,肌肤相触。林易北低着头,下巴贴在沈昔昭的额角,似在亲密对话。   苏叶登时愣住。怎么会这样?!顾城呢?顾城怎么办?她将手伸进包里,摸到了手机。   ——————   整个瑞安被一张照片炸开了锅。   很显然是一张艺术照。窗外是碧海蓝天,青山隐隐。飘窗上坐着一个女人,一手围在胸前,露出大片大片的皮肤。大腿上盖着一件衬衣——唯一的布料。女人回眸而笑,露出洁白牙齿。右侧一个浅浅的酒窝。   不是沈昔昭是谁?   照片下还附着一个链接。   美空网,一个叫Yoyo的女孩,有着沈昔昭的脸。更多大尺度照片正在被瑞安的无数人一张张点开。   流言比长了翅膀飞得还快。   “那是艺术品基金部的,去年来的。听说挺漂亮的。”   “我看这照片也就一般般嘛。”   综合部率先集中了所有八卦。   “我看她一天换一套衣服,几个月不带重样的。小姑娘一个,那么有钱,原来是做这个。”   “吓,真是做那个的?”   “那网站你还不知道么?明码标价的。”   “啧啧。”李莎叹了两声,说到:“这样的女的比我们有手段多了。他们那一批进来那么多人,她对谁都是冷冰冰的,偏偏对顾城示好。是不是想让顾城做接盘侠啊?”   “她跟顾城真好上了?”   “勾搭的呗。两个人天天一块儿吃饭,从来不叫别人一起。新来的那个实习生跟着顾城做事的,也就和他们一起吃了一星期饭,还不是被沈昔昭给挤走了!”   “那个实习生我知道,挺漂亮的。我觉得比沈昔昭漂亮。”   “我觉得还是沈昔昭好看一点。”   ……   起初只有几个人收到照片和链接。一传十,十传百,整个瑞安都沸腾了。   ——————   全身血液似乎在一瞬间冲到了脑子里。沈昔昭双手冰凉,身体微微颤抖。她认得照片里那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可是,每一张照片,她都不认识。   有人把她的头安在了裸*照上,还注册了美空账号!她得罪了谁?会被人这样处心积虑地陷害?   怒火腾起冲天烈焰。软弱的委屈挤压着眼中泪水。她一手死死扣着桌角,不断告诉自己。不能哭,不值得哭!   她抓起手机,按照网站上的联系方式迅速按下了美空网的号码。   “有人盗用我的照片在你们网站注册了账号。请帮我转到对接的部门,我要删掉这个账号。”   电话转了过去。一个略微冷漠的女人声音:“不可能,我们都是核实过资料的,不可能出现你说的情况。而且在不能确认账号归属之前,我们不能随便删除。”   沈昔昭的声音更冷:“你别跟我说不可能。现在我的头像被挂在你们网站上,并嫁接到极为不堪的内容上。对我的个人名誉和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伤害。侵犯隐私、肖像权、不当得利,这些法律名词你们都不陌生罢。如果你们网站不作为,那就等着收律师函!”   没过多久,那个账号的页面显示禁止访问。   怒火、不白之冤仍像荆棘般缠住沈昔昭的咽喉,怎么想都咽不下这口气来。恨不能立刻揪出背后放冷箭的人,将全数怒气还施彼身。   就算关了网页,就算此刻力证这一切都是假的,是PS的。可是所谓流言,那是不为证据所能洗白的。   沈昔昭绝望而悲哀地想象,此刻,在外面那些人眼里,自己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绿茶婊了。   而这三个字将跟着她,不知多久,如黥面酷刑。   ——————   顾城轻轻点了叉,面上看不出太多表情。沈昔昭的裸*照风波像一阵龙卷风,而他也被卷入其中。   周围好几道探究的目光,恨不能变成X光透射他的心情。   照片拍得挺好。要是沈昔昭真去拍这样的照片,也能拍出这样的效果罢。说实话,他倒真希望这照片的主角是沈昔昭。当然前提是只给他一个人看。嗯,还要他亲自拍才行。   是的,他一丢丢也不相信沈昔昭会在美空上明码标价。就她那冷冰冰又热爱吐槽的性格,不解风情,神经还粗,要从事这等精细行业,情商委实不够。   只是,这姑娘做了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被人恶整至此?   今天,顾城没有像往常那样趁着众人未动就提前去吃饭,也没有在网上敲沈昔昭。等到时针渐渐指向十二,办公室里逐渐嘈杂讨论起午饭的时候。   他才伸了个懒腰:“时间真快,又到一天午饭时。”   然后,谁也没叫,径直走向沈昔昭的办公室。   ——————   虽然沈昔昭问心无愧,但也实在不想在这心烦意乱的时候还要出去接受众人检阅的目光。那些分明不怀好意却故作关心的探究。   别人遇到这种事情会怎么办?写一则澄清申明,群发给众人?可是外面那些人与自己的私生活有什么关系?凭什么要向他们解释?!   若不是他们妄加猜测,自己又何须解释?   像是负气般。沈昔昭在心里说了一句,偏不!就是什么都不说,最好猜得你们脑细胞全死掉。   她一个人在办公室和全世界堵了半天气。也没注意到顾城已经走了进来。   他一把拉起坐在椅子上的沈昔昭:“走,我请你吃饭。”   顾城的力气很大,紧紧扣着沈昔昭的手腕。她身不由己地站起来,连一句“不想吃”还没来得及出口,已经被拽到了外面。   他们穿过楼层的回廊,经过格子间密布的大办公室。一道又一道的目光射过来。而顾城与沈昔昭像穿越荆棘丛林的无畏勇士。   顾城牵着沈昔昭的手。掌心温暖而干燥。   苏叶在电脑后面慢慢低下了头。键盘上摊开的笔记本被接连而下的眼泪迅速泅染湿透。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四章   沈昔昭不知道此时在顾城面前一力澄清照片里地不是自己会不会显得很假,反而做贼心虚。谣言面前,沉默与不屑是否才是最高贵的态度?   于是,她沉默地吃着饭,心里恨不得将那个人千刀万剐。脑中飞快地盘算揪出这个人的可能性到底有多大。   顾城在对面坐着,看沈昔昭虽然不说话,但一脸杀气腾腾的样子,只能庆幸还好没吃牛排。   吃了几口,沈昔昭把筷子一丢:“吃不下。”   顾城也皱着眉头,一脸阴云密布的样子,可怜兮兮地说:“小昔昔,你吃不下,人家也吃不下了。”   见他一副贱兮兮的模样,沈昔昭没蹦住,噗嗤一声笑出来:“你还找我吃饭?连你的名声都要毁了。”   “切,”顾城不屑地嗤了一声:“哥从来不为名声而活。他们说呗,没准你在伤心痛苦之下就能看见我一腔真情了。”   沈昔昭尴尬地低下头,顾左右而言他:“你也不问问我是怎么回事?”   “你别跟我说照片里那真是你!啧啧……”顾城瞬间露出色眯眯的神情,上上下下打量了沈昔昭好几眼:“你当哥这些年是吃素的呀。照片里那身材一看就得C往上,你……”顾城故意停顿了一下,坏笑地盯着沈昔昭胸前:“撑死也就A+吧。”   “你!”沈昔昭被戳中软肋,瞬间恼羞成怒,又黯然神伤,自己也低下头看了看:“真这么明显?”   “算了算了,这都是老天爷的心意。”顾城憋着笑安慰她。心道这姑娘的注意力也太好转移了罢,果然是粗神经。   经顾城这一番插科打诨,沈昔昭也不再憋着,攒了一肚子的怨恨喷薄而出:“要是让姐知道谁在背后搞这幺蛾子,一定要告,告得它裤子都穿不住。”说得太顺嘴,说完以后,自己也觉得奇怪,裤子都穿不住是个什么意思?   “还有,你别大庭广众地来找我,还拉着我一起出来。嫌我现在八卦绯闻不够多是吧?!我这么一个低调有内涵的人,怎么偏偏走上如此酷炫的绯闻之路?”说着,沈昔昭眼睛里又射出怨毒的光,憋了半天,终于蹦出一个:   靠!   ——————   吃了饭,二人慢慢踱回公司。太阳大得似乎将每一个人都当成羊肉串来烤。楼下的快餐店里正是人声鼎沸的时候,不少人正端着托盘来来回回找位置。   快进瑞安时,沈昔昭突然听见背后传来几声欣喜的呼唤。   “昔昭……昔昭……”   她和顾城同时回头,就看见一个穿着及膝半裙的女人蹬蹬蹬跑过来。   “昔昭,真的是你啊。”   沈昔昭也笑了,惊喜到:“你怎么来深圳了?吓,几年不见变女强人了啊。”居然是她的大学同学李晓晓。   “出差嘛。你不会在瑞安上班吧?”   沈昔昭点点头:“就在这里呀。你出差来我们公司?”   巧合让两人笑得花枝乱颤。   “我现在在一家财经报纸,做营销的。你们瑞安证券要和我们报社合作搞一个论坛,今天是过来谈合作的。”李晓晓简单介绍了自己的情况。   沈昔昭和顾城都知道,下个月瑞安证券要赞助一个经济论坛。这事情说突兀也不那么突兀,说顺理成章也没那么顺理成章。瑞安证券从来没赞助过任何论坛。不过现在这种活动多如牛毛,算是一种宣传途径吧。   说完,李晓晓又瞄向沈昔昭旁边穿蓝色细格子衬衣的顾城:“这位帅哥是谁啊?”   “啊,介绍一下,我同事,顾城。这位是我大学同学李晓晓。”   顾城立刻笑着到:“小昔昔的同学,那也就是我得同学。”   闻言,李晓晓拿暧昧的眼光扫了二人一边,露出心知肚明的笑容。   沈昔昭急得用胳膊肘撞了一下顾城,对李晓晓说:“他就是个自来熟。晚上有空没?我请你吃饭啊。”   “今晚可能不行,明天吧。真是好久不见了。”李晓晓又感叹了一句。   二人留了手机号,才互道再见。   ——————   林易北的电脑屏幕长时间停在那张飘窗上回眸而笑的裸*照上。鼠标从脸滑到了肩,再到胸,最后停在衬衣上。   他跟Amanda分手之后,公司里没有一点动静。想来沈昔昭并没有向别人提及。这样的严谨,不多嘴多舌很得他的好感。不过这都闭不上她睡眼惺忪一脸茫然的那一刻来的好感多啊。   她应该是个心思简单的姑娘吧,要不然怎能随随便便放心带个男人回家睡沙发?竟然自己还给忘了。   不过林易北到底不是顾城,不会凭着对一个人的好印象就百分之百地信任。他拿出手机,点开通讯录。   “喂,我这儿有张照片。你帮我看看是不是PS的。”   如果真要做他的女朋友,可不能有这样的污点。他没有做接盘侠的心理预期。   挂了电话,他将图片通过邮件发了出去。然后在搜索栏里打下“美空”两个字。点开链接之后,鼠标从一个个尖脸大胸的美女头像上迅速滑过,最终点开了注册二字。   他看上的女人,也绝不容人泼脏水陷害。   ——————   下班时,顾城生怕沈昔昭一个人想不开,便可怜兮兮地走到她的办公室:“请我吃饭罢。我家里没人,回去了耶没得吃。”   沈昔昭真是一个字也不相信:“你可是土豪,家里没有阿姨做饭?”   “这你就不懂了吧。我妈可是传统贤妻良母,家里一直是她做饭。这几天她回老家了,我爸又不回来,可怜我连顿饱饭都吃不上。你要是不想请,把我拉去你家吃一顿也是也是可以的。”   沈昔昭半信半疑:“真的”   “真小气,吃顿饭还这么疑神疑鬼。”顾城转脸又换了个讨好似的笑容:“我们买菜去你家做罢。吃了好几天外卖了,舌头都被味精淹没了。”   “去也不是不可以,但是可别嫌我做的不对你胃口。”   沈昔昭爱吃,可自己的厨艺却是半桶水,就靠着一瓶豆瓣打天下。出了蔬菜以外,炒任何肉都是先放一大勺豆瓣。炒出来红艳艳的一片,看着倒是喜庆。   顾城早被养出了一颗精细的粤菜胃。吃得清淡,爱海鲜,爱喝汤。其实并不太能欣赏川菜。   看着沈昔昭辛辛苦苦炒出来的菜,他实在昧不下良心大赞好吃,却也识趣地没挑剔。只是饭吃得多,菜吃得少而已。   沈昔昭瞥了两眼,知道他吃不惯,就没多说。吃完饭以后,默默洗了一盘水果给顾城继续填肚子。   一直到快十点,顾城还没有回去的意思。沈昔昭知道他是担心自己,好说歹说一通保证:“你放心,我绝对不会想不开。不会跳楼,不会割腕,也不会一个人躲着偷偷掉眼泪。要是真难受,我一定给你打电话。好不好?”   顾城才不情不愿地出了门。到了门口,一边换鞋,还一边叮嘱:“小昔昔,那些事真不用放在心上。我的宽广厚实的胸膛一直给你留着。”   沈昔昭盯了两眼他排骨似的小身板,笑得露出了大白牙。   顾城自然发觉她笑容有异,便调戏到:“真的,你别看我瘦。胸膛可是厚实的,不信,你过来试试。”   “你少耍流氓了,拜拜。”   顾城也笑着:“真不试啊?这世上后悔药可难买。”   “你快走吧。我向祖国保证绝对不后悔。”   顾城又露出一个受伤的表情,双手放在胸前,像捧着玻璃心似的:“你怎么能这么伤害人家?玻璃心碎一地。”   沈昔昭笑着摆了摆手:“路上小心,要是遇上劫色的就从了吧。”   “呸!”顾城摆出铁骨铮铮正气凛然的模样:“哥的菊花可是圣洁的。”说完,又认真看了沈昔昭两眼:“我手机不关机的,几点打电话都没关系。”   沈昔昭只点了点头。心里却突然软了一软。这样看去,顾城目如明星,像挤了校园里清新的少年。沈昔昭觉得自己好像也变成了少女。   ——————   顾城刚出电梯,就拿出了手机。从通讯录里滑到“s”一栏,点开了苏叶的名字。   电话只响了两声。苏叶飞快地滑向接听,心跳得似擂鼓一般。里面传出顾城带着一点粤语腔的普通话。   “睡了么?出来坐坐罢。我在香格里拉后门的那家酒吧等你。”说完,还温柔地问了一句:“找得到吧?”   苏叶紧张得连连点头,根本没发觉此刻点头顾城亦是看不见的。   “现在太晚了,我不是很想出门。”   顾城轻轻一笑:“苏叶,你知道的,我不吃这套。”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五章   林易北穿的仍是白天时穿的细格子衬衣,衣袖挽到手肘以上,正伏低了身子敲键盘,只是这电脑并不是他的。   墙上时钟已经指向十点过,办公室里空空荡荡。只有点击鼠标的轻微声音。屏幕上不是文档,却是照片。与当初沈昔昭流传出得裸照一模一样,只是主角换了个头像。   安静之中,突然传来高跟鞋的声音。咔哒,然后轻轻“嘀”一声,门开了。高跟鞋的清脆声音没入地毯之中。   “林易北!那是我的电脑!”   林易北抬头,看见一张柳眉倒竖,怒气冲冲的脸。   ——————   冷气钻入皮肤之中,苏叶打了个寒战。鸡皮疙瘩一个一个冒出来。   “冷啊?给你叫杯热牛奶啊?”顾城一手拿着啤酒瓶,目光并未落在苏叶身上。   “不用。晚上叫我出来干嘛?”苏叶微微皱着眉头,似乎有些不耐烦。然而夜会顾城,她内心里却是欢喜又带着一丝隐秘期待的。从这个角度看过去,顾城的眼睛里似有光彩流动,好看得让人心跳加速。   “我记得你擅长PS的,沈昔昭那些照片是你P的吧?我从来不认为她是那样的人,你做这些毫无意义。而且……”他倏地收紧表情,声音严厉:“只会让我厌恶你。”   苏叶的双手开始发颤,心在那一瞬间冰凉彻底。委屈愤恨在严重交织出怨毒的火焰,她不禁拔高了声音:“你有什么证据说那是我做的?!在你眼中,我就是不择手段的婊子,而沈昔昭就是白莲花!我告诉你,你没那么重要!沈昔昭也没那么无辜!”   周围投来诧异而看热闹的目光。苏叶却不管不顾,声音已然带着哭腔:“我是婊子,沈昔昭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着她掏出手机,因为过于激动,翻照片的手指颤抖不已。   好不容易翻出那晚拍的沈昔昭与林易北的照片,她将手机一把扔到顾城面前:“看见没?你以为你是谁?不过是沈昔昭的备胎而已!她早跟别人勾搭上了,还是上司!”   苏叶说完,抓起手机和包,愤然而去。   沈昔昭和林易北亲密说话的画面像被铁锤狠狠砸入顾城的眼睛里。原来每天见面的人,以为知根知底的人,背后也有着不为自己知道的秘密。   ——————   “原图都还在你电脑里。我已经发出去了。”林易北将裸照原图发送给了几个众所周知的大嘴巴,却不能尽去担心。发出原图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澄清而已,毕竟嘴长在别人身上,而人心难测,说好说歹不过在他们上下嘴皮一碰而已。而且,照片再出,势必再引人议论。但是,不解释则更引人非议。谣言这回事,真是辟谣也是错,不辟更是错。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林易北抬起头,盯着季雯煞白的脸,说:“我以前就跟你说过,电脑要设密码。你一会要设,记得设一个不那么好猜的。还有,如果再有下次,你在瑞安可能就不那么好呆了。”   季雯双腿一软,整个人突然瘫倒在地。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你听我解释……”   林易北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   第二天,一打开电脑,沈昔昭就看见了所谓裸*照的原图。心里总算放下了大一块大石头。还以为事情就此水落石出,中午吃饭时陡然发现旁人的眼光仍是异样。   顾城心里也有事。看来真的是冤枉了苏叶,想起昨晚所说的话,愧疚得很。但又想起苏叶手机的那些照片,看沈昔昭的目光也多了两分探究。   “你知道原图是谁放出来的吗?”   沈昔昭摇摇头:“可能本来就是一个恶作剧吧。”   怎么可能?费尽心机放出那么恶意满满的图,现在怎么可能又让原图流出来洗白?肯定是有人在背后帮了她一把。是谁呢?林易北么?   一想到林易北,顾城又烦躁得很,便问:“你跟林总很熟吗?”   沈昔昭诧异地看了顾城一眼:“一般罢,你知道啊,就是西江文化之后接触多一点而已。去西江文化时一起吃过一次饭,还有一次就是你知道的,那天下午吃了个晚饭。”   顾城猛然想起,沈昔昭和顾城吃饭之前被自己撞见过的。苏叶的照片应该就是那天拍的。也许只是林易北对沈昔昭有些意思而已吧。想到这里,他不禁轻松了些。在自己与林易北之间,正常人都会选自己啦。   “你觉得林总和我谁比较帅啊?”顾城挺认真地问了一句。   沈昔昭简直要喷饭:“你……你是宇宙最帅……”   顾城笑得得意又猖狂。   ——————   与李晓晓吃完饭出来,沈昔昭送了她回宾馆才开车回家。经过瑞安附近,想起眼镜落在办公室——她近视两百度,偶尔戴一下。没有眼镜的话,晚上回家看电视不方便,反正路过,就上去拿一下好了。也没将车开进地下车库,而是停在路边,打算立刻下来。   没想到,在大办公室门口遇上了正往外走的林易北。   他刚刚加班完,看见沈昔昭这时来办公室,吃惊地笑了笑:“这时候还来加班?”   “没有,来取个东西而已。”   “那我等你一起下去。”林易北一面说,一面与沈昔昭一道又走进了办公室。   沈昔昭心中暗想,这林易北其实人也挺好的。于是顺口问到:“公司要办的那个论坛我们也能去听吗?”   “综合部有票吧,可能不会发给每个人。你要是跟谁关系好,要一两张没问问题的。怎么,你想去听啊?”   “听说陈志武会来,以前看过他的书,觉得不错,想去看看。”   林易北点点头:“你要是不方便,我到时候帮你拿两张票。”   沈昔昭听了,惊喜不已,连连道谢:“那先谢谢林总了。”她心情大好,想起刚刚饭桌上听李晓晓讲的八卦,也就顺带向林易北提起了:“我同学恰好在合作论坛的那家媒体工作。听她说,这次合作是谢总推动的。好像谢总跟报社的高层关系很好。”   林易北心中咯噔一下,与财经媒体关系好的证券高管可不多,还力推这样的活动,不寻常……谢总是瑞安证券分管投行的副总裁,与李季唐还是大学同学。同时,林易北之前还听说,证券的总裁朱总似乎并不太赞成办这论坛。不过朱总与谢总面和心不合已是公开的秘密。   他也没多说,只说:“这家报纸很有影响力,合作办活动对瑞安也有好处罢。”   说着,已经到了一楼。沈昔昭一面往外走,一面说:“林总拜拜。”   ——————   快下班前,沈昔昭没想到居然接到了李季唐的电话。   “昔昭,今晚和魏董他们有个饭局,你一起来吧。”   沈昔昭估计多半又要喝酒,而且今晚可能不会再有人帮自己挡酒。赴饭局前,特意在楼下便利店买了个包子事先垫肚子。喝酒前多吃些主食,比较不容易喝醉。   今天来的人还挺多,除了魏董之外,还有一个土豪气息极为明显的老板。李季唐特意把沈昔昭叫过去介绍:“这是光明影业的王总。”   光明影业,沈昔昭知道。已经上了好几部大片,说是民营电影公司的老大也不为过。除了投拍电影之外,还有艺人经纪,都是现在圈内首屈一指的一哥一姐。   只是这家公司尚未上市。沈昔昭用脚趾头都能猜到李总肯定是想投这家公司。这是稳赚不赔的投资,将来不仅上市没问题,估计市盈率也低不了。   连魏董,对着那王总,都格外客气。   沈昔昭赶紧伸手。王总握手的时候颇为用力,咧开的笑容,让人觉得一种奇异的憨厚。   李季唐介绍到一半,电话突然响了,说了声“抱歉”,便出去接电话。   手机那头是杨总的声音:“李总,沈昔昭到底是在我手下做事的。您这样不和我打招呼就把她带出去是不是不太合适?”问得挺客气,语气却很凌厉。   李季唐打了个太极:“西江文化这个项目不是你交给她负责的么?我带她见客户有问题么?”   “光明的那个王金泽也是西江文化的么?”   李季唐没想到杨念词消息这么灵通,也放硬了口气:“做事而已,你这个态度是不是太过分了!”说完,就挂了电话。   林易北搭上门把的手又撤了回来。刚刚“王金泽”这个名字准确无误地落入了他的耳中。沈昔昭被李季唐叫去了么?   他立刻回办公室拿了车钥匙。   杨总面色阴沉,又拨通了沈昔昭的电话,严肃而简短地说了一句:“昔昭,不要喝酒。”   沈昔昭抓着手机,那一边王总的酒杯已经递了过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六章   “啊,对不起,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现在马上回来。”沈昔昭神情瞬间变得焦急,因为心虚声音略微颤抖。电话那一头的杨总听着沈昔昭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瞬间明白了她的意思,接了一句:“你赶紧来看看。”就挂断了电话。   沈昔昭一脸歉疚地望着桌上一众人,面色尴尬地说:“真是不好意思,刚刚我房东打电话来说家里漏水了,我得马上赶回去。”   她也是上天涯的,关于王金泽的八卦在高楼里见过那么一两回。刚刚杨总那句说说得婉转,可是她想起那些字母代号背后的传闻,瞬间秒懂。   王金泽没说话,只轻轻冷笑了一下。目光有意无意从李季唐脸上掠过。女明星、模特,他见过的不少。可是见得多了也就腻了。生活里总是需要不一样的女人来装点装点。李季唐带来的这个沈昔昭,不错。   如沈昔昭这般的女人,他当然也见识过。高学历,斯文,沉静。话不多,也不会发嗲。可是这种女人,越沉静,反而在床上越放纵。   李季唐有些坐不住了。他带沈昔昭来的目的就是讨好王金泽。那些照片他可都看过,认定了沈昔昭是婊*子一个。怎么可能那么巧?房东这时候来电话说漏水。那电话肯定是杨念词打的。   他笑着起身,手中端着酒杯,轻轻巧巧一句话就挡了回去:“既然你房东都已经在那儿了,你还回去做什么?修水管是技术活,你去了不也帮不上忙?”   “东西都在,”沈昔昭更着急:“我不放心。”   王金泽坐在主位,一手摇晃着红酒杯。暗红色的酒汁挂在杯壁上缓缓下落。他的手保养得当,只是再白的颜色也挡不住松弛的皮肤和暗色斑点。他年届五十,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露出过宽的额头。眼角下垂,脸上泛着油光。看不见LOGO的皮带卡在突出的肚子上。   “沈小姐既然这么着急,李总无谓勉强她啦。只不过,既然来都来了,沈小姐怎么也要敬在座各位一杯吧?”   沈昔昭无奈,只得端起酒杯走到王金泽旁边。酒杯里浅浅一层酒微微晃动。   王金泽对着她的酒杯笑了笑:“这可显示不出你的诚意。”他一边说,一边拿起桌上的酒瓶。只听咕咚咕咚,沈昔昭赶紧用手去遮酒杯口:“王总,太多了,我真的喝不了。”   王金泽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说到:“沈小姐来深圳时间还不长吧?深圳这里,贵的可不是只有房子。人也是有价钱的,但有的人便宜,有的人却价值千金,就看你怎么选择。”   沈昔昭的脸霎时涨得通红。而王金泽的手却越来越用力:“沈小姐要是选对了,怎会还需要房东呢?”他的手从沈昔昭手上摩挲而过。手指轻轻点了点沈昔昭的手背。他面上笑嘻嘻的,心里却很是有些不满。早在来之前,李季唐就跟他说白了晚点要介绍美女认识。现在,这个沈昔昭却急匆匆说要走,真是太不给面子了。   沈昔昭浑身突然起了一阵麻栗,觉得就像一件被扒光了外衣的商品陈列在众人面前,任人挑选议价。让她又恶心又愤怒。   另一旁的魏光明一阵尴尬,低了头,没说话。虽然他不好这一口,但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又背井离乡,孤身一人,在这男权社会里,不就是待价而沽的一件商品?一个点缀?王金泽这样,也不算十分露骨了。   沈昔昭抓着酒杯的手上暴起了青筋。她没有出自大富大贵之家,却也从小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自己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父母亦是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说骄傲,她有些,说清高,也不为过。   现在这份工作,她觉得很好,但是再好的一份工作,都不足以让自己牺牲尊严。   管这个王金泽多有钱有势,拼了工作不要,大不了回成都去!沈昔昭面若寒霜,手中酒正要出手。   她背后突然被人一拽。李季唐拉着沈昔昭的胳膊说:“我先送你出去。”他又回头对王金泽笑了一下:“王总,不好意思,我去去就来。”   王金泽哼了一声,没说话。   李季唐一把夺下沈昔昭手中的酒杯,放在桌上,然后拽着她出了包厢门。   两人一直走到走廊尽头,靠近安全门的地方才停下来。   “你干什么?还想泼酒?你当是演电视剧!我逼良为娼是不是?你也不看看你自己是不是良?!”   沈昔昭的身体开始发抖。   “再说,工作场合,谁不要应酬?叫你喝几杯酒怎么了?难道还在你酒里下药不成?我今天叫你来,是给你机会。要是拿下这个项目,你在公司的地位可就不是能同日而语的。你来了深圳,在这里工作,不想往上爬?可是没背景没资源,你以为你凭什么上去?我告诉你,谁都不比谁高贵。”   李季唐也是到了气头上。他好不容易才约得王金泽出来一同吃饭,现在全被沈昔昭给打乱了,真是恨不能生吞活剥了她。   “你以为我不知道那个电话是杨念词打给你的?你当她真的是好心啊?她根本就是想压着你不让你出头。”   “你在美空卖不是卖?卖给王总还能更高级些!哪个职场女人背后没点苦果?我告诉你,抱大腿,傍大款从来不是丑事,傍不成才是丢人。你要真是傍上了王总,谁敢当着你的面说你一个不字?”   这些话像重锤落在沈昔昭的脑中。“良”、“卖”,一个字一个字,像火星,瞬间就点燃了胸中一腔委屈愤怒。她狠狠盯着李季唐的眼睛:“李总,也许在你眼里我就是一件商品,也许我也有价格。但是目前,不是你,也不是那个王金泽给的起的!”   说完沈昔昭夺路而去。   ——————   林易北急匆匆赶到酒店,推开门,包厢里面坐着的却不是沈昔昭,而是季雯。包厢里一派举杯共饮的祥和画面。   季雯坐在王金泽旁边。两人的椅子靠得特别近。季雯附在王金泽耳边,娇笑着说:“人家不管嘛,以后人家都叫你泽哥哥。”她一边说,一边有意无意地蹭着王金泽的胳膊。   此刻推门进入的林易北显得那么突兀。   季雯一回头,看见林易北竟然走了进来。心慌意乱赶紧转身,一手挽着王金泽的胳膊,一手端着酒杯:“来,我们干一杯。”   也不等王金泽有反应,四分之三杯酒都咕咚咕咚灌了下去。只是心里疼得似要炸开。   李季唐见林易北过来,心中不满,端足了架子,沉声问道:“有什么事情?”   “季雯落了个东西在我这里,我给她送过来。季雯,你出来。”林易北转向季雯,说道。   听到林易北的声音,刚才还在大口喝酒的季雯如同中了魔咒一般,几乎是身不由已地立刻站起,循着那熟悉的声音就出去了。根本顾不上一旁的王金泽是何反应。   轻轻阖上门,林易北看着季雯已经泛红的脸颊和有些迷茫的眼神,只说了一句:“你好自为之。没必要……”   到底没必要什么,终究是没说出来。他叹了口气,便走了。   季雯晃晃悠悠走进来,仍旧在原位置上坐下,突然往王金泽肩头靠了靠:“哥哥,心里慌得很。”   王金泽此刻也是喝了不少酒的了,从脸到脖子都跟被煮熟了一样。他就似得了蜂蜜一般,顺手便往季雯的胸口摸来:“我来检查检查。”   却被季雯啪一声打掉了。   她转头喝了口水。举起水杯的那一刹那,眼神又清澈又寒冷。   ——————   林易北从酒店出来,就立刻给沈昔昭打电话,却已经关机。他想了半天,也不知道还可以打给谁来询问她的下落。只好又跑去她家,敲了半天门,却无人应答。   沈昔昭从酒店出来以后,打不到车,就沿着街道一直走。像流离失所的流浪汉。她不想往上爬吗?当然想!   就像以前读书时,要争取考一个好名次。现在工作了,当然也希望自己突出优秀,得到认同。   可是工作上一个“好”字远远复杂于考试时的九十分。   她记得高中时有一年暑假,她爸单位组织去邻近城市旅游,可以带家属。后来她爸加班去不了,她就自己跟着其他叔叔阿姨们一起去了。   中午到的,所有人休息了一下午之后,约定晚饭去农家乐吃野味。饭桌上,觥筹交错。小孩子们玩闹成一块。大人们在一旁喝酒说笑。中途,她看见有几个叔叔一直在起哄,灌一个女生喝酒。   她知道那个女生是研究生刚毕业的,自己应该叫她姐姐。当时她隐隐觉得奇怪,那些平日里再熟悉不过的叔叔们好像换了一张面孔一样。她在叽叽哇哇的小孩子吵闹声中,一直记得那个姐姐为难又尴尬的表情,却挡不住一杯又一杯的酒,和周围那些中年男人们放肆的调笑。   沈昔昭知道,再不会像以前那样,背一通宵的书,在试卷上写下标准答案,就能轻松获得高分。   如果她什么都不愿意出卖,那么她在这个城市是否什么都无法获得?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七章   林易北在楼梯间坐了许久。手机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衬着周围黑漆漆的背景,像一出恐怖片的前奏。   他还没有为哪个女人如此上心过。   闷热的空气逼得他后背渐渐起了一层汗。衬衣贴在身上,粘腻又难受。这里两梯四户,其他三户人家都回来了,就是沈昔昭的屋子始终没有动静。   当手机电池只剩下最后一格时,林易北听到一阵熟悉的高跟鞋声。“嗒……嗒……”像有无限心事。   咣当一声,沈昔昭警觉地回头,只见暗影里从楼梯间转出一个人来。   走廊橘黄色的灯光落在林易北头上。门那头锁芯一声轻响,门无声地打开。   熟悉的挺拔人影朝沈昔昭越走越近。她的手紧紧拽住钥匙。   “你没事吧?”林易北一手抵在门框,一手伸出,似要揽住沈昔昭的肩头。伸至一半,发觉有些不妥,于是伸到背后撑在了墙壁上。   沈昔昭鼻子一算,明明心中莫名感动,却只压低了声音,强忍着说了一句:“没事。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易北见她不肯说,于是换了话题,故意揉了揉肚子:“没饭吃,打算来你这里蹭一顿。”   沈昔昭当然清楚他绝对不可能只是来自己这里找东西吃,可能是听说了今晚的饭局了,赶来看看自己怎么样罢。心里十分感念他的关心,刚刚那一刹那,差点因为脆弱就靠近他怀里。   喧嚣而冷漠的人生里,温暖怀抱像罂粟般让人上瘾。   可是,沈昔昭她有盔甲,悲欢起落都不愿倾诉。   她开了灯,请林易北进来坐:“只有泡面,你吃不吃?”   林易北问她:“你自己吃过饭了么?”   沈昔昭这才感觉到一阵饥饿,像火在炙烤肠胃,肚子里空得难受。她笑笑:“也没吃,不过你放心啦,泡面不只一包的。我煮泡面可是一绝。”   林易北便去沙发上坐了:“那你去煮吧,我等会来洗碗。充电器借我用一下。”   “就在沙发旁边。”沈昔昭一面说,一面走进了厨房。她翻了翻冰箱,拿出两个鸡蛋,又切了两根火腿肠。然后才烧水。   等水开的时间,从橱柜里拿出两包农辛黑色包装的拉面 。撕开包装袋,一齐放进锅里。过了一会,水壶中的水哗啦啦开起来。沈昔昭连忙倒进锅里,开了火。   火苗舔着铁锅底部,面条逐渐变软。她拿筷子搅了几下,然后端起锅,将水全部倒了,又用凉水冲了一遍面条。这才放入调味料、火腿肠和鸡蛋重新煮起来。   汤汁咕咚咕咚冒泡时,带着辣味的香气弥散了整间屋子。   林易北不禁吸了吸鼻子:“好香。”   “可以吃了,过来吧。”沈昔昭将面条分进两只大碗里,一一端上餐桌。   林易北口中仍是赞个不停:“真香,你这方便面真是煮得不错。”他抄起筷子,在空中停了一会,然后忙不迭地送入口中。面条筋道弹压,香气扑鼻,舌头像在一瞬间升入天堂。   吃了面条,林易北果然进厨房将锅碗瓢盆洗得干干净净,还一次放入了柜中。沈昔昭默默地看他做完这些事,又抬头看了看挂钟,已经快十点。客厅的落地窗外是整片城市的灯火。   林易北擦干手,从厨房里走出来。小小的屋子因为有另一个人的呼吸而分外动人。气氛在两人目光交接的一刹那变得微妙。   沈昔昭腾地涨红了脸,耳垂、两颊传来一阵燥热。   她赶紧低了头,突然又想起之前发生的事情,叹了一声:“我这份工作大概真是做不长了。”   林易北缓步走过来:“打算告诉我今天发生的事情了?”   沈昔昭简略说了一遍。   听完,林易北却笑了起来:“你脾气还真不小啊。我们跟王金泽是一两年前开始接触的,这么久了都没有拿下他这个项目。这个人,成功也是有成功的理由的,白手起家做到这一步,肯定是不简单的。但是就一点,喜欢美女。李季唐把你都给拉了去,估计也是急红眼了。”   说完,他又侧脸望着沈昔昭:“你也不用担心。你得罪了王金泽,最多跟我一样,被李季唐穿穿小鞋,被炒鱿鱼是不太可能的。而且……”他微微勾起嘴角:“穿不了太久的,相信我。”语气极为笃定。   他似自言自语般又补充了一句:“也多亏你上次提起论坛那事。”沈昔昭却没听见了。   时针越走越晚。林易北却一点离开的意思也没有。他虽然只谈过Amanda一个女朋友,女人却经了不止一个。石头森林,大家都是成年男女,你情我愿,只为片刻温暖。不都是这样水到渠成么?   沈昔昭却一直等着林易北主动告辞。她开口赶人家走,似乎不太合适吧?眼看着都快十二点了,林易北在沙发那头还朝自己露着大白牙地笑?笑什么?牙齿很白吗?   虽然她也觉得有林易北这样陪着,很……怎么说?很放心?有一种互相取暖的依赖感,好像自己不再是一尾孤零零的鱼。   甚至,想到一会儿他离开,又剩下自己一个,便觉得有一种难以面对的孤独和失落。可是,他总归要走的,不是么?   沈昔昭终于按捺不住,拿起手机看了看,故作惊讶:“都这么晚了,明天还要上班呢。林总早点回去休息?”   “你还真直接。”林易北还以为气氛已经足以水到渠成,没想到等了半天只等到一句逐客令。虽然失望,倒是更有斗志。   他风度翩翩地起身,然后告辞。也是,见了几次就上床,还有什么趣味?   ——————   顾城是在跟着李季唐去拜访王金泽的时候,听说了饭局上的事情。李季唐与王金泽已经颇为熟悉,在场又都是男人,说话也就没了顾忌。言辞之间极为露骨。   他放下手中的材料,朝王金泽和李季唐各看了一眼。   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没人知道。李季唐一连几天没在公司楼面,后来有一天实在有个会议不得不出席的时候,眼角仍有一小块不易察觉的青紫。   而王金泽对外放话,瑞安休想买到他公司一股股票!   没等任何人发话,顾城自己递了辞呈,就再也没来上班。   他在瑞安出现的最后一面是开着红色跑车停在大楼门口,等到沈昔昭出来的时候,长按了喇叭,探出头来:“走,陪我买醉去。”   但是并没有真的去夜场,而是去了瑞吉酒店。他定了一个顶层套房。房间里已经准备了烛光晚宴。   整扇的落地窗外是罗湖璀璨的夜景。连曾经深圳最高楼地王大厦也变得如被踩在脚底。   沈昔昭终于明白为什么历代君王迷恋于雄伟的建筑,而现在世界各地又争相修建最高楼。当站得足够高的时候,人真的会有错觉,好像已经征服了整个城市。   这种征服感让人眩晕。   她再傻也明白顾城是什么意思了。   原来他不是说说而已。原来他能够给一个女人的,这么多!   顾城倒了酒,招呼沈昔昭:“过来,吃东西。”   烛光,红酒,配的却是道地的中式菜肴,还是川菜。   沈昔昭瞬间有跳戏的喜感。大白瓷盘里放了几片红艳艳的牛肉,这样别人就认不出那是从油碗里捞出来的水煮牛肉了?   跳戏归跳戏,吃起来还是很爽的。   只是那一头顾城的目光让人吃得有些忐忑。被人那样盯着,谁能吃得心安理得?沈昔昭索性扔了筷子:“干嘛?还吃不吃了?”   顾城嘻嘻一笑:“小昔昔,你知道的。我是土豪,跟着我,不仅有肉吃。”   说着,他起身,转到另一间房,没多久,手里拿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盒子出来了。递给沈昔昭:“拆开看看。”   沈昔昭接过来。她其实已经做好了万全准备,心想哪怕就是个几十万的包,自己也绝不眨一眨眼。她沈昔昭与顾城想必,虽然只能算个小屌丝,但也绝不是能用钱砸的女人。   她三下五除二,拆了包装,已经预演好婉言谢绝的说辞。   可是在见到礼物的一瞬间,所有言辞消失无踪。   她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因为盒子里不是包,不是首饰,甚至也不是简单粗暴的银行卡。而是一幅油画。   《穿和服的女子》。作者,克劳德莫奈。   沈昔昭认得。她在画册里看过无数遍的,反复摩挲过的,以为一辈子也无法买任何一副的,莫奈的画。   她说不出拒绝二字。她的手紧紧抓住画框边缘,又生怕太用力而捏坏了画框。手中真像捧了价值连城的珍宝一般,如在梦中。   她被砸晕了。她结结实实看见土豪的世界,是怎样将她可望而不可即的幻梦变成现实。 作者有话要说:  《穿和服的女子》是莫奈以他妻子为模特的一幅画,我也不知道价格要多少,现在是在博物馆还是在私人藏家手里。画真的不错,反映了那个时候浮世绘对印象派的影响。   ☆、第十八章   “小昔昔,真的不请我上去坐一坐么?”顾城耷拉着眉头,一脸不甘的样子。   沈昔昭紧紧抱着那幅画,像是生怕顾城一个反悔不给自己了一样。“你快回去吧,太晚了小心被人劫财劫色。”她打开车门,走下来,心头仍是咚咚咚跳得厉害。事已至此,她不得不承认所谓多巴胺,不是只受爱情的刺激。   关上车门,她冲着顾城摇了摇手:“拜拜。”   望着顾城绝尘而去的车。沈昔昭站在原地呆了一会。画框的边缘抵着衬衣第三颗纽扣。蚊虫飞蛾绕着街灯不停盘旋。   她听见了多巴胺分泌的每一个细微声音。她想,爱情其实不是爱情。这种精神感受,只是来源于物质刺激。可能那个男人或者那个女人有一瞬足够美,打动了你的视网膜。也有可能那个男人掏出的钱包足够厚,能够为世间一切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买单。   木质尖角抵住的皮肤传来轻微疼痛。往左再五厘米是心脏的位置。这颗鲜红的,永不停歇的器官,什么时候,会为了谁才跳得奋不顾身?   不管是面对林易北抑或是顾城,沈昔昭都曾经听见心跳的声音。可是每一寸的被打动到最后,都只成为被冷静分析的过程。她也想,不管不顾,不克制,不冷静,让多巴胺燃烧得如同爆炸。   她转身走进大楼。黑色皮包轻轻拍打腰间。   ——————   沈昔昭大口吸了好几下果汁,一手拿着纸巾轻轻擦了下手掌。太阳穴似在突突地跳着。她望着眼前这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怎么也摆不出真心的笑容。   下垂的眼角,松弛的皮肤挡不住女人犹存的风韵。她的左手上戴了两只大宝石戒指。手腕上还有一只翡翠手镯,一汪壁澄的绿色,像随时就要流动一般。沈昔昭猜测不出那手镯的价格。   女人的身体微微有些发福,穿的衣服质地精良,却搭配混乱。上衣有着大朵而混乱的花卉,裙子则是线条切割的几何图案。乍一看,让人感觉天旋地转似的。   她的嗓门很高,声音大而显得热情。   “昔昭,我挺我们小城提过你好多次了。我一直想来看看你,可他总是不让。来来,多吃点,你看你,太瘦了。”她说着便用自己的筷子给沈昔昭夹了好几箸菜。   “谢谢阿姨。”沈昔昭赶紧道谢,为表诚意,还将碗里的菜尽数都吃了。   “多吃才好。其实我来看你主要是有点事情要和你商量。也不知道小城有没有跟你说过,他奶奶身体不太好,我想请你去我们家玩儿,也看看老人家。让她开心开心。”   沈昔昭差点咬到舌头。前天才收了古城的画,自己都还没想明白呢,这么快就要见家长!   “这个……阿姨,我……”沈昔昭支支吾吾,半天不知该怎样说。   “你别不好意思,就是来玩玩,好不好?”古城的妈妈一脸真诚地望着沈昔昭:“我们家里古城是长子长孙,将来所有家产都是他的。老人家把他看得重,把你也看得重。”   沈昔昭吓得赶紧摇手:“阿姨,你误会了,我和古城只是普通朋友。我们,没别的……”   顾城妈妈却是嗤笑了一下:“你们年轻人的事情我不懂。可是顾城辞职了,是因为你吧?我不是怪你的意思,要我说,早就该辞职了,在外面做能做出什么来?最重要的还是回家,掌管自己的公司。没道理野种都在家里,他却在外面做事,是吧?”   “野种”两个字像平地一声惊雷。沈昔昭以前还真没听顾城说起过他家里的事情。现在,初次见面的阿姨不会要爆料豪门秘辛给自己听罢!沈昔昭不禁额头三道黑线。   顾城妈妈说了那两个字之后,仿如洪水泄闸一般,继续大说特说起来:“我觉得你这份工作也不一定需要继续做下去。到时候结了婚,第一任务就是生小孩。有了儿子,哪里还需要辛苦打拼?”   她冲沈昔昭笑了笑,又解释到:“我不是说你现在这工作不好。瑞安我也知道的,我们小城进去也是花了不少力气的。只是到底是个女人,哪里需要在外面拼死拼活?你以后就像我这样,什么都不用想,教好儿子就行。你喜欢什么车,什么珠宝,叫小城买给你就行。”   顾城妈妈说到兴头上,拉了拉椅子,和沈昔昭考得更近:“你听我说的,只要有了儿子,以后哪怕外面再有其他女人,你都不用着急。顾城他爸,在外头有了野种又怎么样?名不正言不顺,外头的女人顾家根本不认,也休想分到一毛钱!”   沈昔昭突然生出一种荒谬的错觉,好像对面那个喋喋不休的女人真的变成了自己。穿金戴银地活着,不工作,也没有朋友,终日只围绕着儿女打转。一年与丈夫见不了几次面,每次见面都鸡同鸭讲,争吵不休。甚至连自己内心的声音都不再听得到。   沈昔昭并不觉得自己的生活比顾城妈妈高尚。谁人不被生活磨搓?可是她宁愿被锻造成百炼钢,也好过日渐苍白的绕指柔。   她几乎是惊恐地起身:“阿姨,我想您真的误会了。我和顾城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她又抬手看了看手腕:“阿姨,您看,马上就到我上班时间了。要不我先送您出去?”   “我就说,女孩子啊,在家里相夫教子就好,像你这样上班,连吃顿舒心饭的时间都没有……”   “是,是,我闲下来会好好想想阿姨说的话。”她一手搀着顾城妈妈,脚不点地地走了出去。   ——————   忙了一整个下午,拖到七点过,沈昔昭才伸了个懒腰,关了电脑,准备下班回家。中午顾城妈妈说的话太过震惊,导致她连饭都没好好吃上。此刻肚子里咕噜咕噜,唱得正欢。   她出了办公室,发现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只有零星的几个加班的人。经过回廊时,发现林易北办公室的门开着。鬼使神差的,她走了进去。   林易北却并不在里面。   她一眼瞟见电脑桌后面的书柜里竟然有一套《焚舟记》,还是英文原版的。不由自主走过去,抽出一本拿在手上翻了翻。   才翻了一两页,听见一声咳嗽,连忙抬起头,果然是林易北回来了。   她慌忙爸书放在电脑桌上:“不好意思,我以为你在办公室,本来想进来打个招呼的。谁知你不在,后来我看见这套书,一时好奇就拿起来看了看。我只看过中文版的。”   林易北不在意地笑了笑:“没事,这套书是英国带回来的。你也喜欢?”他都忘了,季雯这套书还在自己这里。   沈昔昭点点头:“最开始看这套书是因为名字,burning your boats,意思与中国的破釜沉舟接近。看了以后,喜欢里面一篇小说对日本的描写。”   “哈哈,其实我还没看过。”林易北只翻过两页,对女作家的细腻而奇幻的描写着实不感兴趣,就放下了。   沈昔昭就没再说其他:“你要加班吗?”   林易北已经走到自己的办公桌后面,与沈昔昭挨得很近,彼此几乎呼吸相闻:“怎么,想约我一起走?”   沈昔昭盯了他一眼,往后退两步:“我就随便问问而已。我要走了,拜拜。”说着,便往外走。   林易北一边笑,一边在后面说:“下次啊,下次再来约我。”   沈昔昭没回头,默默哼了一声,就出去了。走到半路,突然想起刚刚放书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了鼠标,瞥见电脑屏幕上开的依稀是个熟悉的页面。   从前杨总叫她查企业信息的时候她用过的,叫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能够查到全国在工商局注册的企业的法人信息,包括注册资本、办公地点、法人代表的个人信息等等。   而林易北在查的似乎是一家什么荣的股权投资机构。同行业的,却没听过的小公司,难道要跳槽?不可能跳去这么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吧?   林易北加班加了很久,十点多的时候,诺大一个办公室,只剩了他一个人。   他轻快地从自己办公室走出来。没去洗手间,也没出办公室,而是径直到了李季唐办公室门前。他从兜里掏出一串钥匙,挑出一个显然是新打的,插入了门锁。转了两圈,一声清脆的“嗒”。   林易北推门而入,顺手开了灯。走到电脑前,飞快地开了电脑,输入一串长长地密码。电脑桌面是一片绿地背景,上面整齐地列着几个图标。   他飞快地点着鼠标,将文件夹一个个打开查看。几乎都是公司业务相关的资料,毫无蛛丝马迹。   林易北几乎要失望放弃的时候,突然灵光一闪,在设置栏点了显示隐藏文件夹。终于看见一个文件夹,名称是“景荣PE”。   电脑屏幕的蓝光映着林易北的眼睛,志得意满。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九章 补全   林易北没想到事情进展得这么顺利。   他得意地轻轻敲着桌角,迅速扫视手中资料。其中出现最多的一个名字是谢尔佳,瑞安证券分管投行的副总裁,博士毕业。因为硕博是在清华连读的,所以很少人知道他和李季唐竟然是本科同学。   瑞安证券的总裁朱骁已经快到退休年龄,虽然与谢尔佳不和,却挡不住谢成为呼声最高的接班人。可以说瑞安的投行是在谢尔佳手上发扬光大的,可是有才的人,难免傲物。   明知所有人都在猜他会接朱总的班,他也不在当事人面前低调收敛点。   谢尔佳是湖南涟源人。这么巧,景荣PE的法人代表也是涟源人。更巧的是,名不见经传的景荣已经投了好几个成功上市的企业,而且全都是瑞安保荐的。   长石实业、永安矿业、百伦服饰……   林易北将这些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全部点开,拉到发行人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章节。每一家公司从设立以来的股权变动都清清楚楚列明其中。   景荣的股权占比虽然不高,但几乎都是在公司上市前突击入股,而且入股成本并不高,市盈率在5、6倍的样子。林易北几乎想冷笑了,多少热门的pre-ipo项目吸引无数家PE打破头争相进入,市盈率被炒至20倍都有可能。景荣这一出出pre-ipo的大戏可谓稳、准、狠。得花掉多少运气才有这样的巧合?!   林易北将招股说明书里的时间节点都复制在另一个文档里,打印了出来。然后理了理手中的资料,给余炜发了条短信。   “余总,您好,有些工作上的事情想跟您汇报。不知明天可否出来吃个便饭?”   余炜是瑞安分管直投的副总裁,与谢尔佳同级别。排名却在谢尔佳后面。之前林易北逆李季唐的意,坚持投西江文化便是得了余炜的支持。   ——————   林易北和余炜约在附近写字楼的一家日本料理店。因为消费颇高,这家店向来人不多。   余炜翻了翻林易北给他的资料。面上虽未露出太多表情,手却激动得差点颤抖。谢尔佳这老狐狸,也终于露出尾巴来了。仅仅凭借手头上这些资料,定他一个“PE腐败”丝毫不为过。   若是谢尔佳倒台了,按照顺位排名,接替瑞安证券总裁位置的非余炜莫属。   他放下这些资料,语带惋惜地说了一句:“谢总他,太不自爱了,辜负了公司的信任。”   “但是,”余炜紧接着补了一句:“谢总和季唐到底是怎么合作的,指向景荣与谢总联系的关键证据还不充分。”   林易北轻轻笑了一下:“有些事情我们能查到,还有事情只能主管部门才能彻查了。不过,我有一个猜想……”   余炜立刻满怀期待地望了林易北一眼,快速说到:“你说。”   “之前谢总力推与零点财经的合作论坛,但是零点却并不是我们经常合作的媒体。也许零点那边是不是掌握了谢总的某些材料,谢总才以广告交换的方式压下了报道。”   余炜握着筷子的手紧了一紧。筷子上夹着的那片鲜红金枪鱼裂出细微纹路。   没人知道余炜向林易北许诺了什么。总之,林易北露出了极为满意的笑容。吃完饭,余炜坚持要买单。   林易北知道是可以报销的,只稍微客气了一下便不再坚持,走到包厢外面等着。还没等到余炜出来,却先看见顾城从另一间包厢里一脸失落又愤懑地出来,手上拿了一个包装好的,像是画框的东西。   没多久,包厢里又走出一个人。竟然是沈昔昭。   顾城才走了两三步,又回过身去,逼近沈昔昭身边,盯着她的眼睛,问了一句:“是不是因为林易北?!”   林易北站在侧后方,听得不清楚,对着口型,依稀猜出了这句话。   余炜买了单走出来,从后面拍拍林易北的肩膀:“走了。”   林易北的视线被阻断,不知道沈昔昭到底和顾城说了什么。   ——————   “你就这样把画还给顾土豪了?”黄鹿鹿脸上敷着面膜,不易做表情,可是语气里是浓浓的惋惜。   “到底那幅画值多少钱啊?我虽然没见过,但是怎么听着也有一种肉疼的感觉?”她的惋惜之情更明显。   沈昔昭长长叹了一口气:“你肉疼,我连骨头都疼了。我这辈子估计也就这么一次机会能和这种世界名画亲密接触了。”   “那你还还?你没看电影里演的,那些外国佬费尽心机,钻红外线,设惊天骗局就是为了偷副画!”   “你就别说啦,再说我心都要碎了。”沈昔昭一手拍着胸脯,脸上万分悲痛。   黄鹿鹿的语气突然认真了:“沈昔昭,你老老实实告诉我,拒绝这样一掷千金的大土豪,是不是因为你心有所属啦?是不是因为你们那个青年才俊上司?”   沈昔昭的心头突然重重一跳。白天,顾城也是这样问的。   她到底是不是因为林易北才拒绝顾城?   “说实话,在这个问题之前,我从来没这样想过。我只是觉得顾城的世界,好像流光溢彩,金银成堆一样,离我真的太遥远。即使他伸出了橄榄枝,我依然觉得可望而不可及。尤其是他妈妈来找我之后,我不想二十年后变成那样的妇人。只有一段爱情的枯骨,和不再像自己的自己。”   “现在你问我,如果将林易北和顾城对比,我宁愿和林易北在一起。我们一起买房子,为房子不够大而发愁;为买六十万的车还是八十万的车而纠结肉疼。物质上有捉襟见肘的时候,可是这样的世界是我们一起创立的,而不是他给我的。”   电话那头的黄鹿鹿呆了半晌,没出声。   “怎么了?你还在不在?”沈昔昭奇怪地问。   “在,在……”黄鹿鹿的声音突然变得闷闷的:“没想到现在你这么脚踏实地了。我记得,你以前说想为爱走天涯。”   ……   两个人都沉默了。   沈昔昭艰难地还想再说点什么,电话传来一阵铃声。她拿到面前一看,是母上大人,于是对黄鹿鹿说:“我妈打电话来了,回头再跟你聊。”   “昭昭,你三天没给我打电话了。早就跟你说啦,回成都多好。我们刚从外面吃饭回来,我告诉你啊,新开了一家火锅店,好吃得舌头都要掉了。”   “吃到现在才回来?”沈昔昭看了看墙上的挂钟:“都快十点啦。”   “那家店特别远,吃完我们又散了个步。下回带你去吃。”   “嗯嗯……”   沈昔昭她妈特别兴奋:“你知道我们跟谁一起吃的吗?”   “谁啊?值得你这么神秘兮兮的。”   “你宋叔叔一家。”   “宋叔叔……”沈昔昭转了半天脑子,心里猛地涌起一个名字,却不敢说,小心翼翼地问:“哪个宋叔叔?”   “就是你小时候住我们家隔壁的,庭梧他们家啊。我记得你小时候常跟庭梧一起玩的啊。后来他们不是搬家了么?原来你宋叔叔去了深圳,他们一家在深圳定居了。我还把你的电话给他们了,他们说要叫你去家里玩。”   沈昔昭的心突突地跳,正想问宋庭梧是不是也回成都了。谁知她妈妈口更快,迅速八卦到:“你宋叔叔很厉害呀,现在在一家信托公司当老总呢。你黎阿姨拿的那个包据说是在香港找师傅手工缝制的,要好几十万哪。”   “还有,庭梧小时候不是成绩没你好嘛。我还记得哪会儿你黎阿姨训他的时候老拿你做榜样。现在倒好,庭梧去英国读大学了呢,还是在剑桥!”她不禁啧了一声:“真是有出息呀。”   “干嘛?什么意思啊?嫌你女儿没出息啊?”   “我哪是这意思嘛,你当然有出息。只是我实话实说,比人家庭梧还是差了一点嘛。”   沈昔昭嗤了一声,又赶紧抓住机会,连声问到:“那你也见到宋庭梧了?”   “没有……”沈昔昭妈妈的语气像是无限失望似的,但是瞬间又恢复了精神:“不过你黎阿姨给我看照片了……”她的啧啧之声更加明显:“好帅的,真没想到以前的小豆丁现在又高又帅。”   沈昔昭倒是一点都不吃惊。她记得大学时遇见正在上高中的宋庭梧,那时他就已经是一个很好看的少年。好看到让她一瞬间就红了脸。   她算了算宋庭梧与自己的年龄差,问了一句:“宋庭梧快毕业了吧?”   “是啊是啊,不过听你黎阿姨说,庭梧成绩很好,还做了个什么项目,总之是不怕找不到工作啦。好像说他打算留在英国定居。”   “噢……”沈昔昭好似浑然无事般,只是突然对什么都没了兴趣:“妈,我困了,要睡了。”她的左手拧着沙发一角,骨节处竟已经微微泛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太晚了啊,先更半章,明天补齐。我会早一点放宋庭梧出来的,这章后半章就会写到他哈。   解释一下这章的金融名词。   我们作为小股民炒股的这个市场叫二级市场。   一些投资机构PE、VC,就是股权投资、风险投资这类,或者个人,在一个企业上市之前购买股票的市场叫一级市场。这时买股票的价格比在二级市场就低得多了。如果企业能够顺利上市,那么投资机构和个人手上的股票价格基本都翻很多倍,就赚大发了。   但是企业上市是一件充满了不确定性的事情。很多投资机构投100家企业,最后可能也就二十来家上市了。   所谓pre-ipo呢,就是在基本上已经确定这家公司肯定能上市的情况下,去购买它的股票。等公司上市,就是稳赚不赔的生意了。毫无风险,赚快钱,所以又被称为一级半市场。pre-ipo在金融业是一个极其有争议的投资行为。   妹子们,你们要是知道身边那家公司很有可能要上市,又能打通与公司的关系,搞个pre-ipo,那真的就赚大发了。基本上这个pre-ipo也就是权贵的圈钱游戏了。   ☆、第二十章   “朱骁退都要退了,还想整垮我!”谢尔佳满面怒气,不禁冲对面的李季唐抱怨到。   谢尔佳不到五十,却有一头白发。做投行的,三十多就长白头发实在是太常见了。不过他的身材倒是没怎么走样,尤其在高档西装的修饰之下,颇有些分度翩翩的味道。年轻时,他也是学霸一个,一路本硕博读过来,博士毕业之后还在大学教了两年书,后来做学问做到自己都迷茫了,才听从以前导师的建议,出了校园。   一出校园便进了瑞安。那时候他还不在瑞安证券,而是在集团总部做业务拓展。后来金融业大发展,他便被调来证券公司负责投行业务。   他的人生,几乎有一小半都贡献给了瑞安。   以他在瑞安证券的资历、功绩,接下总裁之位可谓实至名归。所以,他从来不掩饰,对这个位置的志在必得。   总裁朱骁也因此憎恶他憎恶得牙痒。   李季唐是真的有点急了:“要是上面真的查账可怎么办?”   两人虽然都在国企工作,但是早年间金融业不过刚起步,待遇也没多好,就没有太多积蓄。就算是谢尔佳当了副总裁,拿着两百多万的年薪,可是曾经一起入行的,后来跳槽去民企或者自己出来单干的,身家早都过亿了。   这个行业里,挣钱的方法真的有很多。就看你敢不敢,够不够聪明。   谢尔佳勇敢踏出了第一步。他用自己家保姆的身份设立了景荣PE——说是保姆,其实也是老家亲戚。自己则在背后全权掌控。但凡是瑞安投行保荐上市的项目,他会挑一些资质不错的亲自去谈。谈到最后,连人情带吓唬,公司便会同意让景荣入股投资。   一笔投资几百万或者上千万,谢尔佳拿下了项目,却苦于无钱投资。后来他找到李季唐——李季唐也没钱。但是李季唐管着基金。二人竟然挪用基金参与投资。   这几年,谢尔佳和李季唐赚得着实不少。谢尔佳还买了一块江诗丹顿的陀飞轮,但几乎没在公开场合戴过。   “怕什么!我在集团这么多年,上面怎么可能真的查我!”这倒是句实在话,谢尔佳在瑞安根基深厚,莫说当年一起进来的小伙伴现在已是中坚力量,就是从前跟过的小领导现在也都成了一言九鼎的大领导。   比起朱骁这个空降过来的总裁,谢尔佳虽是副总裁,在集团却更有人脉。   “再说,我们做的这些事哪家大证券公司没有?!你以为朱骁就没做过?!他儿子不就是打着他的旗号四处骗项目?这行业里,谁比谁干净?!”   “话虽这样说,我们是不是要采取点动作?”李季唐仍是颇为担心。   “放心,我会向上面汇报清楚的。”谢尔佳拍了拍李季唐的肩膀:“毕竟挪用的窟窿都补上了。景荣里那么复杂的股权架构,绝和我们搭不上丝毫关系!只要我们咬牙不承认,朱骁也没办法。”   ——————   沈昔昭下班时走得早,经过大办公室门口时,看见一群人正围着苏叶说话。不远处顾城的位置已经换了新人——体格壮硕堪比相扑选手。想起以前顾城坐在那里办公,真是宛如一道风景。   “先去吃饭吧,吃完再唱歌……”   另一个人拉着苏叶的手:“以后常来看我们……”   沈昔昭猜苏叶实习期满,大家为她送行。见沈昔昭经过,有人冲她笑了笑,但都极有默契地闭口不再谈。   沈昔昭略有些尴尬——她跟苏叶曾经因为顾城还挺熟的,后来也是因为顾城变得不再熟。   幸好此时手机响了,她如逢大赦般放到耳朵边,迈着大步出去了。   “昔昭,我是晓晓,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方便,怎么了?”   那头的李晓晓却顿了一会儿,再开口的声音里像是含了千斤重的一个橄榄似的:“你还记得上次见面时我跟你说的我们报社跟你们公司合作的事情吗?”   沈昔昭当然记得:“不就是说我们谢总和你们报社老总关系很好,才推的这个论坛么?”   “其实不完全是这样。”   李晓晓的声音让沈昔昭一颗心陡然提了起来:“那是怎么样?”   “这事情你可千万不能往外说!我告诉你以后你得烂在肚子里,我估计就连你们公司知道的人都不多。而且,我也不想你掺合进这种事情里。”   “快说罢。”沈昔昭又心急,又担心事情太过严重,于是转到平常没有人走的楼梯间。空间骤然狭小,说出的每句话都有了回声。   “其实我们报社有记者掌握了谢尔佳PE腐败的事实,做了篇报道。谢尔佳收到风声,找了我们总编。我们媒体也是要挣钱吃饭的,总编就把报道提前给他看了。后来不知道他们怎么谈的,总之总编答应不发报道。谢尔佳和总编就成了朋友,还跟我们报社合作办了个论坛。给了大手笔的赞助费。估计以后报社和你们公司还会长期合作。”   沈昔昭像被一道霹雳击中,暗暗惊呼了三声,憋着一肚子惊诧吐出一句:“你们媒体果然消息灵通。”   “其实你们业内早有人知道了,不过不说而已。算了,我的重点不是这个。”李晓晓赶紧拉回话题:“现在有人找到当时写报道的记者,想出钱买他收集的证据。”   “晓晓,我没有做梦,没有穿越罢?”沈昔昭突然有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荒唐感:“你说的是我身边的事情吗?”   她越说越激动:“照你这么说,有人要买证据肯定是想扳倒我们谢总。谁想扳倒他?多半就是我们公司的人了。”   “昔昭,你还是这么聪明。”李晓晓不禁赞了一声:“那个人没说身份,但我们估计也是你们公司的人。他开的价不低。够我们付个首付了。”   沈昔昭又闻出些不对劲来:“付首付?!”   “写报道的是我男朋友。”   李晓晓也有苦衷。她男朋友死活反对这件事,不为别的,就说既然已经答应不发报道了——之前也拿过谢尔佳的好处,现在就应该信守承诺。   当时李晓晓就炸了:“什么好处!单位给你批的两万块报销额度!这够什么!他谢尔佳从中赚了多少!主编又拿了多少!凭什么我们就要苦哈哈地挨日子!”   说着就哭了。她和男朋友是奔着结婚去的,可是,房也罢,车也罢,无一朝落。其实她男朋友是报社最有前途的记者,文笔好又勤快,为了采访翻墙、堵门都干过。   但是,再勤奋,再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终究是一句:操着卖白粉的心,挣着卖白菜的钱。   李晓晓在报社的营销部门工作,更是个光怪陆离的地方。给报社的大领导们当小三、小四的,或者给广告客户当二奶的,总之人人光鲜亮丽,背后皆见不得人。   如李晓晓这般,脚踏实地找了个同单位的小记者,真是凤毛麟角,被人笑着赞:“晓晓是追求爱情的。”   说到“爱情”二字时,笑得格外轻贱。   “你是不是想问我,这事情靠不靠谱?”沈昔昭问她。   李晓晓答了是。   “谢总现在是我们公司内定的下一届总裁人选,但是他跟我们的现总裁面和心不合。谢总是从集团下来的,根基深厚,人脉广,又有能力,还一手做起了瑞安的投行。但是如果说有人想扳倒他,也不是奇怪的事情。”   “我知道你的担心。你担心要是证据卖给了他的对手,但是最后谢总仍是转败为胜。届时他与你们报社关系破裂,从而影响你男朋友的事业。”   “晓晓,这个事情我真给不了确切答案。我只能告诉你,他很强,他的对手也很强。”   那头的李晓晓沉默了半晌,突然冒出一句:“昔昭,我想人活一世有时候就得赌一把!”   挂了沈昔昭的电话,她立刻又打给她男朋友:“我刚刚问过我同学了。她说谢尔佳本来是下届总裁的热门人选,但是因为与总裁不和,又得罪了集团的领导。现在他们内部传言他可能要离开瑞安了。而且据说他的经济问题已经被公司调查了。”   ——————   沈昔昭从楼梯间走出来,没想到正正撞上苏叶。她正在讲电话,行色匆匆:“好,我马上来盛景找你。”   苏叶收了电话,见撞到的是沈昔昭,神色紧张地望了望自己的手机,又尴尬地笑了笑:“不好意思。”   沈昔昭也一笑:“是我没注意。”她记得,盛景是顾城家的酒店,从前听他提过,有时候在家待烦了就会去酒店住。她看着苏叶急匆匆的背影,晃了晃神。   她是去见顾城么?也不知道顾城现在怎么样了。可是无论怎样,他的世界和自己再无关系。   沈昔昭开车回家,一边吃饭,一边对着电视看了一集《银魂》。洗碗时,手机突然响了。她赶紧擦了擦手上的泡沫,看了一眼屏幕上的陌生号码,客气地问:“你好,哪位?”   那头的声音却活泼热情得多:“昭昭啊?我是黎阿姨。”   沈昔昭差点没拿稳手中电话,回过神来,也马上热络到:“黎阿姨,你好,你好。”   “要不是前几天回成都看了看,我还不知道你也来深圳了呢。你妈妈跟你说了吧,我们一起吃了饭呢。你工作忙不忙?周末来家里吃饭呀。一个女孩子在外地,可得照顾好自己。你来家里,我给你煲汤。”   “好呀,好呀,阿姨做的饭最好吃了。”   “哈哈哈,”电话那头传来爽朗的笑声:“那是,小时候你就常说我做的比你家里的好吃。”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一章   “你没看见朱总的脸色。”余炜语气仍是愤愤不平:“连他都气得要命,却无可奈何。真是没想到,谢尔佳还有这样的通天本事,集团层面竟然被他给摆平了!”   林易北坐在沙发上,笔挺的西装裤起了细微褶皱。他此刻也是担心得很:“如果谢总平安度过,事后算起总账来,就算离开了瑞安,在这个圈子里也只怕难以立足。”   余炜盯了他一眼,恨恨到:“要不然直接捅去证监会或者媒体?!他这事情要是爆出来,可是‘PE腐败’第一案,全国第一例,肯定有媒体会追着不放。”   林易北却半天没说话,想了好一阵,却摇了摇头:“不能捅给媒体。他这个事情虽然以前没出过案例,但是在行业里却不少见。要是真的被媒体追着不放,网络上人人口诛笔划,难免引起圈子里人人自危,反而对他大加同情。而我们就是圈子里的叛徒了。再说,集团也要面子,肯定不希望闹得太难看。只要他离开瑞安就是了,没必要搞得他身败名裂,非得进去才是。”   余炜烦躁地揉了揉脑袋,没再说话。   “我有个办法!”林易北突然灵光一闪,声音都高了几度:“审计部门会审高管的帐,但又不同于纪检部门那么难以摆平。如果把举报材料给审计部门,不是进可攻退可守?”   余炜不禁一拍大腿:“对,就这么办!”   ——————   谢尔佳与李季唐的账户被查出来源不明的收入,数额之大令人咋舌。瑞安高层震怒,谢尔佳负气出走。无一人挽留。   瑞安证券高层地震,引起公司混乱。数家媒体就谢尔佳突然离职一事大做文章,多加猜测。更有媒体弄到了公司高层发给所有员工的内部邮件,内容称谢总离开不会影响公司运营,请大家安心工作,不要听信谣言。另外一层意思就是安定人心,不要一时头脑发热跟着谢尔佳一起走。   邮件被全文登在报纸上。   朱骁勃然大怒,下令彻查是谁向媒体泄露邮件。连沈昔昭都被杨总交了去谈话,细数自己在媒体认识的每一个人。   到底没查出是谁,最后不了了之。   而谢尔佳出走之后,立刻跳槽去了一家规模小些的地方券商,并一举成为总裁。像是为了炫耀和赌气一般,坊间传闻,只要是瑞安出来的,他都要。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瑞安的股价连日下挫。朱骁急得头发都白了好些。他明年就要五十五,该是退二线的年纪了,好不容易向集团争取去另一家分公司做董事长,可不想这节骨眼出丝毫差错。   李季唐本来也要跟着谢尔佳一起走,但奈何两个人的事情在圈内已经引起流言。谢尔佳去的那家公司坚称不要李季唐。   李季唐还以为谢尔佳会和自己共进退,但是谢尔佳看中总裁之位——他当然是憋了一口气的,在瑞安没当上总裁,出走了自然必须当一个总裁给所有人看看。于是也就顾不上与李季唐的患难之情。   李季唐都已经辞职,突然下家没了,惊慌愤怒之余与谢尔佳割袍断义,另谋出路。   混乱了一段时间,一切重又踏上正轨。余炜成为下一任总裁的热门人选。林易北顺利升职,从副总监升成了总监,并得到余炜许诺,下一步就是直投的副总裁。   没了李季唐的阻挠,林易北在直投更是顺风顺水。众人又知他深得余炜器重,皆对他另眼相看。   林易北,成为瑞安最前途无量的新星。   ——————   话说回数周前,沈昔昭应邀去宋庭梧家做客。   知名高档小区里地顶层复式。视野开阔,楼下是一望无际的绿树,还有海景。宋庭梧他爸不在,只有黎美娟,和一个阿姨在。   她开了门,热情地接了沈昔昭进来:“哎呀,昔昭长这么大了,真漂亮,喝什么?”   沈昔昭自己家也不差,可是看到这一屋名贵家具的阵势,再则实在与黎阿姨也多年未见——有些陌生,不禁拘束了起来:“喝水就好了。”   两人在沙发上坐了。黎美娟倒是兴致勃勃不断问沈昔昭的近况。   “工作怎么样?”   沈昔昭简单回答了下。   黎美娟自己在银行工作,老公又在信托,对深圳金融圈子里的事情大多知道些,便跟沈昔昭八卦:“你是属于瑞安证券?”   “是,我们是直投的一个部门。直投是证券的子公司。”   “那你们公司最近热闹了。你们刚走的那个副总差点还去你宋叔叔的公司,后来条件没谈拢,又有立信那边挖他,他才去的立信。”   立信是东部一个城市的地方券商,但是在各大城市都有办公地点。谢尔佳这次过去,自然也是要帮立信把投行做起来了。   “是吗?谢总去了立信之后,我们公司不少人都跟了过去。投行有一个团队整队人出走。”沈昔昭又感叹了一句:“谢总在投行还是很有影响力的。”   “我听你宋叔叔说,他这个人还是很有才干的,但这次问题太大。据说你们集团高层起初也是想保他的,后来见问题太严重,只得让他自动请辞。”   沈昔昭笑着到:“黎阿姨比我们内部员工知道得多。”   黎美娟也笑了:“好,不说这些了,说说你吧,有男朋友了吗?”   沈昔昭不好意思地摇摇头。   “哎呀,可得上心了。我记得你比庭梧大三四岁呢,今年二十六了吧?你想想,等你找到,谈两年恋爱,结婚时都二十八、九了。”   沈昔昭嘿嘿笑了两声:“都怪我爸妈,上学时候揪着我耳朵说不许谈恋爱。现在工作了,倒是可以谈了,可是一时半会儿哪能找到男朋友?”   黎美娟倒是真的替沈昔昭着急:“以前不知道你在深圳,现在知道了,我一定要留心帮你好好挑一个。”   沈昔昭连连摆手:“阿姨,我说笑的,这种事情还是随缘啦。”   “随什么缘!哪里还真有月下老人牵着红线啊?我知道你们现在年轻人都喜欢上网,宅在家里不出门,自称什么宅女。宅着怎么办呢?男朋友还能从天上掉下来不成?”   沈昔昭倒抽一口冷气,知道这个话题说下去就没完没了了,便道:“阿姨家装得好漂亮,能不能带我参观参观?”   黎美娟的兴趣点很快又转移了。这房子当时是她一手装出来的,格外喜欢听到别人赞美,连忙站起来:“走,我带你看看。”   “当时买这里,就看中环境好,你看楼下,是一片树林,那边就是海。说起来,深圳这几年的房价真是涨得太快了,我们买这房子的时候,一万块一平,那时候觉得好贵。现在都翻了好多倍了。我听你爸妈说打算给你买个房子?”   “他们提过,叫我先看着。”   “赶紧买,这房价绝对跌不了。二三线的还可能跌一跌,一线城市,这么多人,有刚需撑着,怎么可能跌?就对比对比香港,深圳现在的房价还没香港高,将来肯定是要向香港看齐的。不过你看房子的时候,也要注意挑位置,地段好的更有保障。”   沈昔昭跟着黎美娟参观了大半个房子之后,更加咋舌。真是没想到小时候的隔壁邻居也成了土豪。不禁脑补到现在是不是走在大街上,电线杆子倒下来能砸中三个土豪。   上了楼梯,左右第一间房是书房。黎美娟拉着沈昔昭走进去:“走,我带你看照片。”   她兴致勃勃从书柜里翻出三大本影集:“我记得里面还有你的照片哪。”   沈昔昭接过来,打开第一本,没翻几页,果然看见一张自己和宋庭梧的合影。这是几岁?他已经不记得了。   照片上她眉开眼笑,嘴里似含着什么东西。而一旁比她矮了一头的宋庭梧却嘟着嘴,苦着脸,一脸不高兴。   黎美娟一见就笑了:“你还记不记得?我和你妈妈带你们俩去公园玩,找摄影师给你们拍照。摄影师为了逗你们笑,拿了颗糖出来,庭梧抢不过你。你一把就抓去吃了,后来照相他就这表情了。”   沈昔昭也笑起来:“那时候太小了,我完全不记得。”   “后来再大一点,庭梧就喜欢跟着你玩儿。我给他买了什么零食,他都说要给你留一份。”   沈昔昭依稀记得,好像有一段时间宋庭梧却是老拿吃的给自己,一边给还一边说:“昔昭姐姐,你要多吃点,吃得多长得高,才好继续揍隔壁小区那些人。”想到此,沈昔昭不禁又笑了。顺手又换了本影集继续翻。   这里面的宋庭梧已经从小豆丁变成了小少年。沈昔昭想起这时候宋庭梧在黎阿姨的威逼利诱之下心不甘情不愿地学了小提琴。后来黎阿姨家遭小偷,没想到宋庭梧居然在他的小提琴上贴了张纸条:“下次再来,请把这个偷走。”   黎阿姨当成笑话传得整个小区都知道了。   两人一边看照片,一边说些往事,笑个不住。到第三本影集的时候,已经是沈昔昭完全陌生的背景了。   尖顶教堂,如茵绿地,低垂而湛蓝的天空。那里就是英国了吧。   翻到最后,是宋庭梧穿着学士服的毕业照。石头旧建筑前的广场上,乌泱泱一大堆人。镜头里最突出的是好看的宋庭梧的脸,和他身边笑靥如花的女孩子。女孩子的头靠在他肩上,笑得两颊露出深深酒窝。   金童玉女,似幅画般。   黎美娟指着照片,笑着到:“你觉得这个女孩子漂亮不漂亮?是庭梧的女朋友。他们还是高中同学,一起去的英国,一起在剑桥读到硕士毕业。”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二章   在瑞安人事地震之后,林易北越发地踌躇满志。他抽空回了趟老家,给他妈包了个大红包。   他家是八十平的两室一厅,九十年代初的装修风格。黄棕色的木门好几处都斑驳泛黑。冰箱还是他上小学那年买的。家里唯一一台空调装在他的卧室。   冰箱里放满了剩菜剩饭——不知道是多少天前剩下的。林易北皱着眉,跟他妈说:“我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再这么节省。我挣的钱够我们花。这隔夜的剩菜不能吃,扔掉也浪费不了多少。”   他妈妈尴尬地搓手笑笑。林易北的爸爸是在他读小学时生病去世的。他妈妈在企业里做会计,凭着一个人的工资拉扯他长大,其间多少心酸不足为外人道。   至今,他妈妈仍习惯在卫生间放一只水桶,将水龙头拧开一丝小缝,水一滴一滴打在水桶里。一天也能接满一桶水,水表却不会动。   小时候,林易北在灯下读书,听着厕所里传来的“滴答”、“滴答”,像贫寒生活的紧箍咒。   这个儿子太过优秀,又太过独立,林妈妈时常觉得自己作为母亲,好像也得时刻仰望着他,看他眼色行事。   直到林易北快走时,林妈妈才将憋了好几天的话支支吾吾地说出来:“小北,隔壁张阿姨的儿子前几天又生了第二胎。”   林易北一看见他妈那略显为难又期盼的神色,就知道接下来是什么意思了。他笑着说:“喜事啊,那你多包点红包。”   他妈倒是瞬间变了脸色:“人情往来都是有帐的,我当然就随大流了。我的意思是,你今年都三十多了……”   林易北哈哈一笑,搂了搂他妈的肩膀:“放心吧,最迟明年,你就能喝到儿媳妇茶了。”   “真的!”林妈妈瞬间转笑:“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你快跟我说说。”   林易北却是故作高深地一笑:“算是吧。时间不早了,我要赶飞机。你在家好好照顾自己,等退休了就去深圳和我住。”   林妈妈喜滋滋的,心中盘算,那时候去自然是要带孙子了,遂点头不迭。   ——————   就在瑞安谣言满天飞,人员大幅变动之时,沈昔昭却恍若无闻,像是自闭了一样。她的所有感官被回忆封住。   那一年,大三暑假,热得整个城市似要融化一般。她二十一岁。与十八岁的宋庭梧重逢于旧小区外的林荫道上。   她甚至没有认出他来。   她一边心疼地舔着逐渐融化的冰淇淋,一边诅咒着炎炎烈日,觉得再走下去,自己也要像这冰淇淋一样融化了。   然后听见一声:“沈昔昭!”   她扭头去看。树荫下站着一个很好看的少年,穿着素色T恤,浅色牛仔裤,球鞋,瘦高瘦高的,有着一头轻盈而柔软的短发。那少年歪着头冲她笑。   沈昔昭不是脸盲,相反,认人还相当有一套。所以她非常确信自己并不认识这个人,回身,接着舔冰淇淋。   “沈昔昭!”   她顿住脚步,停了一会,记忆在一瞬间突然变得天朗气清。她不可置信地迅速转身,跑过去,狠狠拍了一下宋庭梧的肩头:“你小子张大了翅膀变硬了啊,小时候跟在人家后面一口一个昔昭姐,现在居然敢连名带姓地叫我!”   这一下打得宋庭梧嘿嘿直笑。笑完了,直接伸手帮她擦了擦嘴角,一脸嫌弃地说:“吃个冰淇淋都吃得这么邋遢,肯定没有男朋友。”   沈昔昭被憋得差点一口气没顺过来。   是的,她是美丽的厦大里一个爱情不开窍的宅女。   绵延数里的海边栈道,白色波浪,柔软海风,浓荫绿地,还有厦大被时光雕刻过后的沧桑感,都没能撼动她的少女心。   她觉得看一期《情书》远比收到一封情书乐呵得多得多。姜虎东那张油腻腻的肥脸真是让人看了千边也不厌倦。   可是在那个燥热的夏天,在旧巷子与火锅味道充斥的成都,沈昔昭第一次心慌得如同被千军万马席卷而过。   宋庭梧家搬走几年了?她仰着头看他,心有不甘,语气中愤愤不平:“以前,你还没我高。”她一面说,一面比了个才到自己胸前的手势。   宋庭梧一把拉了她的手:“那都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他家搬家是在他初一那年的暑假。距今整整五年。   “你怎么突然回来了?”   宋庭梧的眼里落满了长长短短的阳光,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来看你啊。”   沈昔昭相当不屑地“切”了一声,可是心里没来由漏跳了一拍。暗自嘀咕道小毛头长得还真帅,以前怎么没看出他有这潜力!   一个月,暑假中的后一个月。宋庭梧在沈昔昭家住了两个星期。成就了沈昔昭青春期凝固的回忆。   那个夏天像一场永不停歇的迷梦,至今仍会在午夜时钻进沈昔昭的脑一次次满血复活。她记得很多细节。宋庭梧突然出现时,背后的阳光是在左边落了一地。高温烤着皮肤,散发出将熟未熟的味道。拿在手上的冰淇淋,一边吃一边就融化了。露天游泳池里的水在正午时热得烫手。   那个夏天,炎热,混乱,姹紫嫣红。   沈昔昭觉得她像是一直沉睡在那个午后,不曾醒来。   有一个念想在她的身体里生根发芽,是她从不敢宣之于口的隐秘期待。她在荆棘丛生的荒野里看见了一顶王冠。宋庭梧留下一个神秘微笑。   他说:“好,我知道了。”   而再一个五年之后,在陌生的宋庭梧家里,她的迷梦被彻底震碎。   ——————   是在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短袖衬衣穿在身上,加班出办公楼的一刻,会感到微薄凉意。鸡皮疙瘩一个一个往外冒。   沈昔昭发现她竟然能自然地接过林易北递来的外套,竟然对外套上的味道那么熟悉。她的手机最近通话里林易北永远排在前三。   而他发来的短信,有时只有简单的“晚安”二字。   他像水一样渗透了她的生活。   而她,在一个突然没有收到林易北短信的晚上,焦躁不安,继而为自己的焦躁不安而焦躁不安。   直到打通了电话,知道林易北只是稍微喝多了点酒,已经躺下休息了。林易北用微醺的声音喃喃道:“昔昭,我好想你。你过来看我,好不好?”   城市璀璨而深沉的夜像一块妖艳的丝绒,让每一寸欲望都无处安放。   沈昔昭扣着沙发,轻轻地说:“喝多了,你就好好休息。”她假装听不见林易北的叹息和自己的蠢动。   周六她去香港逛街,在置地广场里转了一圈,狠狠心,刷了个包出来。拎着大纸袋,心里生出一种丰足的欢喜,好像看见梵高笔下一望无际金黄的稻田一样,刚刚刷卡时一瞬间的肉疼已经烟消云散。   她上了二楼,看橱窗里陈列的精美而昂贵的商品。走到Very Wang那严实的大门边时,正巧里面推门走出一个人——居然是苏叶。她身边是一个穿休闲西装的年轻男人,不知为何笑容显得有点油滑。   面对面碰上总不能视而不见,沈昔昭热情地打招呼:“这么巧。”   苏叶笑得很灿烂:“是啊,太巧了。”   可是,沈昔昭不解的是,为什么苏叶会和一个男人从婚纱店里出来。她以为苏叶和顾城在一起了。   苏叶挽了旁边那个男人的胳膊:“这是我未婚夫。”   简直是晴天一道霹雳,沈昔昭差点没回过神来,两、三个月前她还明明听见苏叶说要去酒店找顾城。眼前这形势简直就是风云突变。苏叶当初向她诉说喜欢顾城的心情,如小女孩般天真无邪。   而现在她挽着未婚夫的人,像历经世事的女人一样成熟。这中间不过数月。   苏叶的未婚夫要去洗手间,苏叶说在原地等他。说完回过头来看见了沈昔昭脸上一闪而过的迟疑。她抬起眼角,无所谓地笑了笑。   “你是不是很诧异我没和顾城在一起?”她像看透世事般,用世故的语气说:“其实我谈过很多男朋友,多得你无法想象。可是所有人中,我最喜欢顾城,喜欢得好像自己如处女般天真。然而,再喜欢有什么用呢?总不能靠着爱情把自己的人生变成海市蜃楼。”   “我今年二十六了,最重要的是结婚,不是谈恋爱。我不能让自己的人生沦为他的游戏。你也知道,他不喜欢我。我不可能一直等着他回头。”   她低着头跟沈昔昭说:“男欢女爱,开心过,就行。”   “那剩下的呢?爱而不得的痛苦,思念的锥心蚀骨,独自一人的孤单落寞。爱里的不得意,最终还是变成了心上狰狞的伤疤。可我们仍要假作无事,自命潇洒。苏叶,其实我挺喜欢你的。你保重。”   苏叶突然抱了抱沈昔昭:“你知不知道其实你的心思不难猜。我猜你的心里一定藏着一个人。可是感情也罢,生活也罢,触手可及的温暖才是真正的温暖。不要把自己献祭给任何人。”   沈昔昭走的时候,苏叶未婚夫从走廊一头走出来。他低着头,飞快地按着手机。按完数字以后,保存名字。这是他刚刚要来的美女的电话号码。约好晚上去兰桂坊喝酒。要不是苏叶怀孕,要不是两家商业往来,强强联合,他怎肯如此年轻就踏进牢笼?!   ——————   沈昔昭在回深圳的地铁上,接到林易北的电话。   “你在香港?回来了吗?”   “已经在地铁上了。”   “我去口岸接你。”   口岸大门处人来人往,露天停车场这边倒很安静。林易北接过沈昔昭的大包小包,一齐放进后备箱。他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低垂的天空,像一块深沉的□□。   沈昔昭站在车门处等他,莹白的脸在夜色中像温柔的玉。   林易北走过去,突然一把抓住她的手腕,将她抵在车门上。嘴唇轻轻落了下去。   沈昔昭惊诧莫名,脑中轰隆隆如火车碾过。她的心里再一次出现那个夏天的画面。可是她最终垂下手,安静地接受了这个吻。   林易北带着沈昔昭吃了宵夜才送她回家。小区里车位已满,林易北的车进不去,只得在门口放下沈昔昭。林易北其实是有那么一点希望沈昔昭请自己上楼的。可是沈昔昭只是站在车边,冲他摇了摇手,叫他路上小心。   “沈昔昭!”   坚定有力的呼唤。沈昔昭诧异回头,被夜色笼罩的小路边,一辆打着车前灯的白色捷豹。有个人靠着车头,双手抱胸,嘴角一丝莫名笑意,望着她。   让人目眩的车灯后,是与记忆中和照片里都不太一样的他。   宋庭梧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三章   宋庭梧站在暗影里,看着沈昔昭与一个男人互道再见。他的双眼眯成危险的弧度,暗道一生,好样的,沈昔昭!不记得我走时说了什么!   他坐了十小时飞机,昨晚到的家,今天在沈昔昭家楼下等了几个小时可不是为了来看她和其他男人卿卿我我的。他迈开长腿,几步就走到了沈昔昭跟前,一把将她拉在自己身后,然后笑眯眯地冲车里的林易北招了招手。   一口老血冲上林易北喉间!这是哪里跑出来的毛头小子!他一脸不悦,也不走了,拉开车门出来,快速绕到沈昔昭旁边:“昔昭,过来。”   微凉的空气被雄性好战的荷尔蒙点得火花四溅。   沈昔昭一边扒拉宋庭梧的手,一边冲林易北赔笑脸:“这是我弟弟,叫宋庭梧。”说完,她才诧异地问宋庭梧:“你怎么跑这儿来了?什么时候回国的?”   林易北扫了不远处宋庭梧的车一眼,依稀辨认出捷豹的标志。心中略有些酸,不禁给宋庭梧贴了两个标签:纨绔子弟、富二代。   他有心问过沈昔昭的家世背景,父母都是国企中层,算中产阶级罢,怎么总跟土豪做朋友!   又见宋庭梧一直拉着沈昔昭不放,心中更加不悦,但一时也不清楚这个“弟弟”到底是多近的亲戚。于是耐住心中不忿,强笑着伸出手:“你好。”   握手的当儿,宋庭梧打量了林易北一番,人看上去倒是成熟稳重的,但是年纪也太大了点罢。   宋庭梧今年才二十三岁,而林易北已经三十三岁,两人相差了足足十岁。   沈昔昭悄悄狠命掐了宋庭梧一把,这才挣脱手腕。   宋庭梧痛得龇了一回牙:“沈昔昭,我为了来看你,晚饭都没吃!走,请我吃宵夜!”   林易北不满于宋庭梧刚才握手那敷衍的态度,哼了一声:“半夜三更的,我觉得我女朋友不太适合请你吃宵夜。”   一听到女朋友三个字,沈昔昭顿时结巴了。她跟林易北一直没捅破那层窗户纸,现在当着宋庭梧的面说破,不知怎么生出一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可是,如果宋庭梧不出现,自己与林易北也应该水到渠成了吧?   再说,宋庭梧不也有女朋友了么?   沈昔昭吞了口唾沫,向宋庭梧说:“还没介绍,我男朋友,林易北。”   宋庭梧却无所谓地笑了笑:“怎么,见色忘义啊?我们久别重逢的,连顿宵夜都不请我吃?”   沈昔昭眯着眼笑道:“请,怎么不请?就怕撑不破你肚子。”又对林易北说:“你先回去吧,没事的。我们就在附近吃烧烤。”   沈昔昭这话却让林易北腾地升起一阵不被重视的怒火,黑着脸,径自上了车。   宋庭梧没给沈昔昭道别的机会,一把将她拉去了自己的车。   ——————   木屋烧烤,据说是奥巴马他弟弟开的。两瓶啤酒,生蚝、羊肉串、花甲堆了满满一桌。风扇在头顶剧烈地旋转。   在沈昔昭和宋庭梧隔壁有一大桌,十几二十个都是外国人,正在AA算每个人要掏多少钱。   宋庭梧本来是要找沈昔昭吃完饭的,兴冲冲跑到她家,还自以为酝酿了一个大惊喜。哪知道她居然不在家!为了将惊喜继续下去,还一直坚持等着,中途就啃了个面包。   饿是真的有点饿了。   他一边吃一边三言两语将林易北和沈昔昭的关系打听得清清楚楚。他喝了两杯酒,问了沈昔昭一句:“你还记不记得我走时跟你说了什么?”   沈昔昭的酒杯差点滑落。   她当然记得。   宋庭梧问她:“你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她歪着头,仔细想了想:“其实也没什么要求,长像清秀,聪明,干净。”   宋庭梧大笑:“还有人不干净么?”   沈昔昭严肃脸,点了点头:“很多男人都让人感觉不干净。”   宋庭梧又笑了:“你说的这些标准不就是我这样的么?”   沈昔昭一时语塞,好像心事被戳破一般,觉得好像对又好像不对,就顺手打了宋庭梧一下,凶巴巴道:“你个小屁孩,瘦的像豆芽菜一样。”   “好,那我去健身。”宋庭梧一脸认真:“我知道了,你等着我。”   这是沈昔昭记得的他们最后的对话。   可是,她不确定宋庭梧指的到底是不是这段对话。还是只是自己想多了。现在她眼前的宋庭梧已然不是当初那清瘦小排骨的少年模样。下巴出了坚毅的线条,皮肤变黑了,衬衣下也有了隐约的精瘦的肌肉线条。   他已经开始像一个成熟的男人,只有一两个笑容只见仍可见少年的清新。   “说了那么多,谁清楚你指的是什么?”沈昔昭有些逃避地敷衍到。   宋庭梧又吃了几口肉,没再纠缠这个话题。他当初坚持去英国,就是因为学制短,本科三年,再念个MSC也才两年,而沈昔昭在国内上大学加读研究生一共要七年。他可以缩短他们之间两年的差距。   他读小学的时候,仰望着读高年级的沈昔昭。读初中的时候,又仰望着念高中的她。等他进了高中,她又去了大学。   他不想一直落后于她一步。他不想让她一直用对待小孩子的语气再与自己说话。   这五年,他踢球,练跆拳道,练击剑,可是他的改变却不仅仅只在此。不急,接下来有很多时间,很多机会,沈昔昭会知道自己到底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丝毫不将林易北放在心上。   吃了宵夜,宋庭梧送沈昔昭回家,临别时问她:“你们小区好像还可以,我打算搬出来住,指不定以后跟你又当邻居。”   “那好啊,听说留学出三种人,宅男宅女和厨师,以后上你那儿蹭饭。”   宋庭梧在车里摇了摇手,看着沈昔昭转身进了小区才开走。   ——————   林易北来公司来得特别早。与众人亲切地打着招呼,却憋了一肚子的气。昨晚他走以后,没有接到沈昔昭的电话,也没有短信。窝着火,做梦都梦见自己在发脾气。   等了一上午,仍是不见沈昔昭有丝毫动静。他给沈昔昭发信息。   “你马上来我办公室!”   沈昔昭以为有公事,立刻过去,没想到见到一脸霜色的林易北。   “你昨晚几点回去的?”   “十一点多,”沈昔昭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生气了?”   林易北没有正面回答:“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   “我怕你睡着了吵醒你。”   林易北的气稍稍顺了些:“你不说你到家了我怎么睡得着?”语气温柔得让沈昔昭浑身一颤。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中涌起一个奇异的念头,现在,对面那个人真的就是自己男朋友了么?昨晚他这样说的时候,自己确实没有否认。   应该就是了吧。   “中午我们一起吃饭?”   林易北却说:“不行,魏董约了我一起吃饭。”自从李季唐离开以后,西江文化又恢复了与林易北的合作。而魏光明与林易北也都极有默契地往事不再提,好像毫无芥蒂一般。   “周末吧,周末我带你去盐田吃海鲜。”林易北担心沈昔昭为此不高兴,赶紧补充。   沈昔昭倒是能体谅,一听去吃海鲜更加高兴,连连点头:“好呀,好呀。”   林易北又趁机问清楚了宋庭梧的家庭情况,待沈昔昭出门时,告诫了一句:“既然你们不是亲戚关系,我觉得还是保持点距离好。”   沈昔昭吐了吐舌头:“是,领导!”她本来已经要走了,想起上次在林易北这里看到的那套《焚舟记》,指着书问他:“能不能借给我看几天?”   林易北笑呵呵地递给她。   ——————   林易北没想到中午这顿饭竟然这样愁云惨淡。   魏光明一新收购奔腾影业,开出的价码也不低,与卖方都谈得七七八八了,谁知就差临门一脚时被人截了胡!魏光明不由自主灌了一大口酒,收起平日里的谦和气度,骂了一句:“TMD,老子这么多年还没遇过这么糟心的事儿!”   魏光明平日里走儒商路线,见了谁都说国学,突然爆粗口让林易北颇有点反应不过来。   今天这顿饭约的就是截胡那人。听魏光明说,还是那人自己主动找上门来的。   林易北问了问那人的背景。   “谁TM知道他什么来路!听说才二十几岁,姓宋,以前没听过。估计又是拿着爹的钱出来玩儿投资的毛头小子!”   林易北知道魏光明对奔腾影业志在必得,便问他:“魏董还打算从这个人手上买下奔腾的股份?”   “买!老子又不差钱!”魏光明这话说得有些负气:“我就不信我还玩儿不过一个毛头小子!”   敲门的声音传来时,魏光明和林易北极有默契地停止了交谈,调整出模式化的社交笑容。   林易北的笑容却在一半时变了角度。   因为进来的是宋庭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四章   宋庭梧一进来就先发了名片。   魏光明一看见“奔腾影业董事”六个字,只觉一口老血涌上心头,鼻子里嗤了一声。要不是眼前这个毛还没长齐的小子,现在这个董事——甚至董事长,应该是自己才对。   林易北倒是大大吃了一惊,宋庭梧回国才几天而已,怎么这块就已经进了董事会!看来交易已经完成,满打满算下来这一桩收购案不说上亿的资金,怎么也得好几千万吧,短时间内他竟能调动这么多资金!   他飞速地回想了一下宋庭梧的背景。父母皆在国企,即使为高管,收入亦是有限。以他买下奔腾影业的大手笔,绝对不可能是依靠家里出资。   如果凭他自己——一个刚刚毕业的学生,怎么可能拿出这么多资金?   谁是他背后的资金支持?   如果是靠他爸的利益输送,未免也太明目张胆了!   林易北迅速在手机在敲下宋庭梧桐的名字,群发给好几个人,一探背景。   他一边听着魏光明和宋庭梧说话,一边不时盯两眼手机。   可惜,没一个人听过这个名字。   宋庭梧和魏光明寒暄得也差不多了,慢悠悠开口:“我手上有个项目,不知道魏董有没有兴趣?”   “听说魏董之前与奔腾接触过,但是魏董可能不知道奔腾的资产里有一大块地。我想做成一个影视基地。文化地产这可是大热的概念。”   魏光明心中一惊,文化地产是不少行业大佬都在构思的项目,肯定是有赚头的。西江文化本来股价就高,要是再参与这个投资,消息一公告,股价肯定还得节节攀升。   可是这明摆着赚钱的项目,宋庭梧为什么要便宜自己?   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宋庭梧当然没必要给魏光明分一杯羹。至于,另一个目的……宋庭梧望着魏光明:“要是魏董有兴趣,我们可以去那块地看一看。”   魏光明还没说话,林易北的手机突然一震。他扫了一眼传来的短信——是一个在前海工作的同学发来的。   “这个名字我好像前段时间看到过,貌似在前海注册了一家并购基金。”   年纪轻轻就出来做投资虽然有,但也不常见,比如说首富之子,前首富之子,都是家里有雄厚资本的。宋庭梧,他凭什么?   “宋总收购奔腾,真是雷霆手段。能不能分享一下过程?”林易北想打探点情况。   宋庭梧呵呵一笑,只说了四个字:“商业机密,暂时不方便公开。”   “听说宋总在前海设了个并购基金?”林易北不甘心,直接点出这个问题,想给宋庭梧一个措手不及。   宋庭梧的笑容果然滞了一滞,随即打太极到:“林总的消息很灵通嘛。前段时间注册的,现在还处于筹备阶段。”   “那收购奔腾的是您本人还是基金呢?”   宋庭梧直直看着林易北的眼睛,突然又笑了:“林总对我很有兴趣么?刚才不是已经说了,商业机密……”   “既然要合作,我总得清楚自己是跟谁合作罢。”魏光明抓住机会,立刻插了一句:“宋总也别怪我说话太直,毕竟以你这个年纪,比我儿子大不了几岁,不问清楚,我怎么放心?再说,虽然现在你是奔腾最大的股东,可是在董事会有几个席位?影视基地这么大得投资项目,你说要投,公司那边就能真的上马这个项目?据我所知,奔腾的董事长可不是个面人。”   果然这些人没一个省油的灯,都是些老狐狸。魏光明直接问到了宋庭梧的痛处。他虽然是奔腾最大的股东,可是在董事会真的是没有太大话语权的。尤其是季东阳一手创立了奔腾,公司里所有人都是他亲自带出来的,现在股份少了,却仍是说一不二的人物。而且,他现在一心要赶自己出局吧!   宋庭梧引魏光明入局,一方面是为了资金,另一方面就是在董事会引入自己的力量。不过话不能说得这么直白:“只要魏董进来,并且对外宣称将来西江会在影视基地设立办公地点,我可以保证给魏董一个投票权。这是我的诚意,接下来就要看魏董的诚意了。”   魏光明的脸上不自觉浮现出满意笑容:“好,改天我们去看看那块地。”   ——————   到下午时,沈昔昭大姨妈突然来了,肚子痛得厉害,像有一只粗暴的手将五脏六腑搅得乱七八糟。   她趴在办公桌上,一张脸煞白煞白的。忍了好一会儿不见好转,反而越来越痛,只得给杨总打电话提早回家了。   她像只遭人遗弃的小狗瘫倒在沙发上,连呼吸的力气都没了。瘫了好一会儿,才挣扎着烧了壶热水,泡了杯红糖水。喝下去以后仍然躺在沙发上。   天渐渐黑了,她连起身开灯的力气也没有,就一个人睡在一片黑暗里。睁着两只眼睛,盯着天花板,突然很想打电话回家大哭一场。   就在她一个人自怜自艾无法自拔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是林易北。   “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就走了?我还想带你出去吃饭。”   因为太久没有说话,沈昔昭的声音十分干涩:“我不舒服。”   “我马上来你家看你。”   才一二十分钟而已,沈昔昭就听到了敲门声。她裹着薄毯去开门,一边开,一边问:“不正是堵车的时候么?来得这么快?”   林易北来不及回答,直接摸沈昔昭的额头:“怎么了?要不要去医院?”   沈昔昭倒不好意思了:“例假而已,肚子痛。”   林易北秒懂,一把将沈昔昭打横抱起:“那还光脚踩在地上?”   沈昔昭惊呼一声,整个人已经在林易北的怀抱里,赶紧攀住他的脖子。鼻尖传来一阵熟悉的清新味道。她红着脸,用略带嘲讽的语气开了句玩笑:“你懂得可真多。”   林易北呵呵一笑:“我腾不出手来,你关下门。”   沈昔昭在林易北怀里把门拉上。两人这才走向沙发。林易北却没松开沈昔昭,仍是抱着,坐在沙发里。甚至一只手直接放上了沈昔昭的肚子。   温暖的掌心带来让人舒服的温度。可是这样的接触太亲密,沈昔昭惊得赶紧拽他的手:“不用这样,真的不用。”   “放心,不会朝上、朝下去的。这样你会舒服点。还没吃饭吧?”他的目光温柔得似能滴下水来。   沈昔昭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好像有龙卷风从身体里肆虐而过。一颗心,咚咚咚,直跳。   “你还是把手拿开吧。”她拽着林易北的手腕,慌张而不知所措。   林易北对着她那张惊慌不定的脸笑了好一会,才说:“那我去给你做饭,煮粥好不好?”   沈昔昭连连点头。   林易北这才起身开了客厅的灯,又顺手拿过沈昔昭的Ipad,点开播放器。张悬的声音干燥而温暖,唱着:   欲望把眼前的地板铺满……   从读大学以来,沈昔昭一直孤身在外地,此刻看着厨房里的背影,想着有一个人正在帮自己做饭,突然觉得,原来身边有一个人是这样脚踏实地的感觉。   她以前觉得没有脚的鸟,一直飞到生命终结,是哀而不伤的浪漫。可是,现在,她觉得,人就是人,不是鸟,没有翅膀,不应该做华而不实的梦。   没有人再比林易北更符合她对现实的期待。   煮了粥,又煎了鸡蛋,林易北要给沈昔昭喂。被她坚定地拒绝了。她斜靠在沙发上,端着个小碗,喝了个底朝天。   林易北把厨房都收拾了,看着沈昔昭洗漱上床了才离开。   ——————   第二天醒来,基本已经没有大碍。她通常不痛经的,偶尔痛一次,也就第一天时特别受不了。到了第二天基本生龙活虎。   沈昔昭他们部门有一副画打算出手,因此杨总带着另两个高级经理一直在外面跑。沈昔昭主要在办公室做一些沟通和资料收集的工作。也就是说,她很清闲。   清闲到下午做完事情后,她直接翻起了《詹森艺术史》。她是学历史出来的,其实与这份工作的专业不是相当对口。刚进公司时,为了恶补专业知识,买了一堆艺术史的书来看,为的就是杨总和高经们在谈论张大千、李可染时不至于一无所知。   索性那段时间下了苦功夫,才顺利渡过见习期。   刚开始,她没少被杨总训,后来进步之快很是让杨总刮目相看。沈昔昭还很得意,心中默念:姐就是这样酷炫的学霸。   虽然理论学得多,但是实际操作的机会却少的可怜。迄今为止,她连一次拍卖会都没有参加过。不过杨总和高经们去得也不多。为了稳妥起见,他们部门一般只买名家名作。一幅作品通常几千万起跳,上亿也有可能,募来的基金规模才两亿,也买不了几幅作品。   慢慢又到下班时间,沈昔昭想起上次管林易北借了《焚舟记》,打算抱回家慢慢看。她收拾了包正要出门,恰好季雯进来了。   “昔昭,这是发给你们部门的卡。你分给大家吧。”   沈昔昭放下手中的书,笑嘻嘻接过来:“谢谢季雯姐。”其实她和季雯并不熟悉,见过几次而已,但是同事嘛,不熟也要装作很熟的样子。   季雯瞥见她手中拿的分明是自己的那套书。一股怒火顿时冲上心头,被抢夺的不甘像硫酸泼上心头。难怪这段时间总是见不到林易北!他们真的在一起了!他居然把自己的东西给了别人!   季雯的心就像被蝎子狠狠钳了一下,简直是急怒攻心。手中的信封啪啪全掉在了地上。   沈昔昭诧异地看向季雯。   季雯几乎是无意识的,狠狠一掌抽向沈昔昭:“你以为林易北真的喜欢你!他不过是看中你的家世背景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五章   上大学时,沈昔昭练过一段时间的跆拳道,学得还相当不错。因此当季雯的耳光狠狠扇下时,她的身体几乎是条件反射般飞起一脚,直直揣在季雯胸前。   季雯连退数步,高跟鞋又站立不稳,直接摔在地上。落地的一刹那,啪嗒一声,鞋跟断了,脚踝扭得她哎呀一声叫出来。痛得眼泪挤满了眼眶。   沈昔昭犹在突然被打的愤怒和震惊中,一时也顾不上管季雯伤得如何,丢下一句:“他喜欢我什么,你管不着。”抓起包就走了。   季雯又痛,又伤心委屈,坐在地上,放声哭了起来。   沈昔昭的脑子转得比她的脚步还急。她从来没想过,林易北竟然除了有Amanda这个女同事之外,还与其他的女同事有暧昧关系。   是的,她很确定,林易北与季雯之间是暧昧。   如果两人关系明确,季雯有着林易北的承诺,不会如此气急败坏。那么在季雯和自己之间,林易北最后选择了自己,真的是因为家世背景么?   沈昔昭深知她的所谓家庭背景,并不突出,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而已。林易北曾问过她家里是做什么的,她一清二楚地都说明白了。   季雯的话只是无聊的挑拨离间而已。   可是,为什么林易北从来没有提过他与季雯交好。还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季雯突然跳出来?他,还有多少秘密?   沈昔昭突然生出一种深切的无力感。她不了解林易北。不知道他有多少个前女友,不知道他得兴趣喜好,不知道他曾经长大的地方是什么模样。   回到家,沈昔昭猜林易北会打电话过来。早早就关了机,抱着电脑看电影。   因为第二天是周末,她也没注意时间,一不小心看到凌晨二三点,才洗洗睡了。   ——————   第二天,沈昔昭正觉得自己在棉花堆里数泡泡,突然觉得天崩地裂,夜空如龟甲片片断裂剥落,一望无际的大地上张开血盆大口。   她以为世界末日突然降临,吓得一激灵,想起自己满衣柜的衣服没法带走,心里疼着疼着就疼醒过来了。   睁开眼睛的一瞬间,梦里的遗憾与懊悔似乎仍从另一个世界紧紧抓着她的心跳。   “咚,咚,咚”   如同地动山摇的敲门声。   沈昔昭嘟囔了一声,顺手抓了件外套披上,跑到客厅门边,透过猫眼往外一看。居然是宋庭梧。   她刚开了门,宋庭梧立刻挤了进来,上上下下打量她一眼,指了指她的嘴角:“至于睡成这样么?都几点了?”   沈昔昭赶紧去洗手间洗漱,一边刷牙一边问他:“几点了?”   “都快一点了!”宋庭梧故意拔高了声音,做出浮夸的语气。   “难怪刚起来就觉得这么饿。”沈昔昭摸了摸瘪瘪的肚子,吐掉口里的泡沫,在洗手间跟宋庭梧说话:“你饿不饿?我请你吃饭?”   宋庭梧无情地戳破她:“是花钱找我陪你吃饭吧?”   沈昔昭嘿嘿一笑。   “你给我钱可以,找我陪你吃饭也可以,但是花钱找我陪你吃饭就有点怪怪的了。”宋庭梧跟念绕口令似的,说了一长串。   沈昔昭洗完脸,开始走护肤程序。她皮肤特别油,时常爱冒痘。上学时用遍了力所能及的各种控油护肤品,却始终不见效用。倒是真的等到二十五岁以后,皮肤才渐渐不油了。那是她第一次真切感受到年纪的力量。   上了精华之后,她将全能乳液倒在掌心,细致地擦完全脸,才问宋庭梧:“那你到底想怎样?”   门外突然传来电视的声音,嘈杂的背景音中,宋庭梧的声音仍然十分清楚:“我请你吃饭啊,但是那你要帮我搬家。”   “什么?”沈昔昭震惊地嗖一声从房间里蹿出来。   “搬家啊。”宋庭梧一手拿着遥控器换台,用懒洋洋地语调说着漫不经心的话。   “你要搬家?你看看我这细胳膊细腿的,哪里适合做体力劳动啦?”沈昔昭一边说一边轻轻捏起胳膊上的肉,心中腹诽到,肉好像越来越多了!   “你帮我收拾收拾就行。”   沈昔昭长舒一口气:“请个家政阿姨不就行了?”   “不行,收拾东西什么的还得劳您大驾啊。”   沈昔昭正转着眼珠子,想着要敲诈个什么条件,宋庭梧倒大方:“请你去四季吃生蚝。”   沈昔昭顿时咽了口唾沫。四季蚝吧的东西到底好不好吃她不知道,她只知道价格及其昂贵。好几次从门口路过,她再三看了门口的菜单,直勾勾盯着那数字,最后到底是咽着口水走了。   “那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她立刻答应。   换了衣服,简单化了妆,沈昔昭兴高采烈跟宋庭梧一起出门。走到电梯边,沈昔昭顺口问:“你搬去哪里了?”   宋庭梧按了电梯,轻轻一笑,朝右手边一指。   沈昔昭顺着他纤长的手指望过去,嘴巴长成了O型:“这里。”   宋庭梧伸手帮她把嘴合上,说到:“我不是说了要跟你又做邻居么?”   “我以为你就是随便说说。”沈昔昭低声嘟囔了一句。   “我跟你说话,怎么会随便说说?”宋庭梧突然低下头,认真地看着沈昔昭,漆黑的眼睛像深井一般。   沈昔昭心头一跳,突然很想问:那你以前说过的那些话,有心还是无意?想了又想,犹豫了又犹豫,到底没敢问,嘿嘿一笑,看着电梯缓缓阖上。   ——————   沈昔昭没想到宋庭梧搬家是真的搬家,居然带来了那么多东西。有他们小时候的玩具,还有他去过的每个地方的明信片,买的各种稀奇古怪的小玩意。   其中有一只玩具狗,准确来说还是沈昔昭的。应该是九十年代初的时候,香港还没回归,沈昔昭的妈妈和宋庭梧的妈妈所在的单位组织港澳游。那只小狗便是沈昔昭的妈妈带回来的。   小狗会走路,还会停下汪汪叫。在那个年代,真是很稀奇了。沈昔昭倒没什么感觉,宋庭梧那时到底年纪小,喜欢得不得了。每天跑来沈昔昭家里,朝着要玩儿小狗。   后来,沈昔昭记得小狗就坏了。宋庭梧委委屈屈,伤伤心心地问她:“我能不能带走小黄?”   沈昔昭就答应了。没想到他居然一直到现在还带着。旧得毛都秃了好几块。   “你可真长情。”沈昔昭笑着感叹了一句,将小狗摆在飘窗上。   “你认识我这么久,我还以为你会在店发现。”宋庭梧笑着调侃,顺手从一摞明信片里抽出几张放进相框里。   沈昔昭凑上去看了看,问到:“都是你去过的地方?”   宋庭梧点点头:“希望以后能去更多的地方。”   明信片里地风景以欧洲为主。坐在巴黎铁塔上的裸体女人,挤满了帆船和邮轮的马赛海港,还有如同中世纪般的爱丁堡……   宋庭梧抽出一张,指着一片海水中得一个小岛说:“这就是《基督山伯爵》里地那个岛。”   沈昔昭又翻出另外一张。这个她认得,是布鲁塞尔的撒尿小童。可是不同于其他纪念品中得裸体造型,小童穿着一身军装。   “这是喷水池景点,这个小童雕像会按照四季节气换衣服。”宋庭梧说完,又翻出一个铜质雕像,仍是躶体的小童造型。但是重点部位被延长成了开红酒的开瓶器。   沈昔昭咯咯笑起来:“这个好玩儿。你去了那么多地方,哪里最难忘啊?”   宋庭梧歪着头想了会儿,才说:“在卡迪夫的时候,我们在大街上走,迎面有一群teenager和我们擦肩而过,谁知道他们走过去的时候突然朝我们扔酸奶。我旁边的女生刚好穿的又是短裙,被扔得腿上全是酸奶,我当场就跟他们打起来了,后来还进了警局。”   现在的宋庭梧想来,也真是年少轻狂,遥远得像一场梦。   不知道为什么,沈昔昭突然涌上强烈地第六感,直觉宋庭梧说的女生就是她在照片看到的那个女朋友。应该过不了几天,就能在这里看到她了吧。   是啊,时间就是这样,不为任何人停留。也许他曾经说过一些或真或假,让人迷乱的话。可是,现在,事实总归是他有了女朋友,自己有了男朋友,彼此无涉。   想到男朋友,沈昔昭不禁有些低落,也不知这几天过后,这男朋友到底还是不是男朋友。   宋庭梧早发现了,一整天沈昔昭都似有心事般,正说笑着,突然就放空了。   “想什么呢?一整天也不见你哪男朋友给你打电话,吵架了?”   沈昔昭叹了口气,将那天发生过的事情原原本本说了一遍。   宋庭梧从来不认为他是什么光明磊落的正人君子,未达目的,耍些手段未为不可。况且,这事关沈昔昭——这是他从小就想得到的人。   他冷冷一笑:“男人嘛,都是这回事。肯定是关系匪浅才会惹得其他女人勃然大怒。而且,他瞒你这一回,就能瞒你第二回。”   几句话越发坐实了沈昔昭的猜疑,说的她一颗心如坠冰窟。沈昔昭不由得心烦意乱起来:“你自己收拾吧,我要回去睡觉了。”   宋庭梧突然伸手拽住沈昔昭,一把拉进自己怀里,低声说:“睡不着就来找我。”   沈昔昭狠狠踩了一下他的脚掌:“少跟我说这些腻腻歪歪的。”   宋庭梧明明脚痛,却咬着牙不吭声,只说:“以后对我温柔点。”心中却恨不得敲一把沈昔昭的脑袋瓜子,问一声:“几时才开窍?!”   ——————   去上班时,沈昔昭暗暗憋了一口气。她周五晚上关了手机没错,可是后来周六、周日,林易北居然都没有再打电话找自己,让她着实窝火。   这一路上,使劲踩了好几次油门。她几乎是风驰电掣般赶到了公司。没想到停车时,居然看见季雯从林易北的车上下来了。   她的脚踝上包着厚厚的纱布,走路一瘸一拐。林易北下了车之后,立刻上前搀扶住季雯。   二人见了沈昔昭,季雯从鼻子里重重哼了一声,翻了个白眼,就当打招呼了。而林易北,竟然只是客气而生疏地一笑,就像并不熟悉的普通同事一般擦肩而过。   沈昔昭觉得自己五脏六腑都要烧起来了。   她低着头,双手握拳,每一步都像踩在林易北和季雯的脑袋上。   进了办公室没多久,沈昔昭收到林易北的信息。   “晚上我来找你,我们谈一谈。”   沈昔昭真想直接甩一句:谈了毛线啊,从你以后大路朝天,各走一边。压了半天火气,听着理智一再说:就算分手也要见面说清楚。   才回了一句:好,晚上九点,我家楼下的星巴克。   “我直接去你家。”   “不用了,星巴克就好。”   林易北也就懒得再纠结这个问题。   ——————   两个人掐着点准时到达。   林易北点了两杯咖啡端过来,耐着性子,尽力放缓了预期,说道:“你怎么能把季雯打成那样?”   一股邪火嗖一声窜上沈昔昭脑子,她也来不及想季雯背后都与林易北说了些什么,也顾不上辩解季雯先动手,而是冷笑一声,冷嘲热讽到:“我不把她打成那个样子,你何来的当护花使者的机会?!”   林易北本来是压着性子要跟沈昔昭谈谈待人接物如何更婉转些,结果吃了她这一番嘲讽,怒火轰一声彻底烧了起来。   “沈昔昭!”声音严峻得像寒光闪闪的刀。 作者有话要说:  下午在吴哥寺,看见一个金发碧眼的帅哥一只脚打着石膏来逛。当时还背地里嘲笑他也是蛮拼的,结果回来发现要赶榜单,原来我更拼。   ☆、第二十六章   沈昔昭双眉一扬,沉声喝到:“干嘛?!”   林易北狠狠灌了一大口咖啡,强忍下心头火气,才说:“公司虽然没有命令禁止办公室恋情,但这是心照不宣的事情。无论季雯跟你说甚么,你都该否认才是,怎么能那么容易让她捏住把柄?你的工作还想不想要了?!”   “如果不是为了先稳住她,让她不把这件事传出去,我何必买她的账?你是在职场,怎么能够不考虑后果逞一时之快?”   “这根本就不是重点!”沈昔昭的火气一点没下降,相反更为林易北这一套规整的大局说法而气恼不已:“你跟季雯是什么关系?为什么她知道我们的关系会火冒三丈?你之前为什么不跟我说清楚?”   林易北一点也不想再提及他和季雯的过往。他们之间,很复杂,有林易北不愿意面对的难看,以及他最初遭遇的来自现实的敌意。   “我追过她,但是她没答应,现在大概有些放不下罢。”林易北言简意赅:“所以我觉得这事情没必要和你提起。”   沈昔昭这才平静了点。林易北的解释合情合理。她不是没见识过那种占有欲,对有些人而言,明明不是自己喜欢的人,可一旦知道那个人喜欢了别人之后,却千方百计又想挽回。   “你有没有其他想去的部门,最好不在证券这边的。银行或者基金公司?”对帮沈昔昭换个工作这件事,林易北还是很有把握的。   沈昔昭反倒踟蹰了,她很喜欢目前的工作,还打算在香港找一家大学申请艺术史相关的课程来读。   “我暂时不想换工作。”她老老实实地回答。   林易北沉吟了一会,想到确实也还不着急,两个人不过刚刚开始交往而已。要是真的定下来再说也不晚。于是就没再说其他,起身送沈昔昭回去。   ——————   周一回到办公室,杨总召集部门四个人开了个小会。   沈昔昭没想到魏光明竟然取消了艺术品基金的设立计划。她抬眼偷偷看了杨总几下。杨总面上倒是一派云淡风轻,连语气里的惋惜都是克制而有分寸的:“虽然西江文化不再设立基金,但是会作为LP为我们的下一期基金注资。”   杨总话锋一转,已经轻轻巧巧转到了下一期基金的募集上。   “这段时间大家的主要工作是把计划书写出来。之后的基金募集会和私人银行合作,主要走他们的渠道。但是之前的客户也要维持联系。”   会后,杨总把沈昔昭留了下来,告诉她:“等这起基金募集完毕,你就跟着我去看一些展览。”   沈昔昭简直受宠若惊。这就意味着以后她也要负责看项目了!于是眉开眼笑地道谢:“谢谢杨总。”   想起当时为了引入西江文化下了那么多功夫,没想到竹篮打水一场空,沈昔昭其实也颇惋惜。但是杨总没说原因,她也不好问,道了谢,就准备出去了。   倒是杨总顿了会,又说道:“对西江文化的维护,你做得不错。只是他们有了新的投资项目而已,你不要有心理压力。”   沈昔昭简直被感动了。职场中大都流传女下属和女上司不好相处,可自从她在杨总手下工作以来,真是从未被挑剔过。当然,杨总在工作上颇为严苛,也不是没训过她,但是她能感觉到那种对事不对人的公正和专业。   她想,若干年后,自己也能做到杨总这般,工作上专业能力极强,又家庭和美,那就此生无憾了。   “我明白的,谢谢杨总关心。再跟杨总汇报个事情,我打算读个艺术史相关的课程,充实一下专业知识。”   杨总笑眯眯地点了点头:“一心扑在工作上是好的,也别耽误了个人问题。”   沈昔昭嘿嘿一笑,到底不敢说跟林易北的事情,又寒暄了两句才告辞出去了。   ——————   虽然宋庭梧和沈昔昭就住对面,可惜近期两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基本上没有见面的机会。   那天十点多,沈昔昭才抱着一大摞资料回家。出电梯时,看见外面站了一个没见过的女孩子。   因为漂亮又洋气,她情不自禁多看了两眼。   烫过的中分短发,穿一件一看就知道质地极为精良的卡其色风衣,挎的是一个红色竹节手柄包。那颜色红得非常正。包上虽然没有logo,但是沈昔昭认识那个手柄——Gucci的经典设计。   女孩子进了电梯,沈昔昭闻道一股清新的香水味道。很特别,以前从未闻到过。她不禁又回头看了一眼。这才猛然想起这不就是在宋庭梧家里看到的照片上的女孩儿!因为剪短了头发,她一时没认出来。   果然,如她猜测的,用不了多久就能在这样看见那个女孩儿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生出了一种空荡荡的感觉。   开门之前,她停了一会儿,望着宋庭梧家的大门发呆。尽管又做了邻居,可是毕竟回不到从前。越长大,越发现曾经共享过时光的故人到底成了隔岸相望的旁观者。   想得有些感伤,沈昔昭赶紧掏出钥匙,开了门,闪身进屋。继续在灯下攻克她的资料。   ——————   宋庭梧从钱包里掏出两百块钱给代驾,才一步一晃地上楼。为了跟魏光明谈合作,这一段时间他可没少喝酒。尽管也常耍些小手段,白酒换成矿泉水,或者喝一半吐一半,奈何魏光明酒量实在太好。到酒局结束,宋庭梧几乎都是酒意醺然。   奔腾影业上市不成,让不少投入数年现在等着分享成果的老骨干心生怨言。大家手里都是有股份的,可是公司一天不上市,这股票还不如白纸。这么多年,都白干了不成?!   宋庭梧就是抓住这一点,宣布与西江文化合作,日后将借壳上市,网罗了不少人心。   但他并没有极力修复与季东阳的关系,因为明摆着大家在利益两头。既然都没有共同利益了,如何做朋友?他清楚知道,迟早有一天,季东阳会带着资源另起炉灶。奔腾做影视的主要资源——编剧、导演,跟季东阳可不是一般的交情。他们一走,奔腾可就只剩下个空壳。为此,宋庭梧必须开发那块地,给奔腾讲一个新的故事。   他和魏光明为了投资的事情正在进行拉锯战。西江文化上市的超募资金很多,魏光明的想法是现金投资。可是宋庭梧的想法是一半现金,还有一半以西江文化的股权作价。   谈价格,那就是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宋庭梧依稀记得他曾经看过巴菲特评价一个人:“他能将我底线的最后一个铜板都挖去。”从他在大学时第一次跟人谈交易时,就明白这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天赋。   ——————   “叮……”   沈昔昭诧异地从一堆材料中抬起头来,盯了一眼电脑屏幕上的时间——十二点过了。谁这么晚还敲门?   她跑到客厅,透过猫眼确定了来人,才开门:“这么晚?”   浓重的酒气熏得沈昔昭连连捂鼻子:“大半夜的喝这么多酒。”   宋庭梧呵呵笑着朝沙发摇过去,坐下之后,深呼吸了几下:“真是喝多了。昔昭,给我煮碗面好不好?”说完,叽里咕噜一阵响从他肚子里传出来。   沈昔昭本想无情地拒绝他,听见这欢快的响声,倒先笑了起来:“只有方便面,吃不吃?”   宋庭梧本想点头,谁知点了一下,就觉得天旋地转,头都不像是自己的了,赶紧改为说话:“吃,吃。”   沈昔昭煮了面,想起回家时分明碰到了宋庭梧的女朋友。怎么才一、两个小时,宋庭梧就醉醺醺地跑自己这儿来了?   “你刚回来还是一直在家啊?我回来时碰到你女朋友了。”   “啥?”宋庭梧稍微清醒了一下:“谁是我女朋友?我怎么不知道?”   沈昔昭把面端到餐桌上,招呼宋庭梧过来吃:“可以吃了。”接着又不屑到:“女朋友而已,又不是见不得人,装什么?阿姨可都跟我看过照片了——长腿美女呀。”   宋庭梧夹起一筷面,吹了吹,才放进嘴里。他的吃相倒是好,不过分斯文,也不特别粗鲁。等面咽完了,他才说:“你别听我妈瞎说,根本不是。普通同学而已。”   “切,”沈昔昭嗤了一声:“我随便说了个照片你就知道是谁了,可见关系还是不一般。”   宋庭梧笑笑没说话,接着吃面,神情专注得好像在吃无上美味。   沈昔昭见他不说话,就拿起手机刷微博。看八卦看得正不亦乐乎时,突然觉得耳边一阵温热,像有柔软气息拂过。   她诧异地侧过头,瞥见宋庭梧正好凑在自己耳边。一时,两人目光相接,近得呼吸可闻。   宋庭梧问她:“你是不是吃醋了?”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回归,开始稳定更新。   ☆、第二十七章   沈昔昭脑子一热,冲口而出:“你是在勾搭我吗?”   自从宋庭梧回来以后的一系列行动,沈昔昭嗅出了些不一样的味道。好像对自己有那么些意思,又好像隔着层窗纸——戳不破也看不透。他的亲密举动,他的话里有话,甚至特地搬来跟自己做邻居。   这一切暧昧不明的举动像极了宋庭梧出国前那个暑假发生的事情。   沈昔昭整个青春期的动荡都来自宋庭梧那几句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的话。   想到此,她不禁涌上三分怒气。她从来都想不明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为什么要玩猜测暧昧的游戏?   宋庭梧顺势搭上沈昔昭的肩膀,故作轻佻地问了一句:“那你愿不愿意接受我的勾搭呢?”   这句话更是让沈昔昭火冒三丈。她情不自禁拔高了声音:“宋庭梧,你能不能不要这么幼稚!感情不是过家家的游戏,一个人也不是你的玩具。你要玩这男欢女爱的游戏,找那些跟你棋逢对手的去,别来招惹我。我没兴趣!”   两句话,就因为宋庭梧说过的两句话。她猜了若许年,不敢喜欢别人,也不敢谈恋爱。后来,她终于觉得自己天真青涩得像一场笑话。   炙热夏天的游泳池,宋庭梧教沈昔昭游泳。明晃晃的日光落在水面上,灼人的眼。沈昔昭划了好几下都不得要领,心浮气躁之下也不怎的突然狠狠呛了一大口水,急得在水底下慌忙乱抓。   那一刻的慌乱无助现在想来仍是历历在目。原来人在不能脚踏实地的情况下,竟会如此害怕。恐惧之间,有一只手揽了她的腰,抓着她的手,将她从水里一把捞出,并稳稳固定在怀里。   现在想来,沈昔昭仍是心头如小鹿乱撞。她从未想过,才高中毕业的宋庭梧已经高出她一头,有着足以让人心生依赖的胸膛。   她垂着头,脸红得如被烫伤。   而宋庭梧紧紧牵着她的手,温度像被烙在了皮肤上。   后来从游泳池出来,宋庭梧笑着跟她说:“你知不知道,我爸妈也是姐弟恋?”   现在的沈昔昭依然不明白,当时宋庭梧为什么要说这句话。   再后来,暑假匆匆过半。宋庭梧叫沈昔昭出去吃甜品。她记得那天,乌云密布,天黑得像被罩上了一块黑布,风搅起地上的塑胶袋,吹到半空。   怎么看都是天气不好要大雨滂沱的样子。沈昔昭实在不想出门,奈何宋庭梧软磨硬泡,到底把她给叫了出去。   两人刚进甜品店,一声惊雷被背后咋响,紫红色的闪电像要撕裂整片天空。   沈昔昭狠狠瞪了宋庭梧一眼。   因为被大雨困住,两个人就在玻璃窗后面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沈昔昭记得,她一边说话一边看玻璃上的水迹,一道道流得又快又急。   宋庭梧问她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她随口说了几个标准。   宋庭梧说:“好,这些我都做得到。”   就这两个画面,困了沈昔昭整整一个青春期。   可是,说完那句话的宋庭梧便消失无踪。他离开成都,甚至后来出国,都未向沈昔昭提及只字。他走得无声无息。   这一切突然得就像一场梦。连那迷幻般的阳光,那场瓢泼大雨,很多次,沈昔昭都以为那只是自己的臆想。   她真的曾与宋庭梧并行于伞下?雨水打在皮肤上,是凉的。而肩膀靠着他,是热的。   宋庭梧望着沈昔昭骤然冷峻的脸,也收起了轻佻笑意。他微眯着眼睛,低头对着沈昔昭的双眼,告诉她:“我喜欢你。从很多年前,从我还不及你,要仰头看你的时候。刚开始,我想,等到我比你高的时候我一定要告诉你。后来,我想,等到我符合你的要求,能够为你营造一方天地时,我一定要让你来我的世界。”   宋庭梧周身散发出一种类似冷兵器的凛冽气息,沈昔昭竟然觉得被震慑了,也感动了。   猜测了那么久的一个问题,终于得到确切答案。是的,他也像自己一样狠狠地动过心。   可是,太晚了。   沈昔昭的腿都软了。她低着头,看向映着莹白灯光的地板瓷砖,声音空落落的:“太晚了,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她听见她的心缓缓闭合的声音。是的,太晚了。可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她有男朋友了,而是因为她已经过了做梦和冒险的年纪。她不会再幻想一个绝世英雄一腔深情,她要的只是脚踏实地的平凡感情。   就像她只是芸芸众生里平凡的一个人,站在人群中并无任何出挑之处。   她也明白,所谓幸福,不是别人给的,而是自己的性格决定的。   宋庭梧挑起嘴角,轻轻嗤了一声:“就他,那个林易北?”宋庭梧有无数个理由来表达对林易北的不屑。任何一个世俗条件,他都远远胜过林易北。学历、家庭背景、社会地位、金钱,甚至长相……如果说林易北是比一般人更优秀的精英,那么宋庭梧当得上“天之骄子”四个字。   “他能给你什么?两个人一起奋斗的一生?将来他事业有成,你像所有寻常女人一样为第三者而心碎神伤?宋庭梧又冷笑一声,才说:“我能给你一个桃源,让你不用为任何俗事烦忧,你只要做你想做的任何事情。你不是说,想走遍全世界去画画吗?我就是想让你在我的保护下不知人间疾苦。”   可是,现在的沈昔昭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沈昔昭。她抬起头,认真地对宋庭梧说:“我说晚了,就真的晚了。因为我变了。我现在喜欢和一个知疼着热的人一起在烟火俗世里打拼。宋庭梧,即便我想要一个桃源,也不希望那是别人给我的。我自己可以给自己一片碧海蓝天。”   “哈哈,我就是喜欢你,一如既往的天真。”   宋庭梧突然笑了,笑完以后突然一把拽住沈昔昭的手腕,将她按在墙上。他俯身下去,沈昔昭已经完全在他的怀抱之中。   他俯在沈昔昭耳边,温热的气息像吐信的毒蛇:“你知道吗,我们身处的其实是一个男权社会。每一个女人,尤其是有姿色的女人,都是等着被掠夺的战利品。每当你面对一个男人,西装革履,或者衬衣仔裤,你不知道他们在内心是如何像品评一件商品一样品评你们。”   “这是生物天性。男人就该勇往直前攻城略地。”   说完,宋庭梧突然低头,狠狠吻沈昔昭的嘴唇。虽然刚刚说了那么一大堆好像很高大上的话,其实这只是宋庭梧的初吻。   怎么跟小电影里演的好像有点不一样?   沈昔昭紧紧咬着牙关,左右摇头挣扎,可惜整个上半身已经被宋庭梧控制住。她干脆一闭眼,一狠心,抬腿使劲一撞……   “嗷”一声,宋庭梧嚎叫着推开:“你……你……”   沈昔昭狠狠擦了两下嘴:“学过跆拳道的女人就算是商品,也是青铜的。你给我马上滚!”   宋庭梧几乎是被沈昔昭赶出了屋子。   “咚……”大门关上的声音比任何拒绝都更无情。   ——————   第二天上班前,沈昔昭对着镜子化妆。她由衷地赞叹了一声TOM FORD的遮瑕粉底,这把黑眼圈遮得,真是丝毫不漏痕迹。   也不知道是身为现代职场女性的幸还是不幸,昨晚经历了那么大的情感风波,沈昔昭却连一点回味的时间都没有。宋庭梧一走,她立马就得投入到资料堆中。后来抽空睡了三个小时,今天一大早就得起床赶着上班。   上午将数据做了最后的核查,她分别将电子版和纸质版都交到了总裁办。交完材料之后,真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整个人似被掏空了一般,真想躺在地上睡一觉。   没想到,下午就接到杨总声色俱厉的电话:“昔昭,你怎么能犯这种低级错误!在办公室等着我!”   沈昔昭的心瞬间就凉了。所有材料她都检查过一遍才交的,怎么可能犯错?   没多久,杨总回到公司,立刻将沈昔昭叫进了她的办公室。   显然是做过美甲保养的杨总指着材料上的好几个数据:“这里怎么可能是五千万?!你就算不懂专业知识,用常识想想也知道这绝对不可能!一个LP的起点门槛要五千万,那我们这基金得卖给阿拉伯王室才行吧?”   “还有投资理念这一段,怎么能写成这样?我问过张若了,他说给你模板时提醒过你这里一定要改,怎么改都说清楚了。”   “昔昭,犯这些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态度问题!”   沈昔昭的眼眶瞬间就红了,委屈像突如其来的洪水在身体里猛撞。张若是给过她模板,可是给的时候只说照着写就行。   至于那些数据,她很确信交材料的时候真的是没错的。   她使劲地吸气,可是鼻尖酸涩得怎么也控制不住。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八章   沈昔昭极力克制着内心翻江倒海的委屈。她一再地告诉自己此刻即使争辩也毫无意义。当初投资理念这一块,是她自己主动提出要写的。张若提点了是人情,没提点是本分。现在只不过是看清了他推诿的一面而已。   至于数据,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可能真是晚上加班,脑子不够用了。   沈昔昭低着头,压着声音,道歉:“对不起杨总,我以后做事会更细心。”   杨总叹了口气,盯着沈昔昭看了两眼,才说:“你去把材料修改了,改完后发给我。”   沈昔昭走出办公室的,双手都在发抖。   ——————   林易北刚来公司就听他的几个下属说起上午沈昔昭捅的篓子。他只说了句:“谁还没个犯错的时候,你们的事都做完了?”便走进了自己办公室。   他开了电脑,直接敲沈昔昭。   “还好么?没关系的,你看看办公室外面那么多人,每一个都被训过。”   沈昔昭正对着电脑检查邮件。她发出去的电子版的数据明明就是对的,为什么收到的却是错的?   看见林易北发过来的安慰,沈昔昭顺手就把刚才的疑问打了上去。   林易北盯着和沈昔昭的对话框想了一会。按照公司流程,这种材料是先提交给总裁办的。   “有人把你交上去的材料改了。”   沈昔昭不是没有猜到,只是难以相信而已。她不说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讨喜人物,但也不至于让人讨厌至此罢?!   她快速地思索着公司里每一个可能有过节的人,手指正要在键盘上敲下“季雯”两个字时,收到了林易北的回复:“这种事情无凭无据的,没必要闹出来。你自己心里有谱就行了。”   沈昔昭对着电脑屏幕呆了一会。一些念头像像冰水一样浇了她一身。林易北以前追过季雯的,而且还没追到。得不到的所以才难忘?他这样说是不希望伤害季雯么?哪怕明知自己已经被伤害了。   沈昔昭的手指像冻住了一样,一个字也敲不出来。她冷漠地关掉与林易北的对话,埋首于材料之中。只是上午在杨总面前那两滴没掉出来的眼泪此刻瞬间滑落。   她狠狠擦了一把脸颊。   ——————   林易北等了半天也没等到沈昔昭的回复。他对着空白的邮箱,思绪顿了顿。   尽管已经五年过去,可是季雯看上去还想当初那么清纯可爱。所以五年来,追季雯的人从未断过。这一点,林易北很清楚。   他记得,季雯刚进公司实习的时候跟他一个团队。因为毕业自同一所大学,季雯总是甜甜地叫他“师兄。”   那时候林易北进公司已经四年,也算颇有资格的前辈了。工作中,林易北对季雯颇多照顾。   后来频繁的接触蔓延到工作以外。两个人约着一起吃饭、看电影。甚至为了帮季雯顺利留下来,林易北下了很大功夫。   季雯说话时娇滴滴的,懂的事情也不多,完全就是一个被家里人捧在手心中的小姑娘。   林易北猜这样的单纯姑娘都是喜欢浪漫的。于是他在海边设计了惊喜的告白,可是季雯一脸羞涩,红着脸告诉他工作还没定,家里人是不会准她谈恋爱的。   也是在那个时候,林易北才知道季雯家境平平,对她留在瑞安工作一事根本给不了任何帮助。于是,林易北前所未有地上心。他以为,两个人之间已经有了默契,工作一定,两人的关系也能确定下来。   季雯的工作是定了,但是两个人的关系却并没有定下来。   季雯哭着跟他说:“对不起,我让你误会了,其实我一直把你当亲哥哥看。”   林易北的第一次恋爱,成了一地鸡毛。   没过多久,季雯就有了男朋友。那个人林易北也认识,公司里一个有名的土豪客户。身高180,体重180,满面油光,可是开豪车。季雯每次下车的时候,像终于找到了正确位置的孔雀。   那段时间,季雯从上到下的装扮像坐上了火箭。黑色高跟鞋下有意无意的红色,顺手一搭的风衣里露出米黄色的格子,。有一次,甚至直接领了个birkin——不过是最普通的牛皮。   公司里当然有传言。而林易北最恨的却是他卑微的出身。   季雯分手时,给林易北打电话。她在电话里哽咽难言:“你来看看我,好不好?”彼时,季雯已经在市中心买了房子。   在整扇落地窗前,林易北看着泪如雨下的季雯,告诉她:“我已经和Amanda在一起了。”   可是那之后,他依然经常收到季雯发来的嘘寒问暖的信息。   若说不得意,那是骗人的。   可是,后来季雯的短信再也没来过。林易北猜是Amanda察觉了并做了些什么。可是Amanda只字未提,林易北也就一言不发。   季雯跟他的联系再次多起来是Amanda和小保安的事情闹出来以后。这时的季雯就不再是发短信了,而是来林易北家里,打扫做饭,像极了一个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贤妻。   可是,林易北已经变了。若说他对季雯还残留着几分温情,亦只是对曾经那个单纯的自己的眷恋。   无论季雯比沈昔昭多多少风情,沈昔昭才是适合他的正确选择。   他的邮件发出去的时候,是匿名。   ——————   材料改了之后,杨总没有再多说什么,带着沈昔昭跑了好几天银行,谈渠道合作的事情。虽然同属瑞安集团,到也不是那么好办事。   有一次她和沈昔昭在会议室坐着等私人银行的负责人开会,足足等了一个多小时还不见人出来。把杨总气得提起包直接走人。   后来对方的秘书权当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又打电话来重新约时间。电话是沈昔昭接的,报告给杨总的时候,杨总故意否决了对方提出的好几个时间,又定了一个离对方很远的地方,美其名曰:“请黎总尝尝那里的咖啡。”   后来两个妆容精致的女人见面时,倒是热情又客气,彷如失散多年的姐妹。   沈昔昭觉得大开眼界。   没想到,回到公司之后,居然遇上了等激烈的戏码。   ——————   彼时,季雯在办公室伏案大哭。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纷纷上前出言安慰,递送纸巾。办公室好几个对季雯有好感的已婚大叔见美女那梨花带雨的模样,心疼得恨不能拔刀相助。   然而是没有人能拔刀相助的。   因为季雯她犯的事情实在不小。   有人举报之前公司内部邮件泄露是季雯收了好处向媒体泄密,除此之外,还有好几个向竞争对手出卖商业秘密的证据。   季雯不走是不肯能的了。   沈昔昭来的时候,正碰上季雯哭得双眼红肿,而整个大办公室的人都停止了办公,围着她不知如何是好。没多久,总裁办的负责人便将季雯带走了。   那之后,她再没来过办公室。   沈昔昭隐隐觉得事情不对劲,一个人在办公室猜测了许久,到底没问林易北到底是怎么回事。   ——————   本来两人晚上要一起吃饭的。林易北突然说有事,沈昔昭便买了个外卖带回家。进了小区,在楼下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她立刻笑着打招呼:“黎阿姨,来看庭梧吗?”   而黎美娟的神情却相当诧异,看见沈昔昭走来像看见不可置信的景象一般:“昔昭!”她的声音抖了一下:“你住在这里?”   沈昔昭只觉得略微有些奇怪,仍是笑着到:“是啊,跟庭梧一栋楼。他住我对面啊。”   黎美娟此刻的神色更是不好,她指着沈昔昭的外卖,像是要极力掩饰什么,换了话题:“怎么就吃这个?没营养的。”   沈昔昭略带尴尬地笑笑:“今天回来得晚,懒得做了。”   黎美娟的笑容有些干涩:“你宋叔叔还在家里等我,我要赶快回去了。”说完,她按了一下手中的车钥匙,不远处的一辆车的车灯闪了闪。   “拜拜。”沈昔昭腾出一只手来摇了摇。   走了两步 ,黎美娟又突然回头:“改天我找你逛街,阿姨也没个女儿。”   “好啊。”沈昔昭一口答应。   其实,自从上次与宋庭梧吵架之后,沈昔昭再没见过他。甚至没听见对门有任何响动,她怀疑宋庭梧应该一直没回来过。   难道他今天回来了?   沈昔昭很想敲门去问问,可想起那晚的事情,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想起林易北,终究是直接回了自己屋子。   还是前几天,她听林易北无意中提起才知道宋庭梧竟然收购了奔腾影业,而现在还在与魏光明合作。   原来,他已经长成了这么强大的男人。   想起曾经那个跟在自己身后的小屁孩,沈昔昭只觉恍如隔世。   内心里也不得不承认,确实如她母上所说,宋庭梧可比现在的自己混得好太多了。她还是芸芸众生里的普通一员,而宋庭梧已经像他小时候所期望的那样,成为了特别的,让人仰望的存在。   就算住在对门,他们已经不在一个世界。   沈昔昭在金融公司公司,她亲眼见过“钱”是如何将人贴上标签,分成三六九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十九章 (补齐)   周末一大早,沈昔昭是被一阵乒乒乓乓的声响惊醒的。巨大的撞击声像翻天覆地一般。   她一下从床上坐起,细听了一下,又听到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好像有人在争吵打架。而且声音就来自门外。   她赶紧换了衣服,将头发一把扎起,急匆匆跑出去。   只见宋庭梧家里大门洞开,好几个彪形大汉立在厅中。而宋庭梧正被两个人驾着——嘴角已经破了,脸上还有几块青紫。   “说,你把公章和营业执照藏哪儿了?”   宋庭梧第一次被人围殴,刚刚像疯了一般回击,此刻已是气喘吁吁。他真是没想到,魏光明看着人模狗样的,背地里也是个狠角色。   怒气一上涌,眼周嘴角火辣辣得疼。   门那头的沈昔昭一见这场面,立刻转身跑进了自己屋子。她抓起手机,先叫了保安,又立刻打了110。然后才风风火火地跑出去。   “放人,快放人!警察已经来了!”沈昔昭一边喊,一边冲进宋庭梧的屋子,还直接上手要从那两个人手里拽出宋庭梧。   宋庭梧一见她来了,立刻变得神色冷峻,喝了一声:“你回去!赶快!”   沈昔昭不理他,本想拿出手机对着那些人一顿拍——好威胁作证据。可是真面对着那么多杀气腾腾的男人时,心里慌得厉害。一手抖抖索索摸着手机,另一只手情不自禁去抓宋庭梧的手。   宋庭梧真是一点也不想把沈昔昭掺合进这事里面。在他看来,这个社会就是男人的刀光剑影,而女人是不需要经历那些残酷的——尤其是他的女人。   他紧紧反牵住沈昔昭的手,一把将她拽至自己身后,才对那些人说:“回去告诉魏光明,有什么事光明正大地来找我……”   他的话未完,小区的两个保安到了。   “干……干什么?我们要,报警了……”小保安的话说得很不利落——毕竟只是打工而已,难道拼命不成?   “我已经报警了!”沈昔昭这句话说得倒是清楚,口气之间还颇有硬撑出来的气势。   “你们收钱做事而已,真闹到警局去,吃不了兜着走的可不止你们!”宋庭梧其实也不想事情闹大,现在正是关键时刻,闹得沸沸扬扬反而于事不利。反正魏光明已经彻底输了,他找这些人来不过是出口恶气而已。   那几个大汉对视了一番,为首的那个丢下一句:“你别得意,事情没这么容易了解!”说完,就带着几个人走了。   他们刚走,宋庭梧就面带笑容地和两个保安握了手,分别夹着五百块钱:“辛苦了,一会要是警察来了麻烦你们解释一下已经没事了。”   两个保安分明感觉到掌心传来的纸张的触感,喜不胜收:“哪里,哪里,我们该做的。现在没事,那我们就先走了。”   屋里只剩下宋庭梧和沈昔昭两人。   茶几侧翻在地上,沙发上一大片水渍,抽屉、柜子全都被打开。凌乱安静得像进入了异时空。   沈昔昭还有些回不过神来。她做梦都想不到有朝一日能碰上这样的情况。宋庭梧不是成功人士么?怎么会被那些看上去像黑社会一样的人找麻烦——黑社会,还真像电影!而且又怎么会和魏光明扯上关系?   一肚子的疑问,沈昔昭却只说:“你家里有药吗?”   宋庭梧捂着嘴角,哼了一声:“没。”   “先去我那儿吧。”沈昔昭微微叹了口气。   她的药也不齐全,找出创可贴贴在宋庭梧破皮的地方。“电视里都演煮鸡蛋可以消淤肿,要不我也给你试试?”   宋庭梧坐在沙发上。沈昔昭站在他面前,轻轻地按着创可贴。手指像蜻蜓点水般触过他的脸。   这个姿势,沈昔昭刚好可以看见宋庭梧的头顶。他的头发很硬,很黑,像不受控制的野马。   疼痛感更清晰地从一个神经元传至另一个神经元。宋庭梧闻到沈昔昭身上沐浴露的味道,是甜甜的玫瑰味。这味道让他有一瞬间的舒缓。   他轻快地说:“行啊,给你试试呗。不过,试完了,你也得给我试一下。”   沈昔昭很诧异:“试什么?”   宋庭梧突然抬头,抛了个媚眼:“你说男人想试女人的时候,要试什么?”   肉蒲团、金瓶梅还有小黄片里的无数姿势瞬间塞满了沈昔昭的脑子,她的脸登时涨得通红,像那天边晚霞煮熟了一般。   宋庭梧忍住心中笑意,轻佻地挑了挑眉:“你想什么呢?是不是和我想的一样?”   “滚!”沈昔昭只挤出了一个字。   “想试试你的早饭而已,怎么这么凉薄?”宋庭梧做出欲哭无泪的可怜样,又去拉沈昔昭的手:“你摸摸我的肚子,饿得贴胸了。”   沈昔昭噗嗤一笑,挣脱他的手:“刚好我也饿了,便宜你一回。”   “切,吃个早饭而已,这么斤斤计较,你以前可不是这么小气的。”   “那是你不会看人而已!”沈昔昭得意洋洋地进了厨房。   宋庭梧跟在她后面也走过去:“哎,哎,说要给我煮鸡蛋敷脸的,可别小气得舍不得。”   “你好歹也是个成功人士了,怎么跟我这等升斗小民锱铢必较?”沈昔昭一面从冰箱里拿鸡蛋,一面用眼白表达出充分的不屑。   “你见过我这样的成功人士?”宋庭梧夸张地指着脸上的青紫,自嘲到。   沈昔昭想了想,终于问出来:“魏光明派那些人来的?你们不是在合作吗?而且,你为什么不报警,要是他再找人过更过激的行为怎么办?”   宋庭梧冷笑一声:“他都泥菩萨过河了,还怎么来找我?”   沈昔昭拧开煤气,蓝色的火苗舔着锅底。她问宋庭梧:“你们为什么会闹翻?”   宋庭梧漫不经心地说:“生意场上,只有跟利益才是出生入死的兄弟。以前大家利益暂时一致就合作,现在不一致了,当然一拍两散。只不过,他散开的姿势太难看了。”   “你去洗手间拿那块蓝色的小方巾过来,鸡蛋煮好了。”   宋庭梧顺从地走出去,拿了方巾出来时听见手机震动的声音。他瞥了一眼茶几——沈昔昭手机的屏幕亮了。他走过去,正要拿起手机给沈昔昭,却见屏幕上的名字是林易北,还有一张侧面头像。   他扯着嘴角轻笑了一下——用美颜相机拍的吧,磨皮磨的背景都糊了。   他划开手机,用低沉而充满磁性的声音故意说到:“你好。”   林易北诧异地拿着手机放在眼前看了看——没错,是沈昔昭的号码。怎么是个男人来接的?   “我找昔昭。”   宋庭梧轻轻一笑:“她在帮我做早饭,现在不方便接听电话。”   林易北听见他全身血液瞬间冲向脑中的哗哗声,气得声音都变了。此刻也顾不上跟林易北已经是合作同盟关系,恶声恶气到:“宋庭梧,你立刻把电话给昔昭!”   宋庭梧仍是混若无事般,语气轻快:“林总,这么凶干嘛?我还没怪你打扰了我们两哪。拜拜。”他利落地挂了电话。   一阵忙音刺激得林易北眼中都射出了红光。他恶狠狠地抓起电话再次拨过去。   而那头,宋庭梧关了机。   林易北一把抓起车钥匙,一阵风似的出了门。   宋庭梧欢快地拿着方巾包了鸡蛋,然后嫌弃地看了一眼沈昔昭煎得略微有些焦黑的鸡蛋:“这怎么吃?”   沈昔昭自己也有些心虚——刚刚没控制好火候。可是这宋庭梧也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吧!她抄起锅铲,凶巴巴地说:“爱吃不吃!”   宋庭梧就跟变脸一样,立马换了副讨好的笑脸:“我回来这么久还没出去喝过早茶,我们一起去吧。”   他一边说,一边关了火,拉着沈昔昭走出厨房:“你快去换衣服。妆简单画一下就可以了,其实像你这么天生丽质的,画不画都没影响啦。”   听到后一句,沈昔昭乐呵呵地道:“这倒是。可是,你这幅样子,真要出门?”她指着宋庭梧青紫的脸,说到。   “没关系,影响不了我的风采。”   “什么风采?淤青的风采?”沈昔昭调笑一句,立刻关上门换衣服去了。   出门时,宋庭梧戴了了副墨镜。嘴角还贴着创可贴。沈昔昭坐在副驾驶上看着他的侧脸,晃了晃神。   宋庭梧真是她认识的长得最好看的男人。英挺,又不乏书卷气。最难得,这么年轻,却没有年轻人浅薄的轻浮气质。他像经历过很多事情一样,沉稳,却清新。   就算现在脸上受了伤,也丝毫不影响美观。反而有一种早年香港电影男主角的沧桑不羁。沈昔昭突然觉得,他们好像要亡命天涯一样。   “还看?你快擦一下口水吧。”   宋庭梧一句话将沈昔昭拉回现实。   ——————   林易北停了车,直接跑到沈昔昭家门口。按了几下门铃,却一直没有动静。他索性大力地拍门,除了门这头的震动,那头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他抵着门,懊恼而发泄似的狠狠踢了一脚。   “操!”   林易北平常是严格不说脏话的,而此刻唯有脏话才能表达他对宋庭梧的全部感情。他又掏出手机,依然是忙音。他迅速按掉,又不甘心地拨了一遍,忙音……   他脑中火花一闪,从通讯录里翻到宋庭梧的电话,直接拨了过去。   ——————   沈昔昭夹了一只虾饺放进嘴里,突然感到桌面一阵震动,余光瞥山宋庭梧的手机亮了,便提醒到:“你手机响了。”   宋庭梧低头一看,居然是林易北的名字。他笑笑:“噢,公司里的人,今天难得清静,不接这电话。”他轻轻一划,关了手机。 作者有话要说:  补齐。   ☆、第三十章   林易北这个人,从小学开始,就是学霸。他的成绩能够笑傲全校,倒也不仅仅只是因为聪明。他勤奋刻苦,也很有恒心。   这种恒心,上学如是,工作如是。现在谈恋爱,亦如是。   越是有难度的人和事,越是想不顾一切到手。   他甚至都狠心将季雯弄出了瑞安。他知道季雯家境不好,现在家中父母还靠着她每月给钱生活。而季雯现在也没有男朋友,让她因为那样的原因失去工作,无疑是断了她的生路。   所以当季雯哭着来找他的时候,他不但假装整个事情与自己无关,还故做好人答应给她推荐个工作。   彼时,季雯伏在他怀里,哭得梨花带雨,让他想拒绝都难。季雯就是这样的女人,让男人实在很难对她说不。   要说漂亮,季雯也不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甚至不如Amanda五官精致。可是,Amanda也许是因为家境太好,从小顺风顺水,有一种让人难以接近的高高在上的优越感。而季雯,却温婉如同江南的清风。   虽然,林易北也清楚季雯柔弱的小白花。就像如果自己不答应帮她推荐工作,她一定会找其他男人帮忙一样。然而男人与女人不同,只要一个漂亮的女人表现得如同小白花一样,男人就相信她需要自己的保护。   季雯连当初拒绝他的时候都言辞委婉,欲拒还迎。两人还始终保持了暧昧联系,而Amanda自从分手之后,就像消失一般,彻底从他的生活中抹去所有痕迹。   林易北坐在车里等了整整一天。脑中反复比较了他经历过的这三个女人。季雯也好,Amanda也罢,他都很了解。只有沈昔昭,他不太懂。   沈昔昭物质得很明显,名牌包,名牌衣服,也从不掩饰对这些东西的热爱。可是她从未暗示过自己送任何礼物。   她工作也算勤恳,对职场上的人心算计也并非完全不懂。甚至有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分明就是冷漠而自保的现代人。可是,有时候她又天真得像个学生。   现在,林易北就搞不懂,为什么沈昔昭明明已经选择和自己在一起,却要跟宋庭梧纠缠不清。   ——————   猛烈的午时阳光已过,渐渐腿成一抹斜阳。林易北在车窗后看见沈昔昭从宋庭梧的车上下来。眼睛里有流泻的笑意。   今天一早沈昔昭的电话是宋庭梧接的。他们一起出去现在才回来。所以是从昨晚开始,两个人便在一处么?!   嫉妒的怒火像毒蛇吐信。   林易北开了车门,怒气冲冲地走过去,一把捏住沈昔昭的手腕。力道之大似恨不能将其捏碎。   沈昔昭痛得肩膀都矮下去三分。她惊诧地看向林易北:“好痛,好痛……你怎么在这里?快松开……”   林易北不仅没有松开,反将她一把拉至自己胸前,厉声喝道:“你有没有羞耻心?你是我的女朋友,却跟别的男人暧昧不清!你的手机呢?为什么关机一整天?为什么早上你的手机是他接的?”   那头的宋庭梧早停了车,火烧火燎地从车上下来。几步便奔至林易北和沈昔昭二人跟前,一把牵住了沈昔昭另一只手,不等沈昔昭说话就直接抢到:“女朋友又不是囚犯?还要时时刻刻向你报备行踪不成?她连跟朋友出去的自由都没有么?”   林易北怒火更盛,甩开沈昔昭的手,直接冲到宋庭梧面前:“小子,你别嚣张!我们是男女朋友,我们之间的事你管不着!我们吵架也好,亲热也好,你都只能在旁边正眼看着。”   话音刚落。林易北突然伸手将沈昔昭捞进怀里,自己则低头亲吻。   宋庭梧的行动快过意识。他直接踢腿,狠狠一脚将林易北踢到在地。   沈昔昭心头重重一跳,瞪了宋庭梧一眼,赶紧跑过去扶起林易北:“怎么样,没事吧?”   林易北气冲冲地哼了一声,推开沈昔昭:“你让开!”作势就要冲上去与宋庭梧扭打在一处。   不料沈昔昭却突然在背后抱住他:“不要,不要……”   三人在小区里闹得沸沸扬扬。本就是晚饭刚过的时间,小区里不少吃了晚饭来散步的人,此刻围成一圈,对着三人指指点点。也有热心的大妈在一旁直接说:“干什么啊?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说不清楚?别打了……”   “我们出去说,好不好?”沈昔昭带着哭腔,低声对林易北哀求。   “沈昔昭,你过来!”宋庭梧直接喊到。   林易北的火气再次腾起,感觉到身后沈昔昭的哀求,才没有冲过去。而是气冲冲地转过身,牵着沈昔昭走了。   宋庭梧看着沈昔昭和林易北离开的背影,无助得就像当初沈昔昭跟他说:“你太小了。”   因为三年的差距,他仰望了深吸杂货哦太久。   小时候,小区里的小孩子们一处玩。他们的年纪都与沈昔昭差不多大,对宋庭梧这个路都走不动的小短腿自然没有兴趣。也就没人愿意带着他一起玩。   他坐在旁边的花坛上,一脸羡慕地看着那些大孩子们玩乐在一处。只有沈昔昭时不时过来照顾一下他,买吃的也不忘记他。   为了填平这三年的差距,他几乎没有一个正常的大学时代。他曾经以为,这样就能追上沈昔昭。而现在,他才明白,没有人和事会按照他的规划站在原地等他。   他宋庭梧想要的东西从未失手过。   ——————   沈昔昭拉着林易北进了一家咖啡厅。音乐轻柔,环境静谧,这样的氛围下,即便想吵架也要顾及自身颜面。   “我手机一天都没响过,我不知道你打电话找我。”沈昔昭一边解释,一边拿出手机来。   “咦,关机了……”她诧异地低呼一声:“可能早上起得匆忙,忘记开机了……”话虽这样说 ,可是早上分明还打过电话的,不可能关机啊。她开了机,发现也不是没电。   林易北哼了一声:“我早上打通过你的电话,是宋庭梧接的。肯定是他关的机。”   沈昔昭低着头,没说话。   林易北就当她默认了,又问:“为什么他一大早和你在一起?”   沈昔昭将早上发生过的事情讲了一边。   林易北关注的点却在:“什么?他住在你对面?!他什么时候搬来的,你为什么没有跟我提起过?”   面对林易北这审问般的语气,沈昔昭颇有些不满,腹诽到:“他要搬就搬,我还能管他不成?”,可是为了缓和气氛,自然是不能说这话的,于是又将宋庭梧搬家的事情解释了一遍:“没说是因为不是什么大事,我也就忘了。再说,虽然我们是邻居,见面的次数也不多。”   “他喜欢你,你知不知道?”   沈昔昭没想到林易北这么直接,瞬间想起那晚宋庭梧说过的话,点了点头。   林易北突然叹了一口气,摸了摸沈昔昭的头:“我也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前所未有的喜欢。我想照顾你,想和你共建一个家。”   “你,能不能不要再和他来往?”   沈昔昭觉得整个身体都冻住了。   她的生活里曾经失去过宋庭梧。任何一点关于他的消息都没有。只留下午夜梦回时让她一次次失眠的猜测与回想。   她甚至曾经以为,这辈子跟宋庭梧再也见不了面了。认识了很长时间,却匆匆陌路。   可是,后来,他像从天而降般出现。以完全不同于以前的形象。他回来了,他告诉她,你猜的没错。   我喜欢你,就像你喜欢我一样。   可是,太晚了。   再浓烈的喜欢有什么用?会比加班回来时的一盏灯更温暖?   她和宋庭梧,那只是年少时的一场梦。   沈昔昭轻而郑重地点点头。   林易北露出笑容,牵着沈昔昭的手:“那你搬来和我一起住?”   沈昔昭却忍不住颤抖一下。同居?她蓦地从林易北手中抽回自己的手:“这个不方便罢,我还是想自己住。”   “那你搬家?我会帮你找房子的。”   “我家里要帮我买套房子,我正在看,已经有几个备选了。定下来我就会搬家的。”   想起沈昔昭和宋庭梧还要做一段时间的邻居,林易北心中很不是滋味。可是风度二字他还是懂的,于是不情不愿地点了点头。   宋庭梧桐一直在客厅坐立难安。   怎么沈昔昭和林易北出去那么久还不回来?!不会不会来了吧!   他不时跑到猫眼处朝外看看,又将门打开一条缝。这样外面有什么动静都不怕听不到了。   八点多的时候,他终于听到一阵高跟鞋的声音。迅速趴到门前,透过那条缝,认认真真注视着外面。   沈昔昭是一个人回来的。   宋庭梧得意地笑了笑,很想冲出去和沈昔昭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正在为难之间,高跟鞋的声音突然朝自己的方向过来了。   他着急忙慌地赶紧关门,又生怕声响太大让沈昔昭发现。   门铃声一响,他就迅速开了门。   沈昔昭却没有进来。她站在门外,一副彬彬有礼的客气模样,张了张嘴,却没说出一个字。   看着眼前的这张脸。小时候一起玩乐时的白嫩小正太,读高中时清瘦的少年,现在这个英挺的男人。沈昔昭突然觉得,这个人其实早已是自己心底的一株葡萄架。在惶惑而动荡的青春岁月里,给过她一树浓荫。   可是,现在,她却要将其连根拔起。是因为什么?现实?还是自己的改变?   她望着宋庭梧的眼睛,声音低缓而清晰:“庭梧,你看,我现在已经有男朋友了,感情也很稳定。我想,以后我们可能不太方便再多见面了。”   她觉得自己就像吴刚,一斧一斧,砍着心中的月桂。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过道里的灯光昏黄暗淡。在沈昔昭的背后拉出长长的影子,纤细而不盈一握。脆弱得就像年少时没心没肺的笑容。   宋庭梧的手紧紧握住门把。暗影遮盖了他一半的脸。另一半在光线下,显出雕像般沉默的肃穆。   他已经不再是那个需要反复试探的少年。如今的他,商场征战,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连人心,亦不过是他手中棋子。   “沈昔昭,我一定会得到你!”   宋庭梧的声音低沉而有力。他的眉眼,有着远胜同龄人的利落干脆。   沈昔昭心里忽然涌上难言的哀伤。就像一截树枝抵在肋骨第二节,酸涩不堪。   然而,她终究是没有停顿地,走了回去,关了门。   ——————   沈昔昭没想到在这个周一的早晨,整个金融圈都因为宋庭梧而侧目。   八点,西江文化发布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梧桐基金。下面附了梧桐基金的简介——成立于何时,有过哪些投资项目等等。措辞官方,词句精准,和任何一封冷冰冰的公告并无二致。   甚至你从那严谨而事不关己的词句中很难分辨出这个公告到底有多重要。   事实上,很重要。   它意味着西江文化的董事会很可能重组,而魏光明作为西江文化的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即将失去或者说已经失去他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而梧桐基金呢?这是哪里冒出来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基金?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吞并一个上市公司?!   在那薄薄一页纸的文件中,看不出任何悲喜,亦看不出任何过程。   沈昔昭总算明白,为什么魏光明要那样对付宋庭梧了!要是换做是她,肯定肯不能撕了宋庭梧的肉。   九点半开盘,西江文化的股价,乃至整个文化产业板块不知将如何风雨飘摇。   十点,西江文化再发公告:第一大股同梧桐基金要求召开股东大会。   瑞安这边握有西江文化7.8%的股权。从九点上班开始,会议室的大门就没再打开过。   而微博上,沈昔昭关注的财经界的人已经开始纷纷表达惊诧或者发表事后诸葛亮的看法。最多的还是在猜测宋庭梧到底是谁。   没多久,网站的即时新闻出来。除了公告上德内容之外,只有记者联系西江文化和梧桐基金,双方皆不作回应。   到下午时,终于有报纸发出了较为长篇的报道。标题十分耸动——梧桐吞并西江,门口的野蛮人上演真实版。   这篇报道的记者显然掌握了一些内幕,而这内幕多半来自魏光明一方。因为宋庭梧在报道里被描绘为一个贪婪、居心险恶、忘恩负义的资本家形象。从收购奔腾影业开始,再与西江文化合作,就在一步步设局,最终目的是蚕食一家上市公司。   其情节跌宕起伏不亚于一出商战大戏。   风起于青萍之末。彼时,梧桐基金作为一家刚成立的基金,以高价从西江文化手里抢走了奔腾影业。其后,西江文化不计前嫌,与梧桐基金合作开发影视基地项目。   因项目前景好,西江文化的股价一路高涨。然而好景不长,奔腾影业的创始人季东阳要另起炉灶,导致影视基地项目的土地产权发生争议。   几度盛传项目将就此夭折。而西江文化的季报中显示为了这个项目,已经投资上千万。为此,西江文化股价大跌。   就在此时,梧桐基金趁机低价收购西江文化股权。最终坐上了第一大股东的位置。   梧桐基金从收购奔腾影业时就强取豪夺,如今将同一套无耻的手段又套用在了西江文化上。   文章的最后用形容罗斯约翰逊的一句话暗指了宋庭梧:“他是地狱天使和现代资本的结合体。”   ——————   宋庭梧看着报纸差点笑出眼泪。   他何德何能,如何堪比罗斯约翰逊?再说,一个小小的西江文化的收购,怎比得上KKR以250亿美元收购纳贝斯克?   真是要感谢这报纸和魏光明,如此抬高自己。   他按了电话叫秘书进来。   “给我接一个专访,要专业的人物周刊。下午去瑞安走一趟。”   ——————   中午在食堂吃饭时,面对同事的纷纷猜测,沈昔昭实在不知道应不应该说自己认识宋庭梧。   如果说认识,大家问“是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背景?怎么吞掉西江文化的?”   她还真是一句也答不上来。   她认识的宋庭梧与这些都无关。而现在这个宋庭梧,也许这些她不熟悉的侧面已经构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于是,沈昔昭识相地闭嘴吃饭,不多言一句。   谁的人生会一成不变呢?沈昔昭觉得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就像上大学时用一套碧欧泉就觉得很好用,皮肤真是水当当。可是现在,只有全能乳液擦在脸上,才觉得皮肤不再饥渴。   ——————   下午,宋庭梧出现在瑞安的时候,不仅直投这边的大小领导纷纷出动,连证券的总裁也加入了欢迎队伍。   年轻英挺的他在一众或白发或大肚的大叔中间,很是出类拔萃,有种让人移不开眼的光芒。   金融行业不是一个男女比例眼中失调的行业,大约是一比一吧。不算少的男人中,总有几个好看的。女员工私底下也会评选个几大帅哥之类。然而这些评选,在宋庭梧到来的这一刻,统统失去了意义。   沈昔昭办公室的另一个高经——李妍今天恰好在办公室。瞥了一眼众星捧月围着宋庭梧进会议室的架势,捅了一下沈昔昭:“你说,都在同一片天空下,怎么人比人,得气死人啊?”   “那个毛头小子,才二十多吧,就把金融界搞得血雨腥风,姐我混了这么多年,还是个边缘人物!”李妍又搅了搅手中的枸杞水,叹了口气:“妈的,还长那么帅!”   沈昔昭扑哧一笑:“李姐,往常你见了帅哥,可不是这反应。”   “就是因为知道到不了手,所以特别咬牙切齿。”李妍喝了口水,又说道:“你说要是他接受了西江文化,会不会跟我们合作搞影视基金啊?”   李妍的目光变得有些飘忽,语气中是掩饰不住的向往:“要是搞了影视基金,咱也能潜规则一把男明星吧?”   沈昔昭听了也蠢蠢欲动,凑上前:“好啊好啊,这不错,要是真有这机会,李姐记得带上我。”   “说甚么呢?”杨总从外面走进来。她也列席会议,进来是拿资料。   李妍嘿嘿一笑:“畅想潜规则男明星的光明未来啊。”   杨总没时间和她们瞎聊,拿了东西就急急忙忙走了。   ——————   会议列席的人不少,像杨总这些并无直接业务关联的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参与完介绍双方的基本情况就撤退了。   而像林易北这样曾经主投西江文化的则留了下来继续更核心的讨论。   其实主题只有一个。宋庭梧现在是西江文化的控股股东,他又提出要召开股东大会,目的就是踢掉魏光明,自己当董事长。   他要确保瑞安站在自己这边。   瑞安当然明白宋庭梧的目的,但是到底怎么选择,公司内部未有定论。股权之争向来是此起彼伏,万一魏光明联合其他股东又扳倒了宋庭梧,怎么办?更何况西江文化是魏光明一手创立,财务、人事等实权都在他手中。即便宋庭梧当上了董事长,工作怕也是不好展开的。   俗话说无利不起早。宋庭梧看着眼前这些人精一个个打着太极,不过是在思索他们的利益罢了。   他状似无意地说:“现在我手上有奔腾影业和西江文化,两个公司的业务互相关联,而我又是做并购的,并不是为了经营实业,买了这家公司当然是为了整合之后好再出手。目的和你们其实是一样的。”   这话说的松散,意思却深。   瑞安投资西江文化,当然等锁定期已过就要慢慢将手中股权卖出的,这样投资才能套现。但是卖股权,总得挑一个市场好,价格高的时候吧。   如果宋庭梧将奔腾影业的资产注入西江文化,那么势必拉高股价。届时瑞安趁机出货,还不赚得盆满钵满?   不过,这种话大家心领神会就可以了。说得太明白,岂不是内幕交易?   瑞安高层显然为之松动。   林易北也清楚,现在大盘走势不好,如果西江文化在魏光明手上,将来股价最好的情况也就是小幅上涨。而宋庭梧与魏光明的追求不一样,拉升不了股价,宋庭梧喝西北风啊?   也许魏光明是一心想要把公司做好做大,而宋庭梧一心只要拉升股价。也许宋庭梧操纵股价,手段不堪。然而,悲哀的地方在于,股价有时只因炒作而起,却不能真正反映一家公司的价值。   林易北的目光从瑞安高层落到宋庭梧脸上。他与宋庭梧中间隔着四个人,依次是瑞安直投的副总、总裁,还有董事长以及瑞安证券的总裁。   这就像他们之间社会层级的差距。一级一个台阶,半点逾越不得。   林易北心里突然涌上一阵酸涩,胀得难受。他一直以为像他这样,已是年轻有为很难得,没想到宋庭梧年纪轻轻竟然已经在那个位置上——可能是林易北这一生最终也无法达到的位置,指点江山。   真是让人不眼红都难!   宋庭梧察觉到林易北的目光,侧过脸来,对他挑衅似的一笑。   林易北暗暗握紧了拳头。   会议快结束时,瑞安证券的总裁很客气,说要尽地主之谊,请宋庭梧吃个便饭。   “现在大环境是这样,也没办法。我们也不出去,不铺张浪费,就在我们的高管食堂,感受一下我们瑞安的文化。”   宋庭梧笑着接受了。   “小林,你出去叫人留个包间。”   林易北真是连拍死总裁的心都有了。为什么偏偏在宋庭梧跟前,叫他跑腿?   总裁却一点也没察觉到林易北的怒火,反而和宋庭梧聊起了林易北:“宋总应该和小林见过吧?小林是我们公司的后起之秀,当初西江文化就是他主投的。”   宋庭梧笑笑:“林总监真是好眼光。李总也好眼光,招了这么得力的下属。哪天林总监要是愿意来我们民企试试水,可一定得来找我。”   李总哈哈一笑:“宋总怎么能当我的面挖人?”   “还不是因为李总的下属太得力,我羡慕啊。”   二人互相捧着也出了会议室的门。   正是下班时间,员工们纷纷往外走。见到领导出来,都自动停下让了路。   沈昔昭挤在人群中看着宋庭梧和一众高管从会议室里出来。   掠过好些黑色人头,宋庭梧当然也看见了沈昔昭。两人目光交接了一下。宋庭梧浑然无事地侧了侧头,好像什么也没看见。   沈昔昭低了低头,再抬起时,发现宋庭梧已经进了高管电梯。 作者有话要说:  发错了,后来网审不能修改,现在改好啦。   ☆、第三十二章   平常沈昔昭是不睡午觉的,但是今天她趴在桌上,闭着眼,黑沉沉中全是电梯门后,宋庭梧逐渐消失的脸。   刀锋般雕刻过的五官,英俊却生人勿近。沈昔昭觉得,她也在生人之列。昨晚,是她自己说过的,不再见面,不再联系。原来当曾经放在心上的人,一旦成为了陌生人,相见而不相认,会让心底结冰。况且,以宋庭梧今时今日的身份地位,沈昔昭只觉得遥不可及。   她从来不是一个沉溺于白日梦的人。   她从六岁开始学画,得过无数夸赞,也拿过奖。可是高三刚开学,就毅然决然地放弃了。   她知道,自己没有梵高那般绝世的才华,也没有那样的勇气,为了所谓理想而困顿一生。放弃之前,她一再地问自己。   真的愿意一辈子靠着一支画笔为生?   那样的流离与无依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她想,等她考上大学,有了一份稳定的工作。她会捡起画笔,当做一个爱好。尽管当她做没完没了的试卷的时候,当她昏天黑地地写论文的时候,甚至工作以后加班加点赶材料的时候,她觉得她已经失去了她的右手。   可是,她说服了自己。接受现实,接受看上去最不离经叛道的路。就在决定跟林易北在一起之前,她也是这样说服了自己。   “你们谁有空把这材料赶紧对一下,然后送到总裁办去?”   “我来吧。”沈昔昭迅速从胡思乱想中抽离,猛然抬起头来,飞快地说。   杨总神情愉悦地点点头,将材料递给沈昔昭,勉励了一句:“好好做。”   其实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活,沈昔昭对完之后,便抱着沉甸甸一堆材料去了总裁办。   总裁办里女人多,正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话题都聚在宋庭梧身上。沈昔昭听出了个大概,原来今天的接待是她们负责的。正在说宋庭梧修养好,貌似还有高干背景。因为有人听到了他跟城中一高官的电话。   “那么年轻,又能做到那地位,怎么可能没点背景?你们还正当他白手起家啊?”   沈昔昭交接了材料,也没多说就出去了。   才走到门口,手机突然响了。接开一看,居然是宋庭梧的妈妈。   “阿姨,怎么了?”   “没事,问你忙不忙。我今天刚好在你们公司附近,要是你不忙的话,我们一起吃晚饭吧。”   “好呀,不过我下班还得一会儿。”   “没事,我这儿事也还没完。那我定个位置,一会儿发给你。”   沈昔昭挂了电话,走回直投这边的办公室。一进大玻璃门就发现气氛有点不对劲。骤然之间全身毛孔大张。   所有人跟被扭了发条一样,齐刷刷抬起头来盯着她,还露出意味深长的表情。她觉得自己的高跟鞋声音格外突兀。   她试图笑笑缓解这草木皆兵的氛围,心里却虚得发空。她飞快地盘算着,肯定不是工作上捅了篓子。难道是杨总要提拔自己了?可是再提拔也就升成高经,哪里值得这么多目光?   她正揣测,不禁已经走到了小办公室门口。   目光扫进去,沈昔昭却定在了当场。   宋庭梧在坐在她的椅子上,望着她笑。   “怎么不进来啊?”语气里满是调笑。   沈昔昭几乎是木然地迈动了腿。她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一刻的心情,只是突然被个笑容打动。与多年前阳光下的那个笑容一模一样。   她的心里像有积雪融化,然后山泉哗啦啦地作响。   “你怎么在这儿?”她余光瞥见李妍的目光在自己跟宋庭梧之间来回打量。   “我来你们公司怎么可能不来看看你?”宋庭梧的语气又变得温柔。他望着沈昔昭。她跟从前不太一样了,脸上的生涩减退,更有沉稳的样子。也比从前温柔了。可是,他知道,她跟自己一样,都是固守某些东西不肯轻易改变的人。   语气太温柔,沈昔昭不自觉红了红脸。她很快又定下心神,笑了笑:“上班时间不适合叙旧,我们改日再聊吧。”   “行啊,晚上我在家里等你。”   李妍的目光唰地射在沈昔昭脸上,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   沈昔昭尴尬得很,想起那晚明明已经跟他说过再不见面。他压根儿当耳旁风了吧!于是故意说:“好啊,我和我男朋友一起去拜访。”   宋庭梧气结:“你送我出去!”说着一手拉过沈昔昭。他真想敲开沈昔昭的脑袋,看看她都在顾虑什么。她知道沈昔昭拒绝自己不是因为不爱,选择林易北也不是因为足够爱。她只是对现实没有信心。   可是,今天的宋庭梧相信,他已经强大到可以筑起坚固堡垒,抵御一切现实。   旁边李妍的八卦之心简直要爆棚。   沈昔昭赶紧放开,指了指路:“出了大办公室,左转就是电梯。”   宋庭梧见她僵直不动,心想反正目的已经达成,也就不再勉强她。鼻子里冷哼一声,志得意满地笑笑,自己出去了。如果说这不长的商业生涯教会了他什么,那首先就是先下手为强。他知道沈昔昭和林易北的关系还未公开,自己这一出场肯定引得众人猜测。流言蜚语,击溃的不仅是沈昔昭的防备,还有林易北的信心。   走到电梯门口,宋庭梧恰恰遇上了林易北。他得意地笑笑:“昔昭的办公室挺简陋啊。”   林易北盯着他,只觉全身所有血液一瞬间冲上脑门,恨不能立刻狠狠一拳挥过去。他握紧了双手,紧得指节泛白,青筋暴露。眼中恨意喷薄。   宋庭梧勾起嘴角,无所谓地笑了笑。   ——————   “昔昭,我们又不是外人。有必要在我们面前瞒三瞒四么?”   宋庭梧刚走,李妍就开问了。说实话,她心里很是不舒服,上午大家聊八卦的时候,昔昭一副跟宋庭梧不认识的样子。谁知背地里关系这么亲密!   沈昔昭知道这事是自己不地道,赶紧解释:“没,没,我不是有意隐瞒。”   “我们小时候是邻居,后来他家搬走了,就再没联系了。谁知道前段时间又遇上了。毕竟好多年没见,我也不太清楚他现在做些什么。我要说我认识他,但又不是很了解,显得好像在攀关系一样。我就没好意思说。”   李妍呵呵笑了一下:“你们都那么熟了,还用得着攀么?!”   ——————   好不容易挨到下班,沈昔昭提起包,赶紧往外走。一边走一边掏出电话。   “喂,鹿啊,下班了没?方便说话不?”   黄鹿鹿的声音很低沉:“说。”   沈昔昭长篇大论将最近发生的事情都说了一遍,尤其是今天下午的事情:“你想,以前出个美空那破事,还有顾城,现在闲言碎语好不容易少了点,宋庭梧又给我闹了一出。我跟你说,我要是我同事,分分钟去天涯上八一八我那专钓金龟胥的绿茶婊女同事!”   “你说,我在公司是不是呆不下去了?!”   “昭啊,我现在有点事,晚点再跟你说。”黄鹿鹿的声音更奇怪,似乎带点哭腔,迅速挂了电话。   沈昔昭的心理突然涌上不祥的预感。以至于在跟黎美娟吃饭的时候,都有点心不在焉。   “昔昭啊,多吃点,你们仗着年轻,都不会照顾自己。”   沈昔昭嘴里还塞着猪蹄,连连点头:“嗯,这家菜真好吃。”   黎美娟笑笑,却放下了筷子。她真是没有吃东西的心情。   “庭梧回来以后,你们见面挺多?”   想起与宋庭梧的纠葛,沈昔昭有点心虚,赶紧摇手:“他工作那么忙,没太多时间跟我见面的。”   黎美娟突然叹了口气,转而又问起了沈昔昭的工作情况,父母身体。   “你爸妈就你这么一个女儿,却山长水远的,肯定舍不得。”说着,摸了摸沈昔昭的头:“你知道从小阿姨就喜欢你,真是拿你当自己女儿待。其实说深圳是大城市,有什么好呢?父母不在身边,人情又冷漠。我上次在成都,你妈拉着我说起你,都掉了眼泪。”   听到这话,沈昔昭也放下筷子,突然沉重起来:“我想,等我爸妈退休以后,接他们来深圳住。”   黎美娟一笑:“他们毕竟两个人,有个伴,还好。你呢?也得赶紧定下来了。”   林易北的事情,跟父母都还没说,沈昔昭也就不打算先告诉黎美娟了。她只是笑笑:“总会有合适的。”   黎美娟见沈昔昭什么都不说,心里更着急:“我有好多事情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可能你不知道其实庭梧跟他爸爸关系一直很不好,我夹在中间怎么劝也没用。倒是明明劝了几次后,好像两人有些缓和。”   “明明,你还记得吗?你看过她跟庭梧的合照的。我也不知道说她是庭梧的女朋友合适不合适。他们没有明确跟我说过,但是你也知道,年轻人嘛,总是不愿意和父母说这些。不过他们俩关系好得明眼人都看得出。”说到这里,黎美娟才露出了些发自真心的笑容。   “而且,你宋叔叔特别喜欢明明。”   “明明的爸爸是从政的,她爷爷更是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   黎美娟突然微微皱了皱眉,像下定决心似的说到:“老实说,庭梧是很优秀的,也做出了一些事情。但是这些背后,有你宋叔叔暗中的帮忙,也有其他一些因素。昔昭,你也是工作的人了,知道这个社会的灰色地带。如果有了明明,不仅对庭梧是一道保险,对你宋叔叔也是一道保险。”   “昔昭,你明不明白阿姨的话?”   沈昔昭低了头,脑中骤然出现明明去找宋庭梧的画面,还有很多她从未亲眼见到的二人相处的画面。原来不仅仅只是外表相称而已。她强忍心中那丝莫名其妙的屈辱,说到:“他们两情相悦,叔叔阿姨又都支持,真是天作之合。”然而,心底一角却如遭虫蚁啃啮。   黎美娟却叹了一口气,道:“庭梧到底是我的儿子,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喜欢你,是不是?”   沈昔昭诧异地抬起头,望着黎美娟。   “昔昭,阿姨是真的喜欢你。但是你跟庭梧,不合适也是真的。年纪就不说了……阿姨也不是势力,但现实跟前,每个人都得权衡轻重,不是?”   “庭梧他年轻,又有所成,难免轻狂,不知天高地厚,社会复杂。也不知道什么才是长远对他而言真正合适的。所以,这个恶人,只得阿姨来当了。”   “昔昭,你不要和庭梧来往了。好不好?”   其实沈昔昭本来已经做出了选择,下定了决心不再和宋庭梧往来。可是,此刻,被黎美娟这样挑破,这样面对面地请求或者说嫌弃,心中酸楚不甘似利剑穿过。   她这才清楚看见自己的不舍。那晚她说不再见面时,几近窒息的痛楚。   她从前以为,现实就是现实,白日梦就是白日梦,二者相对立。今天才明白白日梦也是现实的一部分,是滋养生活的氧气。可是为什么总有各种各样的因素,逼迫每个人割舍掉梦想,壮士断腕般前进?   幸好……幸好,她早就做了对的选择,不是?   而且,这个选择,对自己,对宋庭梧,都更符合社会规范。   她用尽全力才能维持住风度,不让自己在这一刻难看得触目惊心。   “阿姨,你想多了。没有的事,我比庭梧大好几岁,从来只当他是弟弟。而且,我也已经有男朋友了。”   一边说,一边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似的,她几乎是求救般掏出手机,点开了林易北的名字。   接通得很快。   “喂……”   一个女声。   从小到大,尽管成绩不错,也有很多人夸奖过沈昔昭的画,但是她一直认为其实自己最有天分的是辨别各种声音。比如这次,虽然只有一个字,可是她仍然毫不费力地听出了那是季雯的声音。   沈昔昭的脸,惨白。 作者有话要说:  嗯,遭遇了不好的事情。现在回来了。   ☆、第三十三章   听着那头被迅速按掉的电话忙音,季雯开心地笑了笑。她当然是故意的,来电显示上可是明明白白的两个字:昔昭。   如果说刚跟她认识时的林易北还有点沉稳之下的青涩,现在的他则已经完全蜕变成让人心生依靠的成熟男人。   是的,季雯明确意识到,她做错了。她不应该错过林易北。   所以,她要再次得到林易北。   林易北从洗手间走出来,一手拿着纸巾擦了擦手上的水。擦完以后,顺手将皱成一团的纸巾扔进了脚下的垃圾桶,才抬眼看了看季雯,用极为平静的语气说到——就像在说早餐喝了粥一样。   “我能帮你的都已经帮你了,别说不曾亏欠过你,就算有所亏欠也早都连本带利还清了。从前你我之间那点事,就当没发生过吧。以后,你是你,我是我,没必要再联系了。我相信,你能过得挺好的。”   这席话让季雯猝不及防,震惊如一声响雷在她脑中炸开。她被瑞安辞退之后,林易北帮她找了新工作。她还以为,他对自己余情未了。却原来,是借这个人情要和自己一刀两断!那个沈昔昭有什么好?!就值得他如此一心一意!   怨愤和不甘像湍急的流水在心中激荡。两行眼泪迅速掉了下来。一瞬间,季雯甚至分别不出这眼泪到底是因为伤心,还是因为不甘心。   可是,她懂,这个时候,在男人面前,歇斯底里是没用的,一定要乖巧懂事。   她擦了擦眼泪,露出一个委屈至极的笑容:“好,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反正,无论是谁,也阻挡不了我在心里想着你。”   林易北的心狠狠动了一下。曾经,季雯的真情是他做梦都想得到的东西。而现在,可以轻易到手了,却已经不再想要了。   他只静静看了一眼季雯,便朝门边走去。经过季雯时,终究伸出手,在她柔软的头发上停留了一会:“你,保重吧。”   ——————   一个电话本来代表不了什么。可是沈昔昭知道季雯和林易北从前的纠葛,疑虑像一个巨浪向她兜头打来。   偏偏又是在这个时候。   黎美娟望着她的神色从略带笑意的好奇终于转向了疑窦丛生的探究。   沈昔昭甚至不记得她是怎样和黎美娟告别,怎样回的家。   她什么都不愿意想,不愿意想宋庭梧,也不愿意想林易北。这两个男人,说着真心,而其实离开自己的话都各有欢喜不是?谁离了谁,会活不下去呢?   有那么一瞬间,她真想远远地躲开,躲到谁都不知道的地方。   “噹噹噹噹……”突然想起的电话铃声让沈昔昭周身一震。她看了一下屏幕上的“鹿”字,按了接听。   居然是黄鹿鹿的一阵痛哭,然后才是拖着哭腔的含糊的声音   “……我们去个什么地方吧,越远越好……我觉得我好像喘不上气了……”   沈昔昭已经顾不上再想她在感情上的挫败,焦急地问:“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贺知要结婚了。”   半晌,沈昔昭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她明明记得,黄鹿鹿得偿所愿,与十八岁那年喜欢上的第一个人终成眷属。两个人还你侬我侬腻歪了好久,弄得黄鹿鹿没少给她抱怨,工资全部贡献给航空公司了。   可是,怎么好端端的,贺知就要结婚了?就算结,不也应该跟正牌女朋友黄鹿鹿结么?如果新娘是鹿鹿,她还哭什么?   沈昔昭什么都没敢问,挤出一句:“你有假期吗?”   “不管了,大不了不干了……”   “好,我们去一个远远的地方!”血气一涌,沈昔昭竟然顾不上想手头正在跟进的项目,一口答应。   “我明天就飞深圳找你。”   ——————   尴尬的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并不那么容易。沈昔昭没有黄鹿鹿那样不管不顾的决心,虽然心底咆哮了一万遍:老娘不干了!但还是想了一堆说辞从杨总那里请到了年假。   然后在落地签\\免签国家长长的生僻的名单中找了一个地方——斐济。   两个人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用一掷千金的豪气定了机票和酒店。对着电脑屏幕上的数字,沈昔昭忍着肉疼缓缓吐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自我安慰到:“不得不说,只要有钱,这世界上大部分事情都不再是难事。”   黄鹿鹿睁着一双血红的眼睛,直勾勾盯着茶几上已经空掉了红酒瓶,打了个酒嗝。   “再喝明天就上不了飞机了。”沈昔昭一把拿起空酒瓶扔进了垃圾桶。   ——————   热带的季风吹过千万年才形成的珊瑚礁,海水呈现出深浅不一的蓝色。广袤而无边无际的蓝让活泼的沙滩也显得安静。   因为是旅游淡季,岛上的游客并不多。   也就没有人对黄鹿鹿和沈昔昭光天化日之下吹瓶的举动予以侧目。   黄鹿鹿右手拿着一瓶红酒,左手抠着地上的细沙。她仰着头看天空,日光耀眼,天蓝得发白。   一个星期前,她去的上海,阴冷,潮湿,雨水绵绵。冷得让她现在想起来仍然骨头发疼。   她絮絮叨叨地向沈昔昭说着。   “我去了他之前租的房子,可是已经换了租客。根本不知道他搬去哪里。”   “后来我去他公司,公司的人说他已经辞职了。”   “一个月前辞职的,可是一个星期前我去上海看他,他一个字也没提过。”   “刚刚找不到他的时候,我特别着急,担心他发生了什么事情。那时候什么最坏的情况都想到过。他生病了,家里出事了,不想连累我……”   “我站在街头,一遍又一遍地拨他的手机号,可是始终无人接听。”   黄鹿鹿说着,手指忍不住开始发颤。终于哭出声来。   “他妈的,那时候我想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要跟他一起走下去。可是那个贱人,那个贱人第二天打电话说已经帮我订好回北京的机票,让我回去,忘了他。他说他就要结婚了!”   看着黄鹿鹿哭得几乎扭曲的脸,沈昔昭疼得一颗心都揪了起来。这个平日里总以老娘自居的女人,这个大大咧咧好像天不怕地不怕的女人,可是沈昔昭一直知道,悍妇的外表下有着一颗脆弱的玻璃心。而黄鹿鹿就是这样一只纸老虎。   她好像总在大声说话,训这个训那个,其实特别看重身边每一个人,总想把每一个人都照顾好,让每一个人都开心。   沈昔昭摇着黄鹿鹿的肩膀咆哮:“所以你这个二百五就躲这里来了?放着那个王八蛋在上海欢天喜地去结婚?!”   黄鹿鹿没接话,却突然一下撞进沈昔昭怀里,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昭,我伤心都伤心不过来了,真的计较不动了……昭,你说我有什么不好?为什么他不要我?”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沈昔昭恶狠狠地:“因为他是个人渣。”   末了,她又补充一句:“男人没一个靠得住的!”   ——————   宋庭梧打了沈昔昭两天电话,都没有人接。还偷偷跑到沈希昔昭门口听动静——两手扒着门,耳朵还紧紧贴着,发现屋里不像有人的样子。   他那天刚想去瑞安问一下情况时,开车出门和保安聊了两句,便听保安说:“额,18楼那个美女啊,前几天拉着箱子和一个没见过的美女出门了。”   难道是出去旅游了?   怎么不打声招呼就走!宋庭梧因为白担心了一场有些生气。转念一想,是跟个女的去的,那就是没跟林易北去。这样想想,突然又有点高兴。   一踩油门,飞速朝办公室驶去。   无奈上班早高峰,路上太堵。还没飞驰两分钟,就被迫做乌龟爬行状。   修长的手指在方向盘上弯出好看的弧度。他盯着前方有些出神,突然掏出手机,在通讯录里翻了半天——显然是一个不太常用的电话号码。   而讲电话的声音热情得让人浑身一颤。   “阿姨,我是庭梧啊……”   “我很好啊,毕业了,现在也在深圳工作,经常和昔昭姐姐见面的。前两天还和我妈说起阿姨呢,说昔昭姐姐现在这么漂亮,就像阿姨年轻时候……”   电话那头一阵抑制不住的爽朗笑声。   “昔昭姐姐的公司和我公司有业务合作。她前几天给了我一份材料,可我现在找不到了,要打电话问问她。可她手机老打不通,我想问一下阿姨知不知道她旅游去的哪里住的哪家酒店。”   “噢……她昨天还给我打电话说酒店特别好,海也特别漂亮。在斐济,什么南迪岛,酒店我记得,是香格里拉。”   宋庭梧又说了一堆想念阿姨做的饭的好听话,才貌似依依不舍地挂了电话。   然后立刻打回办公室:“帮我订一张去斐济的机票。”   ——————   林易北不仅没打通沈昔昭的电话,还发现一连两天她都没来公司上班。于是也顾不上旁人的猜疑,直接找杨总问了沈昔昭的情况。   “她休年假了啊。”   林易北心中一沉,却不动声色地问:“噢,出去玩儿了,还是回家了啊?”   “不太清楚,她没说。”   林易北走出小办公室,心中却忍不住疑窦丛生。他没跟沈昔昭吵架,两人还是正正当当的男女朋友关系。她怎么可能不声不响休了年假,也不知会自己,还故意关了手机?!   此刻,一丝疑虑爬了上来。他迅速打了个电话给宋庭梧的助理。   “宋总在办公室吗?”   小助理不疑有他,回答到:“现在还在路上呢。”   林易北这才舒了一口气,安下心来决定等沈昔昭休假归来。 作者有话要说:  接近三个月的时候,突然流产了。谢谢大家关心,我实在不想再提这件事情。   ☆、第三十四章   当蔚蓝的太平洋在眼前依次展开时,宋庭梧被这海天相接的蓝色震惊了。不知为何,他突然有点伤感,脑中浮现的居然是在银河系里观望地球的画面。这颗转动的孤独的蓝色星球。   他想起很久之前沈昔昭跟他说过的一句话:“也许每个人的孤独都是注定的,因为我们出生在这个孤独的星球。”   那是宋庭梧出国前的那个暑假。他在沈昔昭家里见到一副尚未完成的画。许久未拿画笔的沈昔昭笔触困顿,已经走入瓶颈。   这是一副模仿蒙克的《呐喊》的作品。可是沈昔昭像梵高一样将颜料堆在画布上,深深浅浅浓重的蓝色,像化不开的孤独。   蓝色里,是一张扭曲的人鱼的脸。   沈昔昭白皙的手指从人鱼略带哀戚的脸上划过,她说:“小时候看美人鱼,替她惋惜的心情一直记到现在。”   宋庭梧也将沈昔昭那时的话记到现在。   他问她:“为什么不画了?”   沈昔昭摇摇头:“还没遇到挫折,就已经没了勇气。小时候不知天高地厚,以为拿只笔就能画出整个世界。现在却觉得做个梦都奢侈。也许谁能拯救这个星球的孤独,谁才能拯救这个星球上的我们对现实的妥协。”   沈昔昭那个略带失落又故作轻松的表情,让宋庭梧的心震了一震。他想,也许他拯救不了整个星球,可是他一定要拯救沈昔昭。让她不用为任何人任何事妥协。   宋庭梧的回忆被前来接机的小哥打断。小哥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用英文飞快地自我介绍了一下,还继续笑着说,刚刚送完一班机,刚好再来这边接人。   阳光灿烂,海风吹低了绿树。宋庭梧心情挺好,冲那小哥也露出一口大白牙,笑道:“你叫星期二啊,是星期五的弟弟么?”   不想那小哥没懂什么意思,问到:“刚刚有为中国的小姐也这样问我。星期五是谁?”   “哈哈”,宋庭梧笑得更灿烂:“一本小说中的人物,很勇敢。”他突然有一种预感,问星期二这句话的肯定是沈昔昭。宋庭梧不禁越想越得意,甚至哼起了小曲。   宋庭梧坐上了车,看着窗外稀稀拉拉走来的游客,有几个中国游客甚至已经拿着相机在拍照。他有点着急,迫不及待想看看,沈昔昭突然见到自己时会是什么表情。   他心急地朝窗外挥了挥手,用中文顺口胡邹:“哎……快点,快点,听说马上要下大雨。”   ——————   沈昔昭看着黄鹿鹿每天不是烂醉如泥,就是失声痛哭,真是恨不能扎个小人,写上贺知的生辰八字,然后踩在脚底下,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游玩的心情自然所剩无几。她索性风风火火打起了国际长途。全是打给以前的大学同学,拐弯抹角总算弄明白了很多甚至连黄鹿鹿都不知道的细节。   比如说贺知刚开始跟黄鹿鹿暧昧时,是因为刚刚失恋。据说艺术学院的院花毕业以后跟着贺知过了一年普通青年的普通生活,后来终于被糖衣炮弹攻陷,转投一巨富二代的怀抱。   贺知沉沦了一段时间。直到从黄鹿鹿那里重新获得被爱,被仰视的快感。   他现在的结婚对象是一年前相亲认识的。   也就是说,在与黄鹿鹿谈恋爱期间。贺知就已经出去相亲,并且劈腿了一年,期间还经历了订婚。他和那个女孩定下婚约,那他把鹿鹿当成什么?!   据说未婚妻的家境很好,父亲是官员,母亲做生意,权和钱都不缺。别少少奋斗半辈子,也许贺知这辈子都不用再奋斗!   想起贺知那张脸,沈昔昭真是恶心得想吐。连滩狗屎都比他的脸招人喜欢。   可是这样龌蹉的事实,应该告诉黄鹿鹿吗?告诉她,打从一开始,你就瞎了眼,看中一个人渣!他对你,可能连半分真心都没有!   而如果不说,起码她还有一段曾经美好的记忆。   沈昔昭从椅子上起身,走到黄鹿鹿身旁坐下。与她一起靠在床沿上。   “鹿鹿,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说要善良,要以德报怨。可是你也知道,孔老夫子他老人家的真正意思是,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都说喜欢一个人便希望他幸福。可是人渣凭什么幸福?”   “你说是不是?”沈昔昭侧头,认真地问已经半醉的黄鹿鹿。   黄鹿鹿的脸微红,眼中有迷蒙的笑意。她连连点头:“对,凭什么?!”也不知道到底明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   “既然爱不上了,那就让他狠狠地恨上吧。这辈子总得在他心里留点什么。”沈昔昭的眼里突然射出狠戾的光。   ——————   “什么?沈昔昭已经退房了?你再查查,昔昭,沈,应该是三天前到的。”宋庭梧一脸不可置信,不禁提高了音量。   “是的,先生,今天上午退房的,而且坐酒店的车去的机场。”   酝酿的一天的亢奋此刻化为浓重的失望。失望,像一只无情的手拉着他的心往下坠。胸腔里灌满了阴沉的水,却无处倾泻。   他也不说办理入住,气鼓鼓地拖着行李箱,走向大厅沙发,一屁股做下去。脸上的陈郁之色甚至吓跑了正在一旁玩耍的白人小孩。   坐了不到一刻钟,他突然一把拉起行李箱,几个箭步窜至问询台前,飞快地问:“沈昔昭坐的是哪班飞机?我要定一张同一个目的地的机票。”   客服小妹虽然很想帮帮眼前这个帅哥,但还是无奈地摇了摇头:“我真的不知道是飞去哪里。”看着宋庭梧因为失望已接近扭曲的脸,客服小妹实在有些不忍。对沈昔昭,她是有印象的——因为给小费给得很大方。她不禁又脑补了一下宋庭梧和沈昔昭的关系。那个沈小姐是跟一个美女来的,住同一间房,还经常抱在一起——看来这个帅哥喜欢上了一个蕾丝边啊。小妹叹着气摇了摇头,心中着实替宋庭梧惋惜。   “不过她乘的是10点的那趟车,上午去中国的航班只有两趟,10点半飞北京的,和十二点飞上海的,我想她应该是去上海。”   “快,那给我定一张马上去上海的。”宋庭梧像突然抓住救命稻草的人,立刻转忧为喜。   小妹无奈地说:“先生,最快也只有明天上午同一时间的航班了。”   闻言,宋庭梧的脸又垮了下来。   “先生,您要办理入住么?”   ……   ——————   除了等,宋庭梧似乎别无他法。既无心享受外面的热带风光,又静不下心补觉。他索性拿出电脑,开始办公。   正运指如飞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   他接起来,是公司主管行政的副总。   “喂,宋总,我已经跟林易北谈过了。虽然他没有明白表态,但是相当动摇了。我想挖他过来问题不大。”   “你再多约他谈几次,就在这几天,抓紧时间定下来。还有,不要告诉他我出国了,就说我还在深圳。他要是提出见我,你先帮我挡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宋庭梧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只要抓住这几天,自己就一定能够得到沈昔昭。同时,他也感觉到,沈昔昭身边,一定出了什么事情。而这件事情,她并没有告诉林易北。   他想挖林易北,当然一方面是认可他的才干,另一方面也是想将他置于自己手下,方便撬墙角。宋庭梧弯了嘴角,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他想,其实自己真不算是个好人。   尽管第二天又要坐长途飞机,宋庭梧仍然忙到快两点才睡觉。   岂知睡不到几个小时,他还在做梦的时候,手机居然又响了起来 。   竟然是昔昭!   宋庭梧一把抓起手机:“怎么了?”   手机那头的沈昔昭却有些支支吾吾,最后才鼓起勇气似的说到:“我想和你商量个事情。”如果真不是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沈昔昭绝对不会朝宋庭梧开这个口:“能不能借我三万块钱?”末了,又飞快地补充到:“我两个月之内就还给你。”   宋庭梧什么也没问,一口答应。   沈昔昭悬着的心终于放下。她本来大可以朝家里要钱,但是她知道一旦向爸妈开口,他们肯定会问要钱做什么。可是这钱的用途,偏偏不能说。恨只恨做惯了月光族,一点余粮都没有。   她急匆匆地带着黄鹿鹿离开斐济,因为她打听到贺知的婚期就在明天。婚礼在香格里拉举行,可以想见的豪奢。   沈昔昭撇了撇嘴。在香格里拉办酒席也许并不难,可是一年前认识,三个月前订婚,能在三个月之内拿到香格里拉的排期。这是需要点人脉的。   尽管对上海一点也不熟悉,沈昔昭仍然穿上外套,对黄鹿鹿说:“我出去走走,一会给你带晚饭回来。你别再喝酒了,刚坐完长途飞机,说一觉,休息休息。”   “再说,你爸妈把你当掌上明珠地养大,不是为了让你像现在这样为了一个王八蛋要生要死的。一辈子这么长,谁还遇不上个人渣呢?”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五章   从沈昔昭坐的位置,刚好可以清晰地看见整个礼台的布景。百合跟白玫瑰就像不要钱一样堆了满坑满谷。蓝色的帐幔从顶上垂下,飘飘摇摇的不真实感。婚礼布置是地中海风格,蓝白二色,清新又雅致。   流水般的宾客正走进场内。恭喜声不绝于耳。   正因为人多,沈昔昭和黄鹿鹿走进来的时候,并没有被贺知看见。来之前,沈昔昭特意带着黄鹿鹿去做了个头发,又去商场买了件新裙子。   酒店里有暖气,刚坐下,沈昔昭和黄鹿鹿都脱了外套。黄鹿鹿的新裙子是正红色真丝材料,像一把烧着的火。因为怕冷,还是批了一条burberry的羊毛披肩。她抓着披肩的手有点颤抖。虽然上了腮红,脸色却仍旧有些苍白。可是二十多岁的女孩子,到底漂亮水灵得让人动容。   黄鹿鹿本就长得艳丽,一装扮,更是美得高高在上。   沈昔昭宽慰似的拍了拍她的肩头:“放心,我都安排好了。”   话说完,她盯着入口处看。来的大都是四五十的阿姨叔叔辈,其中有好些吸引人目光的人物。倒不是穿着有多高调——没一个人的衣饰上有明显Logo,但一看皆知质地精良。关键是那些中年人的气质,都有一种常年养尊处优的内敛和骄傲。   看来,这些人都非富即贵啊。沈昔昭在心中默默感叹了一句。   到七点半的时候,所有宾客终于都已落座。灯光骤暗,一阵轻音乐响了起来。随着司仪话音一落,一束追光打到了礼堂门口。穿着常常拖尾婚纱的新娘挽着她父亲缓步走了进来。   司仪的串词开始煽情。   沈昔昭远远看见新娘在擦眼泪。   一身极为修身的黑色西装,衬得贺知更加挺拔,就像那长青的苍松一般。尤其他的表情,春风得意,踌躇满志。   黄鹿鹿只觉得双眼像被烧着了一般,她紧紧抓着沈昔昭的胳膊,胃里一阵又一阵的抽搐。曾经那么喜欢的那张脸,那双眼,此刻宛如地狱探出的魔爪。他,怎么能毫不留恋地就转身拥抱另一个女人?   贺知从岳父手中接过新娘,极为自然地低头吻了吻额头。黄鹿鹿难看地侧过头。   随着新郎新娘走上礼台,灯光骤然大亮。   “王子公主,天长地久”的惯常说辞尚未出口,就被一阵极为刺耳的声音打断了。司仪诧异地望向台下,只见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举着一个高音喇叭,冲着礼台一路奔来。   “贺知!你这个没良心的,我在医院堕胎,你跑来这里结婚!你以为结婚就能甩掉我了么!”女人一边嘶嚎,一边奔跑,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也没有人伸手拉一拉,劝一劝。那个女人就这样一路跑到了礼台边。   已经彻底吓呆了的司仪还以为那女人要直接跑上台来,岂止她方向一转,想着亲属席跑去了。   女人已经哭得眼泪一把,鼻涕一把,一头就滚进了穿着昂贵旗袍的新娘妈妈怀里。   “贺知跟我说了,你们是达官显贵。我知道,我无权无势,比不上你女儿。可是我跟贺知在一起两年,为了他,连胎都堕了。他说要给我二十万,谁知道公司、住址全都换了!”   新娘的捧花骤然落地。   贺知终于反应过来,一把拉着新娘,在台下冲着那女人大叫:“你别胡说!我根本不认识你!保安呢?保安呢?快把这个疯子赶出去!”   新娘的爸爸、妈妈此刻已是铁青着一张脸。   议论之声陡起,悉悉索索像蚁群经过。婚礼已然乱成了一锅粥。   那女人却是一连串的冷笑。经过高音喇叭的传播,声音大得刺耳。   “我早知道你就是这打算。我今天来这里闹,就是拼着钱也不要了,反正你们有权有势,想处理掉我还不容易。今天就让所有人看见我这张脸,哪天新闻上有人横尸街头,大家也知道我是受了什么冤屈!”   那女人紧紧抓住新娘妈妈的衣襟,任凭旁边的人怎么拉扯都不放手。   “我怕什么?反正人也没了,钱也没了,我什么都不怕!我连孩子都没了!贺知,你这个没良心的,你靠着女人吃饭又不是一天两天了。撇了我,你再榨干这家人,以后还有的是年轻漂亮的姑娘等你选!”   贺知此刻百口莫辩。他明明就不认识那个泼妇,可她怎么不仅知道自己的名字,甚至知道自己的住址、工作过的地方?   沈昔昭拉着黄鹿鹿从座位上站起来。立在中间这片坐着的宾客中间,有点显眼。   可是混乱场面中,一直等到沈昔昭录完视频还点了上传,贺知才看见那边站着的两个明艳照人的女人。   一见那穿红裙的身影,贺知的双眼就跟充了血一样。   一旁的新娘发现不对劲,也看了过去。   “黄鹿鹿,是你!都是你搞的鬼!”他激动地指着黄鹿鹿,发出恶毒的咒骂。还使劲向身旁的新娘解释:“你看,你看,就是那个女人,一切都是她搞出来的!”   可是,新娘没有如他想象般同仇敌忾,反而哭着跑开了。向往了许久的婚礼成为一场闹剧,以为遇到了命中注定的真命天子,却原来也只是个有着漂亮皮囊的猥琐男人。   贺知真的着急了,追着新娘一路跑了过去。眼神因为恐惧和担忧而穷形尽相。他跑得快,拉着新娘着急地不知道在解释些什么。看那表情,像是恨不得跪下来。   黄鹿鹿突然就释然了。她转头跟沈昔昭说:“这也是男人么?”   ——————   “啊!”沈昔昭的胳膊被人突然一拉,她惊诧地回头。   居然是宋庭梧!   “还不赶快走?呆在这里等人来报复啊?”说完,他就拉着沈昔昭往外跑。沈昔昭赶紧回头拉上黄鹿鹿。   三人刚坐上了的士,宋庭梧就开骂了:“你脑子被门挤了吧?这些人也敢得罪!今天当着所有人的面不把你怎么样,晚上回去就能把你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快!身份证号码给我!”   他一骂完,就立刻掏出手机:“喂,立刻帮我定三张机票,一张去北京的,两张回深圳的。要最近的航班!”   “师傅,去机场。”   的士师傅听了宋庭梧的话,不知道上车的这三个外地人惹了什么麻烦,只想赶紧立马送走。于是一路猛踩油门,恨不能把个夏利当成法拉利来开。   沈昔昭猛然拍了一把宋庭梧:“我们的行李!”   宋庭梧瞪了她一眼:“身外之物倒是记得挺清楚!你给酒店打电话,叫他们收拾了送到机场来。”   沈昔昭也明白他的意思,给酒店打了电话,强调有急事,感谢帮忙,一定酬谢。   黄鹿鹿的航班早半个小时。宋庭梧和沈昔昭送她到登机口,临走前,宋庭梧提醒她:“你回了家应该就事情不大。但是万一新娘那边不报复,新郎自己想不通来报复你也是个麻烦事情。总之要小心,要是还有假期就呆在家里不要出去。”   黄鹿鹿感激地点点头,又伸手摸了摸沈昔昭的头发:“昭,你也要小心。”   宋庭梧一把将沈昔昭搂紧自己怀里,笑到:“放心,有我呢。”   沈昔昭一脚踩在宋庭梧干干净净的鞋上:“干嘛呢?男女授受不亲!”   黄鹿鹿笑笑:“你们去登机口吧,我就要排队了。”   ——————   “你怕什么啊?你看看……”沈昔昭指着玻璃窗外,说到:“乾坤朗朗的,他们还能咔嚓了我们不成?你当是在万恶的旧社会啊?”   宋庭梧瞥了一眼外面,懒洋洋到:“明明是黑夜沉沉。”   “那是因为是晚上!不过,话说回来,你怎么知道我在那里?”   说到这个话题,宋庭梧真是一口老血哽在喉间,不吐不快:“我是从斐济追到这里的!”   “什么?你还去了斐济?你去干嘛?”   “不是你先去的嘛。我去,我去是……”,宋庭梧想了想,到底没说出“想给你个惊喜”这几个字。他低头看了看路面,暗香这要是说出来,多没面子!于是哼了一声,高大上地说:“我去能干嘛?当然是谈生意了!”   “哇!”沈昔昭不禁惊叹了一声:“你这么牛叉闪闪的,生意都谈到斐济去了,还这么小心谨慎的。”   宋庭梧伸手揉了一把沈昔昭的头发,说到:“我看你平常做事也是小心翼翼,连谈个恋爱都诸多顾虑。我还以为你对这些社会阴暗面有多了解!那女方明显是有头有脸的人家,今天来的也都是他们日常交往显贵们。这些人最讲究的就是个脸面,你在他那个圈子最重要的人面前撕他的脸,怎么可能放过你?再说上海,这种大城市,人多得跟蚂蚁一样,哪年没有些无名尸体?”   沈昔昭之前也有过担忧,所以花钱找了个人去闹场。听宋庭梧这样一说,不禁有些担心:“那我找来的那个人,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谁会要个傀儡的命?”宋庭梧想了想,促狭一笑:“为了你得安全,回深圳以后,你住到我那里去吧。”   沈昔昭惊得一跳,又因为这个提议好像有点暧昧,后背都僵直了,还假笑到:“你也太夸张了。我又没挖人家祖坟,至于么?”   “你的年假不是还有三四天么?反正不去上班,去逛街我也不放心。不如待在我那里帮我做做家务。”   沈昔昭发自内心地呐喊:“凭什么!”   “你不是欠我钱么?”宋庭梧笑着,长臂一身,圈住了沈昔昭,故意到:“你要是不愿意做家务,肉偿也行。”   沈昔昭长这么大还没欠过人钱,脸一红,视死如归般说到:“行吧,你说,要多少斤?”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六章   刚下飞机,沈昔昭就拢了拢衣领,跺着脚,呵着气到:“没想到深圳也这么冷。”   宋庭梧在一旁学着她的样子,双手紧紧抓住衣领,故意道:“你别以为这样说我就会把我的外套给你。”   “呸!”沈昔昭狠狠瞪了他一眼:“我才不稀罕”   宋庭梧咧嘴一笑,才道:“不过我很愿意……”说着,他打开衣服,用眼神示意沈昔昭:“让你到这里来躲躲。”   沈昔昭看他那样子,有点想笑,又不好意思笑,哼了一声,吐出三个字:“臭流氓!”说完,加快脚步,朝行李传送带走去。   宋庭梧在后面快走了几步,追上她,笑嘻嘻到:“真的不来?很暖和的哦。人肉牌保暖器,36D专属。”   沈昔昭含着笑,眼神暧昧地瞟了瞟宋庭梧,像是在冷笑,怎么,你是36D   宋庭梧也一笑:“要不,脱光了给你看看?”   沈昔昭又瞪了他一眼,没说话,回头专心盯着传送带。   宋庭梧便十分自然地牵起沈昔昭的手放进自己黑色羊毛大衣的衣兜里。沈昔昭没回头,却用力挣扎了一会儿。可是哪里扭得过男人的力气?于是放弃了徒劳抵抗,拿出手机给她爸妈报个平安。   宋庭梧够高,有意无意瞥了一眼,看见通话记录里,好几个红色的林易北。他得意地笑笑,就知道,林易北那小子根本不适合昔昭!   ——————   回到小区,上了楼,沈昔昭掏出钥匙,正要回家,却被宋庭梧一把抓住了:“你去我那里住。”   沈昔昭嗤了一声:“难道半夜还有人来袭击我?”   宋庭梧十分清楚只要离开上海就很安全了,但是一点私心就想把沈昔昭随时放在身边,于是故意夸张到:“不怕一万,只怕万一,你不知道这个社会有些人做事多狠心。我看着你,才放心。”   “我不去。”沈昔昭言简意赅。虽然她已经有了分手的打算,但现在毕竟还是林易北名义上的女朋友。而且明知道宋庭梧对自己有意思,还跟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实在违背她的道德观。   宋庭梧却不肯放手:“我那里有两张床,放心,不会对你怎么样的。就当普通室友好了。再说,小时候又不是没睡过。”说着,还故意撞了沈昔昭一下。一副“咱俩谁跟谁”的表情。   沈昔昭却没搭理他,拉着箱子义无反顾回了自己的屋子。宋庭梧只得跟在她后面也走了过来。开开门,沈昔昭熟门熟路按了开关。   灯却没有亮。   “咦,停电了?”她咕哝了一句,正想叫宋庭梧去他家看看,猛然想起:“哦,我关了总闸了。”于是,掏出手机冲着总闸那里照了照,一一打开。   眼前瞬间出现了熟悉的自己的屋子。   沈昔昭顺手将行李箱放在门边,伸了个懒腰,欢快地朝她热爱的沙发跑去。“外面的世界再精彩,都不如自己的小窝温暖啊。洗个澡,睡觉觉。明天谁都不要吵醒我!”   宋庭梧走过来,在她旁边的沙发坐下:“这么好,那我也不走了。”说完话,他靠在沙发上,合上眼,露出一个十分享受的表情。长而黑的睫毛像把小扇子垂下来。灯光下,那张脸好看的让人无法不心动。   沈昔昭在那头偷偷咽了口口水。目光从宋庭梧挺拔的鼻子一路向下,顺着下巴、喉结,一路到了胸前。他穿着质地精良的黑色羊毛大衣,露出浅色细格子衬衣的衣领。   沙发太小,容不下他的大长腿。双腿便伸出,横亘在客厅中间。   沈昔昭突然觉得怎么可能有人清心寡欲地跟这样的男人同处一室!原来男人也是有诱惑性的。周围似乎升腾起奇异的荷尔蒙的味道。宋庭梧像是感觉到什么,突然半眯着眼睛扫了沈昔昭一眼。   沈昔昭全身跟过了电一样,心中一颤,赶紧收回目光,眼观鼻,鼻观心,两只耳朵却都烧红了。   她一时有些讪讪,自己找话说:“我要去洗澡了,你回去吧。”一边说一边往洗手间走,本来想洗个手,可是放水放了好一会儿都没有热水流出来。   她脑中猛然一亮,赶紧去检查热水器。这才发现出门这些天关了总闸,热水器一直没工作。现在刚开了这一会儿,水温根本不够洗澡的。   她懊恼地哎了一声。   “怎么了?”客厅里传来宋庭梧的声音。   懒洋洋靠在沙发里的宋庭梧睁了睁眼,却看见沈昔昭已经笑脸如花地出现在了自己面前。她笑得一脸谄媚,语带讨好:“内啥,不是说要去你那里吗?”   “怎么突然开窍了?”宋庭梧勾起嘴角,轻佻一笑。   沈昔昭不计较宋庭梧的话里有话,继续谄媚:“那个,我想你的热水器应该有热水吧?”   ——————   看着热水器上的温度,沈昔昭欢欣鼓舞,正要愉快地去洗澡,想起一旦自己开洗,这哗啦啦的热水不知要流几多。   毕竟是在别人家做客,她表现出相当的客气和大度,对宋庭梧说:“要不,你先去洗,要是我先洗了,估计你就没水可用了。”   对于沈昔昭洗澡的速度,宋庭梧可是领教过的。于是点头答应。   宋庭梧洗澡很快,沈昔昭则在洗手间里前后加起来搞了快一个小时。挂钟的时针快指到三时,她才终于出来。   头发吹干了,换了一套睡衣。虽然平常沈昔昭穿衣服的风格雅致简洁,睡衣却全是卡通的。这天穿的是一条棉质长袖睡裙,胸前是夸张的龙猫头像。软软的头发,不施脂粉的脸,孩子气的衣服,与平日里的她判若两人。   宋庭梧一直靠在沙发上等她。此刻见她出来,睡裙有一两处被打湿,紧紧贴在皮肤上。脸上发出粉白的健康的颜色,像颗水蜜桃般,让人忍不住想咬。两三道水迹顺着大腿往下滑落。她整个人,就像新鲜出炉的奶油蛋糕,散发着温热的,馨香的气息。   宋庭梧喉头一阵发紧,浑身腾起燥热。身体里好像有些不受控制的东西和向往,左冲右突,烧得双眼微微发红。   他低低咳嗽了一声,似乎想压制些什么,却情不自禁站了起来,走了过去。   看着如猎豹般接近的宋庭梧,沈昔昭感到前所未有的慌乱。她一动也不敢动,立在那里,双手紧张地交握在一起。可是掌心里传来奇异的温热。   两人越来越近。呼吸相闻。   湿热的气息打在沈昔昭的脸上。她闻到,也许是感受到一种热的,火炉般的气息,那气息里好像有迷迭香的味道,让她一阵又一阵地眩晕。   这是从未有过的感觉,从未有过的味道。像是能让人上瘾般,酥麻、紧张又沉迷。   她的身体从未如此这般需要过一个拥抱。从未这样沉迷过另一个人的皮肤和温度。   宋庭梧的舌尖从耳垂往下,经过光滑而白腻的脖颈——上面仍有水汽的温热。沈昔昭的神经仿佛一瞬间触电,整个后背刹那僵直,像弓起背的猫咪。身体里似有温泉涌动。   宋庭梧感受到怀中人的紧张,伸出手在沈昔昭的后背游移轻抚,像在安慰惊慌失措的小动物。   鼻尖蹭过鼻尖,脖子蹭过脖子,嘴唇轻触,肌肤相亲。宋庭梧的手从后面慢慢到了前面。   然而,一阵陌生的触感带着恐惧让沈昔昭骤然清醒。她蓦地后退数步,抵在冰凉的墙上,脸红得似烧着的桃花。   “不……不……”她连连摆手,慌乱地口不能言。   宋庭梧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盯着沈昔昭微微泛红的脖子,眼中仍是迷离的光。“你不该这样考验我的忍耐力。”他的声音像一道魔咒,说着,又要欺身而上。   沈昔昭觑空赶紧弯腰从他胳膊下钻出,奔向大门。却被宋庭梧一把拉住。他的嗓音依然有些沙哑,强忍住一阵又一阵的冲动,在她耳边说:“你今晚留在这里,我答应你,绝不碰你。”   话音刚落,宋庭梧突然将沈昔昭打横抱起。惊得她低呼一声。然后就被放到了一张有着熟悉气味的床上。沈昔昭突然想起,这味道,就是刚刚最接近时,她在他身上闻到的味道。   宋庭梧俯下身子,温柔地亲了一下沈昔昭的额头:“晚安。”可是他没有立即起身,而是停了一会。沈昔昭紧张地忘记了心跳。   半晌,他终于起身,关了灯,带上门,出去了。   沈昔昭的心终于落下,可是却好像落入空虚之中,只感觉到失落。   隔着门,她听见外面开门又关门。宋庭梧应该进了小卧室睡觉。沈昔昭的手指仍是酥麻的。温软暖和的被子裹在身上,那味道像大麻一样,在眼前的黑暗中渐渐浮现无数画面。   反反复复都是同一个场景。那年夏天,他们一起去游泳。他光洁而略有线条的身体,有着完全迥异于她的力量。   那是沈昔昭第一次知道,男人的身体。   突然,她慌乱地跳下床,急急忙忙将门反锁上。当她再次回到床上,将头埋进被子之中,心中的失落于事无补。她不知道不相信的,是他,还是自己。 作者有话要说:  尺度应该还好吧   ☆、第三十七章   宋庭梧一大早就起床了,洗漱以后,打算看一眼沈昔昭就去上班。他扭了扭门,发现已经反锁了。又无奈又好笑,只得作罢。   等沈昔昭睡到自然醒,已经接近中午。刚起床,骤然从被窝里钻出来,冷得她周身汗毛倒竖,赶紧抓了一件宋庭梧的厚衣服套上,才开门出去。   屋子里静悄悄的。她实在不知道宋庭梧是不是还在睡觉。经过小卧室时,踌躇不已,盯着那扇门,很想进去看一眼,又担心万一他在睡觉,或是刚起,似乎有些尴尬。   她定了一会,终于说服自己偷偷看一眼。她跟做贼一样,蹑手蹑脚拧开门,只见已经收拾得整整齐齐的床。平整得似乎没人睡过一样。   可是心里没来由掠过一丝失望。   她很快拉上门,回到客厅,又走去厨房看了看。餐桌上居然摆了些吃的,一看就知道是宋庭梧买回来的。还有一张他留下的字条:中午把这些热一下再吃,晚上接你出去吃饭。你的衣服在沙发上。   沈昔昭看到最后一句话有些奇怪,回头远远瞥了一眼沙发,确实叠着些东西。她走近些才看清真是自己的衣服。她没想明白为什么宋庭梧把自己的衣服放在这里。一边想着,一边抱起衣服朝大门走去。扭了半天,门却怎么都不开。   她这才明白,这些衣服的含义。宋庭梧竟然把她反锁在家里了!   “嗷!”不知为何,沈昔昭脑中突然跳出自己拍着门大喊“放我出去!”的画面。就像多年前的苦情剧一样。虽然刚开始是愤怒的,却被自己这个联想给逗乐了。   她自认倒霉地去洗手间洗漱,再换衣服。没化妆,只是顺手扎了个道姑头,露出光洁的额头。很是利落干净。   一边吃东西,沈昔昭一边拿着遥控器疯狂换台。她就一直纳闷了,电视台这些人就不能尊重一下观众的智商么?敢不敢不这么雷?实在无甚可看的,她兴致缺缺地关了电视。才慢慢蹭到电脑旁。   这是宋庭梧的电脑。打开的时候,沈昔昭有些惴惴。毕竟电脑这个东西还是有隐私性的,万一一打开,发现桌面上全是小电影怎么办?或者点开百度,搜索记录里全是十八禁呢?   胡思乱想了一阵,沈昔昭已经打开了微博和天涯。   从昨晚回来以后一直没有上网。   现在一打开才发现事情了不得。   她上传的贺知的婚礼视频已经成了大热门。微博热搜不说,天涯首页还飘了一栋高楼,有视频连接,还有截图解说,甚至有照顾手机党的文字介绍。回帖里一边倒地骂渣男。到第二页,开始有人跃跃欲试地爆料。到第三页时,人肉搜索就出动了。   沈昔昭飞速地往下看,到后来,果然已经将贺知的身份、甚至新娘的身份都爆了出来。   她又点到最初上传视频的网站,却发现视频已经被删除了。没过多久,天涯的那栋高楼也找不到了。沈昔昭运指如飞,从微博到百度,不断有帖子被删除,又不断有新帖子出现。   此时,在上海的贺知已是焦头烂额。虽然婚礼前他已经领了结婚证,可是现在新娘宁愿闪离也不愿意再继续。不知道还能不能成为岳父岳母的岳父岳母更是拒不见他。   他在上海的新工作本就是女方父母帮忙安排的,现在就快一拍两散了,新单位估计对这事也是人尽皆知。这工作也不知还能不能保住。因为还在婚假期间,他也不敢去单位探听情况,生怕收到一纸辞退。   原来的大学同学圈里更是传疯了。   沈昔昭开了手机以后,发现微信群里一直闪个不停,全是各种猜测和马后炮。起初看看还挺解气,后来看多了也就不耐烦,便关了静音。   “咔哒……”突然一阵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   沈昔昭惊喜地抬头,还以为是宋庭梧提早下班回来了。不由得立刻站起,满脸笑容,像只小猫般喜滋滋地跑过去。   “卡拉……”门打开。   “你这么早……”后面几个字被沈昔昭生生咽了回去。她双眼睁大,因惊诧和尴尬而满脸通红。   门外站着一个长直发的年轻女孩儿,亦是满脸惊诧地望着她。女孩儿黑色杏眼,丰唇,妆容精致,穿橘红羊毛大衣。是易决明,也就是黎美娟提过好几次的“明明”。宋家父母最中意的儿媳人选。   沈昔昭惊慌失措:“我,我……”   她被道德感彻底打败,觉得自己就像偷偷进入别人房子的小偷一样,还被主人抓了现行。虽然宋庭梧否认过他和易决明的关系。可是黎美娟的话,让沈昔昭觉得比起自己,易决明当然更拥有对宋庭梧的主权。   她尽全力让自己冷静下来,试图编出合理的解释:“我……我是宋庭梧的邻居,就住在对面。”大概是为了加强说服力,她一边说还一边朝门外指了指。   “我没交电费,家里断电了,早上过来他这里借电脑用的。因为有些急事要处理。后来他赶着上班,我还没处理完,所以留在这里。我,我马上就好,立刻走。”   “哦……”易决明很快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带着点不屑将沈昔昭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这样的女人她见得多了。他们这个圈子里经常有男的带一些圈子外的女人来玩儿,也就是玩儿玩儿罢了。一个接一个,保质期难长过一个月。有些女的还不知趣,上赶着贴,以为穿上香奈儿自己也成了名牌。   沈昔昭几乎无地自容,赶紧回到电脑前,假装发了个邮件,然后关了电脑,向易决明告辞。   易决明已经脱了鞋走进来,将拎着的一大包东西放在桌上,然后微微点了点头,说:“这个小区还是有点杂,所以我只留了钥匙,没过来住。”   沈昔昭望了望她手里的钥匙,脸色一白:“不好意思,打扰了。”然后,落荒而逃。   易决明轻蔑一笑:“不送。”   沈昔昭出门没多久,易决明的手机就响了。她接起来,声音温柔客气:“阿姨,我到了庭梧这里了。他不在,我等等他。还有他的钥匙,晚上回去我拿给您。”   “不着急,晚上你和他一起来家里喝汤。我已经炖下了。”   易决明甜甜地应了是。说起来,同一个圈子里的比宋庭梧家世背景好的也有,甚至包括她自己。可是却没有一个人比得上他光芒万丈。   ——————   “你怎么在这里?!”宋庭梧大吃一惊,来开门的竟然是易决明!他根本无暇去看易决明脸上的温柔笑容,一面说着一面就往里走,四处张望:“昔昭呢?”   易决明的脸登时垮下来:“谁?不知道你说的是谁?”她带着怒气,在沙发上重重坐下。双手抱在胸前,正眼也不看宋庭梧。   “你怎么进来的?进来时屋里有人吧?”宋庭梧却跟本顾不上她的小脾气,连声问到。   易决明更为不满:“阿姨把钥匙给我的,叫我给你送些东西。来的时候有个女人在,说是借电脑用的。我一来她就走了,也不知道心虚什么。阿姨叫我们……”   她的话还没完,宋庭梧已经转身出去,走到了沈昔昭房门前,一连按了几下门铃。却没人来开。他索性大力拍了几把。   易决明跟出来,极为不满地到:“明明就没有人,你拍门有什么用!你们是什么关系?”语气里满是愤怒的质疑。   宋庭梧回答地很干脆:“她是我女朋友。”   “你……!”易决明的眼里登时就急出了眼泪,又难以置信,又生气,只觉得受到前所未有的羞辱,一扭身,赌气走了。   她当惯了大小姐,以为任何人都会把自己捧在手心上,又以为前段时间冷落了宋庭梧,他故意以此相激。在她看来,宋庭梧就算不是天雷勾动地火地爱着她,也是有好感的,喜欢的。一直负气走到了停车场,也不见宋庭梧追来。易决明气得眼泪一颗颗往下掉。她将手里的包重重扔在后座上,轰地一踩油门,绝尘而去。   宋庭梧正在楼上给沈昔昭打电话。笔挺的西装贴在身上,勾勒出精壮的身体线条。而他的脸有着一种孩子气与男人的奇异的统一。   电话响到第二遍,沈昔昭才接起来。   宋庭梧很着急,直接问:“你跑哪里去了?我不是说要接你吃晚饭么!”   电话那头沈昔昭的声音却很沉静:“我在跟林易北吃饭。”   ……   宋庭梧听见心里空落落的,金石相击的声音。 作者有话要说:  在长沙,没带电脑,用iPad补完了内容。今晚就没有更新啦。明天回家,回去以后会更新稳定些。   ☆、第三十八章   林易北正在加班,已经叫了外卖摆在电脑旁边,只是还没来得及动筷。虽然近期有猎头找他,他也见了好几家公司,但是瑞安这边的工作却一点没放松,也一点没透露出可能跳槽的风声。   在他见的几家公司中,偏偏是宋庭梧的梧桐基金给的条件最为优厚。合伙人身份,年薪百万,奖金另算。   只是,偏偏是他!林易北当然是不服气的,他自认为从能力来说,并不逊于宋庭梧。再说,昔昭……   想到沈昔昭,林易北不禁心烦意乱。沈昔昭请了年假去旅游之后,电话打不通,也压根不与自己联系。若不是他与梧桐基金的人私下联系得知宋庭梧在深圳,他肯定是不放心的。   突然,手机响了。林易北顺手拿过,一看,居然是沈昔昭!   他立刻接起电话,不等沈昔昭说,夹杂着怒气连声到:“你去那里了?怎么电话不通?也不跟我联系?”   沈昔昭却连一句解释都没有:“来coco park吃饭吧,我定了位置了。”   电话那头仿若什么也没发生过的平静与冷淡让林易北更为光火。他一把抓起桌上的车钥匙,“啪”一声扣上电脑便推门而出。   ——————   舞鹤还算人少,暗色系的装修让人不禁产生一种肃穆的感觉。这里吃饭的人不多。即便有,也是低声交谈,丝毫不觉嘈杂。沈昔昭找了个角落的位置,点了几道常吃的菜,握着茶杯,等林易北到来。   她等的时间并不长。远远看见林易北,冲他招了招手,示意在这边。   林易北一坐下,便喝了一大口茶,才有些气急败坏地说:“你知不知道我多担心!”   沈昔昭笑笑:“先吃点东西。”   林易北觉得今天的沈昔昭有些奇怪,沉静地似乎不同以往。   “你没事吧?”   沈昔昭摇摇头,简单说:“我的闺蜜,你知道的,鹿鹿,失恋了,我陪她去斐济待了两天。”   “好几天,连打个电话知会我一声的时间都没有吗?”听说是陪黄鹿鹿散心去的,不知为何,林易北突然放心了。只要不是跟宋庭梧有关,那就好。   他夹了两片金枪鱼刺身到沈昔昭碗里:“你不是爱吃这个吗?”   “既然你今年的年假用掉了,那就明年吧,明年我带你出去玩。北欧怎么样?”林易北已经的怒气逐渐消散,转而颇有兴致地提议。   “对不起。”沈昔昭没有接话,却插了这么一句。   林易北诧异地抬头,筷子仍停在半空:“怎么突然这么严肃?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全而已。”   沈昔昭一直没有动筷,神色宁静得像雪后风景。   “我们分手吧。”   林易北蓦地攥紧了手中筷子,双眼微眯,上下唇紧抿。表情因为过于用力而显得有些发皱。   他盯着沈昔昭,一字一句地问:“因为宋庭梧?!”   沈昔昭坐得笔直,似乎这有这样,才能让她从纷乱的感情里找到明晰的路。   “跟任何人无关,是我们两个人的问题。我去斐济前两天,给你打电话,是季雯接的。”沈昔昭的语气平静地像在讲一件久远的与己无关的事情。   林易北的思绪骤然跳回到七八天以前。是的,那一天,他帮季雯处理完工作上的事情,然后跟她说,再也不要联系。   “你误会了!”林易北的声音有些急促。心里像有凉风刮过,昔昭态度的转变比从前任何一次宋庭梧的出现更让他担心。是的,担心。然而除了担心,更有一种恐惧。好像他就要一个人被留在无人的旷野。   “你知道,她被开除了,而且一个人在深圳,毕竟无亲无故。我帮她推荐了一个工作,那次就是最后一次见面。再也不联系了。”   沈昔昭垂下眼睛。感觉到愧疚像潮水一样打来。   “还有我的原因。我骗不了自己,也不想骗你。我是喜欢你,可是这喜欢不够,不够让我们在一起。”   “说到底还是因为宋庭梧!”听到这话,林易北气得整张脸变形。若不是往常修养成习惯,此刻他已经先桌子闹开了。   他冷哼一声,嘲讽到:“你不要跟我说你爱他!”   沈昔昭却很实在:“我不知道。”说完,抬起头来,认真地看着林易北,坚决地说:“但我肯定不会和他在一起。”   林易北又像重新得到希望一样,急迫地说:“那为什么要跟我分手?”   “我想要的感情不是这样。”沈昔昭说得有些艰难。她眼前的林易北还是跟最初认识时的一样,沉稳,锐利,且聪明。她从前兴高采烈地做他的女朋友,因为那时她愿意想象两个人天长地久,相濡以沫的未来。   可是,现在,她发现,她的感情动摇了。尽管一再地跟宋庭梧说“不”,却只有她自己知道这“不”说得有多艰难。   也许她终究无法不顾一切跟宋庭梧在一起。此刻,她却欺骗不了自己,留在林易北身边。   “对不起。你保重。”沈昔昭说完,起身,往外走。   林易北坐在原地。是的,他被一个人留在了原地。孤独是冷的。   ——————   “回来了?吃好了?”宋庭梧吊儿郎当地倚门站着,语带讥诮。   沈昔昭觉得她已经用完了身体里所有力量。跟林易北说那些话,每一句都真实无比。她像是剖开了自己的心,毫无隐瞒。   以至于现在她甚至难以面对自己。这个感情不坚定的,让人烦躁的自己。   沈昔昭神情冰冷地拨了拨宋庭梧的胳膊:“麻烦让让。”   宋庭梧却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质问她:“沈昔昭,你什么时候才能不瞻前顾后!你扪心自问,到底喜欢我,还是喜欢那个林易北!”   她很确定,跟林易北分手,不是为了去跟宋庭梧在一起。只是因为不能欺骗自己。而她对宋庭梧,是什么呢?   会因为他的出现而欣喜异常,为因为两个人的年纪差而愁肠百结,会因为黎美娟的话而心酸悲伤。   可是再多的情绪,都抵不上想起他的那一瞬,嘴角不自觉的微笑。   然而,有些感情,无能无力,只能掩埋。   “我喜欢谁都不重要。但那个人肯定不是你。”   沈昔昭的声音冷冰冰的,落在昏暗的楼道里,像一把刀,抵住宋庭梧的心脏。   “唔……”   宋庭梧突然发力,将沈昔昭一把按在墙上。整个身体紧紧地贴上。   沈昔昭感到一阵让人心慌意乱的热度,隔着衣服,从宋庭梧的身上传到她的身上。而嘴唇,被大肆掠夺。接着,牙齿被撬开。温软湿热的舌头裹挟着风雷之势。   她像一朵被强行打开的栀子。强大而粗暴的唇舌似乎要将她深埋的秘密一探究竟。沈昔昭急得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   直到感受到脸颊一片湿润,宋庭梧才从迷乱中清醒,停下攻势,温柔地亲吻沈昔昭的额头,喃喃安慰:“没事……没事……,我错了……”,然后将沈昔昭轻轻抱在怀里,像安抚一个婴儿。   沈昔昭慢慢停止哭泣,神思重新清明。她赶紧后退,从宋庭梧怀里抽出身来。   宋庭梧也没动,由着沈昔昭开了门进屋。   他站在门外,垂下头,眼中有受伤的困顿。半晌,他将手轻轻放在门上,低语了一句:真的,不喜欢么?   进了屋的沈昔昭却迟迟没有开灯,亦没有动,而是靠在门上。她没有听到门外离开的脚步声,想着门外的身影,整个人都开始颤抖。她顺着门坐到地上,双手抱膝,两手紧紧抓着衣角,将头埋进去。终于发出动物受伤以后的呜咽声。   她紧紧咬着嘴唇,尽量将声音压到最小。   因为,门那边的他,不应该听到这样的哭声。   ——————   刚进办公室的杨总没想到竟然看到了本应在休年假的沈昔昭。她双眉微扬,惊奇到:“昔昭,假期还没完吧?”   沈昔昭笑笑:“提前回来了,也没什么事情,就来办公室看看。”   杨总也笑了:“我们又不是万恶的资本家,也不需要你这么拼命的。”   “要买房,压力大,自然就得辛勤工作啦。”沈昔昭一边说,一边跟着杨总进了办公室。   待杨总坐下以后,她才问到:“杨总,去苏州那边募新基金的工作,能不能让我去?”   说到这事,杨总正头疼。因为去苏州募基金可是出长差的活。部门里一共三个人,李妍已经结婚,早就给她打过招呼说在备孕,这当儿自然不好去出差。李勇呢,又在读MBA,每周末都要上课,来来回回的太麻烦。而沈昔昭,毕竟资历还浅,虽然做事勤恳,人也聪明,但是她仍是有点不放心。   见杨总没说话,沈昔昭赶紧又接着说:“我现在单身,无牵无挂,一心只想把工作做好。虽然我进公司时间不长,也没有参与过基金募集的工作,但是一来有销售部同事的合作,二来真有不懂不明白的我一定时刻向您请示汇报。”   杨总这才点了点头:“你人聪明,我当然放心的。就是经验少点,不锻炼的话又怎么会有经验呢?”既然已经答应让沈昔昭去,杨总索性摆出用人不疑的态度,也是为了让沈昔昭更尽心的意思。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沈昔昭第一次来苏州,这个城市跟她以前想象的不太一样。旧而且小。倒是园林真的甲天下。   不过在她看来,城市再繁荣也无甚关系。关键是住在这里的人足够有钱。她来之前,杨总定下的募集目标是两亿。   沈昔昭坐在出租车后座,看着灰白的建筑物一栋栋后退,在衣襟上擦了擦手。然后又摊开手掌,仔细看了看。自己,真的能募到这么多钱么?   ——————   销售部来了一个副总监赵麟。沈昔昭称呼他赵总。赵麟是苏州人,在当地颇有人脉关系,一直以来也负责华东市场。虽然是个男人,皮肤却又白又嫩,又到了中年发福的年纪,一张脸圆乎乎的。脾气也好,说话慢条斯理。不知为何,沈昔昭一见他,就想起了小汤包。   但这话,沈昔昭是不敢说的。   今天晚上,赵麟约了当地一家银行私人银行的负责人谈合作。私人银行的客户不用说,肯定都是些土豪了。   沈昔昭自然明白其中利害,饭局上格外卖力,一杯接着一杯喝得宾主尽欢。她的酒量只是比普通人好一点,但是不上脸,看上去好像千杯不倒一样。偏偏私人银行的负责人又是个好酒的,见沈昔昭喝酒爽快,更加高兴。   酒酣耳热之际,便当场表态说基金一半的销售额由他包了。   沈昔昭兴奋得恨不能当场握着他的手,热泪盈眶。   赵麟酒量一般,早已经晕晕乎乎了,正趴在桌上休息。此刻听见这话跟打了鸡血一样,立刻抬起头来:“张总,这话我可记住了,明天就带着我们沈美女来签合同。您忽悠我不要紧,可不能忽悠美女。”   “瞎说!”身形也有些摇晃的张总一拍桌子站起来:“我们俩同学那么多年,我几时忽悠过你!当然更不会忽悠美女!”   说完,张总对沈昔昭笑着说:“你们搞艺术投资的,都投资了些什么东西啊?”   “画为主,我们公司有一幅齐白石的,还有一幅张大千的。最近想手元明时期的,但还在看。”   张总突然神秘一笑,说到:“我们银行放了一副米芾的画。”   沈昔昭惊得心下一跳。米芾的真迹,那可真是可遇而不可求。她心下筹算,笑得极为神往,赶紧问到:“是客户存放的?”   张总故作高深地点点头:“一家钢铁公司的老板,好风雅,据说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可是现在钢铁不好做,他的资金也紧张,也不知道这画还留不留得住。”他扫了沈昔昭一眼,夹了口菜,才说:“不少老板都知道他的藏画,明里暗里打听过他愿不愿意出手。”   沈昔昭点点头,没说话,却将这些都记下了。   从饭店出来,沈昔昭和赵麟殷勤地送张总上了车。沈昔昭便关心地问了赵麟一句:“赵总,你还好吧?要不要买点牛奶?”   赵麟嘿嘿一笑:“没事,装的。你回去早点休息,明天上午我们先去一趟银行,跟张修齐把合同给签了。下午再去大地苗木拜访。”   刚回到酒店,沈昔昭就赶紧给杨总打了个电话,说了一下米芾作品的事情。   电话那头的杨总沉吟了一下:“你想个办法去看一下那幅画,先有个大致判断。下周我就带人过来。”   挂了电话,沈昔昭却没睡觉。冲了一杯速溶咖啡,打开电脑,继续修改PPT。   临到四点时,实在困得不行,连打了好几个呵欠,打得眼泪都出来了。她才迅速脱了外套,往床上一倒。   幸运的是张总第二天并没有翻脸不认人,爽快地签了合同。不过合同上的佣金也是让人足够爽快的。   签了合同,双方都颇为愉快。沈昔昭趁着气氛好,满脸堆笑,对张总开口:“张总,我们公司下周要办一个关于艺术品的宴会,方便的话,我想邀请西海钢铁的王总参加。”   张修齐也是个人精,听了这话,立刻做顺水人情,豪气到:“小事情嘛,我介绍你们认识。”   “谢谢张总。”沈昔昭笑得爽朗清脆。   工作忙得沈昔昭根本无暇顾及其他。水杯里的咖啡渐渐冷了,窗户外面闪烁的霓虹流光溢彩,却让人觉得遥远。沈昔昭仍在电脑前奋力敲字。   PPT已经过了杨总那关,可沈昔昭自己总觉得还少点什么,仍在修修改改。今天中午她通知了公司的PR已经与银行达成合作,请PR在媒体上广为宣传。可是PR那边出的宣传稿她却不甚满意,索性告诉他们自己会写一个初稿。   正敲着字,沈昔昭的眉头却皱了起来。肚子传来一阵绞痛,像是吃坏了东西一样。她明明记得今天没怎么吃过东西。她将左手压在肚子上,好像舒缓了些。可是敲了没几个字,更剧烈地疼痛传来,甚至连胃都不太舒服。   沈昔昭只得停下,赶紧往厕所跑。拉着肚子,胃里却一阵又一阵地难受。灼热,乏力,想吐。没想到才拉完肚子,“呕……”一声,沈昔昭就吐了出来。   胃里一阵阵抽搐。白天里吃的那些东西全都吐了出来,可是胃仍旧不满意般,不知道要从身体深处的什么地方将所有东西全都吐出来。   难受得眼泪被挤出眼眶,脑门上爬满了汗珠。吐完以后,沈昔昭拧开水龙头洗手,又擦了把脸。她看见京镜中的自己苍白,憔悴,嘴唇起了皮鞋。眼睛像失去光彩的珍珠。   因为虚弱,沈昔昭将电脑抱到床上,靠着休息了一会,又开始打字。   可是不过半小时,肚子、胃再一次发作。   等跑了三趟厕所以后,沈昔昭知道,不对劲了。她看了一眼手机,已经十二点过,猜测赵麟已经睡觉——就算没睡觉,也不好意思打扰他。于是穿上外套,抱着电脑,弓着腰下了楼。   一上的士,她就说:“去最近的医院。”   还好急诊科的人并不多。挂了号,见到医生,稍微检查一番,穿着白大褂的一声驾轻就熟地说:“急性肠胃炎,取了药,去挂点滴吧。”   医生说得轻巧,沈昔昭却痛得连腰都直不起来。她的胃里就像有一只手在翻江倒海。好不容易佝偻着领了药拿给护士。一问才知病床是没有的,只能在椅子上坐着掉。   沈昔昭已经虚弱得说不出任何反驳的话,看着护士将针头刺破皮肤,很快,透明的药水在管道中一滴一滴往下掉。   她靠在椅背上,闭着眼,歇了大概半个小时,又开了电脑。   护士来换药的时候,忍不住说了句:“这时候还加班,命都不要了!”   ——————   沈昔昭在苏州一直待到了临近春节。   深圳那边的杨总对她此次表现十分满意。虽然沈昔昭不在深圳,可是优秀员工的申请表杨总都帮着填好了。   电话里,杨总欣喜地对沈昔昭说:“一期基金已经到账了,与西海钢铁谈妥之后,你就回深圳吧。这次真的做得太好了,不禁基金募集顺利,还拿下了一副米芾的真迹。昔昭,我已经跟人事部门说了,这一批就将你提为高经。”   沈昔昭笑得却不轻轻松。按照公司规定,高经得在入司满三年以后才能提拔,可是沈昔昭进公司才刚刚两年。这肯定是破格了。沈昔昭一点也不觉得受宠若惊,她得到的,都是她应得的。   然而,面子功夫还得做:“谢谢杨总,太感谢了,我以后肯定更加好好工作。”   杨总对她的态度很满意,说到:“都是你自己努力。还有,今年我们部门的优秀员工我已经提名你了,晚点你给人事部发张照片。他们要做材料。”   ——————   林易北站在公司大堂等人。正百无聊赖,便走到一角看墙上的宣传材料。一年一度的优秀员工评选又出结果。当年他入司时,第一年便被评到了。   一张照片一张照片看过去,大多是劳苦功高的老员工。只有第二排第三张,林易北的目光停住了。   这是张年轻女子的照片,是他很久没见过的脸。   尽管穿着职业套装,梳着大光明的端庄发髻,林易北仍旧从沈昔昭的照片上看到了独属于她的气质。一双眼睛如同寒星。她的眉眼之间似有一场刀兵,却消解与瓜子脸与樱唇的娇俏。   林易北想起她笑的时候,仿若一树梨花摇落。而她敛去表情时,不管是在人群闹市中,还是独坐一隅,都彷如远山雪景。   林易北正看得出神,身后传来声音:“林总,宋总到了。”   他转身,正好对上宋庭梧。   宋庭梧微笑致意,目光却掠过林易北停留在了他背后的照片上。是沈昔昭。她不声不响就跑去出差了,还一去那么久!看样子,在职场上混得风生水起嘛。   宋庭梧勾起嘴角,目光留恋而缠绵。   那头的林易北看得心头火气,语气生硬:“宋总,我们上去谈?”   宋庭梧这才收回目光,状似无意地扫了林易北一眼:“好。” 作者有话要说:  晚上还有一更。可能比较晚:-(   ☆、第四十章   上了楼,瑞安直投的总裁已经在办公室等着了。   自从上次宋庭梧来过瑞安之后,双方很快达成合作。董事会上成功罢免魏光明的董事长职务,由宋庭梧担任。而瑞安在董事会获得一个席位。   西江文化股价震荡了月余。宋庭梧出手在公司内部进行人事整合,将原属于魏光明的人逐一开除,又引进了不少自己的人。还高薪挖了一位CEO过来。   他这次再来瑞安是商讨注入资产的事情。   在收购西江文化之前,他已经拿了两块地,做文化地产的概念。现在打算将这个项目并入西江文化。前景当然是光明的,也不知国内那些券商如何得知他的这个意向,就像闻到了猎物气味的狼,纷纷上门。   宋庭梧心下感叹,IPO不好做,券商们都急红了眼。   瑞安也表达过合作的意向。宋庭梧未置可否,仍在考虑。在商言商,虽然以前有过合作,不代表下一次也是最佳拍档。   聊完正事,宋庭梧轻松地啜了口茶。刚好有人进来请示说饭店已经订好,什么时间过去。   这当儿,宋庭梧拿起那本已经注视了很久的瑞安内刊——封面上有一张沈昔昭的照片。他翻开看了看,里面还有一篇专访。内容倒是无聊,冠冕堂皇地说些工作之事。   只是想起那个人,想起她的脸,忍不住翘起嘴角轻轻笑了笑。   直投的总裁早注意到了,又见宋庭梧一直停留在沈昔昭那页——他也听过些传闻,便笑道:“听说宋总和昔昭是朋友?”   宋庭梧抬起头,望着一办公室的人,笑得更灿烂些,声音十分干脆利落:“是我女朋友。”说完,挑衅似的看了林易北一眼。他很清楚,林易北为了工作,是不可能公开与昔昭的关系的。   站在一旁的林易北蓦地脸色煞白,连身体都晃了晃。怎么可能?!难道沈昔昭跟自己分手真的是为了跟宋庭梧在一起?   他盯着宋庭梧,怨毒地扫了一眼。双手突然紧紧握住,青筋暴起。   那总裁却是略带惊异地一笑——没想到宋庭梧如此直白,又迅疾换了副自己人的表情,熟络地笑道:“昔昭倒是瞒得挺深,看来以后要少派她出差。”   宋庭梧也笑了:“不出最好。”   ——————   出差一走两个月,其实沈昔昭中间回来过两次。不过宋庭梧自己也很忙,两人没碰到而已。   宋庭梧觉得奇怪的是,沈昔昭躲开自己还有理由,可出差一去这么久,不连正牌男朋友林易北也躲开了?他到现在仍不知道,沈昔昭已经与林易北分手。   是以,刚从瑞安得知了沈昔昭回来的时间,又去查了具体航班,宋庭梧便等在机场了。   他穿深蓝色的双排扣大衣,质地精良得像刚从海报上取下。柔软的毛衣露出白衬衣的衣领一角。他头发短,额头光洁。眼睛里,似乎有孩子气的天真,又有着饱经世故的谋算。笑的时候,嘴角上翘,眼里精光闪闪,带着些顽皮;不笑的时候,锐利简断。   因为高大精壮,衣着得体,五官又是普通人少有的俊朗,往人群里一站,不仅周围的女人不时瞟来一眼,就连男人,亦投来不少目光。   宋庭梧有过太多被搭讪的不愉快经历,感受到周围人的目光,神情更加冷漠,像经年不化的寒冰。   沈昔昭穿着一件正红色的茧形大衣,挎着单肩黑包,围一条松软的黑色毛线围巾,蹬着黑色裸靴,拉着大箱子从出口走了出来。想起一会儿还要排长队打车,不禁有些烦闷。   离她不远处便是栏杆。那头围满了来接机的人,有人还举着姓名牌,有人捧着鲜花。   她匆匆扫了一眼,很快又收回目光——反正不会有人来接自己,于是专心拖箱子。   她甚至没看见有一个高大的男人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好像众人自觉给他腾出了空间。   沈昔昭一出来,宋庭梧就看见了。平心而论,沈昔昭在人群中也是打眼的美女一枚。看着埋头疾走的她,他不自觉笑了笑,赶紧朝她的方向走去。   “咚……”   “啊,不好意思。”沈昔昭连忙退后一步,赶紧道歉,抬起头才发现,怎么是宋庭梧?她立刻左右望了望,不见其他人。不会是来接自己的吧?   可是,不是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吗?!他怎么还出现?此时掉头就走好像有些太过分,自然地跟他一起走,又显得自己说过的话跟空气一样。踌躇间,她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怎么不走了?后面的人可都被堵住了。”宋庭梧促狭地笑笑。   沈昔昭在心里呸了一声,不满道:“姐哪有那么胖!”   宋庭梧一笑,上下左右仔细打量了一番,又伸手摸了摸沈昔昭的脸颊——她一惊,赶紧躲开了。   “好像瘦了。”宋庭梧倒也不在意,不无怜爱地叹道。   “能不瘦么!”沈昔昭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转而又想起年底了,该发年终奖了。什么优秀员工的她倒不在意,只要杨总多发点钱,比什么都好!最近可是用钱的时候啊。   宋庭梧见她眼珠转动,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便揉了一把她的头发:“想什么呢?”说完,一把拽过沈昔昭的箱子:“走,回家。”   “唉……唉……”沈昔昭回过神来,跟在宋庭梧身后,试图重新夺回箱子:“你给我,我自己可以的。再说,我也没说要坐你的车,我自己打车走。”   宋庭梧轻轻哼了一声,长臂一指:“看见没?少说也得排一个小时。”   沈昔昭顺着他指的方向看了一眼,只见夜幕下,长得看不见尾的人龙。她一时语塞。   宋庭梧得意一笑,突然出手,一把将沈昔昭揽进怀里:“走啦,走啦。还没吃饭吧,先去喝点粥。我已经订好位置,叫他们先煮上了。”   心里突然涌上温暖的东西,将深藏的秘密一点一点融化。   沈昔昭偷偷看了宋庭梧一眼。他的好看的侧脸。如果自己能够做到什么都不在乎,就这样顺从地跟他在一起,应该也是幸福的罢。   想着,不禁露出一个傻笑。   ——————   喝粥的地方只是一个寻常街边小店,装修得倒是清新自然。店里昏黄的灯光落在热气腾腾的粥上,很有烟火俗世的温暖感觉。   将近十点,店里仍坐了好几桌人,看样子都是朋友聚会,也有情侣坐在卡座里。   宋庭梧拉着沈昔昭走进角落的一个卡座。叫了服务员,不过几分钟,就有人端了砂锅上来。他盛了粥,又仔细地将香葱一一挑出——他知道沈昔昭向来不怕葱、香菜的味道,只是吃的时候一定要跳出来。然后才拿给她。   沈昔昭道了谢,突然又觉得这些不是一句谢谢足以表达的。因为不知道说甚么好,便赶紧低头喝粥,才喝了两口,想起往事,赶紧说:“你以前吃海鲜过敏,现在吃这个没关系吗?”   看着她微微皱起的眉头,一脸担心的模样,宋庭梧突然觉得很开心:“只放了虾,没关系。”   他吃海鲜就过敏过那么一次而已,没想到沈昔昭现在还记得。   “你居然还记得。”声音里有微微的叹息。   沈昔昭突然红了脸。   宋庭梧望着她,一笑,又说:“前几天去你们公司了,你现在可是风云人物。不仅墙上贴着你的照片,连内刊上都有你的专访了啊。前途无量嘛。”   沈昔昭想起内宣部的同事确实给自己发邮件问过几个问题,没想到还写了专访!她尴尬地笑笑:“企业文化建设嘛,你还不了解?”   职场得意,宋庭梧当然也为沈昔昭高兴。不管做什么,只要她高兴,有成就感,宋庭梧都为之开心。只是想起从前,不免仍是遗憾。在他心里,她永远都是那个拿一支画笔,便可自成天地的人。   难得气氛轻松,宋庭梧不想提这些,便说:“你们余总说以后少让你出差。”   “为什么?”沈昔昭十分诧异。   “因为我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一口热粥被沈昔昭包在嘴里,恨不能吐宋庭梧一脸!   枉她刚刚还想给他夹点菜,关心一下他的近况!沈昔昭柳眉倒竖:“宋庭梧!你能不能正经点!”   宋庭梧四下看了看自己,又正了正衣领,十分无辜:“我很正经啊!”   看着沈昔昭越发生气的脸,他赶紧补充了一句:“虽然现在你还不是,以后总会是的。”   “还有……”他的声音变得十分温柔:“你不要误会我和易决明的关系,只是一个圈子的朋友而已。她家和我家在一栋楼,所以从高中时便来往得多些。后来又在同一所大学,她父母会时常托我多照顾她一下而已。”   “可能她喜欢我吧。毕竟,你看……,”宋庭梧说着得意地看了看自己肩膀两侧,才说:“我这么帅。她要是不喜欢才有问题,是吧?”   望着宋庭梧极其自恋的脸,沈昔昭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   宋庭梧倒是挺严肃:“不过我已经跟她说清楚了,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沈昔昭十分无语:“我不是!” 作者有话要说:  嗷,居然比预想得早一点……洗澡,睡觉,晚安。   ☆、第四十一章   喝完粥回家,出了电梯,昏黄的灯光映着洁净的地板砖,沈昔昭突然想起那晚就是在这走廊里。宋庭梧将她紧紧按在墙上。   唇舌之间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气味。   越想,耳根越是烧得发烫。   她心慌意乱赶紧掏钥匙,开了门,迅速转身,只留一道仅容半个人的缝,示意门外的宋庭梧把箱子递过来。   宋庭梧一手撑在门上,一手紧紧拽住箱子,冲着沈昔昭皮笑肉不笑道:“刚吃完饭就翻脸不认人了!你这是防火防盗?”   沈昔昭颇有些不好意思,垂下头,为自己找理由:“这不是太晚了么?不打扰你休息。”   宋庭梧冷笑一声,手上用力,一把就推开了门,豪不见外地走进来:“不打扰。多看看你,我睡得更好。”   沈昔昭哪里挡得住宋庭梧的力气,只得眼睁睁看他如入无人之境般大摇大摆坐到了沙发上。   沈昔昭本来憋了一口气的,可是听见宋庭梧如此说,心里又软了一软。无奈走至一旁,蹲下来收拾箱子。   灯光落在她的头发上,形成一小圈光晕。   两人都没有说话,气氛宁静如水。   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冒出些不恰当的想法。若不是一直坚持推开宋庭梧,其实两个人也能好好相处吧……想着,沈昔昭躲在箱子后,偷偷望了宋庭梧一眼。   到底是为什么她要如此坚决地拒绝他?因为两个人的年纪?若只是因为年纪,那曾经,她又为何会心动呢?   还是因为……?   是的,黎美娟的话让她不能不郑重考虑。喜欢的不一定是合适的。她早过了做梦的年纪,又不是没看过好多人为了一时冲动,为了一时心意而在在现实碰壁,头破血流。   然而,心底却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反反复复地质问:为什么连试都不敢试?!你又要像从前一样吗?舍弃掉最喜欢的东西,安于当一只埋头的鸵鸟!   越想越乱,沈昔昭叹了口气,突然说到:“我发现你真是神通广大,为什么总能知道我在哪里出没?”又没头没脑地冒出一句:“你不是在我身上装了监视器吧?”一边说,还一边紧张兮兮地私下看了看,又拍了拍周身。   宋庭梧本来一手撑着下巴,靠在沙发上,看沈昔昭这模样,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一阵,才说:“我倒是想把你装进我的箱子里,去哪儿都带着。”   沈昔昭在那头尴尬地嘿嘿一笑。   宋庭梧注视了她一会儿,才说:“喜欢一个人,不就会时刻留意她的动向么?我又不是连阿猫阿狗都这么关心的。”   说着,他得意一笑——笑时,眼里像有星光闪烁。   “怎么?感动了?”他说着,突然起身向沈昔昭走来。   沈昔昭正蹲在地上,此刻从她的角度看去,只觉宋庭梧如天神般凛然。   当两人之间距离不过一掌时,宋庭梧弯下腰来,对着沈昔昭的眼睛,看见她的睫毛微微颤动:“有没有觉得如果有我做男朋友,会更好?”   对着宋庭梧突然放大的俊脸,沈昔昭咽了好几口口水,才忍住没有把分手的事情说出来。虽然一直以来,宋庭梧压根就忽视了她已有男朋友这个事实。但是沈昔昭总觉得,不说好像就还有最后一道防线。   于是,她故意打了个大大的呵欠:“好困……给资本家打工就是不容易……”   宋庭梧却突然伸手按住了她的头,似笑非笑地说:“沈昔昭,我看你能逃避到几时!”说完,拉起她的手,放在自己胸前,说道:“我要怎样才能让你听见它的声音?其实,它也会受伤,也会感到疲累……”柔软而清冷的声音像一道气息,缓缓爬进沈昔昭的心里。   她听见它们一个个落下的声音。   他的嘴唇轻轻印在她的额头:“晚安。”   留下沈昔昭微微有些怔忪。   突然有一刻,心脏被巨大的冲动击中。很想冲出去,从后面抱住宋庭梧,告诉他:“我们试一试吧。”   可是双腿却丝毫不敢动。   ——————   黎美娟在窗户里看见宋庭梧的车开进了小区,看见他和沈昔昭一起从车里出来。后来又听见电梯的声音,说话的声音,开门的声音。   可是宋庭梧没有回自己的家。   她很平静。将带来的汤放进微波炉里重新热了一遍,然后留了张字条,嘱咐宋庭梧记得喝汤。才锁上门出去。   易决明告诉过她,说宋庭梧有女朋友了,就是他隔壁的女邻居。   黎美娟当然知道易决明说的是谁,可是假装不知,反说:“你跟庭梧多年的朋友,可要劝劝他,不要跟来历不明的人随便来往。他现在,可能也只有你的话才能听进去几句。”   说完,黎美娟又故意叹了口气,惋惜到:“庭梧回家来提起过的女孩从来只有你一个。我和你叔叔一直以为你们才是一对。可是看你们俩的样子,又都不急不忙的。”   “他这个孩子,长得虽然好看,却不会和女孩子相处。尤其是面对像你这么优秀的女孩子,他可能更不懂如何表达了。”   “明明,你要是对庭梧稍微有点好感,有时不妨鼓励他一下。”   话说至此,易决明也没什么好说的了。她是喜欢宋庭梧不假,可也不是纠缠和苦情的人。聪明、漂亮,又家世好如她,从小就不缺仰慕的男孩子。若是能与宋庭梧情投意合那最好。若是他对自己无意,易决明气都气不过来了,哪里还愿意自讨没趣!   只是听黎阿姨这番话,似乎自己在宋庭梧心里又是十分特别的存在。她能理解,似他这般的男人难免诱惑多些。   看来,以后对宋庭梧是该热情点。   黎美娟一边下楼梯,一边思索着对策。她当然不能简单粗暴地直接告诉宋庭梧,不要和沈昔昭在一起。这样只怕会激起他的逆反之心,而且也伤害了母子感情。她不想逼儿子在两难之间选择。   她唯一能下手的,只有沈昔昭。她知道,昔昭也是骄傲的孩子。若是在自己这里碰了壁,肯定面子上过不去,会知难而退。   虽然对不起昔昭,可比起儿子,也只能让她当牺牲品了。   ——————   沈昔昭没想到,出差回公司第一天首先听到的竟然是冷嘲热讽。   李勇这天恰好也在办公室,一见沈昔昭走进来,故意拍了拍手,夸张地说:“哟,我们的大英雄回来了。”   然后用开玩笑的语气笑到:“我说昔昭,你都要嫁入豪门了,还跟我们混在一起辛辛苦苦地挣这点工资!”   从前办公室里李勇和李妍暗地里较着劲——因为部门照理说该设一个副总监,却迟迟没有定论。二人都瞄准了这个位置明争暗斗。   好不容易现在李妍备孕,将来怀孕生子,必然无法将重心放到工作上来,那么李勇自然而然就成为办公室的二号人物。可没想到,这个沈昔昭竟然以黑马之姿杀出来。杀得李勇措手不及。   沈昔昭听了这话,心内不悦,皮笑肉不笑到:“勇哥真是比我这个当事人的消息还灵通。我现在没豪门可嫁的,还得麻烦您介绍一个。要是介绍不了,只得继续奋战职场了。”   “梧桐基金的老总,这么年轻有为的风云人物。你还不满意?难不成马云这样的才入得了你的眼?”李勇继续讽刺。   沈昔昭暗暗咬了一回牙。这个宋庭梧,一天到晚瞎说!她坐下,开了电脑,不阴不阳反击了一句:“等哪天勇哥能在马云跟前露个脸再说吧。”   李勇一听沈昔昭这是讥讽自己小人物一个,心中更加不忿,暗道不过是参与募集了一期基金,这就不拿正眼看人了!正欲再说,突然听见敲门声。   只见林易北走了进来。   他直接走到沈昔昭桌旁,说:“昔昭,你出来一下,我有点事情找你。”   两个多月未见,骤然再见到林易北,沈昔昭颇有些唏嘘和不好意思。她还以为,林易北这辈子都不会再搭理自己。   于是一扣电脑,赶紧站起来,随着林易北出去了。   两人走到一处无人的楼梯间。   沈昔昭有些紧张,嘿嘿一笑:“这是要谈国家机密么?”   林易北望着她,眼光是难得的温柔,才说:“我打算辞职了。”   沈昔昭心中一跳。嗫嚅了半晌,才说:“不会是因为我们分手的事情吧?”林易北在瑞安前途一片大好,若是因为自己闹到要辞职,那真是太可惜了。她赶紧说:“真没必要这样,我们见面的机会也不多。我……”   见她紧张又惶急的样子,林易北反倒笑了:“怎么,替我担心?”   沈昔昭老实地点点头,又赶紧说:“就算我是一个不相干的人,知道你在瑞安前途无量,就这样看你辞职,也会替你惋惜的。”   这字斟句酌,小心翼翼划清界限的解释,又让林易北陡然腾起怒气。他停了一会儿,竭力平复了心神,才说:“放心,不是因为你。我去的地方虽然前途不好说,总归有值得一闯的天地。”   “我还没交辞职信,你先不要向别人提起。”   沈昔昭这才放心,郑重地点了点头:“你放心,我跟任何人都不会说。”   林易北突然神色一冷,说道:“宋庭梧呢?也不会跟他说吗?”   沈昔昭略微诧异,又道:“不说。”   林易北温柔一笑:“叫你出来不是说这个的。是想年会上邀请你做舞伴。就当是最后的告别罢。”他的语气突然寥落,神色也有些郁郁寡欢。   他知道,只有这样说,沈昔昭才不会拒绝。   果然,沈昔昭踌躇了一会,终究点头答应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二章   沈昔昭向来臭美,倒个垃圾或者出门买袋方便面都要全副妆容,实在来不及化妆的时候则必然戴墨镜。   到参加年华这关口,更是不能掉以轻心。她倒也没有颠倒众生的远大志向,只是单纯自己高兴而已。   她拿着电动卷睫毛器,细细地将睫毛一根根刷得卷翘。这才对着穿衣镜上下左右检查了一番。心中得意,暗想到谁说女为悦己者容?明明就是女为自己容!   全身上下都妥帖了,才拿起一个镜面手拿包,踩上高跟鞋,摇摇摆摆地出门。   本来林易北说要来接她的,但是沈昔昭觉得不方便——回来时还要麻烦别人送,不如自己开车。于是婉拒了。   “咦?你怎么在这儿?”刚走到小区露天停车位的沈昔昭不禁啊了一声。她前面不远处正靠在车窗边打电话的不正是林易北?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易北转过身来,一见沈昔昭就笑着收了手机,说到:“正在给你打电话。我刚好来这附近办点事,顺道接你一起走。”   沈昔昭极为客气地笑笑,心中却小小猜疑了一番。她住的小区附近以住宅为主,基本没有写字楼。林易北来这里能有什么事情?不会是特意来接的吧?如果真是这样,以后可得保持距离了。   “太麻烦你了。”沈昔昭不好拒绝,只得上车。   林易北却是心中一冷。以前,她不会这样客气。   车还没动,右侧面突然一束远光打来。晃得两人有些眼花。林易北修养好,没骂出来,只是侧过头去,扫了一眼那车。   沈昔昭也顺着他的目光侧过去看了看。这一看,却看出了些心虚。那是宋庭梧的车。   车门一开,宋庭梧迈着长腿就下来了。   他快走几步,一把打开林易北的车门,拽着副驾驶上的沈昔昭:“下车。”   沈昔昭已经扣了安全带,被宋庭梧一拉,整个身体往车外一倒。衣服的一字领本就大,胸前还有一条窄缝,差点春光大泄。   宋庭梧看她这盛装的样子,以为是跟林易北约会,胸中更是烦闷躁动,不禁提高了音量:“你看看你!穿的这是什么!”   驾驶位上的林易北也急了,冲着宋庭梧吼:“你放开她!”一边吼,一边解开安全带就要下车。   那边的沈昔昭却早已下了车,丢给林易北一句:“我自己解决”就拉着宋庭梧走到了一边。   她想过说实话,只是去参加公司年会而已。但是一直纠缠下去,她和宋庭梧之间,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既然注定不能在一起,何必这样暧昧不清。   他们之间,早在几年前他不声不响出国时就无疾而终了。那只是那个夏天的一场迷梦。梦醒了,再遗憾,也不该恋恋不忘。   “宋庭梧,你看清楚了。车里的那个才是我的男朋友,我和他做什么都是天经地义。你没有资格过问。”   沈昔昭的声音冷得像刀。然而,一刀一刀,却像在割她自己的肉。   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带来无数画面。有多年前的那个夏天,有他突然出现,有他的气味,他所有孩子气的笑。   “我们已经打算结婚了。你不要再妨碍我的人生。”   沈昔昭说完,转身就走。   回头的一刹那,却觉得右手被温热而有力的手掌握住。   宋庭梧像被阴影覆盖的雕塑:“不要跟他走!”   沈昔昭用尽全力,甩开宋庭梧的手:“如果你非要做白日梦,请不要拿我当主角。”   ——————   年会上表演,抽奖,沈昔昭还作为优秀员工之一上台领了奖。   觥筹交错,衣香鬓影。   沈昔昭的手拿包是一年前买的,却苦于没有机会常用,至今还像新的一样。锁扣洁净得反光,走线十分整齐,也隐蔽。是个看上去就价值不菲的东西。   她紧紧地拽着,像拽着她的心脏。   包一直在震动,一边又一遍,震得她手掌发麻。她能想象,他一遍遍固执地拨打手机的画面。他的脸,该是气急败坏了罢。   可是,她始终不打开,也不接听。因为不敢。因为怕一听到他的声音,好不容易筑起的堤坝会功亏一篑。   尽管很多人过来恭维林易北,也有年轻漂亮的女同事过来套近乎。可是他却始终未离沈昔昭半步。   他听到了一部分沈昔昭和宋庭梧的对话。虽然她跟自己分手,却真的没有投向宋庭梧的怀抱,甚至还假作没分手的样子。   为什么会这样?   ——————   一番寒暄过后,沈昔昭的脑仁像要爆裂了一样。她觉得好像有另一个自己从身体深处浮出水面,冷冷地打量着她。   看她对众人的虚以委蛇,看她对宋庭梧的残忍,看她心伤而不能言。   她就像煌煌灯光下的一只困兽。   她借口要上洗手间,快步跑了出去。   在洗手间的隔间里,她坐在马桶上。从包里拿出手机。三十通未接来电,同一个名字——把持住。   刚开始是“宋庭梧”,后来改成了这三个字。这样地提醒其实多无力!   手机再一次震动起来,像即将爆炸的炸弹。   沈昔昭的手指颤抖着,泛出病态的白。她踌躇着,终究按了接听。   那边的声音却毫无怒意,反而带着一丝欣喜的愉悦:“你终于接了……嘿嘿……”   “沈昔昭,其实像我这么聪明的人,不难玩那些恋爱的花招。欲擒故纵,若即若离,急得你心里发痒却又不戳破。可是,为什么?对着你,这些花招都使不出来?”   “沈昔昭,为什么,你明明喜欢我,却一直要逃?”   “你是不是怪我不声不响就走了?那时候我觉得自己什么都给不了你。你读大学,我还在读高中。你工作了,我还在上学。因为时间,我一直仰望着你的世界。所以,我一直想追赶上你的时间。”   “你知道我为什么去英国读书?因为学制短。大学三年,研究生一年。这样,我们之间相差的时间就能被填平。”   沈昔昭的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掉。   “上学的时候,大家赶个论文就呼天号地。我不仅赶论文,还在写代码,也学着炒股。因为我担心,我才是刚刚毕业的愣头青,而你已经在社会上成熟。”   “我这么拼命,赢了时间,为什么却输了你?”   “你知道,曾经我一直叫你昔昭姐时,是多么渴望有一天能够平等地叫你一声沈昔昭……昔昭……”   “咚……哐……”   一声接一声的巨响,杂音,然后是忙音。   沈昔昭的心脏极速下坠,带起一阵刺骨的寒风。她陡然站起,慌乱地打开门,朝着酒店外跑去。   一边跑,一边拨电话,可是电话那头只有一个冷漠的声音。   “您所拨打的电话无法接通。”   沈昔昭的心成了一个冰窟窿。   高跟鞋崴脚,她脱下来,紧紧抱在怀里。赤着脚。却感觉不到地上的冰冷和石子。   夜晚的深圳街头,橘黄的街灯有着暖意。一辆又一辆的车从她身边疾驰而过。眼泪干在脸上,涩而冰冷。   她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   耳中反反复复只有宋庭梧最后那句:“昔昭……”   为什么真的要到退无可退时,才知道自己真正不能失去的是什么?   宋庭梧,我再也不逃了。再也不。   ——————   医院里的灯因为过于明亮而显得冷漠。急诊科里坐满了愁眉苦脸的人。   然而像宋庭梧这样满脸血迹,人事不省的却很少。   他睡在病床上,身上盖着洗得发旧的白棉被。棉被下的衣服布满了油污血迹。他的额头,有一道长长的伤口,皮肉翻开,残破而触目惊心。   沈昔昭守在病床左右,一步也不敢多走。   她紧紧捏着双手,指甲深深掐进肉里。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克制全身的颤抖。她想,只要宋庭梧醒过来,她就告诉他,我们一辈子都在一起,谁都不准逃!   当病床终于被推进门诊手术室。沈昔昭坐在外面,像了无生气的人偶。   走廊里突然传来惶急而杂乱的脚步声。   沈昔昭像没听见般,依然垂着头。   “昔昭?”黎美娟略微迟疑的声音。   沈昔昭猛然抬起头,一见宋庭梧父母都到了,一时百感交集。若不是她说那番话,若不是他开车跟自己打电话,现在,他不会躺在里面罢……   “叔叔,阿姨……”   黎美娟见到这个样子的沈昔昭,亦是大吃一惊。因为狠狠哭过,妆容全都花在脸上,流出两道黑色沟壑。而赤着的双脚,更是被冻得一片青紫。   发觉到黎美娟诧异的眼神,沈昔昭尴尬地放下鞋,重新穿上。   “医生怎么说?”黎美娟着急地问。   “主要伤口在额头上,正在进行缝合。可能有轻微脑震荡,需要留院观察。人进来的时候,是昏迷的,但是医生说应该手术后就会醒来。”   “出事时你们在一起?”一旁地宋长风终于开口,带着不怒自威的气势。   沈昔昭难堪地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当时我们在打电话。”   ……   “昔昭,你过来,陪阿姨去趟洗手间。”黎美娟突然拉过沈昔昭,插了这一句。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三章   病房里空荡荡的,空气中什么味道也没有。宋庭梧躺在病床上,不知道是睡着还是仍在昏迷中。他的双眼阖上,睫毛根根分明。表情柔软而放松。   门锁轻微的叩嗒声,接着是高跟鞋小心翼翼的声音。   沈昔昭走进来,苍白得似乎要与病房融为一体。   她缓慢地走到病床边,长久地端详床上躺着的人。仍是眉目英挺的男人。   她伸出手。指尖触摸到他的眉毛,缓缓移动,抚摸,轻而细致。从眉毛到眼睛,沿着鼻子再一路到嘴唇。肌肤之间细腻的触感,绵软而让人沉沦。   她的轻诉如呢喃细语。   “尽管你这样地喜欢过我,可是我一点也不感激你。因为我一样地喜欢着你。”   “若喜欢是一双蝉翼,在那个夏天,我曾见过它惊艳绝伦的繁复图案,并此生难忘。”   “我和林易北已经分手。尽管我很不想承认,可是我的心告诉我,就算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也无法再容忍任何男人来排解孤单。”   “试过那样的喜欢,便无法再将就。”   她俯下身,将脸贴在宋庭梧的手上,摩挲了一会儿,坚定地转身离去。   她能够想象到的未来,两情相悦,可是父母反对。她知道,宋庭梧不会因为反对就放弃。他肯定能坚定地牵起她的手。   可是她呢?她地尊严呢?她的后半身为什么要和不喜欢自己的长辈成为最紧密的亲人?他们在漫长而琐碎的生活里如何互相龃龉,互相容忍?   所以当黎美娟再一次表情凝重,严肃而略带嫌弃地跟她提起前事时,沈昔昭客气地笑了。   “阿姨,我说过的话当然会记着。”   “但是我选择放弃庭梧不是因为您的话。而是因为说了这些话,做了这些事的您不再是我尊敬和喜欢的长辈。”   “我能喜欢他一辈子,可是我没有信心与您相处半生。”   黎美娟的脸一瞬间煞白,脸色极为难看。她实在没有想到沈昔昭竟然会当面指责她。说得好像她是势力又难缠的恶婆婆一样。   “昔昭。阿姨不是对你有意见,也不是不喜欢你。只是从现实层面来讲,确实他们更合适。你以后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阿姨一定会帮忙到底的。”   沈昔昭突然冷笑了一声:“不用了。我没有大富大贵,但是我衣食无忧,职场得意。我的生活,亦是很好的。”   “您也不用再摆出温情脉脉的样子。即便在不忍心,您也嫌弃、伤害了我。难道还指望我笑脸相迎,说一声多谢么?”   “我真没有那肚量!”   卫生间的门被灯光涂上了惨黄的颜色。“我去病房再看一下庭梧,以后大家就是毫无关联的陌生人了。”   “你的儿子,也请你看紧了!”   沈昔昭在宋庭梧的病房里只停留了十分钟。出来以后,她迅速离去。   一直站在暗处的林易北看着她的身影很快消失在溶溶夜色中。   而那头,病床上的宋庭梧,只微微动了一下睫毛。   ——————   冬日的阳光透过落地窗照在病房里。宋庭梧感受到脸上的暖意,才缓缓睁开的眼睛。   年轻的女子坐在床头,低着头看手里的书。长而直的黑发从右侧垂落肩头。   “你怎么在这里?”因为许久不曾说话,宋庭梧的声音有些干涩。   易决明惊喜地抬头,赶忙放下手中的书:“你醒了?怎么样?伤口痛不痛?想不想吃东西?”   肚子里确实空空的。很饿。   “沈昔昭呢?她不在这里?”宋庭梧关心的却是其他。   “谁?你女朋友吗?”易决明心中翻起酸涩,语气略有不满:“我早上过来时,只看见叔叔、阿姨在这里。叔叔去上班了,阿姨请假了,说回去给你做点吃的,一会儿送过来。”   易决明是高校老师,正在放寒假中,自然是不缺时间的。   不可能!宋庭梧暗暗想到。昨晚他是跟沈昔昭打电话时,不小心撞到了路边,因为没系安全带,所以伤了头。   她不可能不知道自己出事了!   而且,模模糊糊中他记得昨晚有人在病床前跟自己说了话,还牵了手。虽然他不记得说过些什么,可是他记得自己很高兴很高兴。难道是做梦么?   正猜疑间,黎美娟带着个阿姨,提了很多保温盒走了进来。   一进来就看见宋庭梧已经从床上坐起,便立刻赶了过去,半是心痛,半是责怪:“你头怎么样?想不想吐?疼不疼?你说你,开车就好好开,怎么会搞成这样?”   “我带了早饭过来。来,明明也来一起吃。”   “我今天早上实在忙不开,就把明明叫来这里守着你。一听你车祸住院了,明明可是担心得很。”   宋庭梧看了看易决明,说了句:“麻烦你了。”   黎美娟笑道:“你们俩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还这么客气。”   易决明也笑笑,转而称赞食物:“好香,沾庭梧的光,我也能吃到阿姨的爱心早餐。”   “你要是喜欢……”黎美娟的话还没说完,就被宋庭梧打断了。   “妈,昔昭呢?她昨晚是不是来了?”   黎美娟回答得十分自然:“没有啊,怎么她知道你住院了吗?”   易决明十分狐疑地看着黎美娟:“怎么,阿姨也认识庭梧的女朋友吗?”   黎美娟顿时尴尬异常,立即澄清:“怎么成了女朋友了?昔昭算是庭梧的半个姐姐,小时候我们家住在一处而已。而且,昔昭跟我说过,她有男朋友的,是她同事。还说办公室恋情,叫我保密的。”   眼见着儿子越来越落寞的神色,黎美娟仍是硬着心肠将话说完。   想起前事,易决明仍是觉得奇怪,忍不住看了宋庭梧好几眼。   第一次,宋庭梧再也没有办法理直气壮地说出:沈昔昭是我的女朋友。他靠在枕头上,心心念念只有一个问题:真的没有来过医院吗?   黎美娟指挥着阿姨将吃的都摆在桌上,又问了宋庭梧一句:“要不要帮你把床再摇起来一点?”   ——————   宋庭梧在医院住了三天,工作的电话几乎没有停过。黎美娟知道伤情不重,借口年底工作忙,拜托易决明多在医院照料。   而这期间,沈昔昭始终未曾打过电话。   好几次,宋庭梧对着手机发呆,屏幕上是通讯录里沈昔昭的号码。甚至不用看这串数字,他能流利地背出。   可是,望着手机,却始终不知道该不该拨打。   他真的,已经彻底输掉了么?   他是不是不该那样,固执而顽强地打扰她的生活?他的爱,于她而言,是否只是打扰?   易决明觉得奇怪,好几次,她转身不经意间看见宋庭梧脸上,流露出似乎是伤心的表情。   那种表情,像是能牵动人心般,与他在电话里意气风发指点商海时截然不同。这样一个看上去似乎无所不能的男人,会为什么伤心呢?有是谁能让他伤心?   宋庭梧坚持不跟黎美娟回家,而是回到了租住的小区。   黎美娟本来有些担心,但是想起那晚沈昔昭坚决而清冷的神色,以及后来几天果然毫无动静的表现,心想大约昔昭是真的下定决心了的。   回到家以后,宋庭梧坐在沙发上,怎么也坐不住。恨不能将一双耳朵竖起来,以便时刻将门外动静收入耳中。   心里像压了好多件事情一样,坐立难安。他索性站起来,走到门边,徘徊了几步,突然整个人都贴在门上,尤其是耳朵,贴得格外严丝合缝。   可是仍然毫无响动。   他变换了一个姿势。又想了想,像做贼般悄悄打了门,留出一丝细缝,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地望着外面。   算时间沈昔昭这个点应该快到家了才是。   他静静地等了一会,像一只充满耐心守候猎物的豹子。   墙上指针一圈圈转动。半小时过去了。宋庭梧蹲得腰酸腿麻。他略微烦躁地立起身,突然推开门,大步流星走了出去。   走到沈昔昭房门前时,却没有敲门,而是停下了。机警地望了望四周,这才突然将整个人又贴到了沈昔昭的房门上。   非常仔细地听了听,里面还是一点声音也没有。   难道在加班?   正想时,身后突然传来电梯打开的声音,还有轻微的脚步声。   宋庭梧眉毛维扬,面上是克制不住的惊喜:“怎么这么巧……我可没想……”   可是,对上的却是一个满脸诧异的男人。   宋庭梧的声音断在了半空中。   那男人没想到今天宋庭梧居然主动跟自己说了话。心内有些窃喜。因为住同一层,以前两人在电梯里碰到过几次。高大,英俊,西装之下隐隐有起伏的肌肉线条。看得他心内如小鹿乱撞……   只是这总是西装笔挺的宋庭梧总是一脸高傲,看上去很不好搭讪的样子。而且也不知道他……   此刻男人心中越想越喜。他就知道,这么夺目的男人怎么可能不是gay?!   男人见宋庭梧在沈昔昭的屋前徘徊——他以前跟沈昔昭打过照面,也问过好。此刻为了抓住难得的说话机会,连忙将自己知道的说出来,用略带惋惜的语气:“这家昨天搬走了。”   说完,激动得恨不能两眼闪着桃心,等着宋庭梧的回答。   宋庭梧却像被一桶冰冷的水从头浇到了脚。他听见身体里传来结冰的声音。眼中射出熊熊怒火。   沈昔昭,你狠!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四章   早在尚在苏州出差之时,沈昔昭便乘隙回深圳买了房子。   买房子也是她爸妈提过好几次的事情了。反正这一线城市的房价不可能大跌,不如早买早放心。   沈昔昭陆陆续续也看过不少房子,从龙华到福田再到南山。龙华虽然在关外,但现在是大力发展的新区,又有深圳北站,离市区也不远,因此价格并不低。   至于福田和南山,能入沈昔昭眼的楼盘基本上价格都令她咋舌。本来左挑右选拿不定主意,后来因为和宋庭梧纠缠不休,而黎美娟又第一次表达了希望她从宋庭梧生活中退出的意愿。   那时,便下定决心要搬家了。   后来出差间隙匆匆忙忙赶来深圳,付了房款,办了手续。   买了房之后,都没来得整理打扫,马上又去出差了。还好是二手房,前任房主装修得颇为雅致,沈昔昭也就不打算大动了。   她趁着周末时间叫人来贴了墙纸,去宜家和无印良品买了家具,在宋庭梧住院期间,搬家了。   买房搬家本是大事,现在虽不至大宴宾客,但请三五朋友来家中暖房却是基本的。沈昔昭没跟任何人提一个字,悄无声息就搬了去。   春节放假之前,沈昔昭请了两天假说要处理私人事情。杨总因为沈昔昭之前立了大功,而且确实也没有什么事情了,便一口答应。   ——————   宋庭梧一直以为住院期间沈昔昭不曾来过,又想起最后一次见面时她说过的话,异常伤心。加之沈昔昭又已搬家,他连假装偶遇的条件都失去了。   有两次开着车,不觉开到瑞安楼下,可是等了许久也不见沈昔昭的人或者车。   没想到,那天回家遇上父母正在讨论过年回成都之事。   原来宋庭梧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皆已去世,而父母双方的兄弟姐妹也有好几个来了深圳,所以他一家人多年未曾回过成都。   只有大伯一家、三舅舅和小姨仍在成都。   今年要回去过年是因为大伯的儿子——也就是宋庭梧的大堂哥要结婚。   宋庭梧听着爸妈讨论,嘴里咬着苹果没说话,心里却乐开了花。恨不能给大堂哥点一万个赞,真是天助他也!   到了成都,那还用担心没有偶遇的机会么!   大堂哥跟沈昔昭是同一届的同学,高中时还通过班,到时候撺掇大堂哥给沈昔昭也下张请帖。这简直是万无一失的见面机会啊。   更何况,成都啊,他们感情的小火苗刚刚迸发的地方。藏着那么多的回忆,他就不信沈昔昭不会动摇!   宋庭梧越想越开心,一双眼睛都弯成了月牙。   黎美娟还在说着出了红包之外,是买对玉坠子还是买点金饰的话,宋庭梧已经全都听不见了。   ——————   冬天的成都比起深圳来,冷得简直让人骨头发颤。而宋庭梧却像根本感受不到寒意般,笑得如春风自来。   下了飞机,坐上大堂哥的车,后来在路边买了几盒廖记棒棒鸡。都没等到家,在车上就拆开吃了。   满嘴的回忆。   他记得,沈昔昭也是很爱吃这个的。   在宾馆放好东西之后,宋庭梧赶紧问大堂哥:“请了哪些我们学校的?有我认识的吗?”   大堂哥心领神会地笑笑:“你嫂子和你是一届的,也是我们学校的。她就是你们那一届有名的美女班八班的,请的伴娘都是当时学校有名地美女。你给哥说说,你当时看上谁没来得及下手的,到婚礼那天哥指挥伴郎灌她,给你创造机会。”   宋庭梧笑着捶了大堂哥一下:“瞎扯!你不是跟沈昔昭一个班么,你没请她来?”   大堂哥撇了撇嘴:“你的昔昭姐姐啊……我跟她同班时还是高一了,后来分班,人家是尖子班的尖子生,俗称学霸。你哥我,你也知道了,学渣一个。你是让我通过我听不到的函数,还是通过我背不住的古诗来和她建立同学情谊啊?”   “不过……”大堂哥说着,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才说:“前两天我有个哥们儿也跟我提起了她。跟你一样,心急火燎地问有没有请沈昔昭。”   “人家那小子是把沈昔昭当女神供了几年,读书时却连话都没说上几句,所以现在生娃了还心心念念地惦记见上一面。你不是跟她住一个小区的么,从小青梅竹马的关系好。听说她现在也在深圳,你们难道还没有见面的机会,指着靠我的婚礼见上一面?”   宋庭梧瞬间摆出便秘脸:“谁?有了娃还惦记其他女人,一听就不是好东西!别请他来婚礼了,不然我告诉嫂子你都这样的人混在一起!”   “哟……哟……哟”大堂哥跟发现了什么火花苗头一样,眼神暧昧地将宋庭梧打量了又打量:“你不是吃醋了吧?”   宋庭梧挑了挑眉:“昔昭的眼里根本没那人!”语气里满满尽是独占的得意。   大堂哥倒吓了一大跳:“吓!你真的看上她了?她可比你大好几岁!”一面说着,一面在心里默默地算到底有几岁。   “五岁吧,她跟我是一届的。我不就比你大五岁么?”   宋庭梧简直想呸一声,直接接大堂哥的伤疤:“你留过级的,我们昔昭可从没留过!”   “那也有三四岁啊。”大堂哥不介意宋庭梧的态度,反而伸手搭在宋庭梧肩上,语重心长地说:“弟弟啊,你还年轻,不懂年轻的好处。男人是不怕老的,可是女人不行,年纪一到,就没了水分,跟那干了皱了的橘子一样。你想想,那还抱的下手,亲得下口么?”   宋庭梧嫌弃地甩开大堂哥的手:“我们昔昭将来就算老了也会风华绝代的。我不跟你瞎扯了,总之你拿一张请帖给她。还有,别说我也来了。她要是问起,就说我忙,回不来。”   大堂哥一时被宋庭梧的气势震慑,乖乖点了点头。   ——————   婚礼前到底事情多,大堂哥分身乏术,将同一级同学的所有请帖交给伴郎,由伴郎代为转发。他再一一打电话通知一声就行。   谁知沈昔昭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便发了个短信。   至于回过来地短信,他还没来得及看就被婚礼策划给拉走了。   宋庭梧则一心一意等婚礼的到来,好像新郎是他一般。   结果从婚礼开始,直到婚礼结束,沈昔昭始终未曾出现。   ——————   就在沈昔昭订机票回成都之前,接到她妈妈地电话:“哎呀,你今年买了房子,第一个年要在新房过的。你不要回来啦,我和你爸爸到时一起来深圳陪你过年。”   为了这,沈昔昭特意请了几天假,叫人将厨房里的各种电器换了新的,以迎接她母上大人大驾光临。   过年期间的深圳,安静,人少。宽阔地马路上,让人有一种空荡荡的错觉。好像自己成为了这座城的主人一样。   大年初一的早上,沈昔昭醒来以后,打着呵欠走到客厅里,一眼瞥见外面阳台上似乎占了个人。   她走过来:“爸,看什么呢?”   沈爸爸专心致志地站在阳台上眺望楼下小区,远处马路,突然意味深长地总结了一句:“人车稀疏……”   沈昔昭噗嗤一笑:“这是你来的时候好。要是赶平常上下班,那就不是这样咯。”   只住到初五,沈昔昭的父母就要回成都。   沈昔昭还尝试挽留——实在是因为有爸妈在这里,就不用操心吃饭打扫的事情了啊!   “你们来都来了,就住到上班才走咯。”   谁知沈妈妈十分嫌弃地道:“我们回去还有好多聚会,本来就是抽时间来看你的。哪像你,孤家寡人,过年过节的也没电社交。”   沈昔昭知道她妈又是在变相催她结婚了。只好闭嘴。   初五吃了午饭,收拾了东西沈昔昭便开车送她爸妈去机场。   刚停好车,走下来去后备箱拿行李,便听见她妈热情洋溢的笑声:“美娟……”   沈昔昭慌忙抬头看,只见宋家一家人远远走来。宋庭梧走在他妈妈旁边,穿着深蓝色的双排扣大衣,围一条深灰色围巾,手里拉着一只黑色拉杆箱。   黎美娟那边听到声音,都侧头来看。   正迈着大步的宋庭梧一眼就看到的后备箱旁只露出半个脑袋的沈昔昭。   黎美娟笑着和一家人走到沈昔昭车旁。   沈昔昭只得转出来打招呼:“叔叔阿姨好。”   宋庭梧则笑得格外灿烂:“叔叔阿姨,好久不见。”一边笑,一边瞟沈昔昭。   沈昔没搭理他。   “你们怎么在这儿?刚到,来看昔昭?那应该和我们同班飞机才是……”宋长风有些疑惑。   “哪有,来了好几天了,现在是要走。”沈妈妈嘴快,接着说:“年前昔昭买了房子,我说第一个年要在新房过,所以和老沈来深圳过的年。”   宋庭梧恍然大悟。人畜无害地一笑,看上去像是冲着沈妈妈道,实则别有深意地说:“昔昭姐真厉害啊,有这种喜事也不跟我们说一声。”   沈昔昭顾不上宋庭梧的意有所指,而是看着笑得,表现得跟平常一样的黎美娟,突然有点犯恶心。她怎么能那么若无其事地跟自己爸妈说笑,拉自己的手,还夸赞有加?   沈妈妈听了宋庭梧的话,转过来说沈昔昭:“你都没跟你宋叔叔、黎阿姨说啊?”   沈昔昭打点起全副心神,亦是若无其事地对黎美娟一笑,貌似歉疚地说:“那段时间一直在苏州出差,太忙了。阿姨有时间过来玩。”   宋庭梧全当这句说是说给他听的一样,满脸堆笑,一口答应,接着问:“买在哪里了啊?”接着,得意地望着沈昔昭。   一时间,沈昔昭心下懊恼,可又无计可施,无奈地听着她妈将自己地址一个字一个字清楚无误地说了出来。   黎美娟仍笑着,可是余光瞥见的儿子的表情让她心中如泰山压顶。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五章   过完年重回公司上班,变动不小。   李妍成功怀孕,因为年纪不小,家中也不等她的工资下锅,于是开开心心辞了职,一心养胎。   虽然也舍不得——毕竟用了好几年用得十分顺手的人才,但对于这个理由杨总也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能祝福。   李妍走前约沈昔昭吃了个饭。因为已经不再是同事,也就没有了厉害关系。尽管没喝酒,李妍的话也格外掏心掏肺。   “以前我在的时候,李勇只是跟我斗。现在我走了,而你业绩又突出,虽然比他晚进公司几年,但你们的职级已经是一样的了。他肯定有他的心思和打算,你不要太大意了。”   李妍又自己笑了一回:“我现在都是跟你说掏心窝子的话,不是挑拨你们关系。反正李勇啊,你不能把他当男人看,指望着关键时刻他还能表现出点绅士风度。你啊,就得把他当做更年期的泼妇来对待。”   沈昔昭也笑了。她曾经穿过李勇给的小鞋,如何会对他毫无戒心?但是出于谨慎,也就没有附和李妍的话——毕竟李妍不在职场了,她还在,只说:“李妍姐放心,我心里明白。等以后生了孩子,可得通知我啊,我要来看看小宝贝。”   说到孩子,李妍的话题迅速转移,开始向沈昔昭大谈妈妈经。   事实上,在瑞安内部,李妍的辞职并未激起太大风浪。真正让众人关心的是林易北的辞职。   沈昔昭听到不少传言。   传说林总是被人高薪挖走的。   上回那个梧桐基金的老总,就是沈昔昭她男朋友不是当面说要挖林总么?   对,对,好像就是去的梧桐基金。   沈昔昭觉得简直不可置信。她跟林易北分手是,他对宋庭梧的态度是极为不满的,应该仍在猜测自己与宋庭梧的关系。想来也不会甘心去宋庭梧手底下做事罢。   不过,男人事业上的事业难说。如果有足够的利益,林易北怎么可能因为自己就不去?沈昔昭觉得她在林易北心里没有这等分量。   想着,沈昔昭不禁摇了摇头,像是想把这些想法都摇出去一样。她可没有闲工夫操心别人的事情。   李妍走了以后,他们部门又新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后台部门转来的姜婉珠,还有一个是统一校招来的应届毕业生陶年。   自打两个新人来了以后,李勇摆足了架子,一派杨总之下就是他的架势。两个新人也给足面子,勇哥长勇哥短的。姜婉珠在瑞安待了几年,其实比沈昔昭进公司还早,虽然见沈昔昭出了点风头,但仍视她为新人后辈。   在苏州募的那期基金还有些收尾工作,沈昔昭本是好心,想着让他们两尽快上手,所以叫他们来帮帮忙。   陶年尚未毕业,现在只算实习,也勤快。沈昔昭叫他做的,他都毫不推脱。姜婉珠在后台那种整天斗来斗去的部门待久了,看人难免阴暗刻薄些,还当沈昔昭是趁机给她下马威,存心欺负她。于是针锋相对全给拒绝了。   搞得沈昔昭很下不来台。   李勇则在背后拍手称快。   孰知不过一周左右,杨总开会时提到有几个富豪打算合伙成立一个艺术基金,所购藏品将放在他们自己的会所内,请瑞安这边派人去做顾问。   出面的自然是杨总,但具体办事的肯定得是底下人。   说起来这是个好差事。活简单,不辛苦,但又都是跟有钱人直接打交道,谁知道到时会有什么机会呢?   想着,李勇不禁面露笑容。无论是排资历,还是论经验,都应该由他负责此次项目。   杨总微微笑着,目光直接略过李勇,落在沈昔昭的身上:“昔昭,基金的事情差不多了,这个项目就由你负责吧。但是基金那边也得兼顾着,要是忙不过来,你安排小姜或者小陶帮你。”   李勇的脸绿了。   姜婉珠的脸白了。   会议一结束。姜婉珠满脸堆笑,极为亲热地一把挽起沈昔昭的胳膊,说:“你的外套真好看,改天我们一起去逛街啊。”   沈昔昭浅浅一笑:“我买衣服都在淘宝代购。”   ——————   下午杨总带沈流纨拜访洛丰实业。   此次艺术基金的发起人便是洛丰实业的董事长谢洛丰。他已年过七十,白手起家,辛辛苦苦做了一辈子实业,现在终于退居二线,公司交给了儿子。他则挂个董事长的名分,实际已经不再管事。   大概人有钱到了一定程度,必然喜好风雅。谢洛丰便联系了几个商场中的好友,打算一同出资设立一支艺术品基金。这支基金倒不是为了投资赚钱,而是只收他们喜欢的藏品,将来放在会所之中,供大家赏玩。   出资的好几个企业家都是颇有名气的人物,有国企退休的,也有如谢洛丰一样的民营背景的。   沈昔昭坐在沙发上,对一头白发的谢洛丰很有些好感。   大概老人看上去都分外慈祥,谢洛丰犹是。而且听他言语,不是肤浅的附庸风雅,而是真正对艺术有爱好。   “国内私人博物馆少。我们这支基金要是真能做起来,希望以后也能有自己的私人博物馆,待时机成熟以后,向公众开放。我觉得这件事的意义可能比我一辈子做企业还大。”   杨总热络地笑着:“谢董事长真是好心胸,真要这样,那可是功在千秋。”说完,杨总又介绍了沈昔昭。   谢洛丰微笑着点点头,见沈昔昭说起艺术流派来头头是道,但又不浮夸,流于表面,心下也颇为满意。发了自己的名片之后,还特意手写了手机号码上去:“别介意,我常用的名片用完了,只有这个。”   沈昔昭赶紧笑道:“董事长的字是练过的吧?”   谢洛丰不禁面有得色:“怎么样,还不错?”   “有风骨,也有力道,是历过沧桑终得天地的境界。”一句马屁简直拍到了谢洛丰心眼里。   临走时,谢洛丰亲自送到了电梯边。   到了停车场,沈昔昭取车时远远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似乎是林易北。一行四个人朝楼上走去。   这栋楼是洛丰实业自己的办公楼,并未对外。楼旁边还有厂区。林易北来这里,必然是拜访洛丰实业了。   可是,他跟洛丰实业能有什么关联?   来不及上去打招呼,想起杨总还在上面等着,沈昔昭只得先行取车。   ——————   等回到市区已经将近饭点,杨总正好有一个饭局便叫沈昔昭一同前往。   沈昔昭笑道:“杨总放心,我一定认真履行帮领导挡酒的职责。”   杨总也笑了:“以前不知道你酒量好啊?”   沈昔昭继续开玩笑:“为了领导,不好也得好。”   两人说说笑笑到了酒店门口。这一顿饭却与业务无甚关系,而是行业里一些相熟的人的聚会。饭桌上聊些哪些藏品可能会流出来,谁的画又被大价钱拍走了,还有谁买到了赝品。   气氛颇为轻松。   沈昔昭也安心吃了顿饱饭。   待吃完饭,已经将近酒店。杨总和沈昔昭都喝了些酒,走前,杨总嘱咐她:“车就停这里吧。你喝了不少,打车回家比较安全。”   沈昔昭答应了好,先送杨总上车,自己才开始打车。   才站了一会儿,听见身后人声喧哗,吵吵嚷嚷。不禁回头去看,只见易决明挽着一个中年男人走了出来。姿势还颇为亲密。   沈昔昭一时心理阴暗,震惊得酒都醒了不少。瞪大眼睛再一瞧,确实是易决明没错。   接着旁边又有人凑过来,依稀叫了声“易局……”   沈昔昭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易决明的爸爸。   沈昔昭正待收回目光,专心致志打车,就听身后传来了熟悉的声音。她不禁浑身一僵,下意识就转过身,走到一边的高大盆景旁藏了起来。   果然是宋庭梧打着电话走了过来。他说了几句收起手机,走到易决明爸爸的另一边,亲热地说:“叔叔,坐我的车走吧。”   易决明在旁边,脸颊微微泛红,善解人意到:“不用了,你现在又不住家里,绕太远了。你要早点回去休息。”   宋庭梧却很不怕麻烦,说道:“送你和叔叔是应该的,下雨了,快上车吧。”   沈昔昭躲的阴影里已经没有屋檐遮头,虽然雨不大,在早春时节已然冷得透人心。她看着宋庭梧坐上了驾驶座,易决明坐在他旁边的副驾驶上。接着易决明的爸爸上了后座。   还有一群人围在车窗旁,很不能点头哈腰:“宋总,易局,路上小心。”   像是有什么东西从沈昔昭心上狠狠划过。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六章   沈昔昭正躲在阴影里,目送宋庭梧开车送易决明父女离去。恰好有的士开过来,门童小哥才发现刚刚排队等车的小姐怎么站去了盆景后面。   他赶紧上前招呼:“小姐,的士到了。”   沈昔昭本来还想等宋庭梧彻底走了以后才出来,没想到门童小哥这么尽职尽责。她略带尴尬,道声谢,走向已经停好的的士。   变起于仓促之间。   易决明只觉车子突然一停,她整个人不可控制往前一扑。   “怎么了?”   话刚落音,宋庭梧已经打开车门走了下去。   沈昔昭余光瞥见前面那辆白色的车已然停住,而宋庭梧的挺拔身姿正逐渐靠近。她明白肯定是刚刚被他从后视镜里看见了,突然拔腿想逃。   却到底慢了一步,被宋庭梧一把拉住:“你怎么在这儿?没看见我?正好顺路,大家一起回。”   沈昔昭略尴尬,干笑着说:“原来你就在前面啊,刚刚怎么没看见。”还配了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宋庭梧盯了她一眼,也回以干笑两声:“走吧。”   沈昔昭赶紧说:“这就不用了,我车都打好了,不麻烦你送了。”   那边,易决明也走了下来,带着些疑惑的表情。她之前见到的沈昔昭穿一身家居服又未化妆,与今天这个套装淡妆的职场女性颇有些联系不起来。   “庭梧,你朋友么?”问完,才认出不是上次那个女的么?   这时,连易决明的爸爸也下车了,还有之前送行的许多人,围城了一圈,盯着宋庭梧和沈昔昭。   沈昔昭如芒在背,从头到脚都不自在。对着易决明客气一笑,说了声:“好巧。”   易决明可没有那心情和沈昔昭客套,一双眼睛紧紧盯着宋庭梧牵着沈昔昭的手,撇过头,没答话。   气氛再尴尬不过。   沈昔昭暗暗使劲扭了扭手,想从宋庭梧手中挣脱。   他却牵得更紧,对着众人清晰说道:“我们住在一起,所以我也要送她回去。”他想起沈昔昭之前的话,男朋友不能说了,因为不是事实。住在同一个小区也可以简称为住在一起嘛,虽然只是曾经住在一个小区。   众人一副要惊掉下巴的表情,看看沈昔昭,又望望易决明。   沈昔昭震惊得连连摆手,赶紧解释:“我们只是住在同一个小区,是邻居。”   易决明的父亲表情倒没什么变化,一时也看不出喜怒。   易决明先前听到宋庭梧的话,惊诧莫名,又听沈昔昭这一解释,就释然了。   但是为什么宋庭梧要用这么容易引起误会的词语?   障眼法?   让自己不要再对他有意思的障眼法?   她反倒燃起了斗志,带着轻蔑的目光像打量玩物一般细细打量了一番沈昔昭。便说:“那就一起走罢。”   宋庭梧直接将沈昔昭拉上了副驾驶。   上了车的沈昔昭尴尬异常,恨不能将手脚都收起来,彻底避开所有人的视线。   易决明上车后不久便对宋庭梧说:“那我后天直接来你办公室。”   “好。”宋庭梧回答得十分简洁。   快下车时,易决明的爸爸才对宋庭梧说:“洛丰实业的股权有很多争议,经营中也有不少不规范的地方。我下周要去北京出差,到时候会见一些朋友,回来再给你消息。”   “先谢谢叔叔了,到时候要不要我去机场接您?”   一听到洛丰实业,沈昔昭不自禁睁圆了双眼。怎么会和宋庭梧还有易决明她爸爸扯上关系?她侧头瞟了瞟宋庭梧,若有所思。   停了车,宋庭梧下车恭恭敬敬地送易决明父女。为表客气,沈昔昭也赶紧下车。易决明也没看她,转身就走了。倒是易决明的父亲朝她笑了笑,叫他们路上小心。   待他们背影稍稍离去,宋庭梧却不急着上车,而是横跨两步,凑到沈昔昭身边,一把牵起她的手,认真解释:“你不要误会,今天我是因为公事请易叔叔吃饭,决明是因为当时正好跟她爸在一起,才过来的。”   沈昔昭心头涌上一点点喜悦,像吃了巧克力一般。却又不好意思表达,只说:“你又不需要给我解释。”可那声音里仍有点掩饰不住的喜意。   宋庭梧低头看看他,没说话,只是像看透她心事般,翘起嘴角笑了笑。然后戳了一下沈昔昭的头:“你就口是心非罢。”   沈昔昭没敢接话,就换了个话题:“你跟洛丰实业有接触?我今天下午也去他们公司拜访了。他们董事长想发起一支艺术基金,请我们当顾问。”   “洛丰实业打算整体上市,在做业务整合。有一个地产业务板块打算出售。我正在着手收购这一部分资产。”   沈昔昭吐了吐舌头:“你还真是高大上。”   ——————   “宋总!”宋庭梧的副手心急火燎地推门进来:“我听说还有人在接触洛丰实业,而且出价不低,洛丰那边似乎在动摇。”   宋庭梧手里转着一支笔,盯着电脑屏幕,一边想,一边问:“谁在接触?”   洛丰实业不是房地产起家,只是当年市场好又有闲钱的时候投资了这一块领域。结果发展得并不好。   但是房地产嘛,只要肯动脑筋,总归是优良资产。宋庭梧是最早一批和洛丰接触的卖家,后来的人听说他已经有意向,便偃旗息鼓。   是谁在这时候突然出来虎口夺食?   其实宋庭梧给洛丰的价格并不高,但是提出了一个极为优厚的条件——那就是协助洛丰上市,为之疏通关系。   找易决明的爸爸也正是为了这事。   “暂时还不清楚到底是哪家,似乎是一支新设立的基金。我打听了一圈,没人听说过这家公司。”   “不要再从这边打听了。你找人盯紧谢南实,还有谢洛丰那边,也盯着点。看有什么人和他们接触。”宋庭梧的声音锐利异常,眼睛里有虎豹狩猎时危险的光芒。他费了这么多心血,怎么能让煮熟的鸭子飞走?!   副总答应了正要出去,又被宋庭梧叫住了:“林易北已经确定要过来了?”   “是,答应了,而且已经向瑞安辞职。但是他说他母亲还在老家,他想趁机回老家处理一下房子,再把他母亲接到深圳来,所以要晚点来公司报道。”   宋庭梧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   沈昔昭找公司的律师拟了几份协议,然后和律师一同去拜访谢洛丰。   秘书Linda却没有让他们直接进去,而是领到会客室,上了茶,抱歉地说:“小谢总突然有事来找谢董,麻烦二位稍等一等。”   等了快半个小时,Linda才走进来:“实在不好意思,让二位久等了,现在请跟我进去吧。”   沈昔昭笑笑:“没关系。”   出了会客室刚好碰见一个西装笔挺的中年男人,脸上带着些怒色。Linda立刻站定,弯腰叫了声:“谢总。”   沈昔昭猜这就是谢洛丰的儿子,现在洛丰实业的掌舵人,于是也报以一笑。   那谢南实却有些不耐烦般,笑得十分敷衍。   沈昔昭看他神情之中,颇有些焦急愤怒,似乎有什么不满烦闷一般。难道刚刚跟他爹吵架了?   她揣测着已经到了谢洛丰的办公室。   谢洛丰倒是神色如常,没让人觉察出情绪波动过的迹象。只是拿出协议以后,律师逐条解释时,沈昔昭发现谢洛丰并不像初次见面那样情绪高涨,反而有些心不在焉。   期间,谢洛丰还有意无意地叹了一口气。   协议大致都没问题,谢洛丰答应会一一告知出资方,请大家定一个时间一起来签协议。   沈昔昭立刻说:“如果谢董选中的博物馆地址已经定下的话,我可以安排人提前准备,就在那里举行一个小型的签约仪式。也是一种纪念意义。”   谢洛丰想了想:“地址我倒是已经定了,就是还没有装好,估计现在有些乱。”   “没关系,我会安排人装饰一下。”沈昔昭笑着道。   谢洛丰这才露出一个发自真心的笑容:“那就有劳沈小姐了。”   “都是我应该做的。”沈昔昭倒很谦虚:“谢董还有什么要求没有?”   谢洛丰摇了摇头,:“简单就好,都是我多年的朋友,不讲究形式。还有,沈小姐,接下来我可能比较忙,这事情就请你多费心。”   “谢董太客气了,我一定会尽全力做好的。”沈昔昭一面说着客套话,一面开始揣测。谢洛丰都退二线了,怎么还会忙呢?难道跟刚刚儿子的吵架有关?   ——————   奔波了一整天,回到家,沈昔昭恨不能倒头就睡。几乎是用最后的意志力,背了一遍雷锋事迹来勉励自己,才走进了厕所洗澡。   洗完澡,通体舒泰。换了睡衣,吹干头发,擦了脸,瞄一眼墙上的时钟,居然已经快十一点。   本来还想跟黄鹿鹿煲个电话粥,谁知道心有灵犀般,电话自己先响了。   却是宋庭梧。   她盯着手机屏幕看了好一会,才按了接听。   “有事吗?”   “很多事,心里烦,你来看看我吧。”   沈昔昭果然从宋庭梧的声音里听出了从未听到过的疲惫。担心之下差点脱口而出,好。可是到底忍不住了,想了个推脱借口:“我出差了。”   “那你家的灯怎么亮着?”   ……   “你下来,我看看你,就走。”   沈昔昭飞快地换了外套,拿了钥匙,一边推门往外走,一边对着电话说:“我已经睡了,太晚了。”   等她下到楼下,沿着灌木丛躲在廊柱后面看见宋庭梧的车果然还停在小区中。透过车窗,接着昏暗的灯光,沈昔昭看见他靠在椅背上,一手仍握着手机,两只眼睛却直直盯着上方——沈昔昭家的方向。   那一刻,他的侧脸让她感到前所未有的忧伤。   虽然已到春天,夜里的风仍有寒意。廊柱后的沈昔昭突然整个人蹲在地上,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掉。   她,真的很想上前,给他哪怕只是一点点安慰。   宋庭梧从来不相信所谓缘分。他只相信他自己,相信他对沈昔昭的感情,可以跨越时间,也可以跨越她所有的逃避与躲闪。   哪怕只是他一个人地独角戏啊,他也要强撑到再也动不了的那一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七章(捉虫)   “没找到你的办公室,所以就等在这儿了。”季雯从阶梯上起身,拍了拍身上的灰尘,对刚刚走到家们边出来的林易北说到。   声音突如其来,凭空响起,林易北吓得掏钥匙的手都抖了一下,一看竟然是季雯,笑了笑:“心脏病都要被你吓出来了。”说完,想了想,又轻笑了一声,语带嘲讽到:“在我面前你可以坦白一点的。连我的办公室都知道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地址?”   季雯脱了鞋,跟着进门,环视了一眼屋里,跟以前没有任何不一样。她想起从前,心里软了一软,笑道:“整洁得真不像一个单身男人的屋子。”屋里所有东西都被按照一定顺序放好,一丝凌乱也无,也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   她伸手轻轻从沙发靠背上抚过,一尘不染。   “那就当我想这里了,来看看你。”   季雯的话意有所指,曾经她也是这里的常客。享用过林易北在厨房按照她的口味做的饭菜。   只是,现在他愿意为之下厨的已经变成沈昔昭了么?   想到此,季雯一阵心酸。按照林易北的规矩,她将包挂在门后的挂钩上,才在沙发上坐下,双手抚了抚腿上的呢质短裙。   “我知道你成立了自己的公司。怎么样?一切还顺利吗?”   林易北并不太意外,递了一罐果汁给季雯,在另一侧的沙发上坐下:“你消息可真灵通。我听说你在新公司做得不错。”   季雯接过果汁,眼光如水地看了看,又递回给林易北,娇俏地说:“打不开……”   林易北只得接过来,打开以后才给季雯。   看着林易北开果汁,季雯说:“新公司不需要我这样的人才么?做公关,做推广,还能带来客户资源。”   这两年季雯越发老辣,长得又漂亮,身材也好,简直就是社交场上的交际花。对现在的林易北来说,如果挖到这样一个人确实是如虎添翼。   可是,季雯是不应该放在身边的女人。他不希望再有任何误会出现。   于是微微一笑,故作谦虚:“我这个小庙哪供得起你这尊大佛?”   季雯收起那副装模作样嬉皮笑脸的态度,反而难得真诚地道:“为了你曾经为我做过的,让我帮你一次。”可是她真正想要的,不仅仅只是工作上并肩作战。他以前那样爱过她,怎么会说不爱就不爱了?   林易北回答地也很认真:“最初我为你做的,是我心甘情愿。最后帮你换工作,是希望作为一个纪念也是分别。你不亏欠我任何东西,不需要回报。”   他说话时,语气真诚,态度客气,不带一丝留恋。   来之前,季雯是精心装扮过的。香水的味道,口红的颜色,甚至还有裙子的长度和紧度。可是他看她的眼神和几年前已经完全不一样,她在他的眼中看不到一丝悸动和留恋。曾经的感情好像没有丝毫存在过的证据。   他,怎么能这么冷静?!   他的过分冷静点燃了季雯胸中妒火。强烈的不甘像一把锯齿来回砍伐她的心脏。她感到一阵接一阵冰冷的锐痛。   “因为沈昔昭是不是?因为她我们连工作关系都不可以有?!”   林易北直白地说:“是,我不想让她有丝毫误会。”   他最后坦白的态度像一只冷箭正中季雯心窝。   她难过地低下头,想起往事,哽咽到:“我不应该错过你的。我不奢望你会重新爱上我,我只想待在你身边。就算你们结婚,我也会在一旁送上祝福。”   看着痛哭流涕的季雯,林易北突然想到了他自己。若是让他亲眼看着宋庭梧和沈昔昭结婚,他宁愿不惜一切毁了所有。他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   “其实你跟我一样,我知道,你做不到的。所以我们就不用藕断丝连了。走,我送你下去。”   林易北说这些的时候,情绪没有任何起伏。他文质彬彬地走上前,极有风度地搀起季雯。   可是季雯却突然像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般,翻身一把抱住林易北。她的心里只有一个声音:一定要得到!一定不能放手!她急切地说:“沈昔昭不是跟那个宋庭梧在一起了么?我不管你们的纠葛,也不在乎你心里到底是谁。留下我,我愿意当你的金丝雀,而且是一只很有用的金丝雀。”   她温热的气息扑在林易北的脖颈之间。他身上像被人点着了一簇火,不知道要烧成什么态势。   他双手用力,将季雯从自己身上拉开。   “别这样,这些不是你该做的。走……”他拽着季雯往门外走。因为得不到,因为羞辱,因为恐惧,季雯此刻浑身发抖,上下牙关打战。   林易北感觉到她的颤抖,却没说任何一句安慰的话,硬起心肠拉着季雯往外走。   现在他应该考虑的是连季雯都知道了他开公司的事情,宋庭梧那边还怎么瞒得住?   ——————   宋庭梧端着咖啡的手蓦地拽紧了,骨节处泛白。   “真的是林易北在跟洛丰接触?”他的声音似有万钧之重。   “查清楚了,连工商资料都调出来了。林易北在前海注册了一家公司,叫天桥资本。这五天内,他和谢南实在洛丰见了三次面,但是没有见过谢洛丰。”   宋庭梧再一想,林易北从前只是一个中层,奖金再丰厚也不可能短时间内筹这么多钱注册金融类公司。   “他的公司还有合伙人吗?主要出资人是谁?”   副总略迟疑了一下,才说:“这个……还没有查到。”   宋庭梧盯了他一眼:“接着查,查清楚他们的资金状况,才能知道他们到底有没有足够实力吞下洛丰。”   咖啡杯里震动的水波是此刻宋庭梧的心情。他实在没想到,林易北竟然答应了来自己这里工作,并以此做掩护私下注册公司要与他一争短长。   好你个林易北!连我也敢耍!   “走!去洛丰!”   ——————   对着宋庭梧充满质问与怒火的目光,谢南实突然有点紧张。他早年间学医,三十岁时进入父亲的公司开始工作,商海沉浮已有十来年。可是对面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让他突然有了喘不过气的压力。   他干涩一笑:“宋总,喝茶。这是福建来的金骏眉,你尝尝。”   宋庭梧没动。   谢南实急得想擦汗。从商十年,不是没有过手足无措的时候,只是这一次特别强烈。每当这时候,他总是会怀念起从前在手术台前,游刃有余的模样。   他时常觉得愧对父亲。他不是一个天生的商人,似乎承受不起父亲留下的庞大帝国。   宋庭梧自然地换了个坐姿,才开腔:“谢总,名人不说暗话。我今天就把利害关系一条条说清楚了,以便你做出正确选择。”   “洛丰实业股权混乱。谢董事长名义上是创始人,控股股东,但是背后代持之复杂,我想你这个接班人也不一定搞得清楚。”   “上市是你们洗白公司历史的唯一途径,从前代持的,不能见光的股份可能都能阳光话,名正言顺回到你谢家名下。”   “但是,这些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不会坐以待毙。”   “你以为林易北出得起大价钱……”   谢南实心下一沉。他不知道宋庭梧对洛丰背后的黑幕已经知晓得如此深入,也不知道他甚至掌握了自己与林易北交易的情况。   谢南实努力让自己放松,表现出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气度,但却不自觉紧张地舔了舔嘴唇。他试图解释:“宋总不要误会。做生意嘛,总是货比三家……”   宋庭梧没等他说完,自在地往后依靠,一手搭在沙发靠背上:“当然,总要挑最有利于自己的条件。”   “上市才是解决洛丰股权架构根源的唯一途径,而只有我才能帮你实现这个目标。林易北出的价格比我高,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凭这一笔钱绝不可能帮你彻底解决股权问题。更何况,你又知不知道,林易北根本拿不出这一笔钱。”   “这么重要的生意,谢总不可能没查过他的底细吧?”   宋庭梧其实并不清楚林易北的资金状况,说这话不过是为了引发谢南实的疑心而已。因为大家都不清楚林易北的背后资金。他到底有钱还是没钱,就看怎么想了。   这也是谢南实的担心。天桥资本是一家刚刚成立的公司,从前没有过任何成功项目。林易北是刚刚从国企出走单干的中层管理者。如果他根本没钱,只是想利用洛丰空手套白狼呢?   谢南实的汗又要滴下来了。   “北京那边我已经收到了反馈。我做事喜欢干脆利落,谢总要是有合作的协议,就尽快定下来。这样,下一步我们才能商讨如何应对。要是谢总另有打算,我也没必要白费心力。”   谢南实艰难地吞了口唾沫:“这是要经过董事会决议的,下周我一定给你一个答案。”   宋庭梧轻蔑一笑:“谢总,这是看我年轻忽悠我?洛丰尚未上市,各个项目上马不是谢总一句话?到这周末,如果谢总还拿不定主意,那我就再不能奉陪了!”   离开洛丰以后,宋庭梧不禁长长舒了一口气。他有些庆幸,洛丰现在是在谢南实手上,若还是谢洛丰掌舵,肯定不会这么容易被唬弄。   ——————   沈昔昭找了展会公司的人去装饰签约现场,为防万一,她自己也每天在现场盯着。   装好以后已经是晚上八点,她兴奋地给谢洛丰打了个电话:“谢董,现场已经准备好了,您如果明天有空,随时都可以来看一下。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再改。”   没想到谢洛丰说:“辛苦你了,我现在就过来。”   那天下着雨,淅淅沥沥。   没多久,谢洛丰就到了。他一进来,看了看四周,露出个满意的笑容。又到处摸了摸,检查了一番,对沈昔昭说:“太好了,沈小姐,就是我想要的效果。以后博物馆的装修也要听听你的意见。”   沈昔昭不好意思地笑笑。   余光却瞥见谢洛丰脸上转瞬即逝的哀伤表情,接着又听见一声极轻微的叹息。   那个表情太短,短到沈昔昭以为是自己花了眼。   谢洛丰立刻又笑了说:“很晚了,我请沈小姐吃点宵夜吧。”   ——————   沈昔昭没想到谢洛丰居然带她来了这样一家店。罗湖一条小巷子里的街边小店,有砂锅粥,也有炖汤。墙面上有油污,桌子板凳上也都浮着一层油腻子。雨打在塑料雨棚上,噼噼啪啪作响。   谢洛丰一笑:“沈小姐没来过这样的地方罢。”   沈昔昭尴尬地笑笑:“确实是第一次来。不过在老家的时候,经常去这种苍蝇馆子。”   说完以后,她担心谢洛丰误会,立刻解释:“在我们成都……”   谢洛丰摆摆手,笑着道:“我知道,我去过成都,不是苍蝇馆子的不好吃啊……”   “这家店不好看,东西却好吃,开了好多年了。我年轻那时候……”谢洛丰看看沈昔昭,笑了笑说:“年轻那时候也比你现在大,刚创业,办公室就在这附近。每天加班,后来干脆睡在办公桌上,晚上饿了就来这里喝粥。”   谢洛丰说着,眼里有些追忆往昔的光芒。   “有一次,被人卷款跑了,资金周转不上,卖了房子来还债。老婆跟我大吵一架,后来死活不让儿子经商。我儿子,不知道你见过没?他本来是学医的,在医院也干了几年。听说他做的不错,后来还是辞职来帮我了。”他的声音似乎在叹息,笑容略微无奈。   “这么大个公司,这么多人要吃饭,不交给他,我不放心。他不像我。可能公司在他手上做不大了,但能守下去,能给大家一碗饭吃,我就满足了。他心善,耳根子也软,不会亏待别人。”   沈昔昭看着谢洛丰的白发,突然有点感触。在她看来,这样商海征战了一辈子的大人物,应该是强硬而不可摧的。可是,眼前的谢洛丰慈祥得就像每一个历经辛酸的老爷爷。   她一时不知道说甚么好,赶紧盛粥:“谢董,小心烫。”   过了两天的签约仪式很成功,但并不圆满。因为谢洛丰没来参加,只叫了秘书小姚来代表他。   小姚一大早就到了,还带了一碗粥。他跟沈昔昭说:“谢董知道你到的早,怕你没吃早饭,叫我给你带一份。”   沈昔昭突然眼眶一红,鼻子一算,拿到一旁狠命喝了两口,又突然拉住小姚问他:“谢董身体还好吧?”   小姚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回答道:“很好啊,怎么突然问这个?”   “没……没,就是关心一下。”沈昔昭突然有一种轻松的感觉。   ——————   洛丰的事情告一段落后,沈昔昭又去苏州出了趟差。回到深圳时,已经到了夏天。几个月不曾和宋庭梧见面,但是从报纸上看到,梧桐基金收购洛丰旗下房地产板块。   天舟文化的股价涨了一轮。   沈昔昭颇为懊恼,想当初宋庭梧告诉她打算购买洛丰资产的时候就应该想到买点天舟文化的股票。看来,她这辈子在赚钱上就是少了点时运。   懊恼之下,点开她的股票账户看了看,那几只被套闹的股票依然一片绿。她又点开其中一只股票的公司资料看了看,只见十大流通股东中多出了一个机构名字。   心想难道是有私募进去了,会不会炒作拉高股价?   于是兴冲冲又搜了这家机构的资料。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家机构叫天桥资本。团队介绍中,总裁是林易北。   沈昔昭这才知道林易北原来出走单干了。   回到深圳以后,她还给谢洛丰打过一个电话问好。谢洛丰精神挺好,告诉她洛丰上市批下来了,他虽然退休了还有点应酬,最近比较忙。还说博物馆那边也没停下来,邀她有空的时候过去看看。   他说:“我们一起喝个茶。”   一周以后,洛丰实业上市的公告正式出来。就在当天晚上,七十二岁的谢洛丰跳楼自杀,当场死亡。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八章   “昔昭,你过来一下,有点事情和你说。”杨总经过沈昔昭办公桌时说到。   然而沈昔昭却慌里慌张地起身,惶急地问:“杨总,新闻报道是真的么?”   杨总被她焦急的神情惊异,扫了一眼她的电脑屏幕,赫然一道标题:“上市同日,洛丰实业董事长跳楼身亡。”   杨总点了点头:“是真的,我正要跟你说这个事情……”   沈昔昭却突然合上电脑,抓起包,又颓然地停住:“杨总,我……我应不应该去看看?”   杨总知道这几个月来,沈昔昭与谢洛丰合作得很愉快,现在突然遭逢如此变故,感情上肯定难以接受。说实话,就是杨总自己,骤然得知这个消息时,亦心惊肉跳了良久。   不知谢董遇上了什么难过的坎,竟会选择这么惨烈的结局。   她一时也有些黯然:“你去看看吧,代表我们表达一下关心。”   沈昔昭急急忙忙往外冲,与正好进办公室的李勇装了个满怀。沈昔昭拎着的包稀里哗啦全掉在了地上,她蹲下去,也顾不上分门别类,一股脑往包里塞。   李勇被撞得满心不乐意,不禁提高了音量:“这里是办公室,你急匆匆地干嘛呢?”   沈昔昭也没说抱歉,心急火燎地跑了出去。   李勇更为不满,整了整西装,心道这沈昔昭越来越嚣张了。   杨总将一切看在眼里,没说话。她知道李勇对沈昔昭有芥蒂不是一天两天了,李勇在她面前也没少有意无意地说过沈昔昭的不足。   昔昭这个人,聪明,工作又勤恳,但就是性格偏内向,话不太多。其实这样的性格不是不好,起码藏起住话。   而李勇,周到活络,能很快与人称兄道弟。但是为人太急功近利了。   比较之下,她更看好沈昔昭,聪明而又不自作聪明。   ——————   沈昔昭在路上给小姚打了个电话。措辞谨慎地问了问情况。   小姚说葬礼已经办完了,沈昔昭突然就有点哽咽:“我先来看看你,再去谢董墓前送束花。”   放下电话,小姚微微叹了口气。从谢董去世以来,他接过不少电话。谩骂的,愤怒的,担忧的,然而真心实意悲伤的并不太多。沈昔昭是其中一个。   他打电话通知前台要是有位沈小姐到了,请她直接上来。然后继续埋头整理谢董办公室的书籍和资料。   洛丰的办公大楼没有任何变化。沈昔昭突然想起了“物是人非”这个词,心里一阵酸楚。进电梯按32楼时,手指都有点发颤。出了电梯,拐个弯,再直走,便是从前谢董的办公室。   却突然听到一声巨响,像是有人在用力砸墙一样。她不禁往左边的办公室看去。   然后听见一声怒吼:“宋庭梧!你还敢来这里!”   谢南实像暴怒的野兽一样冲向宋庭梧。幸好办公室里还有些其他人。谢南实的助理从背后紧紧抱着他:“谢总,冷静,冷静。”另外一个助理也赶紧上前拦住谢南实。   他犹踢腿喝骂:“你他妈当时怎么跟我保证的?你说上市了就能洗白?可是结果呢?他妈的!我爸跳楼了啊!”   “啊……”谢南实嚎叫着,又骂:“宋庭梧,我草你全家!”   宋庭梧也绷不住了,上前就要与谢南实扭打在一起:“你他妈的嘴里少不干不净了。”   等冲到近前时,看着谢南实绝望灰败的眼神,宋庭梧举起的手又垂了下去,然后对周围众人说:“你们让我和谢总单独聊几句。”   那几个人你望我我望你,迟疑了好一会儿没动身。   宋庭梧主动过去打开门:“放心,出不了……”   话没说完,就看见站在外面目瞪口呆的沈昔昭。   “你怎么在这儿?”宋庭梧也很诧异。   沈昔昭此刻满脑子都是听到的谢南实的咆哮。谢董的死和宋庭梧有关么?她说:“我……我一会等你一起走。”   几个助理鱼贯而出。沈昔昭也转身去找小姚。   宋庭梧重新关上了门。   一个小时以后,他才推门而出。   透过门缝一角,只见谢南实颓丧地坐在沙发上,衣袖一只卷了起来,一只覆盖到手掌上。   他脑子反反复复只有宋庭梧最后说的那句:“他的死是最后一次帮你扫清障碍。你爸宁死也要保住的公司,你可得守紧了。”   他抬起头看着宋庭梧离去的背影,心中突然酸涩又羡慕愧悔。他若能像眼前这个年轻人一样,精明,狠辣,是不是就不需要他爸一路保护至此地步?   他又想起了最后看见的爸爸的脸和身体。水泥地面上,红色的血,白色的脑浆,被筋膜覆盖的骨头。   谢南实,再一次,哭得几近窒息。   ——————   沈昔昭许久没有坐过宋庭梧的车,开门的时候,有一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   对于沈昔昭一反往常的主动态度,宋庭梧没有自作多情,以为她突然就想开了。插了钥匙,踩了油门,笑笑:“想问我有关谢洛丰的事情?”   沈昔昭一脸沉重:“他的死真的和你有关么?”   宋庭梧突然笑了:“你也太看得起我了。谢洛丰创业的时候,我都还没出生。怎么可能左右他的生死?”   沈昔昭也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傻,可是谢南实的态度又让她不能不疑惑。   “洛丰是一家背景很复杂的企业。他是谢洛丰一手创立的没错,可是创立过程中得到过许多人的帮助。这种帮助可能不太好摆上明面,谢洛丰给她们的回报也不能摆上台面。”   “可是随着公司发展,以前的灰色操作必然要逐步减少。这也就动了一部分不能见光的人的根本利益。谢洛丰想发展,又被掣肘,进退维谷。”   “上市是他想出的釜底抽薪的一招。上市以后,公司结构、财务全部公开,那些不能见光的背后操作必然就此一笔勾销。”   “所以,我极力推动了他的这个计划。”   “然而,上市也是一把双刃剑。他断了别人的路,那些人怎么可能放过他?!”   “所以,最后他不能不死。他不死,谢南实无法真正掌控洛丰。他不死,对洛丰的未来来说就是一颗不定时炸弹。”   “他死了,尘归尘,土归土,那些想追究的人再无从追究起。”   “也就是说,他和洛丰的原罪同归于尽。”   沈昔昭低下头,眼泪渐渐涌上来。这些复杂而肮脏的商海往事似乎和她认识的谢洛丰挂不上钩。   那个带她吃宵夜,向她回忆往昔艰辛,讲述对儿子愧疚的老人;那个在讲到建博物馆,回馈大众时眼放光芒的老人,最后就是死于这种难以想象和描摹的绝望与压力么?   撑了一辈子,最后,终于被一直支撑的东西压得粉碎。   沈昔昭使劲擦了擦眼睛,又吸吸鼻子,将刚才的悲伤都藏起来,说了一句:“所以,现实就是这么沉重和无奈。没有人可以打败。”   宋庭梧突然心中一动,将右手从方向盘上放下,一把抓住了沈昔昭的手,安慰道:“你不要这么灰心。我相信事在人为。”   沈昔昭突然想起了黎美娟的脸和她说过的话。想必宋庭梧并不知道罢。她歪着头认真地看了一会儿宋庭梧。   干而涩地笑了一笑。   才说:“我们去墓园吧。”   ——————   第二天回到办公室,杨总有些失落地对沈昔昭说:“洛丰的艺术品基金会项目可能要暂停。”   “为什么?”沈昔昭满脸惊诧:“协议已经签了,第一期资金马上就要到位。”   杨总微微叹了口气:“毕竟谢董不在了,没有了主推进的人,其他地合伙人都有些动摇。而且他们之前对博物馆将来是否对外开放本就有争议。”   沈昔昭的脑子里一遍遍地回放谢洛丰在尚只是一个空壳的博物馆里,兴奋得如同孩童的表情。以及说未来规划时挥斥方遒的豪气。   也许他曾是老奸巨猾口是心非的商界枭雄,可是在沈昔昭看到的那段日子里,她相信他的每一个笑容都发自真心。   “我再找其他人谈谈,毕竟是当初大家一致的追求,不会这么快因为谢董的去世就人走茶凉。”沈昔昭的语气里仍有些不可置信。   杨总不禁拍了拍沈昔昭的肩头:“我知道你对谢董的崇敬之情,但是这个项目我们只是作为顾问。说白了和我们关系并不大,苏州那边才值得你放更多精力。”   沈昔昭本来站起的身体又坐下了。   半晌,她才喃喃道:“杨总放心,我不会影响工作的。”   ——————   宋庭梧是在饭局上听说了沈昔昭的近况的。席上两个地产业的老板——也是谢洛丰的旧交,交头接耳:“最近那个瑞安的沈小姐还有没有去找你?”   “哎呀,为了谢董当初的基金会计划找了我好几次了。有天中午我不是跟那个王总吃饭,告诉她要开会来不及。谁知道她在我办公室等了两个小时。搞得我真是都不好意思见她。”   “唉……”那人也叹了口气:“说实话,谢董不在了,我们几个再搞也没什么意思,而且洛丰那边也派不出领头的人。这么忙,哪有时间和心思?”   宋庭梧一字一句都记在了心上。   第二天一大早回公司,将近期的财务资料全部扫了一遍。然后坐在沙发上沉思了良久。   直到公司副总来敲门,说到了晨会时间。   宋庭梧从沉思中回过神来,突然对副总说:“你觉得我搞搞艺术怎么样?”   副总的嘴张成了O型。共事这么久了,他还不知道宋总有此才华,便问:“画画还是唱歌?要不乐器?”越问越胆战心惊,不禁脱口而出:“宋总不会突然抛下整个公司去做艺术家吧?!”   宋庭梧噗嗤一笑:“搞艺术基金!”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十九章   宋庭梧的梧桐基金正在扩展之中,按照他之前的计划,接下来还有几个收购,全都等着钱用。如果此刻抽出一笔资金投资艺术品——艺术投资也许回报不错,但是周期太长,资金链很紧张哪。   他修长的手指敲打着财务报表纸张,眉头微微皱起。突然一声喟叹:“地主家也没有余粮唉……”   谢洛丰离世,谢南实稳定局面已然自顾不暇,更遑论分出精力来搞艺术?但是洛丰刚刚上市,市盈率不错,圈了一大笔钱。宋庭梧推测那边钱是不缺的,现在缺的主要是一个推动者。   他觉得有必要见见谢南实。   ——————   “宋总,我知道搞博物馆是我爸的心愿,可是他现在人不在了,洛丰集团有这么多事情要处理,我真的……”   谢南实十分矛盾,也实在□□乏术。他更搞不懂的是宋庭梧怎么突然对这个基金会的事情这么感兴趣了。   “而且,”谢南实想了想,决定告诉宋庭梧实话:“另外几家都在动摇,不想继续下去了。”   “只要洛丰能够按照之前谢董的安排继续出资,我负责说服其他人。”宋庭梧一力承担下来,又说:“当然我也会入一股,作为参与者。但是我的参与我希望是一个秘密,仅限于几个出资者知道。”   谢南实更加疑惑。其实这个基金会搞成了也是一件颇值得吹嘘炫耀的事情,怎么宋庭梧要保密?   “一周以后我会召集大家开个会,届时麻烦谢总拨冗出席。只要谢总承诺洛丰仍将作为主要出资者推动这个项目,其他的事情全部由我负责。”   望着宋庭梧坚定的脸,谢南实点了点头。   ——————   沈昔昭很沮丧。这段时间她想约基金会的其他参与方谈一谈,但被各种推诿。好像她是上门推销不靠谱产品的一样。   没想到突然接到了林易北的电话。   “我听说你最近在找华兴地产的王总,我下午刚好和他有个约。我也向他提起了你,你下午有没有时间过来一趟?”   沈昔昭低沉的心像被大风托着,瞬间扶摇而上。她连声道谢,后来又说:“那我晚上请你吃饭。”   下午的见面很顺利。林易北聊完公事以后,自然地将话题转换到王总办公室墙上挂的一副国画。   以林易北的外行也能看出那幅画有点像清明上河图的风格。   沈昔昭自然更清楚,这种画叫界画,数千年来成就最高者便是清明上河图。   王总的话匣子一下打开了,大谈界画的精妙之处。   林易北应对得挺自然。沈昔昭却忍不住心里嗤了一声。这些人谈艺术装逼的时候都头头是道,真金白银投资艺术时却又百般推脱。   可是,没想到王总最后的总结居然是:“沈小姐的来意我都清楚了。谢老对我,亦师亦友。他人虽不在了,基金会我还是支持继续搞下去的。”   沈昔昭立刻在心里默默为刚才造的口业忏悔。   等林易北和沈昔昭告辞以后,刚才参与谈话的总助立刻问道:“王总,不是说基金会不搞了么?”   “明天大家要再见一面,据说谢南实承诺将会继续出资,还将引进一个新的出资者,宋庭梧。”   总助颇为惊诧:“就是那个梧桐基金的宋庭梧?听说洛丰整体上市是他一手促成的。”   王总面前不禁浮起了宋庭梧那毛头小子的模样,叹了一声:“年纪轻轻,能量不小,有通天的本事啊……他爸就是那个什么信托的老总。与之结交,总有好处。”   ——————   魏光明泡着功夫茶。冒着热气的褐色茶水从紫砂壶里缓缓流进杯中,清香腾起。他陶醉地顿了顿,然后将杯子递给林易北。   “我去云南挑的普洱,怎么样?”   不同于普通普洱那种让林易北不喜欢的涩味。这茶淳厚,且带着甘香。他心满意足地笑笑:“好茶,什么品种的?我也去买点。”   “我这里还有,一会儿你拿一饼。”   林易北不好意思地笑笑:“我可不是为了蹭茶故意这样说的。”   魏光明也笑了,话锋一转,问道:“要不要给沈小姐也带点?”他听说近期林易北与沈昔昭走得颇近,还为了一个什么艺术基金会的事情帮沈昔昭约见了好几个公司的老总。   林易北的表情倒是坦荡:“魏总是在开我的玩笑么?”   魏光明大笑一声:“人说成家立业,你业已立,当然该考虑成家的事情。沈小姐我也见过,长得不错,人也随和。只是我替你担心,要是她不能安心做贤妻良母,你们结婚以后,谁来顾家?女人哪,管好家,相夫教子就行了。”   魏光明观念极为传统。他结婚以后,老婆再没出去工作过,专职在家里照顾公婆,带小孩。   林易北没否认,只说了句:“现在还只是普通朋友。”   “我看她对你也有意思吧,这几天你们不是接触得很多么?”魏光明喝了一口茶,以过来人的口气说。   沈昔昭当然是对他有过意思的,要不然怎么会答应做他女朋友?他相信,假以时日,她必然会再次对他有意思。毕竟,她和宋庭梧不是不可能么?   今晚,他还约了沈昔昭一起吃完饭哪。   魏光明见林易北脸上浮起志在必得的笑容,也笑了笑:“希望到时能以梧桐基金作为你的结婚礼物。”   ——————   沈昔昭没想到事情突然变得极其顺利起来。之前她怎么约也约不到的总们,林易北都帮她约到了,还说了不少好话。   那些总们还都一口答应基金会的事情将继续运作。   后来她接到小姚的电话,说基金会这边又恢复了运作,还打算邀请沈昔昭个人来担任顾问。问她什么时候有空,谢总想见她一面。   沈昔昭暗自猜测难道大家如此卖林易北的面子?便觉得欠了他一个天大的人情,十分不安。是以也不便再像以前那样与他刻意保持距离。   况且,这段时间见面,林易北从不聊两人往事,只像朋友般相处。   沈昔昭便也跟他吃过几次饭,还看了几场话剧。一来是觉得欠了人情,二来不想让林易北误会,每次吃饭或者买票,沈昔昭都抢着买单。在她看来,一男一女出去,AA的话就是普通朋友,如果都让男人买单,起码说明这个女人在给他机会。   那天吃完饭出来,沈昔昭恰好没开车,林易北便提议送她回去。   “现在也不好打车,你拎的大包小包的,我要是不送岂不是太没风度?”   沈昔昭只得答应。   ——————   宋庭梧百无聊赖地数着星星。而事实上,在这样的大气环境下,是很难看清楚星星的。与其说是数,不如说是艰难地辨认那一颗颗到底是不是星星。   他还很小的时候,时常与沈昔昭一起去顶楼纳凉看星星。每次出门前,他妈都给他带一包零食,还嘱咐他:“这个昔昭爱吃的,你要多给她。”   今天沈昔昭回来得挺晚,现在灯还没亮,又加班么?   前几天公司副总还问他,参与艺术基金会是一个宣传的机会,为什么要隐瞒身份?他笑着,故意反问说:“怎么?我的形象不是低调神秘么?”   其实不过是因为不想让沈昔昭觉得欠了他而已。她那么骄傲的人,欠了别人人情一定心心念念想着怎么还。他希望让她轻松一点。   正想着,身后传来喇叭声。他让了个方向,退到一边。杯路边梧桐和车挡住了大半个身子。   不想下车的却是林易北和沈昔昭。宋庭梧觉得心里的小火苗簇一下就烧起来了,正想出去捣乱,结果听到林易北如此说:“不知道你搬家了,这个小区还不错啊。”   宋庭梧蓦地收住脚步。   这话不对。   沈昔昭明明跟他说过,要和林易北结婚。那么林易北怎么可能不知道她买房搬家?而且都买了快半年了,他居然才知道!   两个人站得也不亲密。中间隔着大约一臂距离。   沈昔昭还道谢:“谢谢你送我回来,你回去路上小心,拜拜。”   这怎么也不像男女朋友的对话啊。   宋庭梧一直等着,等着沈昔昭转身,进小区,身影渐渐不见。林易北也准备要上车回去。   他突然从路旁蹿出:“分手了还送别人回家,你操心得挺多啊?”他存心一试,故意说道。   黑灯瞎火的,旁边突然蹿出一人,猛然说话,林易北吓得浑身一颤,连忙侧头看,原来是宋庭梧!   他不知道宋庭梧是猜测,还以为他已经知道了,便没否认。可是本来就不喜欢宋庭梧,又被他一吓,还有那话中满满的嘲讽,他的语气便也没多和善:“分手了也有复合的机会,不像你从头到尾都没机会!”   宋庭梧先是心中一声欢呼,果然分了!继而被林易北的话挑动怒火,反唇相讥:“昔昭搬家半年你才得知,看来关系平平啊。”然后,加重语气,刻意强调:“你少再纠缠她。我可以给她的东西你根本连想都想不到!”   林易北气结,种种前尘往事涌上心头,突然出手,一把揪住宋庭梧的衣领,恶狠狠到:“臭小子,要不是你,我和昔昭早已经结婚。”   “你以为你多牛逼!你能给她什么?你妈对她一遍遍的羞辱么?!”   宋庭梧刚刚举至半空的拳头突然顿住了,错愕到:“你说什么?”   林易北冷笑一声:“看来你连知都不知道,你妈到底对昔昭说过些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章   夜晚,十点。小区里的四季桂飘着若有若无的清香。   黎美娟打着呵欠靠在沙发上看电视。爸爸去哪儿。听吴镇宇说他五岁的儿子,Feynman,非常爱面子,很聪明的。不知为何,她想起了宋庭梧小时候。   也是爱面子得很。高三暑假为了回成都看昔昭,明明放弃了去美国玩儿的机会,还跟家里大吵了一架。可是到了成都也没跟任何人说来的目的,包括昔昭。   黎美娟就是从那时候知道,原来儿子喜欢着一起长大的邻居姐姐。   电视上播到吴镇宇带儿子去找厕所,本来普通话就说不顺溜,还非得操着一口极其不标准的重庆方言:cei 溯。   黎美娟对着屏幕哈哈大笑起来。   门铃响起时,她还忍不住一边笑一边去开。   “不是说会晚点回来么?……”   开了门,外面站着的却不是宋长风,而是宋庭梧。   黎美娟的脸上满是惊喜之色:“你回来了?”   “饿不饿?厨房里有汤,还是我给你煮碗混沌?噢,还有汤圆……”   宋庭梧搬出去之后,回来的次数并不多,而且基本上来之前会先打电话。这突然回来,对黎美娟而言无异于惊喜一场。她喜滋滋地问个不停,以至于都没看见宋庭梧一脸阴沉的神色。   他一语未发,沉默着走到沙发上坐下。   黎美娟终于发现点异常,一颗心突然提了起来,小心翼翼地问:“怎么了?不是出什么事了吧?”   宋庭梧仍处于巨大的震惊之中,在他记忆里沈昔昭可是他妈恨不能抢来当做自己女儿的人。   “妈,你找过昔昭?不许她和我来往?”   宋庭梧尽量让他的声音平静一点。他喜欢得那么认真,追得那么辛苦,以为带回家时,他妈会惊喜莫名,一拍他的肩膀说:“小子,干得好!”   怎么会想到在他的背后,事实与想象完全相悖!   黎美娟心头一震,她以为能将这事消弭于无形。没想到,最后仍是遭遇了儿子的正面质问。   宋庭梧看着他妈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已经不再需要回答。他突然呵呵了一声。   竟然是真的!   宋庭梧的冷笑像利剑一样扎入黎美娟的心窝。看着儿子眼中勃发的怒意,想起二十多年来所操过的心,她突然掉眼泪了:“养了你这么大,现在为了个外人朝我发这么大的脾气?”   宋庭梧有点慌,又有点烦。   黎美娟继续哭诉:“我根本不想让你知道这个事情,昔昭不是说她有男朋友么?我想你知难而退也就算了,没想到她还是告诉了你。”   宋庭梧突然又愤怒起来:“你为什么要警告她?昔昭有什么不好?你不知道这样做对她而言是伤害么?以前你不是老说要是昔昭是你女儿就好了么?你怎么忍心这么逼她?”   黎美娟更伤心:“你以为我想做恶人?谁叫你是我儿子?谁让你这么糊涂?昔昭比你大三岁你不知道?明明喜欢你你不知道?”   听到最后一句话,宋庭梧气得脸色都变了:“说到底,就是因为易决明的家世对不对?你……”   “我势力?”黎美娟替宋庭梧把话说完,接着又道:“你以为结婚真的有感情就够了?为什么人家说结婚是第二次投胎?你是我儿子,明明你能上重点大学,难道让我眼睁睁看着你去读二本?!”   “非得这样比的话,我喜欢的才是我心中的殿堂!”   “当年你爸不是这样对我的?什么喜欢不喜欢,在婚姻面前简直可笑!你现在不觉得三岁意味着什么,也不觉得明明的家世对你将来有多大意义,再过十年、二十年,你看你后不后悔?”   “别拿我跟他比!”宋庭梧像是十分厌恶地扭过了头。   “干什么呢?”   两个人吵得太投入,以至于没有听到宋长风开门进来的声音。   黎美娟本就不希望宋长风知道这件事,连忙掩饰:“没什么,回头再说。”   宋庭梧却不肯作罢,直接对他爸说:“我喜欢沈昔昭,这辈子就下定决心娶她了。我对易决明没有任何意思,而且,她已经知道昔昭是我女朋友了。”   “你……”黎美娟气得说不出话来。   宋长风疑惑地在两人之间扫来扫去,说了句:“你娶老婆,你自己喜欢就行了。”   闻言,黎美娟狠狠瞪了宋长风一眼。   宋庭梧倒愣了一会儿,狐疑地看了看宋长风。想说什么到底没说,转身走了。   ——————   沈昔昭没想到半夜十二点还有人来敲门。   她蹑手蹑脚地凑到门前,透过猫眼警惕地朝外看了看——竟然是宋庭梧。   这大半夜的,他来干什么?沈昔昭想装作没听到的样子,正打算偷偷溜回卧室。门外传来了宋庭梧的声音:“沈昔昭,你快开门!我知道你在家,也没睡觉,刚刚还看见你的灯亮着。”   沈昔昭停住没动。   “你再不开门,我就大声叫了!到时候你可得在你们小区出名了……”   “吱呀……”沈昔昭不情不愿地开了门。   “这都什么时间了?哪有人在这个时候上门做客的?”她满心抱怨,又指着桌上的一堆零食说:“一样都不许吃!”   却突然被宋庭梧从后面抱住了。   温热的气息透过衣服传到皮肤上。   麻酥酥的。沈昔昭整个人都定住了,一动不敢动。   “我说,你听着。”宋庭梧的气息从耳朵吹到她的脖子。   “你和林易北分手了。因为你不能欺骗你自己,你不喜欢他。”   “分手半年多你却不让我知道,因为你怕在我面前没了借口之词。”   “你一再地拒绝我,因为我妈找过你,说了一些让你担忧的话。”   “我一直以为我的喜欢于你是一种保护,我一直以为我能够让你置身于现实之外,让你去自由自在地活在理想之中。没想到,却是我让现实伤害了你。”   “你应该告诉我的,而我总会有解决的办法。”   说着宋庭梧就觉得他的手被沈昔昭握着,抬高,擦了擦柔软的脸颊,有水迹。   “为什么总是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让我软化。不能在我说不需要你的时候,就安安静静地走开么?”   沈昔昭微微笑着,却叹息了一声:“只是我也不知道,到底是你的态度让我软化?还是我终究过不了自己这关。”   她将宋庭梧的手放下,转了个身,认真地对宋庭梧说:“是,阿姨找过我,旁敲侧击好几次。我承认,我很伤心。我也承认,是这个让我退缩了。”   “你说你有解决的方法?怎么解决?让阿姨心甘情愿地接受他儿子放弃了可以续命的天仙玉露,转而挑选寻常的金疮药?那是你妈妈,如果我们两个有任何一个受了委屈,互有芥蒂,你如何自处?”   “我也不是你想象中的灰姑娘,等待你的救赎,然后去你营造的桃花源不问世事。我更不可能像演偶像剧一般,奋不顾身,面对众多嘲讽与质疑,最后跟你一起获得什么众人的祝福。”   “我没有雄心壮志,不想成为一个杰出的人。我只想过好小日子。对生活最大的期望就是人到中年时成为这个城市的中产阶级。”   “我曾经那么喜欢画画,那么向往拿着画笔走遍世界。最后我不是放弃了么?所以你凭什么认为我不能放弃你?甚至凭什么认为我会为了你重新画画?”   “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平凡普通又现实的人,和你的世界,你的理想,格格不入。”   宋庭梧哑口无言。   他呆立了半晌,突然一捂肚子,表情扭曲:“啊……我肚子痛,先借你的厕所用一下。”说完,火急火燎地跑向厕所。   这下换沈昔昭目瞪口呆。   宋庭梧也没脱裤子,只是坐在马桶上,表情略受伤,眼中却又闪着顽强的小火花。   既然说不通,那就只好耍无赖了。   他为什么不能放弃?因为什么地拒绝背后总是漏洞百出。他知道她房间里藏着一箱子素描本。明明还在偷偷画,却装得好像毫不在意。   在马桶上坐了好一会儿,他才起身,还装模作样地冲了水。然后一脸痛苦地走出去:“完了,好像晚上吃错东西了,拉肚子了。快,快,找个地方我躺躺。”   说着就主动去开卧室的门。   他的表情逼真,沈昔昭也不疑有他,立马跟过去,关心道:“我拿点药给你?”   宋庭梧痛苦地点头,对卧室很满意:“这张床不错,我就在这里睡了。”   “唉……唉……”沈昔昭停住去拿药的脚步,立马回身阻拦:“这是我的房间,你要躺去小房间。”   宋庭梧一咬下唇,委屈到:“我病了……”   沈昔昭小声嘀咕:“哪有人说病就病的……”   “小房间就小房间,你还不赶快去拿药?”宋庭梧立刻改变战术。   夜里,沈昔昭紧张地数着宋庭梧跑厕所的次数,好几次爬起来,过去问他:“怎么样,好点了没?要不要去医院?”   她出来得太心急,以至于连灯都没有开。而宋庭梧又刚刚关灯准备上床,心想做戏也做得差不多了。   屋里一片黑暗,他坐在床沿上,蚕丝被刚刚盖住脚。眼睛适应了黑暗之后,就看见地上沈昔昭光着的双脚。   她就这么担心么?   “昔昭……你知不知道?唯有真心不可自欺。”   他的话像一句咒语。沈昔昭听见心里一声巨响,然后脚下传来冰凉的感觉。她这才发现,自己太担心,连拖鞋都没顾得上穿。   光着的脚像难以隐藏的心事。   沈昔昭说:“你再给我点时间想想。”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一章   黄鹿鹿以一种过来人的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沈昔昭说:“我发现治疗上一段恋情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展开新的恋情。新的肉体会让你对之前的过往彻底放下。”   “什么是放下?不是自我折磨地仇恨,不是日复一日地诅咒,而是无视。你很难再想起他来,你能坦然地说起那段经历的所有不堪,然后轻轻巧巧来一句:噢,他若不举,便是晴天。可是他真的举不举,你根本不想知道。”   沈昔昭在电话那头哈哈大笑起来:“干嘛,你要出道当情感大V博主?”   黄鹿鹿近日在与一个小鲜肉暧昧,每天定时打电话给沈昔昭报告进程。   “小鲜肉啊,真是让姐姐的心都化了。”黄鹿鹿语气里是无法克制的花痴,“唉,上回在上海那个小鲜肉,你睡了没?”   “你疯了罢你?”沈昔昭简直哭笑不得:“情况有多复杂,我不是早跟你说过了?”   黄鹿鹿很不屑:“有什么复杂的?你当现在是万恶的旧社会还是狗眼看人低的资本主义社会?我们走在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上,他妈还能吃了你啊?退一步说,就算你担心将来不好相处,走不到头,现在把他睡了也不吃亏啊。”   “当时我虽然没来及细看,但是余光中瞥见他长得好,身材也好,你哪儿哪儿都不吃亏啊。”   沈昔昭配合她,做捶胸顿足状:“这样说来还真是,以后再碰上这么个尤物的机会可就不太多了。”   想了想,沈昔昭决定告诉黄鹿鹿:“我答应他考虑考虑。”   “还考虑什么!”黄鹿鹿拍案而起。   沈昔昭笑着帮她接话:“是不是睡了再说?”   “你懂的嘛……”   沈昔昭又回复正经模样:“我怎么能玩弄小弟弟纯洁的感情?万一他还是个处男呢?”   “说的好像你不是处女一样。”黄鹿鹿嗤了一声。   “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不要老揭我的底!”沈昔昭咆哮起来。   两人闲磕牙足足聊了快两个小时,末了,黄鹿鹿拜托沈昔昭:“我看中万宝龙的一款钱包,一会儿发照片给你,你什么时候去香港帮我带一个吧。”   “你要男士钱包干嘛?”   “送我爹啊,还能干嘛?老头子不是快生日了么。”   “好。”沈昔昭一口答应下来。   ——————   走在香港街头,沈昔昭经常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街边突出的灯牌,繁体字,好像到了电影里。   虽然这几年大家港灿港灿骂得起劲,但她却一直很喜欢香港。当然最主要地原因是小时候看香港电影、电视剧长大。这个城市对她而言,有情结。她第一次来香港时时几年前了,对香港人的印象也很好。兰桂坊碰到的年轻情侣,热心地指路。第二天在茶餐厅喝早茶时与一个老爷爷拼桌。老爷爷操着不太熟练的普通话跟她说:“大陆好啊,我年轻时去过好多地方的。你从哪里来啊?”   不过这几年开始,尖沙咀这一带显然已经是大陆游客,尤其是土豪的天下了。广东道上各种衣饰精美,大包小包的土豪们站在香奈儿、卡地亚门口排队。   万宝龙里人倒是不多。   不用排队,沈昔昭就进去了,直冲柜台,告诉柜员自己想要的款式。柜员对于这种直接拿款式来找的代买已经习以为常,满脸堆笑,一边找一边还说:“小姐,要不要再看看其他?”   沈昔昭笑着摆手,拿出钱包,正要去买单,却感觉好像有人在看自己。   她抬起头来,看了看,果然有个美女在盯着自己。及膝半裙,克罗地亚领小衬衣,背了个香奈儿2.55,身材骨肉均匀,纤侬合度。她不禁又看了看,觉得十分面熟。   突然想起来,不正是季雯么?   于是沈昔昭对她笑笑,打了个招呼:“好巧。”心中默默吐槽,前女友大集合。   季雯笑着走过来,手上拿着一只公文包,过来扫了一眼沈昔昭买的钱包,嗤笑了一声:“怎么?给林易北买生日礼物啊?”   沈昔昭这才想起来,马上就到林易北的生日了,真是完全忘在脑后了。   看着沈昔昭脸上的错愕,季雯惊觉她好像根本不知道林易北生日之事,语带嘲讽:“那是买给宋庭梧的了?”   说着,季雯啧了两声:“网上都说绿茶婊厉害,真该把你的事迹发上去让众人膜拜膜拜。宋庭梧一副非你不娶的样子,林易北和你分手了还念念不忘,为你立着贞节牌坊。你这么好手段,不如开个讲座,惠及众人啊?”   沈昔昭有点反应没过来,刚刚还笑着打招呼呢,怎么转眼就撕上了?   季雯对沈昔昭的嫉恨不是一天两天了,可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她觉得曾经属于她的林易北的一切全都被沈昔昭抢走了。   她恨不能撕下沈昔昭的外皮,让所有人,尤其是林易北看看,内里不过也是个婊*子罢了!   没想到今天居然在这儿碰上了,一肚子的怨恨像机关枪一样突突突地扫射。   沈昔昭反应过来以后,气得差点倒影,冷笑一声:“你资质这么愚钝,我就算开了讲座,你也听不懂!”   说完,转身去刷卡。心里却直骂,真没意思。她其实是一个女生缘远远好过男生缘的人,怎么跟宋庭梧和林易北纠缠上以后,人缘值好像骤然就低了?   季雯气急,一伸手拽住沈昔昭:“你说什么?”   沈昔昭刷了卡,签了名,才一把甩开季雯的手:“说你资质愚钝!你自己当初不肯接受林易北,现在他放下了,你又跑来要生要死。你以为你是谁?太阳女神啊?地球围着你转啊?”   沈昔昭的话太过真实,而最伤人心的就是真实。   季雯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这些事是林易北告诉她的么?他将他们二人之间的往事纠葛全都告诉她了么?   女人啊,往往觉得男人什么都告诉自己最重要。尤其说的是他与另一个女人的纠葛的时候,好像这样就能证明自己在他心中占有最亲密特殊的位置。   季雯的脸煞白。   沈昔昭见形势不好,接过包装好的购物袋,赶紧走了。还想心情愉悦地去鼎泰丰吃包子哪!   ——————   一贯性格温和的林易北脸上起了薄怒之色。他将空调温度又下调了两度,也没接魏光明递来的茶。只一语不发地盯着他。   魏光明有些尴尬,干笑了两声。心中暗道平常这个林易北一副笑眯眯的好人模样,似乎很好说话的样子,怎么只推荐个人过来工作便如此不高兴?而且,他不搞想的样子还颇让人有压迫之感。   “你不要多想,我没有插手你管理的意思,也绝对不是想安插自己地人手。我跟季小姐认识的时间也不长,但我真心觉得她值得一用,又有资源。你很清楚,我们这样的公司现在正是需要她这样的人。她虽然娇滴滴的,但有她的本事。”   林易北右臂自然地搭上沙发靠背,语气却有些冷:“她的本事也许我比魏总更清楚。因为我们曾在瑞安是同事,而且我追过她。”说完,林易北又强调了一下:“是苦追。”   魏光明不在意地摆摆手:“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过去的事情就过去了嘛。这个事情季小姐也跟我提过,担心你觉得尴尬。我们男人大丈夫的,肚量也要大嘛。”   林易北的态度却很坚决:“不行,我不同意她来工作。我不想让沈昔昭误会我和季雯还有什么瓜葛。”   魏光明的脸色也有点不好看了。他曾经在季雯跟前夸过海口的,而且这个公司的背后出资人其实是自己。林易北怎么也得卖自己一个面子吧?他略微不悦,嘲讽了一句:“没看出来,林总还是个情种啊?”   林易北正襟危坐,表情严肃:“对沈昔昭,我愿意是。”   ——————   沈昔昭欢快地逛了一天街。听了季雯的话之后,她想过要不要给林易北买份生日礼物,毕竟之前欠了他那么大一个人情。但是后来又想想,既然不喜欢了,就一定不能做让他误会的事情。   于是决定假装不知道。   晚上洗了澡在床上抱着Ipad看《马普尔小姐》,刚刚看到尸体被众人从湖里打捞上来,突然手机响了一声。   沈昔昭惊得一跳,拿起来一看。原来是林易北发微信说电影院有法国电影展,问她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倒是沈昔昭很想看的,但是又担心两个人去看电影有点暧昧。再加上想起白天季雯说过的话,心中不免猜测难道林易北对自己还有意思?   心中热血一涌,便说:“基金会的事情因为你的帮忙很顺利,我真的十分感谢你。但是我对你只有感谢,没有其他的意思。如果中间有让你误会的地方,对不起。我们俩年纪都不小了,正经找个人都成家吧。”   手一松,就发出去了。   沈昔昭心里咚咚咚直跳。心想他要是把自己彻底拉黑就好了,从此不见,一了百了。   过了几分钟,手机又响了。   沈昔昭点开看,居然是一张照片,挺清纯的一个姑娘。下面跟着林易北的一句话:我的相亲对象。你也加油。   沈昔昭撅倒在床上,自觉这辈子都没这么丢脸过。心想白天真是白被季雯骂了!   林易北望着手机屏幕呆了一会儿。照片是他妈发给他的,确实是叫他去相亲,可是他没答应。   若谈恋爱也想炒股一样讲究预测、控制人心,那么他的第一步就是让沈昔昭降低戒心。   毕竟对手如宋庭梧,实在太强大了。他今天才偶然得知,原来基金会之所以如此顺利是因为宋庭梧做了背后股东。看来,沈昔昭并不知道这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  说句题外话很久很久以来,我就有一个困惑。是不是百度了什么东西之后再上晋江网站,广告条就变成我百度的那个东西了?真的有这么智能么?   ☆、第五十二章   沈昔昭还没来得及回复宋庭梧,便又派去出差了。   她妈在电话里抱怨她:“怎么又出差?怎么出差也不来成都出呢?”   “你生日可快到了,眼看着就二十七啦,虚岁有二十八!女儿啊,你跟妈说说,到底有没有男朋友?”   沈昔昭默默念着那个二十八,愤愤不平:“谁发明的什么虚岁!我二十七,二十七!”   沈妈妈一声暴喝:“二十七就小了啊?”接着,语气十分沉痛:“都结婚了啊……你怎么八字连一撇都没有呢?”   叹息完一声又叹息了一声:“女儿啊,我听说深圳的男女比例是1比7勒,要不你还是回成都算了?”   沈昔昭简直哭笑不得:“妈,我明天早上八点的飞机!五点就得起床……”   沈妈妈赶忙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哎呀,死丫头,不早说,害我浪费了这么多电话费!赶快睡赶快睡!”   ——————   黎美娟坐在沙发上,有些怔怔的。电视里播着新闻,又一位高官落马。主播平静而不带丝毫个人感情的声音诉说着高官上午仍在主持会议布置工作,下午便被纪委的工作人员带走调查。   宋长风不太跟她说工作上的事情,事实上不仅仅只是工作上的事情,甚至其他任何事情,他们都不太交流。他们的婚姻,早就只剩下一个空架子。   不过,如她这般的成功人士夫人,谁家里不是这样?   当初她跟宋长风也是轰轰烈烈爱过的。在那个年代,宋长风大学毕业以后本来有机会留在北京工作,可是为了黎美娟毅然回到成都。又不顾家里反对,跟比他大两岁的黎美娟结婚。   那时候,她以为再所谓情深意重,不过这样。   结婚了,到最后,还不就这样。   年轻漂亮又知情识趣的小三,让宋长风重新找到了年轻时爱情的感觉。   黎美娟全都忍下来,一口咬定死也不离婚。   可是宋庭梧已经懂事,丝毫不能容忍父亲的所作所为。对峙、争吵,甚至差点大打出手。   足足闹腾了三年。   宋长风最终回归家庭。可是父子之间,隔阂已深。   黎美娟记得那时候无助的她在深夜里偷偷哭,年少的宋庭梧走过来,抱着她,跟她说:“妈,还有我呢。我一辈子都护着你。”   想起往事,黎美娟苦笑了一下。也许婚姻之中,她懦弱无能。可是作为母亲,她怎么可能要儿子保护。她,总归要竭尽所能保护他,给他最好的。   就像她放弃所有尊严,对生活的享受一样,也要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一条最平坦向上的路。   ——————   沈妈妈没想到接到了黎美娟这样一个电话。   她气愤难忍,对着电话大吼:“我家女儿一辈子不结婚,老娘我就养她一辈子。不用你操心,也绝对不会贴上你儿子!”   她狠狠挂上电话。   可是沈昔昭接通电话之后,听到的却是一个和风细雨的声音。温柔得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妈,能不能好好说话?别吓我!”   “臭丫头!不骂你你就皮痒是吗?你娘我想对你温柔点,怎么了?”   沈昔昭笑嘻嘻地:“没怎么,就是害怕。”   沈妈妈嗤了一声,突然说:“我跟你说,你娘我银行里还有百来万块钱,你爸卡里也还有一百多万。去年,没跟你说,我们买了一个门面,已经租出去了,一年的租金有二十万。家里的房子你清楚的,我跟你爸爸住一套,还有一套在出租。以后,这些都给你。”   沈昔昭吓了一大跳:“怎么了?到底出什么事了?”   “没什么?就是想告诉你,我跟你爸一辈子,没有大富大贵,但绝对让你衣食无忧。不管是谁,只要欺负了你,你就照准她的脸,给她吐过去!”   沈昔昭突然明白,语气严峻:“黎阿姨找过你了?”   沈妈妈呸了一声:“阿姨个头!以后她走她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你也不要跟宋庭梧来往了!什么了不起的,才二十四岁,毛都没长全!咱不稀罕!”   沈昔昭本来眼眶泛红,听她妈这样一说,不禁噗嗤一笑,转而安慰:“我跟宋庭梧本来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以前没什么,以后也不会有什么。”   她说得认真,似乎下定了决心。   就算她做好了一个人受委屈的准备,可是怎么能让爸妈也活在别人的轻慢之中?她受不了!   ——————   她给宋庭梧写了一封恳切但并不长的信。   是的,信。   用笔,写在纸上,装进信封里,然后投进邮筒。   开头是“亲爱的。”——她很想叫一次试试看。   下笔似有万言,却不知从何说起。其实,你我之间的话,本就不应该多。   上学时看过龙应台的一本书,以前不觉得有什么,现在想来却是真切的现实之言。是经过一生阅历的母亲给子女最恳切的话。   你需要的伴侣,最好是能够和你并肩立在船头,浅斟低唱两岸风光,同时更能在惊涛骇浪中紧紧握住你的手不放的人。换句话说,最好她本身不是你必须应付的惊涛骇浪。   于我而言,你便是惊涛骇浪。   惟愿我们在各自的世界珍重。   ——————   “宋总,有你一封信。”副总裁李源正好有事找宋庭梧商量,顺带将信拿进来。他看了看信封,字迹清秀,应该是个女的。便随口笑道:“宋总,没看出来你这么复古啊,还写信!”   宋庭梧也错愕地笑笑,接过信封。他并不认识沈昔昭的字迹,心道谁写信来?随手放在一边,听李源讲新项目的情况。   刚讲到一半,宋庭梧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本来打算直接按掉,可是看见是沈昔昭妈妈的名字,便对李源做了个手势,示意等会再谈。   李源便出去了。   宋庭梧接起电话。满脸堆笑:“阿姨,怎么想起我了?”   接下来是沈妈妈长达十分钟的狂轰滥炸。   原来接到黎美娟的电话之后,沈妈妈越想越咽不下来这口气,不仅给黎美娟打电话臭骂了一顿,连宋庭梧也不放过。   “我不知道你个瓜娃子跟昔昭有些什么瓜葛!反正以后再不许有任何瓜葛!我跟昔昭也说过了。”   骂完以后,心满意足地挂上电话。   宋庭梧怔了半晌。一边往外走,一边给沈昔昭打电话,可怎么打也打不通。   他推门从办公室出来,也没顾上在另一侧办公室等着的李源。李源看着宋庭梧急匆匆拿着车钥匙往外走,对着手机屏幕想了一会儿,按下了林易北的名字。   黎美娟其实尚未退休,但是在单位做得久了,职务不高,资历却不浅。领导都比她年轻,也知道她家里背景,都不好意思安排她做事。所以她上班就跟不上一样,打个电话便请假在家呆着。   她约了好几个太太打算十一去美国玩,其中就有易决明的妈妈。她答应时还挺爽快的,并且问起了宋庭梧的近况。   黎美娟简单说了下——毕竟现在大家都知道庭梧是这一圈里孩子们中最有出息的,也就没必要再炫耀。转而叹了一声,说起为儿子的婚姻大事如何是好。   易决明的妈妈一笑,附和似的说了句:“现在孩子的心思,我们哪能管得着?”   黎美娟也笑到:“若是能娶到明明那么乖巧的女孩做媳妇,我也就不担心了。”说完,就开始夸赞易决明:“性格好,长得好,又是高校老师。”   这一个圈子里就数易决明的爸爸官位最高,其他几位太太争相接言,一起数易决明的优点。   “咚咚咚……”大力拍门的声音打断了黎美娟的沉思。   她赶紧穿了拖鞋去看。居然是满脸怒气的宋庭梧。   不用问她就知道了,肯定是为了沈昔昭的事情才这样怒气冲冲地跑回家。她也没说什么,转身回到沙发上,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电视。   她做这件事本来就不怕让宋庭梧知道。自己儿子,难道还能记仇一辈子?她的目的只有一个,恶化与沈昔昭一家的关系。大家撕破脸皮,以后再怎么做亲家?!   沈昔昭一家都怒了,再不许她和庭梧来往。她也就成功了。   宋庭梧站着,没有坐下。落地窗外是晒得让人睁不开眼的阳光。他的眼镜微微眯着,他始终没想明白,为什么在在这件事上,他的亲妈会固执到几近偏执。   他缓缓开口。   “妈,我和昔昭的事,我早就下定决心了。谁都改变不了。”   “既然你无法接受,你就当我一辈子不结婚,是个单身。我不会带昔昭来你面前点你的眼,也不会让你去她面前伤害她!”   说完,他一把拿起放在茶几上的黎美娟的手机。迅速搜出沈昔昭一家人的电话号码,全都删除了。   黎美娟从沙发上跳起来:“你干什么?!还给我!”   宋庭梧递还手机给她:“你是我妈,昔昭是我女人。你们可以做彻底无关的陌生人。”   黎美娟如受重击,双腿瘫软,一下坐倒在沙发上,犹自喃喃:“明明有什么不好?”   宋庭梧回头,语气坚决:“昔昭又有什么不好?!”   “妈,你打消对易决明的主意罢。我会让所有人知道我对昔昭的决心!”   ——————   下班以后,李源迟迟未走。一直等到整个公司的人都走空了以后,他才从办公桌前起身,走到大门边,为等在外面的林易北开门。   林易北进来以后,对他笑笑。两个人却都没说话,气氛有些压抑。两人径直走进了宋庭梧的办公室。   李源紧张地守在门口。   林易北则直接走向办公桌。他仔细翻看了些文件,顺手居然带出了一封信。那字迹他一看就认出是沈昔昭的。奇怪的是。信居然没有拆封。   他丝毫没犹豫,撕开了信封。   读完信之后,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他没有将信放回原处,而是塞进了自己衣兜。   “怎么样?林总?”李源略有些焦急地问。虽然办公室里再没其他人,可做这样的事情难免心虚。李源只想赶紧做完赶紧走。 作者有话要说:  下一章就是文案中的表白啦,终于写到这里了!   ☆、第五十三章   谁也没有想到2014年中国股市会是这样一个走向。年初,尽管IPO重启,可股市上空的阴霾并未散去。大盘震荡下行,一度跌破两千点。   资本市场的愁云惨雾让2007年的6000点不真实得似一场梦。   可是从9月开始,股市似乎迎来了收获的季节。   当然这个月里最出风头的不是中国股市,而是一家中国公司——阿里巴巴。阿里巴巴赴美上市成功,股价、融资额创下中概股新高。   马云那被放大的胜利者的笑容,足以洗刷数年来美国市场上中概股财务丑闻的阴影。   好不容易出差回来,沈昔昭的忙碌告一段落。此刻她喝着咖啡,刷新闻里没完没了的关于阿里巴巴的报道。这一场资本盛宴里,财富彻底沦为数字游戏。   而马云的上位,改写了首富格局。   最新的段子演变为无数老婆痛心疾首告别国民老公王思聪,转投马云怀抱。   在这样的热闹和喧嚣之下,并没有太多人注意到一家中国公司的股票已经连续十天涨停。股价一路高歌猛进。   它的狂欢鲜见于媒体,只有股吧里偏安一隅的欢庆。   三点时,沈昔昭习惯性地扫了一眼大盘指数。心血来潮又点开她的股票池看一下。毕竟今天是她生日,也许哪只股票涨了也说不定。   以前的一片绿终于飘了红。   她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最后鼠标停在方舟文化下,顿住了。   这不是她持股的股票。放进股票池,只是因为大股东是宋庭梧。   股价已经破百,收于109.27。   今天是10月9号,沈昔昭27岁生日。   她的心猛然拉紧,咚咚咚似战鼓擂响。整个世界天旋地转。   ——————   林易北比沈昔昭更早发现方舟文化股价的异动。因为,他每天都要观测这家公司。   大概一个多月以前,先是有人开始洗盘。突然之间大量股票被抛售,方舟文化的股价一降再降。散户一片恐慌,纷纷出逃。   此时成交量极其活跃,散户卖出时,有资金一点一点在接盘。   两周以后,方舟文化的成交量逐渐萎缩。很少人再卖,同时,想买也就不那么容易。   那时,他以为有游资想坐庄。   果不其然,三周以后,方舟文化的股价冲击涨停。   第一个涨停。   第二个涨停   ……   股吧里早先出手的人哀嚎不已。捂得紧,守下来的小部分几近狂欢。   涨停在继续。   一直到今天。   林易北死死盯着屏幕上的数字:109.27。   他当然知道这个数字意味着什么。   此刻,他的抽屉里正躺着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他挑了很久,担心太昂贵显得刻意,又担心太简薄不足以表达心意。   他想不到,宋庭梧居然胆大妄为至此!简直疯狂!   林易北紧抿着双唇,突然将手中钢笔狠狠砸向电脑屏幕。清脆响亮的声音,屏幕迅速裂开。画面瞬间模糊。那个数字,像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   他说不清心里到底是什么感觉,像有熊熊怒火,又像有一条冰冷毒蛇在丝丝吐信。为什么那个小子的人生可以如此任情?!他好像不费吹灰之力便得到一切,又好像不假思索便将一切摔碎!   他拿起手机,拨通了李源的电话。因为太过激动,手指微微发颤。而他的表情,狰狞扭曲。   ——————   宋庭梧此刻很平静。平静地盯着电脑前凝固的数字。到明天开市之前,这个数字将一直固定下来。也许几年以后,有人写金融史也会将这个数字写进去。   刚刚助理进来汇报,已经有十来家财经媒体发了采访提纲。宋庭梧摆摆手,表示一律拒绝。   他像在欣赏一件精心完成的艺术品一样,长久而静默地驻足观看。   以前听人说,看新闻里报道别人如何如何坐庄。没想到有一天,他也做了这件事。起初的紧张和殚精竭虑,此刻已如流水般逝去。   他一手建造起这个世界就是为了让爱的人如在桃源。如果这个世界成为高大城墙,阻碍了她的进入。那么他不惜亲手轰出一个大门。   ——————   沈昔昭两手紧紧握着方向盘,惶急地东张西望。这还是她第一次去宋庭梧的办公室。城中有名的写字楼,离她办公室并不远,也不难找。   透过电脑屏幕,透过五个毫无感情的数字。而她却如被惊雷击中。击散了所有她对现实的顾虑。   这样的人,这样的情深意重。为他受点委屈,受点风霜又算什么呢?   哪怕以后的生活巨浪滔天,步步惊心,她都心甘情愿。   一直一直看着他一个人付出,一个人前进,她何尝不曾想要奋勇一试?她想,她什么都不再怕。   可是,温柔的前台小姐告诉她:“不好意思,宋总有事外出了。”   ——————   宋庭梧将车停在瑞安大楼的马路边上。还不到下班时间,进进出出的人很少。车里放着激越的苏格兰风笛,他心中猜测,沈昔昭到底看见了没有?   需不需要买束花?或者定个蛋糕?   这样一想,又觉得肉麻兮兮的。他自我解嘲地笑了笑,将椅背后调,索性躺下来认真听歌。   他的手机一直在响。有不知从哪里弄到他手机号码的记者,还有公司其他股东。他索性关了手机,求一个清静。   ——————   沈昔昭从宋庭梧办公室出来,也不知道这个时间点他会在哪里。掏出手机想打电话问,又觉得事情太过重大,似乎需要直接见面。   想起他等过那么多次自己,于是上车之后,直接取道宋庭梧家。   下班时间,乌泱泱的人群从大楼里涌出。可是怎么也不见沈昔昭。宋庭梧停了车,直接上楼去看。   他虽然来过几次瑞安,但见到他的人也不多。只有走进直投部门时,撞上了前次碰过面的几个人。打了招呼。   转身就听见背后有人议论:“是梧桐基金的总裁。”然后就有暧昧的笑声:“我打赌是来找沈昔昭的。”   幸好杨总还没走,收拾了东西,出来一看,怎么宋庭梧来了?   宋庭梧客气地笑笑,指了指沈昔昭的办公桌:“昔昭不在么?”   杨总心知肚明地一笑:“下午三点多她说有急事先走了。”她从宋庭梧的表情上没看出什么变化来,只见他客气示意了一下,转身便走。   从背后看,真是宽肩窄臀外加大长腿。作为一个正当垂涎小鲜肉的已婚妇女,杨总默默地艰难地咽了口口水。   宋庭梧从瑞安的大楼出来以后,迅速上车,一踩油门,朝沈昔昭家的方向开去。可是,半路上,像是想到了什么,一笑,又换了个方向。   ——————   等到快七点,暮色四合。沈昔昭饿得肚子咕咕叫,不免抱怨起来,这个宋庭梧怎么还不回家!怎么也该下班了吧!   在车里坐了太久,她下车活动活动。走了几步,便靠在车窗上,抬头看宋庭梧的窗子。原来从外面看,她以前住的屋子离宋庭梧的这么近。   他以前,就是这样一次又一次抬头看自己的窗户么?   突然,沈昔昭被一个人从后面抱住了。   温暖的怀抱,熟悉的手臂力量。熨烫得一丝不苟的衬衫,袖子卷起至手肘。   然后,就听见一个略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沈昔昭,我告诉过你。你一辈子都逃不掉,也抹不去,历史将记着这一天。你的名字将永远和我的在一起!”   沈昔昭突然鼻子一酸,可又灿然一笑,忽然转身,一头撞进宋庭梧怀里:“谁说我要逃?我这叫自投罗网!”   她的头埋在宋庭梧颈间,闻到一阵熟悉的味道。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以前,为什么一直要逃呢?   这个怀抱,其实让人这样安心!   她双手在宋庭梧背后锁了车门,轻声说:“走,上楼,我给你做饭吃。”   宋庭梧牵着她,风一样刮进了电梯。   沈昔昭被巨大的愉悦和幸福感紧紧攫住。想抬头傻傻盯着宋庭梧看,又有些不好意思。一直低着头。而被宋庭梧牵着的手微微湿了掌心。   宋庭梧此刻心里也咚咚咚跳得厉害。仗着长得高,而沈昔昭又低着头,便肆无忌惮地看。   她的后颈露出来的光洁的皮肤。像柔软的花瓣。   电梯还没到,宋庭梧就从包里拿出了钥匙。似乎是迫不及待地又刻意保持冷静地冲出了电梯。刚开开门,手里的包、钥匙全都扔在了地上。突然一个转身,一把将沈昔昭打横抱起。   双唇温柔地落下去。   沈昔昭觉得她要窒息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四章   沈昔昭从宽大松软的床上拥着被子坐起来,笑得像个二百五。   昨天晚上,跟宋庭梧博弈了良久,才成功把他赶去小房间,自己则霸占了他的大床。她闻着被子上久违的味道,想毕竟才刚刚开始,总要一步一步来才是。   拿起一旁的手机,看了一眼,居然已经八点半。她想了想,给杨总打电话说想休年假。因为刚刚忙过一段时间,办公室事情并不多。杨总便未多说,让她在OA上补一个流程。   挂了电话,沈昔昭欢天喜地去找宋庭梧。还没开门,反倒见宋庭梧先跑了进来。他睡眼惺忪,穿着背心和睡裤。沈昔昭色眯眯地来回打量了一番,调戏了一句:“身材真好,穿衣显瘦,脱下有肉。”   宋庭梧得意一笑,腾一下跳上床,直接将沈昔昭压在身下,表情却甚是娇羞:“求扑倒!”   沈昔昭咯咯直笑,就地一滚,却被宋庭梧给拉了回来,圈在怀里:“小娘子,要去哪里呀?”   “远离你的魔掌!”沈昔昭虽这样说,却轻佻地勾了一下宋庭梧的下巴。然后才换了略微严肃的表情说道:“你赶紧穿衣服上班。股价的事情肯定要处理。”   说着,语气越发担心:“你上点心,妥善处理。现在这个环境……”不用宋庭梧告诉她,她也能明白股价这样疯涨,而且收于那么巧合的一个数字,必定是他在背后做了手脚。就算没有建老鼠仓,也是操纵股价。这是犯法的事情。   而且,今年以来反腐是重头戏。莫说新闻上天天报道的官员,就是金融界内部,也有一些公司的中高层被抓。   她很担心宋庭梧会因此出事。   虽然年轻,到底在商界摸爬滚打了这么一段时间,宋庭梧当然比沈昔昭更了解如此做所带来的风险。他甚至没有完全把握可以全身而退。   他突然伤感地问:“你是因为担心我才和我在一起,还是因为喜欢我?”   沈昔昭大力拍了一下他的额头——落下时却又不自觉变得很轻,说道:“废话,我要是不喜欢你干嘛要担心你?”   宋庭梧嘿嘿一笑,使劲将沈昔昭抱在怀里:“我知道,就是想亲耳听你说出来。”   两个人相视而笑,傻傻的。   还是沈昔昭心里有事,一个劲地催他:“快,快,洗漱,换衣服。楼下有早点摊,你一会去的时候买点吃。”   宋庭梧一副大失所望的表情:“你不给我做早饭啊?”   “美得你!”沈昔昭很不屑。   “也是,你这么爱睡懒觉,以后要是靠你做早饭,非得胆结石不可。放心,以后我会做给你吃的。”宋庭梧笑道,飞快地脱下身上背心。   沈昔昭故意双手捂住脸,眼睛前却露出大大的缝隙,问他:“刷牙要裸上半身么?”   宋庭梧回头灿然一笑:“特别给你的福利。”   沈昔昭从床上爬起来,穿上拖鞋,跟在宋庭梧身后,看他刷牙。手臂有节奏地律动,皮肤映着阳光。果然是小鲜肉一枚!   真是美好的早晨呀!   宋庭梧刷完牙,问她:“你呢?还不换衣服?我晚上接你下班一起吃饭。”说完又叹了口气:“唉,不过这两天我可能要出趟差。”叹完气,捏着沈昔昭的脸说:“不如我把你打包装进箱子里一起带走吧?”   她拨开宋庭梧的手,笑嘻嘻的:“我请了年假。”   宋庭梧骤然睁大了眼睛,亮晶晶的,布满欢喜:“真的?!”   “你猜!”   “那你跟我一起去出差啊,去趟杭州,后天走。可能待两三天。”   沈昔昭乖乖地答应了。   宋庭梧一走,沈昔昭草草洗了个脸,就打开电脑,铺天盖地关于方舟文化的报道。这样的市场环境下,连续涨停,一举破百,实在太一枝独秀了。   沈昔昭的心又沉了下来。   ——————   宋庭梧刚进办公室,助理就跟了进来:“宋总,早上主管部门打电话来要求我们就股价异动自查。请您下午过去一趟,说是先简单说明情况。”   宋庭梧点了点头,问到:“其他股东呢?”   助理微微皱眉,担心地说:“电话都快被打爆了。全是来问怎么回事的。”   “你安排一下,明天上午十点我要召开股东大会。还有叫方舟文化那边证券部的同事过来一趟,准备写一个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宋庭梧想了想交代了一句:“叫PR部门的同事处理好这几天媒体的报道。尽量压下去,不要再有更多报道出来了。”   助理小王年纪比宋庭梧还大,可是工作这一两年下来,不得不感叹同人不同命。他时常感叹这宋总简直像一个人长了两个脑袋,怎么年纪轻轻,就能这么牛逼闪闪呢!   收拾好自己的敬仰之情,又满怀敬仰之情地答应了是,才走出去,轻轻地带上门。   宋庭梧则掏出电话,给股东们轮番打了一遍。语气诚恳,然而尽是托词:“不知道我们公司被哪路游资看上了,炒了一番。我查过了,来源好像是海外热钱。我事先也一点不知情。不要担心,炒完他们就撤了,不会影响公司。”   其实宋庭梧这次的财技玩得颇为高明。众人都知道他的金融背景,知道他家里显赫,以为他年纪轻轻便能自己募集基金是因为有江湖大佬卖他爸的面子。   可是事实上他的早期资金完全来自于他自己。在英国读书期间,他有意寻找同校的技术牛人。曾经联合创始过一个校园社交网站。做了一年多,首轮融资就融了两百万镑。后来卖给科技巨头,卖了八百万美元。   所以,他回国是带着雄厚资本的。   而当年,也留了个心眼,在离岸金融公司设了个规模不大的信托,专投中国市场。   这次操纵方舟文化的股价就是用的这笔资金。   想到此,宋庭梧又放心了些,不太可能有人能查到这个底。   正沉思间,手机响了。他扫了一眼,接起电话,笑着道:“怎么突然想起我了?怎么,来深圳了?”   那头是个更爽朗的笑声:“可不就是想你小子了么!你最近红啊,连我爹都问我是不是我大学同学。晚上出来聚聚呗,我还叫了些同学。”   “行啊,没问题。你就不要操心了,我来定地方,保证你满意。”宋庭梧爽快到:“定了给你发短信,准时到就行。”   宋庭梧在英国的同学圈,基本上由两类人组成——官二代和富二代。他们的交往方式也和社会上差不多——富的买单,官的出席。   打电话的赵昌便是一位颇有名气的官二代。因为父亲是在北京的高官,而且主管金融系统。宋庭梧更需要和他处好关系。而赵昌自己,现在则顺利进入国有金融公司,前途自然是不需要担心的。   挂了电话之后,他先拨给沈昔昭:“在做什么?”   沈昔昭在宋庭梧家里翻箱倒柜半天,只找出来泡面,此刻正呼哧呼哧吃得欢畅:“吃面啊。”   “本来晚上要跟你单独吃饭的,可刚刚有个同学到了深圳,大家要聚一下。”   沈昔昭不以为意:“没关系,你去吧。我刚好等会逛街去买点东西。”   宋庭梧却跟她想得不一样:“你当然要跟我一起去!”   沈昔昭本来是没打算去的,但不知为何,听宋庭梧这样理所当然地说出来,心里突然喜滋滋的:“好吧。那我还是得回去一趟,要换衣服化妆什么的。”说着又补问了一句:“你们不会去什么需要穿礼物的地方吧?”   宋庭梧教训她:“真是电视剧看多了!平常就好。”   “还有,别化得太漂亮!也不要穿得太少!”   沈昔昭大声笑起来,继续贫嘴:“电视剧里,这时候男主要把女主带到高级商场里,一掷千金买贵的要死的裙子,然后对着女主星星眼,然后全世界都赞叹女主:好漂亮!”   宋庭梧笑着道:“你不是每天都被人夸漂亮么?”   ——————   吃饭的地方贵也是贵的,不过倒也不是沈昔昭没来过的地方。因此整个人甚是自在。   宋庭梧牵着她,走过长长的回廊。地毯厚实而柔软。   服务员打开包厢门:“先生、小姐,请进。”   沈昔昭便看见一张大圆桌,已经坐了十来个人。心中暗叹原来宋庭梧在深圳的大学同学还真不少。   赵昌已经到了,见宋庭梧来了,满脸热情地迎上来,故意调笑说:“哎,宋总,大驾光临。”   宋庭梧笑着打了他一下,也笑到:“赵总,从帝都远道而来,让我们这个边远小城蓬荜生辉啊。来,说说,有什么新的指示?”   两人都大笑起来。笑完,赵昌便指着同桌的其他人说:“这是Henry,比我们低一届,也在深圳,你们得认识认识。”   闻言,Henry立刻站起来,朝二人走来,和宋庭梧握了握手:“久闻师兄大名。”   宋庭梧笑着随口问了句:“也是我们学院的?”然后又看向其他人,问到:“你们从广州过来的?好久没见了,平常也不多来深圳看看我。”   赵昌凑上来:“老熟人了,有什么好说的。先来介绍介绍嫂子吧。”   众人的目光一下全落在沈昔昭身上。   当年对于宋庭梧的性取向是有过不少传闻的。大家同学几年,又都在国外,形单影只的,便纷纷有了男女朋友或者暧昧对象。只有宋庭梧,在女生中人气高到爆棚,却始终单身。   如今,身边这姑娘,好看是好看,也不至于惊为天人。到底是怎么把宋庭梧都给拿下了!   打量跟猜测的目光太殷切,沈昔昭觉得她就像砧板上的鱼肉,待宰的羔羊,不免微微有点紧张。   宋庭梧一手揽上她的肩,手微微用力。掌心的温度印在沈昔昭的皮肤上。他德声音清楚而有力:“我女朋友,沈昔昭。”   “咣……”一声,门又打开了。   两个女生挽着易决明,满面笑容地走了进来。   看到宋庭梧和沈昔昭的一刹那,易决明的脚步顿了一顿。脸上的笑容也僵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五章   沈昔昭看着这七八步的距离中,易决明的表情就像演了一出完整戏剧,从笑容满面到惊诧再到轻蔑最后恢复笑容满面,不禁有些震撼。   易决明春风满面地跟众人打了招呼,独独漏掉了沈昔昭,好像她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一样。与另外两个女生一起就近坐下了。   沈昔昭倒无所谓,挨着宋庭梧坐下。   酒过三巡,气氛逐渐热络。赵昌好几次想问宋庭梧和沈昔昭在一起的经过,却都被易决明给打断了。她提起了好几个以前的同学,问现在在做什么。一聊起同学八卦,大家纷纷打开了话匣子。   留学生中极品本来就多,大家互通有无,将读书时候的奇葩事迹以及回国以后更奇葩的事迹混在一起,笑个不住。   说到后来,又纷纷怀念起读书的时光。   沈昔昭一句也插不上,也不知道他们说得是谁,笑点在哪里。难免无聊,便专心吃东西。   另两个女生算得上易决明的闺蜜,虽然不知道沈昔昭底细如何,但是看易决明今晚的表现她们便可推测一二。首先,这个沈昔昭虽然看上去是宋庭梧的女朋友,但肯定自身背景不硬,不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其次,她得罪了易决明。   其实不用沈昔昭得罪易决明,只要判断出她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这几个女生就天然地不会喜欢她。因为她们可选择的结婚对象非常有限,就是同圈子里的这些男人,而像沈昔昭这样来自外部的漂亮女生散发着让人不悦的侵略味道。   宋庭梧不时在沈昔昭旁边解释一二。沈昔昭微笑倾听,不时感叹一声,心里却着实有点不耐烦。   瞅准易决明喝汤的当儿,赵昌终于有机会问沈昔昭和宋庭梧的情况。还特意指着沈昔昭给易决明她们介绍:“你们后来的不知道,这是嫂子。”   易决明放下手中调羹,轻轻地冷哼了一声,笑着问:“原来是嫂子,我还以为是邻居大姐。听说你是四川来的?”眉毛微微扬起,轻蔑地再明显不过。好像说的不是从四川来的,而是贫民窟来的。   众人一脸不解,先是带着探究地打量了沈昔昭一眼,立刻又看向易决明。   她微微一笑,故作惊讶:“大家不知道啊?前两天我遇见黎阿姨,阿姨很担心,说有个邻居大姐最近老跟庭梧一起,还叫我劝劝你。”说完,目光落在宋庭梧脸上。   她对宋庭梧是不抱期望了。得不到又怎样?起码也要让所有人看看他是多有眼无珠,找一个家世平平的普通人不说,年纪还这么大!   以后,宋庭梧在这个圈子里也就是大家茶余饭后的笑料。   “啪”一声,全场一震。宋庭梧脊背挺直,盯着易决明。众人俱被震慑。易决明亦心头一骇,连接下来要说的话都吞了回去。   气氛骤然降至冰点。   沈昔昭却突然轻轻一笑,牵住宋庭梧的手,对着易决明到:“我比庭梧大三岁,应该比你也大,我不介意你叫我一声大姐。以后记得都要这样叫噢。”   “上回你来家里找庭梧,他恰好不在,真是可惜没有喝上你送的汤汤水水。不过以后你不用这么费心再做这些事,因为我们请了个阿姨每天来做饭。”   绵里藏针,杀人不见血。   易决明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   骄傲如她,虽然喜欢宋庭梧却从未承认过。甚至连在闺蜜面前,说的也都是谁又追她不成,谁又送了昂贵礼物被她扔掉。   谁能想到,她在私底下竟然苦追宋庭梧不成!还甘愿当小三,撬墙角!   难怪如此针对沈昔昭!   席间气氛陡然一转。   易决明绷不住,眼泪就掉了下来,将手中餐巾一扔,抓起包跑了出去。两个闺蜜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又一起看了宋庭梧一眼。见他丝毫没有动身的意思,只得一起出去追易决明。   现在的氛围也不太适合若无其事继续吃下去。宋庭梧站起来,对赵昌说:“不好意思搞成这样。我得回去跪搓衣板了!你哪天走?我叫司机送你去机场。”   赵昌也颇不好意思:“明天就走了。你下次来北京我们再聚。”   刚出包厢门,宋庭梧就一把将沈昔昭扯到自己怀里,感叹道:“没想到,你说话这么毒!”   沈昔昭得意一笑:“都知道我是大姐了,还敢惹我!”   ——————   沈昔昭欢快地打包了一箱行李跟着宋庭梧去杭州。   也不知道宋庭梧上哪儿找的,定的酒店格外好。不是常见的五星级连锁,而是所谓精品酒店。在一片茶园后面,中式庭院风格,颇有些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觉。   白天宋庭梧出去忙,沈昔昭就留在酒店里。坐在廊檐下看看庭中绿树,发发呆,晒晒太阳。心想果然跟着土豪有肉吃。   晚上去吃饭的地方是一家私房菜馆,藏在幽深的小巷子里。他们手牵着手沿着小路一直走,看晚霞染红了半边天空。   有一瞬间,沈昔昭希望这路没有尽头,他们就可以这样一直走下去。   她在脑子里悄悄构思画面,想以后一定要把这情景画出来。   到她希望这路快点结束的时候,肚子已经饿的实在受不了了。   吃完饭回到酒店,天已黑。宋庭梧开着电脑加班。沈昔昭在一旁带着耳机看视频。看完一集,瞥了一眼屏幕,已经十点多。   她摘下耳机,凑到宋庭梧身边,跟他说:“我要洗澡了。”   宋庭梧一手按着鼠标,点点头,示意知道了。   沈昔昭见他不为所动,索性说得更直白点:“晚安。”   宋庭梧又点点头,还是没动。   沈昔昭索性半跪在他旁边,用心疼的口气问:“要加班到很晚吗?”   宋庭梧这才稍微有了动静,弯下腰,像安抚猫咪般亲了亲沈昔昭的额头:“乖,我看完这些材料就来和你玩儿。”   沈昔昭真的不能忍了!哗一下站起来,说:“我的意思是我要洗澡睡觉了,你可以回你房间加班啦!”   “哦……”宋庭梧又侧回身子,专心致志滑动着鼠标,半天才幽幽飘出一句:“只够钱定这一间房啊。你让我回哪里去?”语气还颇无辜。   沈昔昭很诧异:“你不是土豪么?怎么只够钱定一间房?”   宋庭梧压制住内心想笑的冲动,认真到:“出差走的是公司账目。你又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怎么能额外帮你订房间呢?所以你只能睡在我的房间!”   道理是这样没错。可这不是明摆着当沈昔昭是无知妇孺嘛!她龇牙咧嘴道:“宋庭梧!你是故意的吧!就算定一间房也可以有两张床啊!你看看……”说着指了指那张松软宽大的床:“只有一张,怎么睡?!”   宋庭梧还是很无辜:“一起睡啊!”说完还冲沈昔昭眨了一下眼睛,灿烂一笑:“这是特别给你的福利。”   沈昔昭简直要撅倒!   太无耻了!   半晌,沈昔昭低下头,扯着宋庭梧的袖子,低声说:“我们在一起才一个星期不到,就躺一张床上,是不是太快了点?”   宋庭梧深吸一口气,转过身,突然勾住沈昔昭的下巴:“你要是再用这样的表情说这样的话,也许我们的进展会更快一点。”   闻言,沈昔昭立刻跑到房间另一头,从箱子里拽出睡衣,再迅速跑进卫生间。啪一声反锁上了。   接着里面传来哗哗哗的流水声。   ———————   宋庭梧笑着摇了摇头。他的事情确实多。等他关了电脑,走到床边时,沈昔昭手里的Ipad已经滑到了床沿,头歪在枕头上,半睡半醒的。   他将Ipad拿去桌上放好,又将枕头放下,把沈昔昭的头正了正,扶她睡好。这才走进卫生间去洗澡。   刚刚扶头的时候,沈昔昭就惊醒了。可是闻到触手可及的味道,心里紧张,没敢动。这下听见卫生间里传出的水声,紧张得更是心里咚咚直跳。   一会儿不会发生什么吧?   她拼命闭紧眼睛,可是眼前还老是出现宋庭梧没穿衣服的画面。她越想越紧张,好像宋庭梧真的就要□□走出来一样。   等宋庭梧洗完澡,吹干头发走出来。沈昔昭双眼悄悄睁开一条缝,小心翼翼偷看了一下。睡衣穿得很整齐,还是长袖长裤,连个肩膀都没露。   一时之间也说不出是放心还是失落。   只是很想叹口气。   一感觉到床那边有了点动静,沈昔昭立刻又闭好眼睛,蜷得像只小狗般,装睡熟。   宋庭梧躺好,长臂一伸,打算将沈昔昭捞过来。   一捞没捞动。   他心知肚明地一笑,在沈昔昭腰间挠了两把。沈昔昭立刻笑着扭动起来:“唉……唉……臭流氓!”   “不是睡着了么?”宋庭梧笑着问她。   她撇了撇嘴没说话。   宋庭梧手上用劲,终于将她一把抱进怀里:“放心,只是睡觉,不做其他的。明天还要早起。”   沈昔昭认真地看宋庭梧那张英俊的脸,眉目之中确实有些疲倦之色。便乖乖靠在他的肩头,不再挣扎。   宋庭梧突然说:“杭州的事情结束以后,不回深圳,我们找个地儿玩儿几天。反正你的年假不还没用完么?”   “好啊好啊!”沈昔昭倒是很雀跃,高兴了几秒钟,转而又担心起来:“你有时间么?”   宋庭梧挑眉一笑:“我是老板,当然说放假就放假。”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六章   十一月,全国几乎都冷了,宋庭梧干脆带着沈昔昭去了云南。由于时间短,来不及去游人稀少的村落。直接订了张机票,从杭州起飞,经昆明中转,最后到大理。   游客没有想象中多。可满大街还是不少穿着花裙子的姑娘和冲锋衣的男人,几乎人人背一个单反。   宋庭梧这几年一直急匆匆地忙于追赶时间,第一次来这种所谓的文艺古城。沈昔昭去的倒是多,凤凰、西塘、乌镇、丽江等等。大同小异。街边永远是买着各色小商品的商铺,号称民族特色,但是苗族为主的凤凰跟纳西等族为主的丽江怎么卖的东西都一样?!   虽然商业化已经渗透进这些古城的每一块石板,但是这些地方仍然有一种奇异的让人放松的魔力。似乎人到了这里,就能可劲儿作,可劲儿矫情。   看着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沈昔昭想大概是因为每个人脸上都有荷尔蒙骚动的痕迹。   客栈在双廊,洱海边上。在大理匆匆逛了一圈之后,两人包了辆车去双廊。   这样让人蠢动的地方,又是这样两情相悦的人,沈昔昭也没好意思再多说,直接定的一间房。不过有两张床。   到双廊时,已经晚上九点多。   两人放了行李,下楼问附近有没有什么吃东西的地方。前台说了半天,也没说清楚。两人就决定自己出去逛一逛,看顺眼了便进去。   街道上几乎没人,街灯昏暗,树影之间浮动着月光。   宋庭梧牵着沈昔昭的手,踩着一地斑驳细碎的阴影,像探险一般。走到僻静处,世界仿佛只剩下这一对人。   后来终于看见一家还未收摊的小吃店——一看就是针对游客开的,木桌上铺着蜡染桌布,还点着蜡烛。店内灯光暧昧,烛火一摇一晃,像摇着人的心思。   东西当然是不怎么好吃的,两人吃了一口,相视一笑,吐了个舌头,再吃了几口,实在吃不下去,买了单回酒店。   穿过一条小巷,越来越吵闹的声音传过来。沈昔昭探头探脑的:“是不是到酒吧附近了?”   宋庭梧精神一振奋,说:“走,去喝一杯。”   已经没有沙发卡座,两人便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坐下。舞台上有乐队在唱歌。主唱是个清瘦的男人,头发剪得很短,看上去清爽利落。   唱的是齐秦的《夜夜夜夜》。深情又性感。   沈昔昭不禁多看了两眼。   宋庭梧突然伸手将她的脸转过来,略微不满:“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   沈昔昭赶紧喝了口鸡尾酒,转移话题:“这酒甜甜的,像喝果汁一样。”   宋庭梧趁机教训她:“男人专用这酒骗小女生,喝的时候以为跟果汁一样,几杯下肚,北都找不着。”   沈昔昭撇撇嘴:“我又不是无知小女生,再说,我的酒量……”余光瞥见宋庭梧表情越发严厉,似乎要长篇大论的架势,识趣地转了个话题:“我去下洗手间。”。   一曲终,好像有人点了首快歌,酒吧里更加热闹起来。突然一个穿紧身迷你裙的姑娘跳起了舞。   起先还在人群外围。有人看见了,就鼓掌让路。姑娘越跳越到了中心地带。舞姿奔放性感。酒吧里的男人们越发high,鼓掌的,起哄的,笑的。舞台上的乐队也兴奋了,把吉他弹得那叫一个行云流水。   没想到那姑娘越跳又越往边上去,而且离宋庭梧越来越近。最后索性围在他身边跳起了贴身舞。   人群里爆发出更吵闹的起哄声。   有懂行的知道这姑娘是最近有名的人物。在双廊待了有一两个月了,每天晚上混迹各家酒吧。据说舞跳得好,活更好。酒吧老板都喜欢请她过来,因为她一来,必然吸引大批单身男青年闻风而动。   沈昔昭从洗手间出来,没找到擦手的纸,还翘着一双手等水干。没想到酒吧里俨然换了个场景。   浓妆的妖艳姑娘围着宋庭梧跳得正欢。   而宋庭梧端着酒杯,笑得还挺得意。   她也没往那边去,而是突然走上了舞台,跟主唱说借下话筒。   “喂,那边那个穿格子毛衣的帅哥,约吗?”   经过话筒扩散放大后的声音又突兀又勇敢,舞台上一脸笑容的沈昔昭像个勇往直前的战士。   众人皆诧异回头,长长短短的目光全落在沈昔昭身上。   宋庭梧侧头一看,惊诧了两秒,脸上便控制不住地笑开了。他从凳子上起身,遥遥晃了一下手中酒杯,朗声到:“约!”   “嗷……嗷……嗷……”人群中爆发出巨大的起哄声,调笑声。   跳舞的姑娘兴致缺缺地停了下来,心道到嘴的鸭子给飞了。可也敬佩沈昔昭的勇气,远远比了个好样的的手势。   沈昔昭从舞台上下来,穿过起哄的人群,万众瞩目之下一把牵起宋庭梧的手往外走。   身后爆发出更大的欢腾声。荷尔蒙的味道似乎扑到了鼻尖。   ——————   回到酒店房间,沈昔昭一把放开宋庭梧的手,语带嘲讽:“刚刚有美女献舞,某人挺开心啊……”   话还没说完,沈昔昭只觉得周身被一阵温暖气息包围。双手被宋庭梧一手反剪至背后,头被他另一只手托住。嘴唇上,传来炽热的触感。   当身体逐渐向后倒在床上时,沈昔昭觉得她像一盒被打开的糕点,无助又充满着隐秘的期待。   在一片湿热而混沌的虚无中,宋庭梧忽然看见了那个夏天。他和沈昔昭坐在甜品店里,看玻璃窗外大雨滂沱。他一直记得那时候的少女的侧颜,略微向下的睫毛,琥珀色的瞳孔,挺而细巧的鼻尖,以及鼻尖下微微开启的嘴唇。   那时候,他就很想试一下那样的嘴唇,会是什么味道。   ——————   噼噼啪啪……   沈昔昭是被雨打窗户的声音惊醒的。昨晚忘记关窗,半夜时突然下起大雨。清凉的风从窗户里大片地灌进来。   她睁开眼睛,朦朦胧胧地往外看。窗外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露在被子外的肩冷得直起鸡皮疙瘩。她瑟缩着往被子里钻了钻。   碰到一角火热的皮肤,便伸手摸了摸,暖得似炭炉一般。于是整个人都往那边靠了靠。   宋庭梧嘟囔了一声,大手一挥,将沈昔昭整个人紧紧包在被子里。他则飞速地下床,跑到窗边,伸手关窗。   夜风吹在脸上,让人瞬间清醒。手指碰到窗框上的雨滴,凉而润。不远处的湖面与夜色相溶。而在距他不到三米的地方,有松软的床,有软玉温香,有他得偿的夙愿。   那一瞬间,他的笑容盛过窗外山风满怀。   咔哒。   窗户落锁的声音。   他转身,对着黑暗中模糊的窗影,再次一笑。   ——————   沈昔昭从被子里探出头来。窗外的雾气似乎渗进了屋子里一般,带来乳白的颜色。她有些不好意思地看了看身旁熟睡的人。更不好意思地想起网上看的一个段子。   不要指望小鲜肉能做任何事,但他们能做一整晚。   尽管此刻腰酸腿软,沈昔昭裹着被子忍了半天才没笑出声。想她今年追《今天不上班》追得正欢,自己就钓了这么一个身体倍儿棒的小鲜肉。有一种被天降幸福砸中的眩晕感。   宋庭梧睡眠浅,早就感觉到身旁的人似乎全身颤抖。闭着眼,伸手拍了沈昔昭的脑袋一下:“一个人乐什么?”   沈昔昭转了转眼珠,从宋庭梧的大手下露出小脑袋,得意地说:“想起了一个段子。”   “嗯?”宋庭梧用疑问的语气示意她继续说。   沈昔昭憋着笑将刚才的段子说了一遍,末了总结道:“据说是麦当娜说的,果然是娜姐,好有阅历和道理!”   半梦半醒中的宋庭梧突然整个人都清醒了,翻了个身把沈昔昭压在下面,笑着问他:“你是暗示我继续吗?”   沈昔昭笑着推开他:“疯了你!”一边说,一边从他身下溜下床,抓了宋庭梧的外套披上。推开阳台的门。   天没放晴,阴阴的。冷风一激,浑身上下都起了鸡皮疙瘩。可是沈昔昭的心情前所未有得好。看洱海上腾起的苍茫大雾,不知为何很想大声唱一首《沧海一声笑》。   宋庭梧穿上裤子,没顾得上穿衣服就跑了出去,从后面一把抱住沈昔昭:“想什么?”   沈昔昭回过身,赶紧脱下外套批在宋庭梧身上,自己则紧紧靠在他胸前。   “我想以后在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开一家客栈。半年在这里当老板娘,还有半年去满世界地画画。”   宋庭梧的下巴抵在她的头上。目光灼灼。他一直都是这样想的,和她一起看遍这个世界。   此刻,他觉得前所未有得春风得意。他有一个世界,也有他最想要的女人。苍山洱海近在眼前,胸中豪气干云。   他温柔而畅快地说:“你想要的任何生活,我都可以给你。”   “哎哟……”沈昔昭突然叹了一声。   宋庭梧着急地问:“怎么了?”   “嘿嘿,腿软……”   ——————   洱海边的日子,像被缩短了一样。沈昔昭又多请了几天假,宋庭梧也推迟了上班日期。然而假期总归要结束,而且结束得让人措手不及。沈昔昭几乎都想不起深圳的模样。以前到底是为什么坚持一定要朝九晚五,一定要按部就班?   她好像在宋庭梧的糖衣炮弹里沦陷了。   两个人手牵着手上飞机,像一对刚放学的小学生。沈昔昭用Ipad看电影,缓存里刚好只有一部《一代宗师》。   虽然看过了,但聊胜于无。依旧看得津津有味。   宋庭梧也凑过脑袋来看。   看着看着两人就聊了起来。   沈昔昭爱死里面的桥段和画面。永远无法说出口的爱和牵挂。   而宋庭梧不以为然,一口咬定作为动作片,动作场面不好看。   沈昔昭指着屏幕:“怎么不好看,很好看啊!”梁朝伟在雨中和众人开打,雨滴落在地上,仿若画卷。   宋庭梧撇撇嘴:“这是咏春吗?我觉得甄子丹在叶问里打得比较好。”   一句话简直点燃了沈昔昭。她脱口而出:“这能是放在一起比的电影么?!”她简直无语了,完全不同类型的电影,毫无可比性!   宋庭梧也很无语,明明甄子丹的动作戏更有说服力!   两人都哼了一声,互相懒得搭理。   航程不够长到让两个人生完气。下飞机时,沈昔昭侧着头,故意走在前面。宋庭梧跟在她后面,越想越觉得莫名其妙。怎么会好好的因为一部电影就搞成这样?   等行李时,沈昔昭凑在传送带前,眼观鼻鼻观心,看得那叫一个认真。   突然感到一只手牵住了自己。十分熟悉的感觉。她低着头,没忍住,轻轻一笑。迅速转过头,笑意还没来得及收住。   突然几个大汉扑上来,围住宋庭梧。   “我们是公安局经侦队的,需要你协助调查。” 作者有话要说:  病了几天,就停了。接下来会一路冲向结局的。   ☆、第五十七章   宋庭梧看上去很平静。他轻轻放开沈昔昭的手,对她笑了笑:“没事,你回家路上小心。”   心里却如临深渊。他做过很多事情,灰色地带,打擦边球,哪一件过了线?眼前的这些人,他们知道的有多少?为何他事先一点风声都没有收到?一向胸中有丘壑如他,突然之间失了分寸。   可是他的慌乱不应该表现出来。顺从地离开之前,他回望了沈昔昭一眼,眼神十分坚定。   沈昔昭紧张地双手握拳,没发觉掌心已经湿透。   那几个警察对宋庭梧的镇定表现也颇为吃惊。不是第一次这样突然带走一个人,只是没有人像他这般镇定自若。而且他还这么年轻!研究案情时,早就查清宋庭梧的底细了,今年不过24岁,管着几十亿的资金。看来,果然不是一般的人物啊。录口供的心理战有的打了!   目送宋庭梧离开,沈昔昭心急火燎地拿了行李就往机场外跑。一边跑,一边给宋庭梧的司机打电话,问清楚他的位置之后,急匆匆按电梯去停车场。   司机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见只有沈昔昭一个人,问了句:“宋总呢?”   沈昔昭担心消息扩散对宋庭梧公司不利,就没说实话,只说:“他有应酬先走了。我们先回他爸妈家。”   司机不疑有他,载着沈昔昭朝识趣疾驰而去。   坐在后座上的沈昔昭禁不住浑身发抖。眼前一再出现最后宋庭梧离开的样子。她仔细回忆他的每一个表情,是不是有什么暗示?   在她还没来得及理清纷乱思绪的时候,司机已经停了车:“沈小姐,到了。”   沈昔昭略有些呆呆的,回过神来:“这么快……”   司机不禁看了沈昔昭一眼,心道今晚这沈小姐怎么有点怪怪的,好像心不在焉一样。又一想,宋总去应酬了,她一个女人肯定胡思乱想不开心。不由得便想为宋庭梧说两句:“沈小姐,你别担心,我们宋总在外面从来不乱来,连逢场作戏都不肯!”   “啊……?”沈昔昭颇诧异,顿了几秒才明白,黑暗中笑得有些苦涩。她自己从后备箱中拿出行李,告诉司机:“你先回去吧,太晚了。”   司机猜沈昔昭要在这里等宋总回来,便说:“好,我送您进去。”   沈昔昭赶紧摇摇手:“不用了,就两个箱子而已。我拉着就行。”   见她十分坚持,司机只得先行离去。   沈昔昭拉着箱子朝宋庭梧家走去。才走到单元楼下,听见有人开门说话的声音。声音很熟悉。   是易决明,声音里有些惶急:“我车子就在小区里停着,我开车吧。去公安局的路我也熟。”她旁边是黎美娟和宋长风,皆是一脸焦急。   沈昔昭的脚步猛然顿住了。她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得到了消息。也没想到易决明会在此时出现。如果有她出面,会不会对宋庭梧的事情有很大帮助?   而她自己,若再纠缠在里面,易决明会不会一气之下不帮宋庭梧?   眼看着他们从前面的小路走过。沈昔昭到底没有现身。   ————————   这一个星期沈昔昭都跟失了魂一样,杨总实在没忍住,中午休息前叫她到办公室,笑着敲打了一句:“休假结束了,心也得收回来。”   沈昔昭立刻道歉:“对不起,我会注意的。”   出了杨总的办公室,心中却在算离宋庭梧进去已经整整一个星期了。他没打电话,说明仍是不能联系。   沈昔昭还偷偷去过一次公安局,可是不予探视。   她急得在公安局门口直掉眼泪。她从来没想过,有一天会如此无奈又无力。不能探视,不能交流,完全不知道他现是什么处境,甚至不知道她被调查的罪名是什么。就像陷入了深渊里,前面一团黑暗。   她觉得她是坐以待毙的板上鱼肉。   她完全地失去了宋庭梧的任何消息。   沈昔昭走去洗手间,神思恍惚。连顾城从她旁边经过都没看见。   顾城十分诧异,连叫了好几声:“沈昔昭!沈昔昭!”   她这才回头,竟然是顾城!   “你怎么在这儿?”   顾城不满地撇了撇嘴:“怎么了?没看见还是不认识我了?”   眼前的顾城倒是跟以前很不一样了。穿神色西装,戴边框眼镜,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   毕竟曾经是关系那么好的朋友,沈昔昭露出难得的笑容:“没看见,也没想到。你来……?”   顾城笑笑,走近沈昔昭,仔细看了看:“怎么好像愁眉苦脸的?还嫁不出去,发愁呢?”   沈昔昭嗤了一声,不跟他计较:“到底来做什么啊?”   顾城却叹了口气:“讨论公事啊,看看能不能把公司搞上市。”   “咦……你爸不是坚决反对上市么?”沈昔昭记得以前顾城跟她吐槽过他爸乡镇企业家的形象。   顾城又叹了口气:“二代不容易啊……上市也算点功绩,好让人服气哪……”   沈昔昭听他说得简单,只怕里面又有很多不足为外人道的曲折,只得笑笑:“加油!”   “有空再请你吃饭,我得……”说着,朝另一头的办公室指了指。   沈昔昭摇摇手:“拜拜”。   ——————   宋庭梧一连多日不曾来上班,又有公安局的人来封了办公室,带走了电脑以及其他一些资料。梧桐基金内部早已传言纷纷。   副总裁李源出面,召集所有人开会,简单通报了情况:“宋总因为个人问题被带走调查,和公司无关。大家不要杞人忧天,该做什么照旧做。”   梧桐基金是合伙制公司,几个合伙人有私底下开了个会,任命李源为代总裁,暂时全权处理公司事务。   后老公安局的人又来了几次,分别找李源、其他合伙人以及宋庭梧的助理谈话。事情不仅毫无熄灭的迹象,反而似乎越来越严重。   公司有几个合伙人是不管事的,最初是看宋长风的面子才加入进来,听到宋庭梧出事的消息,都有些动摇,似乎有退出的意思。   宋长风此时根本顾不上来来儿子的公司稳定局面——他自己公务在身,不方便插手。此刻更重要的是上下活动,搞清楚庭梧现在的处境。   公安局、检察院的人他都见到了。   调查取证已经差不多完成。   检察院负责公诉的一位副检察长搭着宋长风的肩膀,低声跟他说:“老宋,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能帮的忙我肯定会帮你,但是现在是什么情形,你比我更清楚。那谁,那样的背景,还不是说抓就抓了?易局也跟我提过,但是真没办法,肯定是要批捕的。”   “那几个问题,主动交代,退还钱款,量刑会轻一点。”   是夜,宋长风留在四十五楼的办公室,看着窗外霓虹璀璨,哭了一晚。   一周后,宋庭梧被正式批捕。   黎美娟听到消息,当场晕厥。   易决明抱着她妈妈,失声痛哭。   沈昔昭,一无所知。   ——————   消息逐渐走漏。梧桐基金创始人宋庭梧被带走调查,被批捕见于报端。一时金融界大哗,,私募圈人人自危。   沈昔昭在网上看到批捕的消息。有媒体做了不过几行字的简讯。也有媒体将宋庭梧大起底,发家过程,收购方舟文化的手段,包括梧桐基金现在的运营情况。文章里描述的宋庭梧一点也不像那个跟她在洱海边共渡日夜的男人。   他们都只看到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在股市中如何吸血,只看到他身后金光闪闪的数字。可是,只有她知道,衣衫单薄时,他的双手亦会冻得需要人温暖。   她伏在电脑前,眼泪打湿了整片衣袖。   ——————   历时半年,法庭最终宣判。宋庭梧操纵股价,□□交易,处三年刑罚。   这一次的消息不如他被批捕时闹得动静那么大。因为所有人都做好了心理准备,只是不知道到底是几年。   尘埃落定。   宋庭梧走进灰色的监狱。他似乎已经习惯了这种被拘禁的生活,已经半年了么?他的下巴依旧剃得干净,发型变成很短的板寸,囚衣不太合身。   他等来的第一个探望不是人,而是一封信。   ——————   这一切简直是按照林易北导演的剧本在进行。除了最后的宣判,他还以为能判五至七年,没想到只有三年。   不过,三年也够了。足够摧毁任何一个自以为强大的人,和任何一段感情。   他从办公中的抽屉中拿出那封早先截留的信。沈昔昭的亲笔信。等的就是这个机会。就像他一直以来的布局,一击必中。   狱警把信拿给宋庭梧,告诉他是一位沈小姐送来的。   他有点紧张。所有事情发生以来,他觉得他从未恐惧。他知道按照规则,应该如何渡过这三年,他也知道,将来出去如何重新站起。   他只是不知道,应该如何面对沈昔昭。一直以来,他有足够的自信,给她世人欣羡的生活。可是,现在的身份和处境,有资格叫她也身处谷底,等他三年么?   打开信纸的手指,敏感得像振翅的蝴蝶。   一行行看过。   ……   换句话说,最好他本身不是你必须应付的惊涛骇浪。   于我而言,你便是惊涛骇浪。   ……   他将信纸重新小心翼翼地折好。眼中一片澄澈,瞳孔仍是漆黑如墨,只是仿佛有了深不见底的沉渊。   半年以前,他曾豪气干云,他以为他拥有世界,也拥有最想要的女人。   半年以后,他,一无所有。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八章   虽然人心惶惶,但是好在李源安抚及时,梧桐基金并没出现恐慌之下的离职风波。虽然接连有合伙人退出,但是他已经宣布会有新的资金方进入。   只是没有一个人想到这新的资金方居然是魏光明。   宋庭梧的助理小王尤为心惊。他清楚记得当年宋庭梧是如何明着与魏光明合作,暗地里却收购方舟文化股份,最终将方舟文化从创始人魏光明手里一举夺得的事情。   现在,魏光明是打算卷土重来,一雪前耻么?   而李总,怎么会给魏光明这样的机会?!   猜测议论之声在梧桐基金员工内部逐渐沸腾。   然而小人物的声音是改变不了任何事情的。魏光明就和林易北被李源客客气气地请到了梧桐基金的办公场所。   胸大腰细长腿的前台小姐照旧恭恭敬敬给他们每人送上咖啡或者茶。会议室外面的一众小员工貌似盯着电脑屏幕,却无一不竖起了耳朵想要一探会议室的动静。   事情进行得很顺利。魏光明注资梧桐基金,成为最大资金方,任董事长。林易北担任总裁。李源请辞。   梧桐基金更名方舟资本。   金融界再次震荡。林易北作为并购基金并购了另一只并购基金的第一人被广泛报道,声名鹊起,一时成为金融圈炙手可热的新贵。   魏光明则重新入主方舟文化,再次担任董事长。接着方舟文化人事地震。宋庭梧一手组建的管理团队被悉数清理出场。公司从上到下大清洗,再次全盘换为魏光明的人。   李源走之前最后见了一次林易北。他气急败坏,风度大失。因为按照之前的计划,林易北向他许诺赶走宋庭梧之后,由他接任总裁之位。   林易北惬意地喝了一口手中啤酒。丽思卡尔顿的行政酒廊在三十多层,玻璃窗外环绕着深圳中心区的夜景。酒廊里人也不多,只有几个鬼佬咿咿呀呀说着英语。   李源却毫无喝酒的心思。他怒目圆睁,质问林易北:“你这是过河拆桥!我帮你搞到了宋庭梧的举报材料,转过脸却要把我踢走!我告诉你,我不是这么好打发的!”   林易北顿了一会。如李源所说,他能帮助外人收集宋庭梧的犯罪材料,谁知他有朝一日是否会掉过头来对付自己?这样的人怎么能留在身边?   他又喝了一口酒,面上带着一丝笑意:“李总,话不能这样说。你去天桥资本一样是做总裁。在那里做跟在这里做,有什么差别?”   当然有差别!天桥资本管的那点钱还不够方舟资本塞牙缝的!   李源冷笑了一声。   林易北继续好脾气地劝他:“大家还是朋友,将来还要合作。前几天有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总还跟我说想投一家并购基金,我已经向他推荐了你。怎么样?改天一起吃个饭?”   听到这话,李源方才还怒气冲冲的表情收敛了一半。半晌,不情不愿地点了个头。   林易北举起酒杯,轻轻碰了一下李源的酒杯,笑得春风得意。   ——————   沈昔昭申请探监,却被宋庭梧拒绝了。整整七个月,她未见过宋庭梧一面。   她觉得不可置信,在电话里反复向监狱的人确认:“我叫沈昔昭,宋庭梧真的说不想见我吗?你有没有向他说清楚我的名字?不然你再问一遍他?不可能!他绝对不可能说不见我……”   她的话未完,那头已经不耐烦地挂了电话。   听筒里突然空落落得让人揪心。   她深呼吸了几下,才将眼泪逼回去。脑子里乱哄哄的,像有千军万马踏过一样。她其实已经什么都不想知道。不想知道他到底做过些什么,甚至也不关心他的罪名有多严重,或者三年到底会有多长。   她心心念念只想再见他一面,告诉他,为了以后可以和他见无数面,她会安安心心地等着他。   于是她慌慌张张地穿上鞋,取了车,在导航上调出监狱的位置。她认真地听导航的每一句指示,小心翼翼地开到监狱。   开了一个多小时,和想象中不一样。出现在视野里的时一栋高而且新的行政大楼,那后面应该有灰色的高墙和电网。   可是面对面的狱警并没有比电话里的热情,依旧是冷冰冰的拒绝。   “他说不想见你。”   沈昔昭的声音带着哭腔:“我是她女朋友啊……”   狱警没有说话,再哭闹撒泼的场面他都见过,仍是公事公办的语气:“你和我说这些没用。不是我们不让他见你。请出去吧,不要妨碍我们办公。”   倒是不远处一个正在喝水的女狱警看了有几分动容。她冷眼看着,无论是说话,还是打扮,正哭着的沈昔昭都是一个受过良好教养的正经女人,男朋友坐了牢,她也还有情有义要来见面。哭的这样子,真是可怜哎……   女狱警便拿纸杯倒了杯水给沈昔昭,把她叫到一边坐下,跟她说:“你男朋友大概是刚进来,还没调整好心态。你别着急,过些时间再来看看。好多人刚来时,谁都不见的。”   沈昔昭擦了擦眼睛,稳了稳情绪,低声道:“不好意思,我……”   说着,余光瞥见大厅那边进来一个女人。长直发,荷叶边真丝衬衣,伞裙,黑色高跟鞋下露出若隐若现的红色。不是易决明是谁?   她去窗口处办理了手续,就跟着那个刚才冷漠拒绝沈昔昭的狱警走了进去。   沈昔昭心里一沉。双手不禁用力,将纸杯里的水全都挤了出来。她慌张地起身,也顾不上擦身上的水迹,,对女狱警说:“谢谢您,我下次再过来。”说完,落荒而逃。   女狱警倒是张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猜测难道看着好端端的,其实神情不太正常?   沈昔昭走得十分狼狈。所以,只有她,才是宋庭梧不想见的人么?   ——————   林易北约沈昔昭吃饭。在装修精致的高档餐厅。   满桌珍馐,沈昔昭看着水杯里沉静的水面,有些食不知味。眼前的林易北真是不太一样了,从前还只是青年才俊的气息,现在举手投足间俨然是成功人士的志得意满。   林易北轻轻晃了晃杯中红酒,关心地问沈昔昭:“我看你吃的不多,口味不对么?”   沈昔昭笑笑,用万金油理由:“很好吃,只是我在减肥,不敢多吃。”   林易北略有点心疼:“再瘦,人就没了。”顿了顿,又说:“找你出来,是有点事情想和你解释。”   沈昔昭自嘲一笑:“林总太客气了,能有什么事情需要向我解释?”   林易北却很认真:“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我收购了梧桐基金。”   沈昔昭当然在报道里看见了。林易北收购梧桐基金,魏光明重回方舟文化。宋庭梧曾经拥有的一切似乎被瓜分殆尽。   她点了点头:“我看见新闻了。”   林易北接着说:“我知道你和宋庭梧的关系好,不希望你误会。他出事之后,梧桐基金的经营受到影响。我收购只是在商言商的事情,没有任何个人感情参杂其中。希望你……”   沈昔昭没等他说完,便说:“我明白,商界么……总是这样的。”   林易北见沈昔昭表情平静,丝毫没有惋惜或不忿的神色,舒了口气,道:“我一直担心你感情上接受不了。”   沈昔昭轻轻一笑:“你多虑了,这都是和我没什么关系的事情。”   林易北此刻是放心的。他以沈昔昭的名义去探视过宋庭梧,结果被拒绝了。也是,如果换做是他,处在这样的境地,又收到了那样的信,无论如何也不会再想见面的。   沈昔昭大概很受伤罢。   可是,这样的伤总会被新的感情抚平。   “下周我们公司有个酒会,你能不能暂时当一下我的女伴?”林易北的语气很诚挚,有着让人难以拒绝的温柔魔力。   沈昔昭微微想了几秒,点了点头。   ——————   回到家,沈昔昭趴在沙发上发呆。脑子里来回播着在监狱遇到易决明的画面。她那么轻松就进去了……   趴了一会儿,手机响。她接起来一看,是黄鹿鹿。   黄鹿鹿的声音很低沉,担心地问:“昭,你还好吗?”   沈昔昭的声音闷闷的,不知道是在问黄鹿鹿,还是在问她自己:“他为什么不愿意见我呢?”   “今天我看见易决明了。她办了手续就进去了。她应该见到了吧。他们会说些甚么……”   沈昔昭的话里有一种无主孤魂的落魄和空茫,让黄鹿鹿一颗心揪得发疼。她突然又有点生气,为什么一段不管什么样的感情,总是会让人受伤?虽然她对宋庭梧的印象不错,可是沈昔昭才是她的闺蜜,才是她最关心的人。对她而言,如果宋庭梧能让昔昭幸福,那他就是一个好男人。如果不行,那就是一个渣男!   “沈昔昭!你现实一点!现在他被判了三年,难道你打算一直等下去吗?等他出来,你就三十啦!那时候,他还要不要你都不一定。你,要怎么办?”   “再说,你不是跟我说过,三年,以他的罪名来说,算判得轻的。你不是也说过那个姓易的背景雄厚么?你怎么知道他们没有通过这次患难就见真情了?也许他们已经达成某种默契!”   沈昔昭的心像坠入了深渊。她一直隐隐担心的,但始终不敢想象的事情被黄鹿鹿一语道破。   她对着电话,狠狠地哭。   哭得那一头的黄鹿鹿也鼻酸哽咽。   半晌,沈昔昭才拖着哭腔,说:“不管以后怎么样,从前他到底给过我最深切的幸福。你放心,我自有打算。”   ——————   那个下午,易决明在监狱里见到久违的宋庭梧。   尽管穿着囚服,尽管是在那样压抑的场所,尽管眼前的男人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挫折,可是他的眉目依旧锐利,依旧是在人群里让你能够一眼就看到心里去的男人。   宋庭梧从容地笑笑。安静而温和地听易决明说完所有担心,以及家里父母的情况。   末了,他对易决明说:“你以后不要再来了。好好找个男朋友,谈场恋爱,不要再想着我。”   易决明的脸涨得通红,还想解释些什么。   宋庭梧却没给她机会,接着说:“我知道你为了我的事情尽了心力。我真的很感谢你。我一直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可也只是朋友。我对你,永远都会做到一个朋友该做的一切。而我爱的人,始终是沈昔昭。”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五十九章 捉虫   拿材料经过总裁办公室的时候,小王不禁有些恍惚。以前宋庭梧经常站在落地窗前,一脸欣羡地看窗外阳光,无奈地感叹,我们都只是给生活打工唉~有时候他也会毫无顾忌地嘲笑对手们简直蠢得可笑。   很多次小王默默地愤愤不平,心说老天爷对总裁也太照顾了,让他命这么好,活得如此飞扬洒脱。   可是现在,办公室里换了个人。从前那个老爱指使他做事的宋庭梧换成了彬彬有礼的林易北。   小王的心里怎么就这么不舒服呢?!   他没想到,更让他不舒服的还在后面。   晚上,公司一个与潜在客户不太正式的酒会上,沈昔昭竟然以林易北女伴的身份出现了!   沈昔昭和总裁去云南的机票还是他定的呢!   现在,她竟然就挽着林易北的胳膊出现在众人面前!还化着那么精致的妆,穿露着肩膀的裙子!   看着他们两人走过来,男才女貌,俨然一对璧人,小王心中愤愤,转开了脸,嗤了一声,很是不屑。   林易北是场中的焦点,刚进来没多久就被一群人围住了。连带的,站在他身边的沈昔昭也备受众人恭维。   寒暄之后,沈昔昭觉得无聊,一个人转了出来,刚好碰上站在角落的小王。她笑着打了个招呼。   小王却是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冷嘲热讽到:“沈小姐真是有本事,走了宋总,立马又有林总做护花使者。”   沈昔昭面色一僵。   一句话不够解气,小王继续攻击:“真是没想到,沈小姐竟然是这样的人!”说到这样二字时,语气格外重,恨不能咬牙切齿一般:“宋总对你那么好!你搞那个什么基金会,要不是宋总背后做了股东,你以为那些人轻易就肯掏腰包?!”   “宋总做了好事还不让你知道,怕你有负担!”   沈昔昭一惊。她一直以为基金会的事情是林易北从中帮忙,原来竟是有宋庭梧在背后助力。想起宋庭梧,心中像是有了冰火两重天。酸楚又温暖。   她喃喃讷讷,像是解释给自己听:“我真的不知道。”   小王仍是不屑:“林易北抢了宋总的公司你也不知道?!”   沈昔昭微微垂着头,低声说:“你现在也是林总的员工,说这些话合适么?而且商界不就是这样么?谈不上抢或者不抢,在商言商而已。”   “你……你……”小王气得脸都歪了,大声到:“反正我做到年底就要走了,我怕什么!果然是婊*子无情!”   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昔昭立在当场,一手紧紧拽着裙装一角,才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她站了很久,直到林易北照过来。轻轻环住她的肩,问她:“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有个人带你见见,是我新的合作伙伴。”   “昔昭!”顾城突然走了过来,身边带着一位长腿大胸的美女。   沈昔昭面色诧异地看了看顾城,又看了看林易北,问到:“你们在合作?”   林易北见她神色之中仍有些不可置信,笑道:“有这么吃惊么?是从前方舟文化的一个地产项目,我们合作开发。”   那个地产项目沈昔昭是听说过的。本来是宋庭梧拿的地,做影视基地开发,注入方舟文化名下,股价一路飙涨。   现在,全都易主了。   ——————   听着小王罗里吧嗦忿忿不平地抱怨完,不知为何,宋庭梧居然有想笑的冲动。   他倒了,留下的公司就像一地肥肉,被闻风而动的狼群瓜分殆尽。如果换个角度,倒下的不是他,而是别的人,他也一样会毫不留情地瓜分一番。   这就是丛林法则。   遵循就好,不需要抱怨。   他提醒小王:“你辞职也好。毕竟你曾经是我的助理,留下来只会被当做外人。不如另谋高就。”   临走前,小王还关心地问宋庭梧缺不缺什么东西。宋庭梧摇摇头,告诉他:“我在这里,挺好。”   每天按时起床,干活、吃饭,还有时间看看书。因为早就打点好,狱警们对他挺客气。而且他黄段子说得好,狱友们也都喜欢和他聊天。   可是,今天,他却没什么心情再跟大家说什么黄段子了。他坐在小房间里窄窄的木板床上,想,沈昔昭是和林易北又在一起了么?   他们从前就是男女朋友,现在复合也是理所应当。   沈昔昭之前一直拒绝他,就是因为从最现实的角度考量,他们不合适。他怎么会不清楚,她是多现实的人!   也许,他曾经喜欢过的那个少女,心底有梦想却纠结不敢前行的沈昔昭,早就已经不存在了。   他曾经以为,他无所不能,能做她的盖世英雄,为她屠龙。最终,他也不过是凡人一个。谁都无法去帮另一个人实现梦想。我们,都活在现实里,是棋局之中不自知的棋子。   如果沈昔昭真的选择了林易北。宋庭梧想,他能给的只有祝福。虽然他已经落魄,但还不至于小气到去记恨一个女人。以后,大家就只是各自的一场回忆,再无关联的陌生人!   因为过于干燥,宋庭梧的嘴唇微微起了皮屑。深重的无力感与心如刀绞像突然溃败的洪水向他席卷而来。他的眼中,罩上了更冷酷的霜色。   ——————   林易北去瑞安接过几次沈昔昭下班。一栋大楼,进进出出那么多人,总有人看见两人上了同一部车。也有人看见中午在瑞安附近的饭店里,两个人一起吃饭。   绯闻,很快就传得沸沸扬扬。   林易北自己也觉得八、九不离十了。上一次,他们在一起之前,也是这样,吃饭、看电影,慢慢的,就水到渠成。沈昔昭现在跟他一起出去,也不抢着买单了,总是一副温柔婉约的样子,像个贤妻良母。   不咸不淡地交往了一个多月,有一天晚上吃完饭,林易北突然对沈昔昭说:“你把工作辞了罢。去看一处房子,忙忙装修,以后就专心在家里。”   沈昔昭半天没有说话。低着头,看她的右手。最开始,她想当一个画家,没当成。后来当了一个买画卖画的。她觉得这样也不错,独立自主,也算有自己的工作。现在这个男人不问她想做什么,直接就帮她决定了她的后半生。一副胸有成竹照顾她衣食无忧的模样。   林易北温柔地看着沈昔昭,问她:“怎么不说话?不愿意么?”   沈昔昭笑了笑。才回答:“我想想。”   林易北接着说,语调仍是温柔的,却有着不容置疑的权威:“我这样打算是为我们将来考虑。你毕竟是个女孩子,没必要在外面抛头露面,打理好家庭就可以了。不过没关系,你再考虑考虑。”   沈昔昭又笑了笑。她知道林易北总是这样,温文有礼地说你再考虑考虑,好像有选择的样子。事实上你只能选择他指定的结果。   果然,第二天,刚到办公室,杨总就把沈昔昭叫进了小办公室。   杨总的外套搭在靠椅上,真丝衬衣卷在手肘部位,神色严肃,问她:“昔昭,你真的考虑好了?真要辞职?”   沈昔昭猜是林易北给杨总打了电话。她一时之间不知怎么回答。   杨总见她不说话,以为她还在犹豫,接着说:“昨晚林总给我打了电话,说了你们的事,也说了他的想法。可是我认为,就算要结婚,也没必要辞职。工作对一个女人来说还是很有意义的。”   “我说这些话完全是为你考虑。就算林总能力突出,能够让你衣食无忧,但是有工作,你就和这个社会还有接触,你就还有你独立的世界和追求。昔昭,我们共事几年,我不认为你是愿意躲在几百平的房子里,以丈夫和孩子为中心的人。”   杨总是真的觉得惋惜。沈昔昭是她看好,有心要提拔的人。怎么会突然为了结婚而辞职?!   沈昔昭站着,不自觉的将两手指甲狠狠掐进掌心里,说道:“林易北和我商量过了。因为接下来可能会有很多事情,他觉得我兼顾不了,不如罢工作辞了,专心处理好家庭的事情。我想,他说的有道理。”   听到沈昔昭最后一句话,杨总不禁失望地叹了口气。没再说话,心里却压抑得很。眼前的这个沈昔昭,简直不再是她认识的那个人。   “昔昭,你再认真考虑考虑。”   沈昔昭突然弯了下腰,语气恳切地说:“杨总,谢谢您。”   ——————   宋庭梧听着狱警说顾城的名字,思考了半晌。他确信他实在不认识这个人,也从未听说过。于是,带着点疑问的语气说:“那就见见吧。”   一边是穿着囚服,神情困惑的宋庭梧。一边是穿着精良衬衣,面带笑意的顾城。   顾城先开口:“久仰,久仰。”原来这就是传说中的宋庭梧。穿着囚服,理着板寸,还是帅得晃人的眼。   顾城一直以帅哥自居,不禁瞟了瞟自己衣服,露出必杀笑容,以确定自己不会被宋庭梧比下去,才开始自我介绍:“宋总不认识我。我叫顾城,现在跟天桥资本合作开发方舟文化的影视地产项目。”   宋庭梧陡然直起了脊背,像即将进攻的野兽般,眼中射出锐利的光芒。这个顾城,来意到底是什么?   “噢……,对了……”顾城笑了一笑,又说:“天桥资本就是从前的梧桐基金。”   一句话像匕首直接扎进宋庭梧心中。他立刻充满防备地问:“你想说什么?”   “我想跟你合作。”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章 捉虫   宋庭梧修长的手指轻轻扣着并不十分洁净的桌面。他仔细审视着对面顾城的表情。见他目光坦承,神情自若。   “梧桐基金虽然改名,宋总毕竟还是有股份的。我进入之后,我们俩的股份加起来会超过魏光明与林易北。我愿意跟你合作,踢他们出局。”顾城看着宋庭梧的眼睛,很认真地说。   这对宋庭梧而言,当然是难得的机会。但无功不受禄。他跟顾城素不相识,毫无交往,他为什么要帮自己?   宋庭梧不相信世上真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他微微翘起嘴角,盯着顾城:“为什么?你是林易北的合作伙伴。”   顾城一笑:“你也说了,合作伙伴,自然以利益为重。三年时间,不够做完这个项目。但是三年之后,你出来,我猜你应该不会就这样放手梧桐基金。与其到时候等炸弹爆炸,不如我现在就拆掉它。你和林易北,我相信最终赢的会是你。”   “好!”宋庭梧答应得迅速又爽快。他是丛林里闻风而动的狼,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毫无犹豫地一口咬下。就算这是一场风险极大的豪赌,反正他已经什么都不怕失去。   ——————   林易北在办公室加班,电脑旁边堆了厚厚一摞材料。其中大部分是财务资料。魏光明对基金不感兴趣,现在全副心神放在方舟文化上。甚至对那个地产项目也没太大兴趣,全权交给林易北和顾城去开发。   这就意味着这个项目魏光明以地入股,后期的资金投入全有天桥资本和顾城负责。事实上,资金就有点吃紧了。   当初宋庭梧要做这个项目,就是打算用方舟文化的钱来输血。可是现在魏光明坚决不肯投入,林易北着实伤脑筋。   他不时盯着电脑屏幕,不时又看看旁边的资料。解决的办法也不是没有,比如顾城就提出注资天桥资本。可是这样的话顾城的话语权就太大了。   “唉……”叹了口气,林易北往后依靠,看着天花板出神。   突然,外面的灯亮了,接着传来高跟鞋的声音。   他往外一看,只见沈昔昭端着咖啡走了进来。   “还要加班很久吗?”沈昔昭的语调很轻柔,将咖啡递给林易北,自己则在办公桌另一侧的椅子上坐下。   “有点头疼的事情。”林易北虽然为工作头疼,但是这样看着沈昔昭坐在身边,聊着琐事,不知为何,有种温暖又安心的感觉。   “什么事情?”沈昔昭一边问,一边从包里拿出一摞彩色宣传材料,印着花花绿绿的楼盘。   “工作上的事情,地产开发投入太大,资金有些紧张。”林易北说得比较简单,他不想沈昔昭为他担心。   “没有融资渠道么?”沈昔昭继续问。   林易北沉吟了一下:“目前还没有太好的方法。”   沈昔昭突然想起之前酒会上听到的林易北和顾城的对话,便说:“顾城不是说可以再投点钱么?还是不够?”   “我暂时没答应他的投钱方案。”   沈昔昭觉得十分奇怪,便问:“为什么?既然缺钱,为什么不让他投钱?”问完之后,灵光一闪,闪,又补充了一句:“和股份、控制权有关?”   林易北并不避讳,坦白说:“有点关联罢,但也不至于让我失去控制权。”   沈昔昭笑了笑:“既然这样,你担心什么?顾城急着做出成绩来服众,所以才对这项目格外舍得投入罢。”   林易北想了想,也是。如果换个时间,人家顾城也不一定还愿意这样出钱出力,便说:“我再和他谈谈。”说完,匆匆扫了一眼,问到:“房子看得怎么样?”   “这些是新楼盘,都在福田,价格基本上五、六万往上。”沈昔昭指了指彩页,然后说:“也看了些二手房,户型、地段都好,价格跟新楼盘也差不多。”   林易北温柔一笑:“你多看看,喜欢就好。”   沈昔昭的突然重重一跳,半天没说话。   ——————   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动工。顾城也成为天桥资本的第三大股东。之后,天桥资本将手中的方舟文化股权逐步转让给魏光明。   魏光明个人再次成为方舟文化的第一大股东。而他在前桥资本的股份则转给了林易北。三个月后,天桥资本和方舟文化除了合作地产项目之外,再无股权上的关系。   林易北成为天桥资本的第一大股东,顾城第二,宋庭梧第三。而顾城与宋庭梧的股份加起来已经超过了林易北。   公司的中期会上,林易北踌躇满志宣布了一年以来的业绩,又讲了一番未来规划。说完以后,满场掌声雷动。掌声之后,顾城突然站起来,要求发言。   他当众指质疑了林易北话中对未来的规划,然后要求召开合伙人会议。   林易北大惊之下,当场变色,厉声质问顾城到底是何意思。   小员工们议论纷纷,简直就像亲身到了豪门争斗剧里一般,又要为自己的工作担忧,又要为这突变激动不已。   另外几个合伙人的脸色则值得玩味得多。只有两三个是面露诧异,互相低声讨论的。另外的三四个则一副心知肚明的样子,显然事先已经得到消息。   顾城走到林易北旁边,低声告诉他:“你可以去问沈昔昭,她知道得最清楚。”   林易北悚然变色,如遭雷击,失了魂般,连声到:“不可能……不可能……”   ——————   沈昔昭没在家里,而是在林易北的办公室等着他——这里曾经是宋庭梧的办公室。可惜在宋庭梧还拥有这个地方的时候,她来得太少,甚至没来得及多看看他工作时的模样。   “咚”玻璃门在林易北身后重重关上。他双唇紧抿,一向温文尔雅的双眼竟然露出了难得的凶光。   “什么意思?顾城为什么叫我来问你!”他的声音发紧,直视沈昔昭的双眼,像是恨不能穿透了她一般。   沈昔昭站起来,尽量让她自己平静下来。可是身体却止不住地微微发抖。她没想到,事情竟然真的成功了!   她说:“你已经输了。顾城和宋庭梧,还有另外四个合伙人已经达成一致。他们会要求你出局!”   “凭什么?!”林易北轻蔑一笑。就算那些人联合一致又怎样?人多就可以赶他走么?   “你平常太不防备我了。”沈昔昭的手里紧紧拽着一个U盘,说到:“我从你电脑里拷了一些东西,和去年一年的管理费有关。”   “你!”林易北骤然变色,语气之中已然有了杀气。   “我不会交出去的。只要你带着你的股份退股,离开这里。我会把这些退给你。”沈昔昭的语气渐趋平静。   林易北却越发激动。一夜之间,被所爱之人背叛威胁,甚至即将失去来之不易的公司。他面色铁青,暴怒之下,又难免伤心,连声问:“为什么?”   “我只是想把属于他的还给他。”   他!一个他字更加点燃了林易北的怒火。他当然明白这个他是谁。是铁窗之内的宋庭梧!   林易北恨不能一把扼住沈昔昭的咽喉:“他!你就那么爱他?!不惜毁了我?!你看不到我为你做的一切么?!”   受伤暴怒的林易北让沈昔昭一瞬间哽咽。当她在暗地里做这一切的时候,当林易北对她嘘寒问暖的时候。她有过深深的自责和羞愧。跟林易北在一起的每时每刻,她都别有用心。每晚靠着安眠药才能入睡。洗澡的时候头发大把大把地掉。还要强颜欢笑。她居然撑了下来!   “对不起,可是我并不爱你。我不想要你为我做的所有事情。”她的眼泪掉下来。她没有赢的痛快感,只觉得两败具伤。   看在林易北眼中,却是鳄鱼的眼泪。他连冷笑和嘲讽的力量都失去了。眼神空洞,嘴唇发白。   “我没有拿走你的任何东西。带着退出的股份,你可以东山再起。也不会有人知道你的财务问题。我保证。”她曾经狠狠地恨过林易北,恨他陷宋庭梧于牢狱之灾,恨他不择手段如此。可是林易北对她的每一份关切,又在动摇着她的恨意。   “我的心。你拿走了我的心。”林易北的眼中已经完全失去了光彩。   沈昔昭的心如被利剑狠狠击中。   ——————   顾城将最后几分协议送给沈昔昭,没想到她居然住在一间小出租屋里。   进了门,顾城奇怪地问:“怎么搬这里来了?”   沈昔昭一笑,不在意地说:“我的房子卖掉了,暂时住在这里。”   顾城一愣,想起沈昔昭最初找他帮忙的时候。他犹豫了很久。毕竟自己真金白银砸下去,可不想最后打了水漂。虽然沈昔昭是他信任的人,也是他喜欢过的人。   于是他告诉沈昔昭,帮你可以,但是有条件。条件是她共同入股。他十分清楚沈昔昭的经济状况,知道她拿不出那么多钱,无非是让她知难而退的意思。   提条件的那刻,顾城都觉得自己挺卑鄙的。不明确拒绝,却故意为难。   没想到沈昔昭一口答应。   原来她竟然卖了房子。   一瞬间,顾城有些酸楚,很不是味地问了一句:“那个宋庭梧就值得你付出这么多?”   沈昔昭笑了笑,没正面回答,只说:“他为我做过很事情。”   一时间前尘往事涌上心头,顾城突然很不甘心,一把拉住沈昔昭的手,说:“我也可以为你做很多事。”   沈昔昭轻轻挣脱。做了个浮夸表情,以开玩笑的语气说到:“你个要结婚的人干嘛呢?”   顾城这才冷静下来,尴尬一笑,没再纠缠这个问题。   协议签完之后,顾城问沈昔昭:“要回瑞安上班吗?”   沈昔昭摇摇头:“又不是我家开的,哪能说回去就回去。我打算走了。”   顾城一时没明白过来,挑了挑眉:“嗯?什么意思?”   沈昔昭的语气淡淡的:“打算离开深圳了。”   顾城这才发觉事情不对劲。她为宋庭梧做了那么多事情,却不等他了么?连忙问:“离开?去旅游么?什么时候回来?”   “不想回来了。”   ——————   沈昔昭的航班是晚上八点半。她坐在疾驰的出租车上,最后一次看见这座城市的夜景。璀璨的灯光,夜幕下仿佛要刺穿天空的高楼。   她曾经很喜欢很喜欢这座城市。也很喜欢很喜欢在这个城市里的人。   在这个城市里,她被深爱过。也深爱过。最后,她受了伤,也狠狠伤害了人。   现在,她身心俱疲。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一章 捉虫   两年后。   宋庭梧的脸上多了些沧桑之色,目光却依然锐利。他换下囚服,重新穿上三年前进来时的衣服。还好,身材并未走样,大小依然合适。   他缓步走出这个他一待就是三年的地方。   黎美娟的心咚咚咚直跳。这两三年,见老了。尽管保养得当,定时去做头发,不见一根白发。双眼却比从前浑浊得多。大概是因为一个人躲起来哭的次数太多。不管在家里,还是在外面,时常就掉眼泪。   等了这么久,盼了这么久,终于到了这一天。   远远看见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她一边拼命招手,眼泪也一边拼命往下掉。站在一旁的宋长风不禁悲从中来,回身从车里拿了纸巾递给老妻。   宋庭梧早就看见了他爸妈。远远望着他妈在擦眼泪,心中百感交集。他长腿一伸,跑过去。过程中却忍不住左右张望了一番,却是没看见其他的车,和人。   尽管早就在心里告诫过自己,不要抱任何期望,沈昔昭不可能出现。可是当确定她真的不会出现时,这失落感从何而来?   ——————   “老板娘!老板娘!”小叶一边跑,一边大叫。   沈昔昭觉得她耳膜都要破了。她将手中的素描本放到一旁,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对兴冲冲跑来的小叶抱怨到:“你老板娘我的耳朵没聋!不过,再这样被你叫下去,也可能哪天就聋了。”   小叶不好意思地一笑,可是克制不住兴奋,上前轻轻撞了一下沈昔昭,继续大声地说:“来了一整个车队!好几辆车呢,有一二十个人!”   沈昔昭闻言,眼珠滴溜溜地一转,赶紧问:“都是讲普通话的?”   小叶兴奋地直点头:“全是外地人,广东那边来的。”   沈昔昭不禁也笑了。大生意上门,钞票就要进账,能不高兴么?   小叶继续邀功:“我跟他们说了,我们店里不仅有住宿,还有最地道的美食。请当地阿姨做的柴火饭,食材也是最新鲜的。”   沈昔昭不禁拍了一把小叶,夸赞到:“干得好!记得给他们推荐枞菌。”枞菌是湘西特有的一种菌类,无法人工养殖,只有野生。每年春秋上市,价格昂贵。到了沈昔昭这店里来吃,价格肯定得更贵。   菜单上的枞菌标的是时价,沈昔昭一拍大腿,狠狠心,嘱咐小叶:“告诉他们三百一斤。”当地人卖给她的价格是八十。   小叶心照不宣地奸诈一笑,又风风火火跑出去了。   两年前,沈昔昭离开深圳,回到成都住了半年。吃了睡,睡了吃,比考拉还好吃懒做。后来无意中看到一条新闻,湖南湘西土司王成申遗成功。百度了一下才知道,湘西是土家族和苗族聚居的地方,而申遗成功的老司城则是土家族曾经的土司王城。   她本来就对湘西诸多古老传说感兴趣。看了新闻之后,便定了张机票飞张家界,再转汽车到永顺县,最后到达深山之中的老司城。   彼时,古城的开发刚刚起步。几乎没有游客,就连客栈酒店也不多。为了发展旅游,当地政府正大力宣传。   她觉得这里不错。层峦叠嶂,山峰连绵,早晨山间起雾,如临仙境。于是留下来开了间客栈。   揣着她爸妈赞助的一百万,起先是胆战心惊的,生怕一个不小心这些钱都打了水漂。在客栈修建期间,她天天住在工地,烈日下晕都晕过两回。   然而成效也是很显著的。放眼整个老司城,没有比沈昔昭的不忘山庄更吸引人的客栈。   她的客栈从山脚下,沿着山体往上,一直建到了半山腰。房子是真正的老房子。她去到更偏远的乡下——大多是一些留守村庄,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老人也不多,于是有很多空置的老房子。一万多块钱能够买一明两暗三间木房。于是她买下这些无人居住的老房子,然后拆掉,用古旧而温润的木材去建她的山庄。   这不是做旧能做出的效果。真正的旧木材,刷上新漆,有一种在时间里洁身自好的感觉。   只是老司城地处偏远,又是新近开发,远远达不到丽江、凤凰那样的名气。沈昔昭投入的一百多万不知几时才能回本。不过游客已经在渐渐曾多,她相信迟早有一天这里会客似云来。   眼看已是中午时分,沈昔昭走到外面走廊上,看了看她这称得上宏伟的客栈,心满意足地打了个呵欠。然后走下楼梯,打算去前面餐厅找点东西垫垫肚子。   她在厨房逛了一圈。负责煮饭的阿姨给她拿了一大块锅巴。她包了点酸菜,拿在手上,一边吃一边往外走。   外面的院里停了一溜车,路虎、丰田霸道,看上去很有气势。她吃着锅巴,仔细地盘算了一回,看来来的都是些有点钱的人。是不是应该介绍他们买点化石砚台、银质装饰品之类?   正打着算盘,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美女,你吃的是啥?”   沈昔昭连忙转头,看见一个个子不高,略有些发福的中年男人,穿唐装布鞋,左手手腕上带着一串像是念珠的东西。   估计是今天刚到的游客了。   沈昔昭露出生意人特有的热情笑容:“锅巴,很好吃,这里有的卖的。”   那男人点点头,示意知道了,又继续搭话:“你也是来旅游的?”他听沈昔昭的普通话标准,没有当地人特有的口音,只当她也是游客。   “我是这里的老板娘。”沈昔昭咽完嘴里的锅巴,立马笑眯眯地说:“大哥刚到吧,以前来过湘西吗?要不要推荐点旅游路线给你?”   “来过。”那男人很干脆地说,又说:“我们一行二十来个人,从深圳开车过来的,这里是最后一站。”   沈昔昭心里突然咯噔一声。再看那几辆车,整齐的粤B车牌。是深圳没错。也许秋天的阳光也太耀眼,她的眼睛突然花了。   ——————   宋庭梧出来以后,顾城以合伙人的身份设了接风酒,也顺便交代了一番梧桐基金现在的经营情况。   林易北退出之后,天桥资本重新改名为梧桐基金。甚至连宋庭梧的办公室都保留在那里一直未动。只是经营规模缩小了许多。因为顾城专注于地产项目,并购基金这边没有主管的人,只按部就班维护者曾经的几个项目,再没扩张。   说到股权,林易北退出之后,顾城应该是梧桐基金最大的股东。没想到一算股份,他的持股比例居然低于宋庭梧。   宋庭梧很吃惊。   顾城解释到他当时入股是和一个朋友合伙的,今年年初的时候朋友抽走资金退出了,他未再注资,持股比例便低于宋庭梧。   宋庭梧也没有多问,跟顾城说了些闲话之后,宾主尽欢,便各自告辞。其实宋庭梧还是觉得有点不对劲的,总觉得平白无故受了顾城一个大人情。而这个人情的背后必然有什么不曾说破的东西才对。   上了车之后,宋庭梧一边开车一边仍在想。可是无论怎么想,始终无法从记忆里找出一个人能够将自己和顾城联系起来。   车子行驶在曾经熟悉的街道上。一栋栋高楼从窗外掠过。在香梅路和莲花路路口,他习惯性地向左打方向盘。转弯之后,才发觉这不是回家的路,而是去沈昔昭家的方向。   “哗……”他连忙踩刹车,车子突然停住。他重重拍了一把方向盘,好像这样就能掩盖刚刚那一刹那的心如刀绞。   他迅速掉转车头,回到正轨。明天是第一天回去上班,他不想再关注不应该关注的人和事。   回到久违的办公室,宋庭梧表面上很平静,跟同事们简短地开会讲话完毕之后,这三年好像被轻轻抹去。他迅速而完美地重新适应了总裁这个身份。   接下来安排了一系列的拜访活动,行程表被迅速填满。下午他给小王打了个电话,问他的近况。   接到宋庭梧的电话,小王很惊喜,叽里呱啦将这几年的动向汇报得清清楚楚。   听他现在在瑞安工作,宋庭梧略沉吟了一下,还是说:“我回来了,可是身边还是缺个助理。你要是有想法,可以来跟我谈一谈。”   小王到瑞安的时间并不长。大公司里,人事复杂,他尚未完全适应,一听宋庭梧的提议,连忙说:“好,要是宋总有时间,我下午就过来一趟。”   宋庭梧给的条件很优厚。毕竟经历过那样的事情,小王起码是值得他信任的人。   “我辞职之后,会争取尽快来上班的。”小王喜笑颜开地保证。   宋庭梧点点头:“我现在事情多,也需要你尽快过来。”说完,接到顾城的电话,约晚上一起见几个人。   等宋庭梧挂了电话,小王顺口提了句:“是金皇地产的顾总?我今天刚听同事们提起他,据说他以前也在瑞安工作,就在我现在所在的这个部门。”   小王在瑞安直投,宋庭梧记得艺术品基金部属于瑞安直投。所以,曾经,顾城和沈昔昭是同事!   ……   他声色未动,一直等到和顾城见完人之后,才客气地问了一句:“顾总原来和昔昭曾经是同事?”   顾城心中一沉,一时没有把握宋庭梧已经知道了多少。当初沈昔昭拜托过他千万不要在宋庭梧面前说破她做过的一切。   顾城笑了笑。又不是演苦情剧,既然付出了那么多,干嘛还要藏着掖着?于是将当初和沈昔昭共谋之事说了个一清二楚。   宋庭梧心中如掀起滔天巨浪,可又觉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   这,才是他的女人!   “她现在在哪里?”   “湖南湘西老司城。”   ——————   “妹子,你这个结婚请柬设计得很漂亮啊!”印刷店老板一边安排着印刷事务,一边啧啧称叹。   小叶得意地一笑,骄傲到:“那是,我们老板娘自己设计的。”   “可是,这时间有点赶啊。你明天就要,我哪里赶得及?”   “老板……”小叶拖长音调,撒了个娇:“你自己看日期嘛,婚礼就在一周后。难不成让我们老板娘把婚期推后?老板……把我的这些安排先做,肯定来得及的……”   老板一个中年大叔,看着一个小姑娘对自己各种撒娇,笑得嘴都合不拢了,连声道:“好,好,一定给你赶出来,肯定让你们老板娘按时结婚!”   “嗳……”老板又拉住小叶问:“这个新郎的名字,是姓陈是吧?”   “是的啦……”小叶语音清脆地答到。 作者有话要说:     ☆、第六十二章   宋庭梧定了最近的机票飞湖南。到张家界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多。机场很小,从候机厅出来,外面围满了人,操着浓重口音的普通话问:“酒店住吗?拼车吗?”   他等不及在张家界再住一晚,于是和司机谈连夜去湘西老司城。大部分司机没听说过老司城,又是大晚上的嫌路远,不肯去。   就在众司机散去,宋庭梧灰心失望之际,一个年轻的司机突然跑过来说:“老司城我知道嘛,是一个新的古城。我送过一次。大哥,你说你给多少钱。”   宋庭梧一听大喜,爽快到:“钱好说,你开个价。”   后来定了八百块。   起先走高速,走了大概一个小时,改走国道。路面坑坑洼洼,颠簸得很。车窗外几乎一路都是黑沉沉的树影和山。经过几个乡镇,昏黄的路灯下是灰蒙蒙的街道。   宋庭梧不禁想沈昔昭那么一个爱逛商场的人,躲在这偏远山区里,还不闷得发疯?   等他找到不忘山庄,已经凌晨两、三点。司机倒一点倦意也没有,收了钱,哼着小曲一踩油门走了。   山庄大门前挂着两盏红灯笼,后面黑黢黢的一片,看不清楚。前台的灯尚亮着,只是没看见人。宋庭梧莫名有些紧张,心脏就像上紧了的发条。   他走进去,叫了一声:“你好,有人吗?”   突然一个穿民族服装的年轻女孩儿从柜台后钻了出来,手上还拿着手机,恋恋不舍地放下,一看居然来了个大帅哥,于是擦了擦眼睛,确认眼没花,确实挺帅,立刻满脸堆笑:“住店吗?”   宋庭梧点点头,立刻又问:“沈昔昭是不是在这里?我是她朋友,想立刻见她一面。”   服务员立刻带着标准笑容,说:“我们老板娘现在不在。她去外地了。”   宋庭梧心里一沉。刚刚酝酿了一路的情绪像被人兜头浇了一盆冷水。所有地忐忑与期望,变得无处安放。   “她什么时候回来?”   “她没说,可能三四天,也可能一周……”   没等服务员的话说完,宋庭梧立刻道:“给我先开一周的房间。”   ——————   凌晨六点。整个北京城笼罩在将醒未醒的夜幕下。被推开的窗户一角灌进带着寒意的微风。低垂的城市远方闪着几点灯光。   屋子里灯火通明。人声喧哗。   窗前挂着一袭鱼尾婚纱。蕾丝轻纱足以让任何女人心生恨嫁的冲动。   沈昔昭坐在镜子前面,满面笑容,看化妆师将她的头发盘起,插上亮晶晶的头饰。瞅着化妆师找刷子的当儿,她赶紧回头,叮嘱黄鹿鹿:“你换婚纱的时候注意点,没把妆蹭花了。”   “哎呀,昔昭,你越来越啰嗦了。”黄鹿鹿笑着抱怨了一句,随手抓起一颗喜糖,剥开以后放进沈昔昭嘴里,自己则说:“你帮我设计的请柬备受夸奖呀,好多人问我在哪里买的。还有婚纱,陈然几个表姐表妹都问我在哪家店买的。要不,你干脆转行做婚庆得了。”   黄鹿鹿的婚纱亦是由沈昔昭设计。反反复复修改了两个多月,直到成品出来,她才最终放心。   沈昔昭嘴里含着糖说:“那不行,我还有客栈呢。”   黄鹿鹿转而担心起来:“你跟我说说,去你那里旅游的有没有大好单身男青年呀?要不然你天天窝在那山沟沟里,我都替你着急。”   “哎……”黄鹿鹿自己也吃了个糖,凑到沈昔昭身边,低声说:“今天的伴郎是陈然的好朋友,我跟你说,人还不错,工作也好。你要不考虑考虑?”   沈昔昭大笑起来:“鹿啊,你真是为我操碎了心。”   黄鹿鹿半幽怨半深情地瞟了她一眼:“你今天才知道呀。”   化妆师在旁边也笑起来:“你们俩关系可真好。但是新娘子能不能赶紧把礼服换了,跟拍就快要到了哦。”   化妆师带来的助手已经将婚纱取下,此刻正望眼欲穿地等着黄鹿鹿。   她不好意思地笑笑,赶紧去换婚纱。   沈昔昭看看镜子里的自己,浓妆艳抹得简直换了个人,便笑着说:“好了吗?我脖子都僵了。又不是我结婚,随便弄弄就行了。”   “那不行!”化妆师手上一使劲,立刻将沈昔昭的脸摆正,一副专业受到了挑衅的模样:“既然化了,就得化好!你别动!”   陆陆续续又有人进来,都是姐妹团。有大学同学,也有黄鹿鹿的各路亲戚。没多久,黄妈妈端了一个大托盘进来,笑眯眯的:“没吃早饭的都过来吃点东西。”   可是屋子里一群女人早都疯了,各种争相合影自拍发微博朋友圈。发就算了,发完之后各种比较谁的评论多。   屋子里就跟炸开锅一样。   等到新郎带着伴郎兄弟团来以后,更是热闹。一群男人在外面,拍得门咚咚作响。   沈昔昭带着姐妹团开了大门,留下一道铁门。彼此见着面,还能递红包。她手上拿着一张纸,全是刁钻古怪的问题。   新郎答不出来,伴郎就一个劲地塞红包。陈然和黄鹿鹿是在西藏旅游时认识的,回来以后就频繁联系。那时候沈昔昭觉得不靠谱,没想到现在自己都来参加两个人的婚礼了。   陈然长得阳光,一笑起来还有两个酒窝。虽然白白嫩嫩,却喜欢户外运动,几年前徒步去过墨脱。黄鹿鹿当即就被他的经历吸引了,跟着他在西藏也试了一回徒步。   总之,两个人两情相悦,水到渠成。   眼见着伴郎手里红包已经发得差不多。沈昔昭和姐妹团的人使了个眼色,有人轻轻拧开了门。   门外的男人们本就在哄挤,一时没察觉,哗啦啦全都跌了进来。众人拍手大笑,也有人一边笑一边赶紧拍照。   陈然从地上爬起来,分开众人,一下跑进屋里,将黄鹿鹿一把打横抱了起来。黄鹿鹿咯咯直笑。众人也在现场不断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伴郎更加直接:“舌吻!舌吻!”   陈然也放得开,吧唧一下就亲上去了。   闹了一阵,黄妈妈来催:“时间快到了啊,得去酒店了。”   沈昔昭和伴郎的车就跟在新郎新娘的车后面。到酒店门口时,沈昔昭赶紧下车去帮黄鹿鹿整理婚纱。因为拖尾长,得时刻注意着。   整理的当儿,黄鹿鹿悄悄告诉沈昔昭:“一会仪式上,我要扔花球。我就朝你扔,你注意点,别被其他人抢去了。”   沈昔昭无奈一笑:“你就那么怕我嫁不出去?”   黄鹿鹿也笑了。   婚礼结束之后,黄鹿鹿要准备去度蜜月,没有时间陪沈昔昭。她在北京也没有什么同学朋友,婚礼结束后第二天就定了机票回湖南。   ——————   晚上的航班,沈昔昭知道黄鹿鹿事情多,叫她不要送。可她还是来了。本来说说笑笑,气氛很是轻快。可是过安检挥手道别时,不知为何又伤感起来。   沈昔昭笑笑:“都叫你不要送了,搞得我现在莫名其妙地难受。”说完,又叮嘱黄鹿鹿:“你别欺负陈然。还有婆婆毕竟不是你妈,能顺的就顺,别太任性了。”   黄鹿鹿抱了抱她:“知道了,元旦放假我去看你。也见识见识你的客栈。”   沈昔昭转身走去了安检口。   下了飞机,她跟人拼车一起去永顺县。   司机年轻,话也多。   “几天前我刚拉了一趟活,去的是永顺县的老司城。现在去这儿的人可真多。”   沈昔昭困得上下眼皮直打架,没接话。心里却一个劲儿地想,哪里多了?!再多些游客更好!她现在可还处在亏损阶段。   一路昏昏沉沉,进了县城时已经十一点过。她去取了车,自己开车回老司城。   回到客栈,她跟前台匆匆打了个招呼,就拉着箱子一路向里走。等不及洗个热水澡□□睡上一觉。   她住在第三进院子里,几乎在半山腰上。院子里都点着灯笼,也不算太黑。山风刮着树叶,哗哗作响。   好不容易走到吊脚楼下,她舒了口气,停下来歇会儿。突然听见旁边传来一个声音。   “沈昔昭!”   她就像被钉住了一样,没敢侧身,也没敢去看。   因为声音太熟悉。是她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出现的声音。   宋庭梧突然上前,从后面将沈昔昭一把紧紧抱在怀里。隔着衬衫,感觉到她柔软的身体抵在自己的胸腹前。   那一瞬间他觉得,她就是他缺失的那根肋骨。   凉风扑面。沈昔昭的情绪突然全面崩溃。三年来,假装无所谓,假装忙得热火朝天,假装没心没肺。可是无数个孤身一人的时刻,想起他,彷如留在皮肤上永不磨灭的记忆。   她转身,埋进宋庭梧的怀里,再一次深而长地呼吸,像是想要确认眼前这个真的是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她地眼泪蹭湿了宋庭梧的衬衣:“你怎么脸皮那么厚,怎么赶也赶不走!”   宋庭梧一手抚摸着她的头发,一手环在她的腰间:“因为你这么别扭纠结,我怎么放心你一个人?”他感到深深的安心。原来幸福会以最突然的方式降临。   “老板娘……”小叶的高音穿破夜空,如平地一声惊雷。可是话只出口了一半,声音就马上低了下来。因为她看见院子里老板娘和一个男人正抱得难分难解。她急忙以手掩口。   沈昔昭和宋庭梧同时吓了一跳,赶紧回头,只见小叶站在树底下,一脸惊诧。   “怎么了?”两个人同时问。   小叶尴尬不已,看着沈昔昭,指着宋庭梧:“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个帅哥等了你好几天了。”   宋庭梧昂起头,春风得意地一笑:“我不是这个帅哥。以后我就是你们的老板!”说着,一手紧紧牵着沈昔昭的手,恨不能将她整个人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沈昔昭靠在他身边,笑得温婉动人。   小叶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画面。以前她听人说爱情是女人最好的保养品。当时说给老板娘听,老板娘很不以为然,说这是无聊的心灵鸡汤。保养品还是贵的好!可是这一刻,小叶在沈昔昭脸上,看到灼灼光彩。美得惊心动魄。   她想,那就是爱情的光。 作者有话要说:  大结局啦~还会又一个小番外。   ☆、番外(一)   沈昔昭从被子里钻出来,轻手轻脚下了床,走到窗边,推开木窗。山林间传来叽叽喳喳的鸟叫。   开客栈以来,她习惯了早起。尽管昨晚睡得迟,今早一到八点她就自动睁开了眼睛。习惯性地打开窗户,趴在窗前看看外面的黑瓦屋檐。   宋庭梧翻了个身,手臂一搂,却搂了个空。他慢慢睁开眼,擦了擦,见沈昔昭套着他的衬衫趴在窗户上不知在看什么。   衬衣底下露出光洁的腿。每一寸皮肤都像在跟他打招呼:不过来么?轰一下,血液全都冲进了脑子里。他轻轻掀开被子,光脚悄悄走到沈昔昭身后,突然一下抱住,在她耳边轻轻说:“据说穿男人的衬衣是一种暗示。昨晚太尽兴,今天还想重温一回?”   沈昔昭的耳朵痒得受不了,一边笑一边踩了宋庭梧的脚一下:“你再这么不正经,我就扒了你的衣服让你裸上半身去门口招徕顾客。反正你身材好,肯定能吸引不少人。”   宋庭梧哈哈一笑,问她:“你舍得?不吃醋?”   沈昔昭低头认真想了一下:“还是赚钱比较重要。”   “你个财迷!”宋庭梧将沈昔昭一把抱起,扔在床上:“我还有帐要和你算。”   闻言沈昔昭脸一红,还以为宋庭梧意有所指,要继续晨间运动。一句“臭流氓”含在口中,尚未来得及出口,却见他一转身去翻行李箱了。   难道还真是算账?   接着宋庭梧扔过来一张纸,严厉告诫她:“以后不准再给我写这些玩意儿!”   沈昔昭拿过来一看,是她从前写给宋庭梧的信。也是唯一的一封,表达的是想绝交的意思。   宋庭梧哼了一声:“没看出来,你还挺古典,玩写信这一套。还给我引经据典!书看得挺多呀!你真能背出龙应台那段话?写的时候百度的吧?”   沈昔昭脸一红。她本来只记得大概,写的时候还真是百度的。变哼了一声:“写这么绝情,你还屁颠屁颠来找我。可见脸皮厚得可以!”   宋庭梧三两步走到床前,也坐下,戳了一把沈昔昭的额头:“你真当我的心是铁打的?在我坐牢,最落魄的时候,居然给我送这么绝情的信!要不是后来知道你为我做了那些事,又是卖房子,又是踢林易北出局的。我真的相信,你对我毫无眷念。”   想到那段日子。宋庭梧脸上仍起了郁郁之色。人生中最为黑暗无光的深渊。他以为他的事业和爱情,都付之一炬。那样的大起大落,他这辈子都不想再尝试。   沈昔昭翻来覆去地看那张信纸。是她写的没错,可是,不对啊……她皱着眉头,语气颇为惊疑:“那时候我没有给你寄信啊……”   “嗯?”宋庭梧更为诧异:“不是你寄给我的?狱警说是你请他代为转交的。”   “是我写的没错,可是不是在你坐牢期间。更早,我生日之前。那时候,我不是答应你考虑考虑吗?考虑的结果就是这封信了。”沈昔昭说着,扬了扬手中的信纸。   这个答案并没有让宋庭梧高兴多少。他一把捏住沈昔昭的脸颊,语气中很是愤愤不平:“那你为什么最终考虑的结果是这样?我怎么就变成你的惊涛骇浪啦!”   沈昔昭沉吟了一下,两只手交握在一起,才说:“那时候是真的愿意跟你在一起了。可是你妈突然给我妈打了个电话……”她看了宋庭梧一眼。   宋庭梧放下手。从沈昔昭的表情他已经可以猜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妈的话很不客气。我想就算我们俩再互相喜欢,也不值得赔上我的尊严,还有我爸妈的尊严。”   气氛突然变得尴尬。   宋庭梧很为沈昔昭感到心疼。深深为自己亲妈做出这样的事情而愧疚自责。他将她揽进怀里:“对不起……”他不知道怎样才能弥补她因为自己受到的伤害。   “我不会再让你受委屈。”   沈昔昭趴在他怀里,问他:“所以,是因为这封信,你就不再见我了么?”   宋庭梧还没说话。沈昔昭突然张口狠狠咬了一下他的脖子。宋庭梧疼得直叫唤:“干嘛?”   沈昔昭这才恨恨地放开:“我去看你。但是狱警不让我进,反而让易决明进去。我还以为你最后选择了她!那时候我就想这辈子都别再见面了。”   宋庭梧不知道还有这事情。想一想却笑了,逗沈昔昭:“你再吃个醋,给爷看看。”   沈昔昭笑着打了他一下,又喃喃道:“谁会故意趁那个时间把信交给你?”   宋庭梧心下一沉。他突然觉得这事十有八九是他妈干的。便问:“你最早是寄到我家的?”   沈昔昭摇摇头:“你又不经常在家。我寄去你公司的。”   这就奇怪了,宋庭梧说到:“我妈没来过我办公室。那还有谁?”   突然一个想法闪过,沈昔昭不禁想难道是林易北?除了宋庭梧他妈,还有谁见不得自己和宋庭梧在一起?或者是易决明?   都说人心难测。果然很难!   她觉得再想下去自己都要变成柯南了。于是向后一倒,感叹了一声:“还能是谁?反正是不喜欢我们在一起的人。算了,不追究了。因为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说完,她猛然又爬起来,扑在宋庭梧身上,对准嘴唇亲了一下。软软的。   亲完以后却被宋庭梧反剪双手紧紧抱住。他低下头在,印上嘴唇,伸出舌头,留下悠长的吻。   “这才叫接吻!”   以前,他一再地追沈昔昭。而沈昔昭一再地逃。他曾以为这感情到头来只是一场独角戏。而现在,经过那么多的事情,才知道是爱得棋逢对手。   他无法想象,沈昔昭是如何潜伏在林易北身边,不动声色地掌握他的弱点。她又是怀着怎样孤注一掷的心情,卖掉房子寻求顾城的帮助。   他抱着沈昔昭,轻轻地说:“有些事情原来我从头到尾都错了。”   沈昔昭抬起头,惊讶地望着他。   宋庭梧伸手摸了摸她的脸,又帮她把碎发抚至耳后:“我一直以为就算你一直逃,也没有关系。因为只要我足够强大,能够给你不被打扰的生活,我们就应该在一起。现在想来,真是妄自尊大。喜欢是两个人的事情,是一种相互的力量。所有我能为你做的事情,你一样可以为我做到。”   沈昔昭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舒畅和喜悦。她想要的爱情,就是这样。两个人,平等而互相独立。   宋庭梧闻到沈昔昭头发的清香。他怀抱里这个温软的人,依然有着看上去天真的笑容。可是她经历了多少并不天真的事情?   他想这才是真正的天真。经历过不美好却依然相信美好的存在。   他紧紧地抱着沈昔昭,心中又温暖又柔软。   他想他们一定要一辈子在一起。 作者有话要说:  也不知道这个算不算番外,其实应该是结局一部分。还有一部分,关于两个人最终的关系。   ☆、番外(二)   宋庭梧换了一身运动服。烟灰色POLO衫,搭一条卡其色裤子。戴上手套,叫球童将球包放上车。他自己走到会所外面的草地上,伸了伸胳膊。   其实他并不十分喜欢高尔夫,但,应酬嘛,没办法。身后传来脚步声,他转过身,走上前,对两个球友笑到:“听说张总换了套新装备,一会儿让我们见识下。”   被称为张总的中年男人得意一笑:“新球杆,用得却很顺手。今天一定要赢宋总一次。”   一行三个人说笑着往发球台走。   宋庭梧到底年纪小,等着那两人先开球。张总今天果然手风顺,开出了一百多码。宋庭梧他们不禁鼓了鼓掌,笑到:“今天得大出血了。”   他正要开球,握了握杆,又调整了姿势。却听见身后草地上悉悉索索的声音,知道是下一组的人过来观看。他无意识地回了下头,在走过来的人中却看见了林易北。   大家毕竟在同一个圈子混,遇上已经不是太稀奇的事情。但是宋庭梧一直有心避开他。到不为其他,只怕自己一时控制不住怒气。他出事之后,李源竟然去接了林易北的前公司,傻子才看不出这中间有什么猫腻。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也就算了,可是林易北的做法总让他有一种小人长戚戚的感觉。宋庭梧并不自诩为一个好人或者君子,可是即便做坏人,也得做一个坦荡荡的坏人。不像林易北这般,摆出君子风范,却总是暗地里使阴招。且一招比一招阴狠。   想到此,宋庭梧又浑身不舒服不起来。他握紧手中球杆,换了个方向,狠狠一挥杆。小白球瞬间飞起。然而方向却不是第一洞,而是林易北。   林易北正说话,隐隐听见破空的声音。诧异地抬眼一看,已被一颗球重重打在胸前。他不禁哎哟一声,瞬间疼得眼泪都出来。   他握着胸口,与身旁几人同时望过去。其中一人张口就要骂,却被另一人拉住了,低声说到:“别急,你看他身后那两个人,一个好像是会里的,还有一个是鼎兴集团的老总。”   宋庭梧没动,拄着球杆,朝林易北一行人挥了挥手,咧嘴一笑:“不好意思,手滑。”   林易北一口老血憋回去,下死眼狠狠盯了宋庭梧一回。突然弯腰捡起球,朝他走过去,语带挑衅:“宋总,外头的空气比牢里好吧?”   宋庭梧玩世不恭地一笑:“那你就错了,里面绿化好,空气也好。你要是有兴趣,我可以介绍你进去体验体验。”   他伸出手,一把夺过林易北拿在手中的球,得意地说:“是我的终究是我的。”   林易北知道他话中有所指,如被戳中软肋,很是不爽。   两个男人对峙,眼中恨意如火花四射。   “宋庭梧!你怎么在这里?!”是一个女人惊诧的声音。   宋庭梧顺着声音望过去,只见一个穿运动服,扎着马尾的女人小跑着过来。因为身材丰满,跑动过程中波涛汹涌。   他想了想,这是易决明的表妹——易蓝。   过来以后,易蓝直接挽上林易北的胳膊,笑意盈盈的:“你们认识啊?”   宋庭梧没想到林易北居然勾搭上了易蓝,震惊无比,开口问:“你男朋友?”   易蓝微微低下头,嘴角露出控制不住的笑意:“没有嘛……刚结婚。”她和林易北认识的时间并不长。因为家境优渥,父母又特别娇惯,因此心思简单,经历也简单。读完研究生回国以后在父母安排下找了份清闲工作——与季雯是同事。   彼时林易北因为知道与沈昔昭再无可能,便与季雯断断续续地联系着。一次吃饭认识了易蓝。旁敲侧击之中了解了易蓝的家境和性格,觉得是个不错的选择。   实话说易蓝并不漂亮,也无甚女人味。只是个单纯无害的小姑娘罢了。因此季雯从未想过有一天竟会在她手里输掉了林易北。   两个人交往了半年,易蓝怀孕,便领证结婚。   在易蓝未经世事的眼里,林易北温柔体贴,又能力出众,简直是言情小说中安排给她的迷人大叔。她的爱情终于像曾经梦想的那样,完美而无可挑剔。   宋庭梧的笑容在阳光下泛出清冷光泽,他对林易北伸出手:“恭喜你。”   林易北觉得他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易蓝却觉得她又得到了祝福。   “谢谢,还有我表姐的婚礼,你会来吧?”   宋庭梧点点头。   ——————   沈昔昭猜想,易决明的婚礼应该相当高大上吧。她听宋庭梧说,易决明最后按照家里安排嫁了一个门当户对的二代。   连宋庭梧都感叹:“强强联合!”   想必是很强的。   于是她穿了一件真丝一字领直身阔袖裙,湖蓝色,戴一条四叶草项链,拿白色的手包,长卷发披在脑后。简单却不失身份。   宋庭梧端了杯水从厨房里走出来,只觉得眼前一亮,揶揄到:“你成天在山里待着,也没荒废了打扮的功力啊~是为了我特意保留的么?”   说着,手臂一伸,就将沈昔昭搂在怀里。   她就着宋庭梧的手,喝了一口水,道:“不是怕给你丢面子么?”   宋庭梧笑着刮了一下她的鼻子:“这么美,以后都不放心让你一个人出门了。”   沈昔昭得意一笑。   婚礼比她想象得还要盛大和有格调。她事前想过,以易决明的品味,不可能搞得像暴发户一样珠光璀璨,只是没想到一场婚礼可以办得如此梦幻而有意趣。   婚礼以爱丽丝梦游仙境为背景。中央一个圆形舞台,周围摆了约二十来席。正因为宾客不多,沈昔昭可以想象每一位必是都有来头。   易决明的婚纱是量身定制的,复古宫廷风,与妆容相得益彰。沈昔昭在台下看着她,有一种看时尚大片的错觉。   大约对这婚姻终究是满意的,对这婚礼也更满意,敬酒敬到沈昔昭时,易决明即便眼睁睁看着她和宋庭梧在一起,却再无从前的不平之意。相反,她还有点可怜沈昔昭。   她听说沈昔昭和宋庭梧在一起已经两年了,现在却还没结婚。大约是黎阿姨始终不同意罢。沈昔昭本就比他们大,现在都拖到三十出头了吧。虽然保养得还不错,可是女人的年纪哪里经得住蹉跎?   宋庭梧和沈昔昭一齐说:“恭喜恭喜。”   易决明回敬得真心诚意:“也希望尽快喝到你们的喜酒。”   宋庭梧低头温柔地看了一眼沈昔昭,两人相视而笑。   ——————   眼见八月将到,沈昔昭一早做好安排,提前半年预定了爱丁堡的酒店,打算整个八月在那里度过,参加艺术节。   想到一整个月数不清的展览、表演,她就兴奋地直想跳。宋庭梧没有时间陪她一起去,只说如果能抽出身来,会去看她。   客栈经营已经走上轨道。她基本上半年留在客栈,还有半年四处瞎转悠。   她拿起画笔再次画画。画过湘西的山水,画过她脑子里和宋庭梧的点点滴滴。也许这辈子做不了大画家,但有这么一个怡情养性的爱好,也是不错。从她爸妈嘴里,她听到过一些七大姑八大姨对她生活的猜测和怀疑,都是不看好的意思。   可是她已经毫无顾忌。以前最害怕的尝试现在试过了,才知道也没有那么可怕。原来不按照社会规范生活并不会坠入无底深渊。   只要你有勇气。只要你足够强大。   拿到签证时,距离出行时间还有一周多。她看着签证上的日期,又比了比手机。发觉出一丝异样。   这个月,她的大姨妈早该来了!   她属于月经极其准时的那类,二十八天周期,不短也不长。这个月,却……   不会怀孕了吧?   回家前,她跑到便利店里买了支验孕棒。揣进包里,不知为何有些惴惴不安。   回到家,宋庭梧正在厨房做饭。吸油烟机传来轰轰的声音。宋庭梧听见门响,探出头来:“我煎了牛排,马上吃饭。”   沈昔昭一看桌上,开着一瓶红酒,还摆了一盒刚买的蛋糕,随口说道:“今天不过生日呀,怎么这么大阵仗?”   宋庭梧端着牛排走出来:“难得今天有时间,明天又是周末,让你尝尝我的好手艺。我买的和牛,试试。”   沈昔昭洗了手,坐回饭桌前,催到:“快点,好饿的。”   宋庭梧摆好盘,顺手摸了一下沈昔昭的肚子:“没瘪啊,急什么?”   沈昔昭心里突地一跳。觉得肚子里好像真有了什么一样。   宋庭梧也洗了手来吃饭。酒已经醒好,倒在水晶杯里,呈现出诱惑的红色。   两个人说着话,一边喝酒一边吃肉。   很快,沈昔昭的脸上泛起了红晕,嘴唇更是如同染了胭脂一般。吃到差不多时,她将一边的蛋糕挪过来,切了两小块,分别盛到宋庭梧和自己的小碟子里。   垂下胳膊,拿小调羹时,看见肘边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   再抬头,撞上宋庭梧的笑眼。   空气像是凝固住了。只能听见两个人的心跳。   顿了半晌,沈昔昭却没有欢欣鼓舞地打开,而是轻轻一推,将盒子推到宋庭梧面前。   她垂下头,看着桌面,说:“我觉得不需要婚姻的束缚。”然后立刻抬起头解释:“我觉得现在的状态很好。我们在一起,可是有各自的世界。结婚不一样,从感情完全变成了责任。”   说着,她又低下头,略有些尴尬:“阿姨一直不喜欢我们在一起。就算结婚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我不想你夹在中间为难,也不想让自己受委屈。”   宋庭梧的脸色更难堪。他以为结婚是自己的承诺。可是眼前的女人,不需要承诺。只要,在一起就好。   他伸手拿回那个盒子。   轻轻地说:“没关系。婚姻也好,戒指也好,我只是想表明心意。你是我的女人,唯一的,永远的。”   沈昔昭抬起头来,目光灼灼:“我可能怀孕了。”   ——————   宋庭梧坐在沙发上,紧张得双手交握。沈昔昭正在卫生间里测量。他坐不住,又站起来,来回踱步,心道需要这么久么?   天地良心,沈昔昭才进去两分钟!   又两分钟,咔哒一声轻响。   宋庭梧焦急地去看。   沈昔昭点了点头:“我们去医院最终确定一下吧。”   宋庭梧冲上前去,抱住沈昔昭,又不敢太用力,欢喜无措得像个孩子:“我现在马上下去拿车。”   验血结果要等几个小时。宋庭梧拉着沈昔昭在附近商场逛街,顺便讨论怀孕以后的安排。   沈昔昭主动说:“爱丁堡就不去了,先留在家里,等三个月以后情况稳定了,再出去散个心。”   看到结果时,她已经不太惊讶了。果然如她猜测,怀孕八周。宋庭梧却是激动得很,立刻给平常过来做饭的阿姨打电话,交代了一堆沈昔昭不能吃的东西,又强调了她爱吃的。末了,总结道:“算了,以后每天我发菜单给你。”   沈昔昭笑着在旁边轻轻打他:“你也太夸张了。”   自那天以后,宋庭梧尽量减少在外面的应酬,甚至将很多工作都带回家来做。又抽空悄悄将名下的房产全改成了沈昔昭的名字。他也不知道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只是想做而已。   到四个月时,渐渐显怀了。沈昔昭每天翻古籍,说要起一个好听又拉轰的名字。两个人在书房里,各忙各的。   阳光从落地窗打进来,一室明亮。   沈昔昭突然抬头,眼含笑意,很认真地说:“等孩子生下来,要姓宋,因为我爱你。以后我再生一个,要姓沈,因为我也爱自己。”   夜里睡觉时,宋庭梧一直拉着沈昔昭在床上看电影。一直磨到十二点,他才神神秘秘地掏出一个盒子,满心期待地拿给沈昔昭:“你快打开看看。”   盒子的大小,既不像戒指,又不像项链。   沈昔昭狐疑地打开,却是一块手表。指针正指到十二点,表盘上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相拥而吻。   她听说过,这是梵克雅宝的恋人之桥,很有名的手表,也很昂贵。每天到了十二点的时候,男孩和女孩会吻在一起。   宋庭梧低下头,亲了亲沈昔昭的嘴唇,然后说:“每一双恋人最都应该终成眷属。” 作者有话要说:  全部完结啦,完结以后会倒V,但是我也不知道具体变V的时间。   会开一个新文,在存稿中,打算写结婚以后的生活。请大家多捧场~改天放链接。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s.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